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3-86)1.焊接结构件的长度尺寸公差见1-245c尺寸和形位公差数值.Plb,适用于焊接件和焊接足见的长度尺寸,焊接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见1-245c尺寸和形位公差数值.Plb,焊接件结构件的尺寸公差于形位公差等级选用见1-245c尺寸和形位公差数值.Plb2.标注和未标注角度的偏差见1-246a角度偏差.Plb,角度偏差的公差尺寸以短边为基准边,其长度从图样标明的基准点算起3.喷丸处理的焊接件,为了防止钢丸钻入焊缝,必须焊接内焊缝,并尽量避免内市和内腔,如果结构上必须有内市和内腔,则必须进行酸洗,以便达到表面除锈质量登记Be(见JB/ZQ4000.10-86附录A),对此图样需作标注4.由平炉钢制造的低碳钢结构件,可在任何温度下进行焊接,但为了避免焊接过程产生裂纹及脆性断裂,厚度较大的焊接件,焊削必须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和缓冷,板厚超过30mm的重要焊接结构,焊后应立即消除内应力,消除内应力采用550-600℃回火,或200℃局部低温回火。
5.普通低合金结构制造的焊接件,必须按照焊接零件的碳当量和合金元素含量、零件的厚度、钢结构件的用途和要求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处理,见表1在气温较低、焊接件厚度较大的情况下焊接的普通低合金结构,应按表2的规定预热。
6.有密封内腔的焊接件,在热处理之前,应在中间隔板上适当的位置加工Φ10mm孔,使其空腔与外界相通,需在外壁上钻孔的,在热处理后要重新堵上。
7.焊缝射线探伤应符合GB3323-82的规定,要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的焊接,应在图样或订伙技术要求中注明,焊缝的力学性能试验种类、试样尺寸按GB2649-81-GB2656-81的规定,试样板焊后与工件经过相同的热处理,并事先经过外观无损探伤检查。
8.焊件要进行密封性检验和耐压试验时,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对耐压试验有要求时,应在图样或订货要求注明试验压力和试压时间。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1.目的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一般要求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
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mm表4图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3.2.2.4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图2)。
图23.2.2.5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3)。
图33.2.2.6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钢板)应符合表6规定。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
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接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1、材料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库。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
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求时方准使用。
1.1焊接材料: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放,避免混乱。
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
焊条码放不可过高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好。
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1.2原材料1.2.1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f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1.2.2下料: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表3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8mm时,气割孔直径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5规定:当板厚>18-30零件的形位公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与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6规定。
直线度应在被测面全长上测量。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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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钩头键与楔键装配后,工作面上的接触率应在70%以上,其不接触部分不得集中于一段.装配后外露尺寸应为斜面长度的
10-15%(不包括钩头).
7.花键或齿形离合器的装配,单齿分度加工的矩形花键或齿形离合器的工作面研合后,同时接触的齿数不得少于2/3;接触
≥150
600-650回火
4MnMoVB
≥150
在气温较低、焊接件厚度较大的情况下焊接的普通低合金结构,应按表2的规定预热.
表2 :
钢板厚度mm
焊接气温℃
预热温度℃
≤16
-10以下
100-150
16-24
-5以下
100-150
24-40
0以下
任何温度
>40
0以下
任何温度
6.有密闭内腔的焊接件,在热处理之前,应在中间隔板上适当的位置加工Φ10mm孔,使其空腔与外界相通.需在外壁上钻孔的,
和试压时间.
4、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10-88)
1.涂装前对物体的表面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除锈后的金属表面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大于6h,酸洗处理表面与第一次涂底漆时间不少
于48h,但无论间隔时间多少,涂漆前表面不得有锈蚀或污染.
3.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在联接前必须涂厚度30-40μm防锈漆.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
±6
±8
圆角半径、倒角高度未注公差mm
公称尺寸
加工方法
切削加工
冷作成形
0.5-3(≤)
±0.2
±0.2
3-6
±0.5
±1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焊接是一种重要的工艺,在许多行业和领域都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焊接件的质量和稳定性,我们需要遵循一些通用的技术要求。
本文将介绍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包括焊接材料、焊接过程、焊缝设计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一、焊接材料在焊接过程中选择合适的焊接材料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求和建议:1. 焊丝:焊丝应选择与被焊接材料相匹配的合金材料,并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融合性。
2. 气体保护剂:对于气体保护焊接,需使用合适的保护剂,如氩气,以确保焊接过程中没有氧气和杂质的污染。
3. 焊剂:焊剂有助于去除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氧化物和杂质,并提供更好的焊接效果。
应选择无毒、无害的焊剂,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二、焊接过程1. 清洁焊接表面:在焊接之前,必须仔细清洁焊接表面,去除油污、氧化物和杂质,以确保良好的焊接连接。
2. 控制焊接温度:焊接时需要控制焊接温度,过高的温度可能导致焊接件损伤或变形,过低的温度则会影响焊接质量。
3. 控制焊接时间:焊接时间应根据焊接材料的厚度和类型来确定,以确保焊接均匀和牢固。
三、焊缝设计焊缝设计是确保焊接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焊缝设计要求:1. 焊缝尺寸:焊缝尺寸应根据焊接材料的厚度和要求的强度来确定,以确保焊接连接的牢固性。
2. 焊缝形状:焊缝形状应考虑焊接件所需的力学要求,并使焊接件具有较好的承载能力和抗拉强度。
3. 焊缝间距:焊缝间距应根据焊接件的尺寸和要求来确定,以确保焊接连接的均匀性和牢固性。
四、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确保焊接件质量和稳定性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控制方法:1. 非破坏性检测:通过使用超声波、射线或磁粉等非破坏性检测方法,检测焊接件是否存在缺陷或裂纹。
2. 拉力测试:通过对焊接件进行拉力测试,来评估焊接连接的强度和稳定性。
3. 视觉检查:通过目视检查焊接件的外观和表面质量,来评估焊接连接的质量。
综上所述,焊接件的通用技术要求涉及焊接材料的选择、焊接过程的控制、焊缝设计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焊接技术规范

焊接技术规范1.规程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素钢、低合金钢及不锈钢槽体焊接的要求和焊缝检验的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母材含碳≤0.25%的碳素钢、σs≤400N/mm的普通低合金钢、SS304不锈钢、1Cr18Ni9Ti不锈钢、SS304L不锈钢;工作压力≤10MPa的焊件的手工弧焊、埋弧焊和气体保护焊;不适用于压力容器的焊接。
2.引用标准: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GB/T985-19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T986-19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2649~2655-1989 焊接接头试验方法GB/T2656-1981 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验法GB/T3323-19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GB/T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12469-1990焊接质量保证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GB/T12605-1990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15830-1995 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分级JB/T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6963-1993 钢制件焊熔化焊工艺评定JB/T7949-1995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3.焊接要求:3.1一般要求:3.1.1 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3.1.2 焊工和焊接检验、试验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承担相应的工作;3.2焊接母材和焊接材料的要求:3.2.1用于焊接的母材(钢板、型钢、钢管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应有生产厂家质量保准书。
其材质、规格、尺寸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并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材料代用,应办理代用手续。
焊接母材和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如下:表1Q235A碳素结构钢的化学成分表2不锈钢的化学成分表3 不锈钢焊接材料焊缝金属的主要成分3.2.2焊接材料的选用:依据材料类型和机械性能,对于碳素结构钢Q235A焊接材料选用焊条牌号为J422;对于SS304、1Cr18Ni9Ti不锈钢焊接材料选用焊条牌号为A132;对于SS304L不锈钢焊接材料选用焊条牌号为A002;3.2.3CO2的纯度应≥99.5%(体积法),含水量≤0.005%(重量法),当气体压力低于1MPa时,不能继续使用;3.2.4焊接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防止污染锈蚀。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锻压机械、金切机床和其它产品用焊接件制造和验收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采用气焊、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方法制造的本集团公司各类产品焊接件。
本标准将零件分为A级和B级,分别适用于A级和B级焊接构件。
A级应在图样的技术要求中注明,B级不需要注明。
当图样和技术文件无要求时,按B级。
2 引用标准GB 150-89 钢制压力容器GB 2649 – 2655-8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方法GB 2656-81 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验法DIN EN 9013 气割件质量级别DIN EN 13920 焊接构件的普通公差KES 04.052.3 焊接构件的普通公差(KOMA TSU)3 焊工资格焊工必须持有焊工技术资格证和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证方可进行独立焊接工作。
4 材料4.1 制造焊接件的钢材应符合图纸的规定4.2 制造焊接件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应满足图纸或工艺文件的要求,具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根据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制造箱门、罩壳、盖板、护罩、护板之类零件用的δ≤3mm 的钢板一律采用冷轧钢板。
4.4 气割、焊接用气体,其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5 零件下料与成形5.1 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下料未注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焊接坡口的角度(α)及尺寸(a、b)应符合表3的规定。
②气割缺口和孔(圆孔或型孔)取“+”值(即表中上偏差)。
③内筋板外形尺寸由工艺规定,取“-”值(即表中下偏差)。
表3注:加工面上坡口对a、b值取“+ ”值(即上偏值)。
5.2 火焰切割下料和等离子弧切割下料切割面上的割纹粗糙度应符合图1的规定。
其中C区适用于手工切割下料的场合或让步使用的场合。
Ry=110+1.8δRy=70+1.2δRy=40+0.6δ0407011020030040050060070022043065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220240260280300切割厚度δ(mm )说明:图1. 允许的平均表面粗糙度RyA 区B 区C区平 均 表 面 粗 糙 度 Ry (μm )图1. 允许表面的粗糙度Ry5.3 火焰切割下料和等离子弧切割面对板材平面的直角度和斜度公差应符合图2的规定,其中C 区为手工切割的场合或让步使用的场合。
结构件焊接通用技术要求

结构件企业生产标准1.定义具有一定形状结构,并能够承受载荷的作用的构件,称为结构件。
如,支架、框架、内部的骨架及支撑定位架等。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厂的结构件。
本标准为图纸技术、加工制造和检验标准的规范。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TQ 322-1989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4. 焊接工艺4.1 焊工4.1.1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1.2 焊工必须严格遵守焊接工艺规程,严禁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4.2 焊前准备4.2.1焊前焊工要熟悉图纸及其组焊要求。
4.2.2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焊接设备及辅助工具等处于良好状态。
4.2.3 焊接工作尽可能在室内进行,当工件表面潮湿或暴露于雨雪条件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2.4 焊条、焊剂和药芯焊丝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烘干后存放在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低氢焊条在施焊前必须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350~400℃,时间1~2h。
一般在常温下超过4h后,必须重新烘干。
酸性焊条一般可不烘干,但焊接重要结构时经150~200℃烘干1~2h(E4303焊条150℃烘焙1~2小时)。
4.2.5焊接前,母材加工坡口推荐尺寸(见下表1)表1 母材加工坡口形式和尺寸4.3结构件焊接参数4.3.1手工电弧焊:4.3.1 CO2气体保护焊:4.4 焊接4.3.1受压元件的角焊缝的根部应保证焊透。
4.3.2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理的焊接参数进行焊接,不允许超大电流焊接。
4.3.3 焊接零件应根据材料的厚度和焊接特性采用合适的焊接工艺,保证焊接质量。
4.3.4多层焊时,前一层焊道表面必须进行清理,检查、修整,如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修整清除后再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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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焊缝
普通焊缝
对接焊缝
h≤1+0.10C
h≤1+0.15C
角焊缝
h≤1+0.10k
h≤1+0.14k
但不得大于 4
但不得大于 5
未焊 2 满及
凹坑 q
δ
δ
q
q≤0.2±0.02δ; q≤0.2±0.04δ,但不
但不得大于 0.5; 得大于 1.0;
累计长度不超过焊 累计长度不超过焊缝全
缝全长的 10%
L±ΔL
3.6.9 焊接变形的矫正:热状态下的矫正,一般不准在兰脆温度(250~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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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调质钢除外);冷状态下的矫正不准在冷脆温度(-20℃)进行。 采用火焰矫正时,严禁在同一部位重复加热,防止钢材金相组织和机械性能变化。
重要件,严禁使用水冷、风冷等急速冷却的方法,也不允许在同一部位进行造成拉、压 应力的反复矫正。矫正后焊接件表面不得有裂纹、溶坑及其他影响焊接件强度和外观的 缺陷。
3.5.2 装对时的定位焊采用的焊条和焊接规范以及对焊工要求,应与正式焊接时
相同。
3.5.3 对于最终发货状态为点焊要求的,点焊的焊角高度不得小于最薄的板厚、
且不得大于最薄板厚+2mm,焊点分布应均匀,每一点焊接长度不得大于 5mm,焊缝外观
要求与正常产品焊缝一致。
3.5.4 首次采用的新钢种、新焊条和焊丝的焊接工艺,必须在正式施焊前做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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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圆和圆弧时,刻痕的深度允许加大 0.5mm。刻痕的累计长度,不得超过气割边长的 10%。
刻痕内允许有氧化皮存在。
表7
零件厚度
刻痕深度(t)不大于 手工气割 气割机气割
局部刻痕 深度不大于
(单位)mm 公差带简图
≤20
1.0
0.5
2.0
>20~30
1.5
1.0
2.5
>30~50
3.6.4 焊接件平面的平面度未注公差值应符合表 12 规定(小于 3mm 的薄板焊接件 可放宽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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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基本尺寸 公差 基本尺寸 公差
≤120
1.0 >2500~4000
5.0
>120~315
1.5 >4000~6300
6.0
>315~630
2.0 >6300~10000
<1.0
<2.0
+5.0 -3.0
+3.0 -5.0
±2.0
表9
型
式
腹板偏移
盖板倾斜
腹板倾斜
简
图
(单位)mm 偏移量
t≤2.0
t≤0.01b 但不得大于 2
h≤500 t≤1.5 h>500 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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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板距离 盖板倾斜 梁的歪扭
b± Δ b
b≤80 Δb≤3.0 b>80 Δb≤5.0
公差带简图
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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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
(单位 mm)
δ
3.2.2.4 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
图 2)。
L±ΔL
t≤ΔL/2
t≤ΔL/2
L±ΔL
t≤ΔL/2 图2
3.2.2.5 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 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 3)。
d±Δd
t
d±Δd
D±ΔD
ΔD>Δd 时,t≤ΔD/2
图7
3.6.7 焊接件表面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未注公差值不得大于相应尺寸最大公差之半(见图 8)。 3.6.8 焊接件表面间的对称度未注公差值不得大于相应基准面尺寸公差之半(见图 9)。
L±ΔL
L± Δ L t
t
图 8 t≤ΔL/2
L±ΔL
图 9 t≤ΔL/2
但不得大于 5.0
直线度
L/1000
>12 1.0
1.0
但不得大于 5.0
平面度
3.2.2.2 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歪扭误差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3
项
目
公 差(t)
公差带简图
(单位 mm)
L≤1000 1.0
直 线
L>1000 L/1000
度 但角钢不得大于 6,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 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 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
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
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 一般要求
板厚δ≤6mm,t<1mm 板厚δ>6mm,t<2mm
图4
型钢高度 h≤180mm,t<0.5mm 型钢高度 h>180~360mm,t<0.8mm 型钢高度 h>360~630mm,t<1.0mm。
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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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接头型式
(单位)mm
偏 移 量(t)
手工电弧焊
埋弧焊
<1.0
<1.5
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 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
(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
明显的损伤。
3.3 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 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 规
表 11
(单位)mm
基本尺寸 ≤120
>120~315 >315~630 >630~1000 >1000~1600 >1600~2500
极限偏差 ±2 ±3 ±4 ±5 ±6 ±7
基本尺寸 >2500~4000 >4000~6300 >6300~10000 >10000~16000 >16000~25000 >25000~40000
90% 以 上 焊 缝 必 须 80%以上焊缝必须符合
符合以下规定
以下规定
C≤20
ΔC=2+01 . 0
C>20~30 ΔC=2.5+-01..30
C>30
ΔC=3+1 . 0 -0.3
k≤6 Δk≤1.5 k≤6 Δk≤2.5 k>6~12 Δk≤2.0 k>6~12 Δk≤3.0 k>12 Δk≤2.5 k>12 Δk≤3.5
L±ΔL
t≤ΔL/2
t≤ΔL/2
L≤ΔL
图3
t≤ΔL/2
3.2.2.6 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 钢板)应符
合表 6 规定。
3.2.2.7 对于焊接 H 型钢、梁等焊接量较大工件,在腹板冀板下料时,适当放长
20~30mm,待焊接、校形完成后再取长短。
表6
(单位)mm
外 径 圆度公 弯角 外径 (D)
定。
表1 基本尺寸
(单位 mm) 板材厚度 型材厚度 板材厚度 型材厚度 板材厚度 型材厚度 板材厚度 型材厚度
≤10 ≤100 10~20 100~200 20~30 200~300 >30
>300
≤500 500~1000 1000~2500 2500~4000 4000~6300
±1.5 ±2.0 ±2.5 ±3.0 ±3.5
艺试验,评定合格后,方能施焊。
3.5.5 禁止在非焊缝区引弧,也不得在焊缝端部引弧。
3.5.6 装对要求断续焊的工件时,预先将断续焊位置进行标识,装对时须将所有
点焊焊点焊在断续焊标识区内边缘,不得将焊点焊在标识区以外的位置。
3.6 焊后要求
3.6.1 焊接件的非机械加工面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1 规定。
8.0
>630~1000
3.0 >10000~16000
10.0
(单位) mm >1000~2500
4.0 >16000~25000
12.0
3.6.5 焊接件的圆柱、圆锥表面的圆度未注公差值应在其直径公差之半范围内。
3.6.6 焊接面之间的同轴度未注公差值不得大于相应尺寸最大公差之半(见图 7)。
D±ΔD t
3.2.2.1 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 2 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
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单位 mm)
直 线 度(t)
平 面 度(t)
板厚
被测面长度 L
≤1000
>1000
任 1000 长度内
公差带简图
2L/1000
≤4 2.0
2.0
但不得大于 5.0
>
1.5L/1000
1.5
1.5
4~12
±1.5 ±2.5 ±3.0 ±3.5 ±4.0
±2.0 ±3.0 ±3.5 ±4.0 ±4.5
±2.0 ±3.5 ±4.0 ±4.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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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10000 >10000
±4.0 ±4.5
±4.5 ±5.0
±5.0 ±5.5
±5.5 ±6.0
3.2.2 零件形位公差
L
t t
(单位 mm)
≤2000
1.5
t
>100
>2000
0.75L/1000 但不得大于 3
3.2.2.3 板材与型材零件切割边棱对表面垂直度,不得大于表 5 规定。
表5 零件厚度δ ≤10 >10~18 >18~30 >30~50
图 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