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科室、中队、检测站(点),华龙处: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薪【2008】431号)文件,并结合我大队(处)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8年的年休假可跨年度安排至2009年第一季度末。
对2008年度因故尚未按计划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及时通知本人调整年休假时间,并结合本人意愿,于2009年第一季度末前安排其享受2008年度的法定年休假。
二、工作人员因故未按计划休年休假的,本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调整年休假计划。
如本人未及时提出调整的,按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处理,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编外人员年休假按《杭州市高速路政大队(市郊处)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四、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作人员本人意愿,及时制定2009年度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空白表附后)。
事业编制人员年休假计划表于2008年12月17日(下周三)12点前报组织人事科,非编人员年休假计划表于2008年12月22日下班前报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严钦卿联系电话:87385805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事业编制人员)单位:杭州市市郊公路管理处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非编人员)单位:杭州市市郊公路管理处
填表人:审核人:。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_时事论据素材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哪些第四章休假规定第二十三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妇女节、青年节)及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
第二十四条法定节假日1、元旦1天;2、春节3天;3、清明1天;4、劳动节1天;5、端午节1天;6、国庆节3天;7、中秋节1天。
第二十五条年休假一、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以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有关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新进员工需提交个人累计工作时间的有关证明,员工累计工作时间需经公司确认。
三、累计工作时间:1、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员工新进公司且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五、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第1年、第10年、第20年的当年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的满日历日期,实行前后分段折算确定,折算合计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满日历天数÷365天)×满日历日期前标准确定的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满日历日期后标准确定的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
六、享受年休假的几项具体规定:1、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年休假期间,所有工资项目照常计发;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4、系统内调入员工、退伍、复员和转业军人,剔除其在原单位已休的年休假后,未休的年休假可在公司安排休假;5、每年年休假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当年内休完。
辽宁省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办法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一项权利,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年休假年休假制度是机关工作人员享受的每年一次的休假待遇。
(一)条件及待遇1、凡参加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均可按以下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七天;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周六、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符合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条件的,除享受年休假待遇外,仍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并且可以合并使用。
3、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休假天数的,累计病假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休假天数一倍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又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4、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奖金照发。
5、下列人员不享受当年年假:考录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受到党内处分或行政惩戒的。
(二)管理及审批1、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休假时间,由所在处室统筹安排,并在本年度内一次使用,不得延至下年度。
2、各处室必须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处室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本处室工作人员的休假。
填写《年休假计划备案表》报人事教育处、厅机关工会备案,并由人事教育处、厅机关工会监督执行。
3、需休假机关工作人员应事先提出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并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
4、安排休假,不得擅自延长休假时间,严禁组织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
二、探亲假(一)条件1、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及休假安排计划

****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我院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执行本方案。
第二条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干部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休假。
第五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第六条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第七条干部职工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工作相互替办人员不得同时休年休假。
干部职工申请休年休假时,休假人应请工作替办人在《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中填写替办意见。
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干部替办;一般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替办。
第八条休假原则(一)一次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半数以上。
(二)所有休假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职工人数少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分段休假制。
(四)值班期间休假人员必须保证在岗。
第九条年休假的审批备案干部职工休假一律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
主要负责人的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办公室留存。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依法保障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权利,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及有关年休假修订通知,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正式员工入公司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员工根据工龄每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工龄根据员工档案中有明确记录的相关工作经历核定或根据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核定。
无法确定准确工龄的员工,根据司龄计算年休假天数,具体标准如下:(1)公司B级~E级员工: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5天;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工龄已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2)公司F级员工,每年可休假5天。
员工年休假为实际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当年无故旷工1天以上或受警告以上处分;(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因本人工作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受损失受警告处分的。
第四条各部门应对员工年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在年初作妥善安排,以保证员工正常休假、休息权利。
各部门于年初(2008年为4月30日前,此后为每年1月20日前)填写《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制定出当年年休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各部门员工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以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天数为准。
第五条员工请休假应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去向和在休假期间的代职人,做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在休假结束后应按期回到工作岗位,如预期未归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六条休假原则(1)年休假当年假期应当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不得年度积累。
年休假计划表和休假申请表

精品文档
附件2:
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制数:单位实有人数: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1、此表1式2份,本单位及厅(办)人事处各存1份;2、计划休假时间需明确到具体月份
1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附件3:
河北省农业厅(省农工办)干部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注:厅长(主任)年休假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审批;其他厅(办)领导,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厅(办)总师年休假由厅长(主任)批准;厅(办)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年休假经分管厅(办)
领导批准,其中连续休假时间2天(含)以上的,报厅长(主任)批准;厅(办)机关处室其他
干部职工年休假,报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此表1式2份,本单位及厅(办)人事处各存1份。
2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3欢迎。
下载
精品文档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4欢迎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日期:
注:本表于每年一月底前制订,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备案。
填表人:联系电话:领导签字:。
2016年二分公司年休假计划表(执行表)

2007.03.01
驾驶员
邓江
1980.07.06
驾驶员
5
2007.04.06
驾驶员
李伟
1976.05.08
驾驶员
5
2007.04.17
驾驶员
黄德桦
1964.08.21
驾驶员
5
2007.05.09
驾驶员
韩伟
1959.08.28
驾驶员
5
2007.05.15
驾驶员
童奎
1963.03.27
驾驶员
5
2007.06.01
1995.03.02
驾驶员
1996.02.01 安全值班长
1997.06.26 分工会主席
1997.06.11
驾驶员
1997.07.01
安全管理
1998.06.01
驾驶员
1998.11.01
护车员
1999.07.01
营运调度
1999.07.01
营运调度
姓名 侯世昌 田冬兰 周乐强 吴玉学 张志银 曹钢 肖军 吴平 赵忠茂 何永琴 颜成淑 周勇 王晓初 陈渝 李宏 何贵 钟心 杜建明 盛庭华 龙玉蓉 龙媛 王洪 甘涛 朱继霞 陈舒平 许文明 谭伟 张福利 谭钦军 王诗颖 肖琴
驾驶员
王靖
1976.12.31
驾驶员
10
2000.10.01
营运调度
张红
1981.01.10
营运调度
10
2001.01.15 安全值班长 朱文华
1978.05.06 安全值班长
10
2001.07.01
驾驶员
高华正
1969.11.17
驾驶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处室:
姓名
工作年限
应休假天数
拟休假时间
备注
处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分管厅领导意见
签字:
年休假申请表(人教处存)
申请人
2009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处室意见
签字:
厅领导意见
签字:
人教处意见
签字:
销假时间
20年月日签字:
年休假销假通知(处室存)
姓名
所在处室及职务
休假时间
2009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人教处审核意见
应休假天,已休天。签字:
年休假销假通知(计财处存)
姓名
所在处室及职务
休假时间
2009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人教处审核意见
应休假天,已休天。签字:
年休假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由休假人员填写,其中:第一联休假前填写,报经厅长(各处室主持工作的处级干部)、分管厅领导(其他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处室领导(科级及以下人员)同意,三联整体送人教处备案后休假;第二、第三联于休假结束后10日内到人教处填写,分别送本处室和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