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人员
航空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

一、航空人员分类航空人员主要包括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
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等;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等。
二、资格管理制度内容1. 资格认定(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取得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维修人员执照。
(2)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机械员:取得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机械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驾驶员、飞行机械员执照。
(3)飞行签派员: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行签派员执照。
(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取得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需通过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
2. 体检制度(1)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需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2)地面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部分地面人员需进行体检,取得体检合格证明。
3. 工作时限管理制度(1)空勤人员:根据《民用航空法》规定,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人员、飞行通信员、乘务员等空勤人员的工作时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2)地面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部分地面人员的工作时限也有相应的规定。
三、资格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机构:民用航空局及其下属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机场管理局等。
2. 监督机构:民航局对航空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总之,航空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是我国民用航空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航空安全、提高航空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资格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航空人员素质,确保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履行民用航空器驾驶等岗位职责,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飞行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飞行时间要求:从事运输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总飞行时间不少于3000小时。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总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1500小时,其中担任机长累计年限满1年,累计机长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专业条件:具有较系统的飞行技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某一分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基本掌握民航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能了解国内外飞行专业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飞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具有完成较复杂飞行任务的技能,能够利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 本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且未发生人为责任飞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6. 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四年,经考核合格。
这些标准条件可以帮助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在职称评价中获得更好的评价。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一、身体状况1. 身高:男性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
2. 体重:以千克为单位,体重应大于等于50千克,且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3. 视力和听力:裸眼视力不应低于0.3,矫正视力不应低于0.8;听力应正常,无色盲、色弱、耳聋等情况。
4. 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二、心理素质1. 应具备正常的智力、记忆和判断能力,能够正常完成工作任务。
2. 应具备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能够在高压环境下保持冷静、沉着应对。
3. 应具备适应飞行职业要求的能力和素质,如应对紧急情况、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等。
三、生理适应性1. 应适应高空环境,无恐高症、晕机等高空适应障碍。
2. 应适应时差和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工作,无因时差和气候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3. 应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的生活规律,无因生活规律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四、体检合格证1. 飞行员应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
2. 体检应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心电图、X光、超声波、血液化验等项目。
3. 体检合格证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补办。
五、健康档案1. 飞行员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生理适应性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和诊疗记录。
2. 健康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保管,以便追踪和管理飞行员健康状况。
3. 如发现飞行员存在健康问题,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和治疗。
六、职业病防治1. 飞行员应了解和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如发现职业病疑似症状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治疗。
3. 航空公司应按照规定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检查服务。
七、医疗保障1. 飞行员应享受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定期检查、治疗和康复等。
2. 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应及时就医并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3. 航空公司应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确保飞行员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一)

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一)民用航空人员名词解释1. 飞行员(Pilot)•飞行员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飞行操作任务的人员。
•例如:在一架商业航班上,飞行员负责驾驶飞机,掌握飞行计划,确保飞行安全。
2. 副驾驶(Co-pilot)•副驾驶是指协助飞行员进行飞行任务的人员。
•例如:在商业航班中,副驾驶负责监控飞行仪表、辅助驾驶操作,并与飞行员合作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3. 机长(Captain)•机长是在民用航空中担任飞行任务最高职位的飞行员。
•例如:机长负责决策飞行计划,指挥整个航班操作,同时具备最终责任和决定权。
4. 空乘人员(Cabin Crew)•空乘人员是指在飞机上负责旅客服务以及确保飞行安全的人员。
•例如:空乘人员负责为乘客提供食物、饮料,在紧急情况下执行疏散程序,并提供必要的急救服务。
5. 民航空管员(Air Traffic Controller)•民航空管员是指负责控制和指挥民航飞机起降、空中飞行以及地面运行的人员。
•例如:民航空管员通过雷达和无线电通信,与飞行员进行沟通,提供导航指引,确保飞行安全。
6. 机务人员(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机务人员是负责飞机维护和修理工作的人员。
•例如:机务人员检查和维修飞机的机械、电子等各部分,确保飞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 安全检查员(Safety Inspector)•安全检查员是负责对飞机、飞行器材和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人员。
•例如:安全检查员检查飞机的结构、系统、维护记录等,确保符合航空安全标准。
8. 航空医生(Aviation Medical Examiner)•航空医生是负责进行民航人员体检的医生。
•例如:航空医生会对飞行员、空乘人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他们身体健康、适合从事航空工作。
9. 空中交通服务员(Air Traffic Service Personnel)•空中交通服务员是指负责提供航空通信和导航服务的人员。
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于中间没有经停的飞行,飞行时间可
延长至12小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
2
少14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息
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 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
(2)当飞行机组配备3 名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
副驾驶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
3
1
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
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发生运行延误时,值勤 期最多可以延长至18小时,但 该值勤期后14小时的休息期不 得缩短。
(1)
(2)
任一日历月飞行时间 不超过100小时,任何连 续三个日历月内的总飞行 时间不得超过270小时。
任何7个连续日 历日内飞行时间不得 超过40小时。
(3)
任一日历年内飞行时 间不得超过1 000小时。
(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 3.客舱乘务员工作时间的规定
(1)当按照本规则第121.391 条规定的最低数量配备客舱乘务员时, 客舱乘务员的值勤期不得超过14小时, 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9个连续小时 的休息期,这一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 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 刻之间。
(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
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
(3)当飞行机组配备3名 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副 驾驶并为飞行机组提供经批准 的睡眠区时,驾驶员的值勤期 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 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值勤期最多18小时, 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 发生运行延误时, 超过14小时,但每个驾驶 如果驾驶员的实际值勤 员在飞行中应当有机会在经 时间未超过18小时的限 批准的睡眠区得到休息,值 制,则该值勤期后的休 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8个 息期可以缩短至16小时。 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 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 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 刻之间。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第4章民用航空器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5/14/2020
✓ 机长资格的获得; ✓ 机长的职责; ✓ 机长的权利名来自中国东北辽宁省的市长因出言不逊而在巴黎戴高尔 机场被警方驱逐出飞机。
该市长乘法航128号航班从巴黎戴高乐机场上登机,他在公务舱中用个人物品占 了五至六个行李位,并用中文辱骂请他给其它乘客让位的法航乘务员。
5/14/2020
担任机长的驾驶员还应符合某些条件,如:
(1)在90天内在某型飞机上至少作过3次起降,才能担 任该型飞机的机长。
(2)担任航路和航站飞行机长的驾驶员必须对下列各项 有足够的知识:
①熟悉所飞航路和所用机场,包括:地形和最低安全高度;季节性气 象情况;气象、通信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设备和程序;搜寻和救援程 序;沿航路有关导航设备。 ②飞越人口稠密地区和飞行量密集地区上空的飞行航径程序、障碍物、 机场布局、灯光、进近助航设备和进场、离场、等待和仪表进近程序 以及有关飞行的最低标准。
5/14/2020
持照人调离航行工作岗位改行从事其他工作,或持照 人超过规定年龄应注销其执照,注销后的执照可留给本人 保存
5/14/2020
1.飞行时间
飞行时间指机组成员在飞机飞行期间的值勤时间,包括在座飞行时间 (飞行经历时间)和不在座飞行时间。
2.值勤时间
值勤时间指机组成员在接受合格证持有人安排的飞行任务后,从报到 时刻开始,到解除任务为止的连续时间。
5/14/2020
(5)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 提出调整。(第四十七条) (6)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 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第四十八条) (7)其他情况。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
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是指在民用航空领域从事飞行岗位工作的专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责,可以将民用航空飞行员划分为以下几类:
1. 机长:负责指挥飞机的飞行和操作,担任飞机指挥员,是整个机组的领导者和决策者。
2. 副机长:负责协助机长操作飞机,进行飞行规划和决策,担任机长的副手。
3. 机上服务员:负责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安全指导等服务,同时也是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人员。
4. 空中医务人员:负责处理旅客在飞行中的突发疾病、伤势等医疗问题,同时也是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人员。
5. 飞行教练:负责对飞行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指导其掌握飞行技能和知识。
6. 航班指挥员:负责对航班进行调度和指挥,保障航班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以上是民用航空飞行员职业类别的主要分类,每个职业类别都有其特定的工作职责和培训要求。
民用航空飞行员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职业,需要具备严格的技能和知识要求,同时也承担着极大的责任和风险。
- 1 -。
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 应某诉中国北方航空公司案
案例点击
1998年9月11日,旅客应某持中国北方航空公司6328航班客票,乘坐MD-82飞 机由广州飞往杭州。飞行中,应某(经济舱4排E座)打算往头等舱洗手间方便。 他正要走进头等舱,便被坐在4排穿制服的机上安全员发现并劝阻,告知其去后 部的经济舱洗手间,还告诉他飞机前部洗手间根据规定只能供头等舱乘客使用。 应某要求机组人员出示法律 、法规文件。安全员给他看了机上的广播词。应某 看完不但不接受,反而更加激动,大声吵闹,后面的旅客有人向前围观,机上秩 序混乱。此时,飞机在下降高度,做着陆准备,为了保证安全,维护正常秩序, 机长派机上观察员到客舱协助维持秩序。应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动手推搡机组 人员,并抓破了机组人员的手背。在此情况下,安全员报经机长同意,在机上观 察员的协助下,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带上手铐,予以临时看管。飞机安全 降落后,将其送交杭州机场公安机关。直至下飞机,应某没有要求上洗手间。应 某被机场公安人员带到机场巡逻队接受了询问,机场公安人员并没有对应某做出 处罚。数月后,应某以安全员拿出的仅是机上广播词而非法律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并以人身权和名誉权被侵害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方航 空公司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50万,并承担1全 部诉讼费用。
Ⅰ级体检合格证 Ⅱ级体检合格证 Ⅲ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Ⅲa、Ⅲb级体检合格证 Ⅳ级体检合格证,包括Ⅳa、Ⅳb级体检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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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用航空人员的训练与资格管理
二、取得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Ⅰ级体检合格证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执照; 领航员执照和领航学员合格证; 飞行机械员执照和飞行机械学员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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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管理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执照予以暂停,在乘务执 照上签注“暂停”字样。
1、脱离实际工作岗位满一年者 2、抽查不合格者 3、其他特殊情况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执照予以吊销。
1、造成或持他人的乘务执照执行任务者 2、造成严重直接责任事故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者 4、乘务执照涂改、转借者 5、其他特殊情况者
航班起飞时刻前1:30分统一乘坐本部班车登机。
互换乘务员的航班,带班乘务长要确认乘务员到位,协 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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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准备阶段
按分工检查各区域紧急设备数量及待用状态,客舱 设备完好状态,清点清洁卫生用品报告带班乘务长。
厨房乘务员清点餐食,供品数量及质量。 带班乘务长核对签收各类文件。(舱单、货单、平
乘务组:舱工作的其它机组成员组
成,担任除操纵航空器以
外的辅助职务。 6
人员篇
——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例
7
(一)
8
术语的含义(一)
飞行时间:是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 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 停止运动为止的时间。
执勤时间:是指在执行由航空承运人安排的飞行和地面 任务中所花费的时间,包括航前准备时间、飞行时间、 飞行后工作时间、中途经停站的过站时间 、地面训练和 其他工作时间。
根据飞行时间、开餐时间、地区温差,合理 冷藏餐食、酒类及饮品。
参照食品特性合理调节温度、时间,烘烤餐 食。
一等舱、公务舱瓷餐具要保温。 认真检查、填写供应品回收单,并按规定铅
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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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空中值班制度
❖航程中始终保持乘务员巡视客舱。 ❖飞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航班可以安排值班,各
舱位必须保持一人值班,并随机为旅客提供 服务。 ❖为客人提供免税品服务,应主动介绍商品, 钱帐相符,禁止出售非售品。 ❖全程适时播放娱乐录象和航线地标。
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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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 物品:
爆炸物品类,包括: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
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 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 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乘务员不得将提供给旅客的机上供应品私自带下飞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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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航后讲评阶段
带班乘务长应认真填写乘务日志及问题反 映单。航班中遇有重要问题及事件应及时 报告,填写《机上事件报告单》。
带班乘务长应对本次航班进行航后讲评。 带班乘务长应提醒归还日籍乘务员的护照,
必要时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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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作
术语的含义(三)
迟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5至15分钟(含15分钟) 签到。
误机:晚于准备时间15分钟,未能按(手册)规定参 加航前准备。误机者不得参加飞行。
航前准备:为此次航班乘务组在起飞前2小时与准备时 召开的机上服务、安全会议。按规定不得少于15-20分 钟。
注:此规定适用于乘务员航班生产的所有工作。但当
➢对特殊旅客,主动介绍紧急设备及乘机注意事项。 ➢起飞前播放或演示《安全须知》。 ➢乘务员按分工在起飞和落地前进行客舱及厨房安全检查。 ➢为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提供姓氏服务。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登机至起飞前,乘务员应提供热毛巾、
迎宾酒(香槟)、饮料、拖鞋、牙具、耳机、餐谱的服务。 ➢按照分离器检查单操作分离器,并落实互检。
备份:为乘务员做好工作准备,并在客舱服务部楼内或 指定休息地点等待可能的航班任务。
坐机:为乘务员根据公司指派乘坐飞机至某地,在机上 没有进行乘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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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的含义(二)
跨分部飞行:为乘务员要求执行本分部以外的 任务,须填写《亲属在外登记表》及《跨分部 飞行申请表》,经部领导、派遣室主任签批方 可执行。
件;换证要提供复训合格影印件; 两张两寸着制服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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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年审和补办
乘务执照于每年的第二季度进行年审,办理乘务执照 和年审,须在期满前45天提出申请,年审时须提供本 年度的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影印件。 1、乘务执照和年审合格证丢失,须提供合理的证明 和申请,并由所属领导签署意见,报民航华北局补发; 从收到之日起两个月补发;乘务执照再丢失须经专业 培训、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一年后给予补发;情节严 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2、乘务执照破损,由乘务员,写明原因,部领导签 署意见,携一张二寸着制服免冠彩色照片到发证机关 以旧换新,并对个人予以处罚。
一个执勤段的最多落地数 5个
每个月的最低休息天数 7天
最高连续飞行天数
4天
最高连续休息天数3天最高定额 Nhomakorabea12
航后休息的时限
东线,太平洋航线回京中途落地的航班, 允许休息48小时。 东线,太平洋航线回京直飞的航班,以 及西线航班允许航后休息48小时。 东南亚航线允许航后休息24小时。 当日往返航班(飞行时间在8小时以上) 允许航后休息24小时。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包括: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 防暴枪等。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 令枪等。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
乘务员在执行检验、救灾、急救、专机等特殊飞行任 务时,如果预定的飞行时间、值勤时间超过本规定的 有关条款的限制,须经公司有关部门特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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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时间和休息时间
每个任务段的最高小时 16小时
每周最高航班飞行小时 35小时
每月最高航班飞行小时 100小时
每季度最高飞行小时
300小时
每年最低飞行小时定额 840小时 1000小时
客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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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制
(3)空中服务
根据旅客需要及时提供细微服务 。 头等舱、公务舱使用餐饮单订餐饮。 合理调节客舱温度和灯光,保持客舱清洁,环境舒适。 起飞落地和颠簸时,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主动为旅客发送报纸、杂志等读物。 按照服务计划提供餐饮服务,头等舱、公务舱应根据旅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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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
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
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的物品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B类执照适用于执行国内航线(不含地区航 线)乘务飞行任务;
C类执照为实习生执照,临时执照,适用于 国内航线(不含地区航线)飞行任务; A、B类乘务执照有效期为5年,C类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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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执照
执照由乘务业务室负责办理。乘务员办理乘务 执照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当年有效期内的体检合格证影印件; 培训机构颁发的初始上岗合格证影印
衡表、公邮箱、票证箱、药箱特殊旅客交接单、餐 食配备单、检疫放行单、客齐单等)。 带班乘务长要对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客舱设备和紧 急设备故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在机长的指导 下,坚持执行最低放行标准。 全体乘务员协助安全员清舱,无安全员的航班,乘 务员按分工检查各区域后报告带班乘务长。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22 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乘务员执照予以降级(A降B、B 降C、A降C)。
1、造成严重差错者 2、年度内连续被有效投诉两次以上者 3、年审不合格者 4、其他特殊情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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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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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先准备阶段
乘务员必须在航班起飞时刻前二小时准时参加航前准备 会。
执行飞行任务必须携带乘务员执照、黄皮书、登记证、 健康卡等有效证件。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
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 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 (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 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 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 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携带相关业务资料,工作用品和一个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的手电筒。带班乘务长须检查CF包内物品齐全。
航前准备会由带班乘务长主持。准备内容包括:按人员 等级分工;航线地标;航线特点;餐饮供应;服务程序; 紧急情况处置;所到国家C,I,Q规定;近期业务通告; 驻外管理等等。准备会时间为20分钟左右。有日籍乘务 员时须用英文准备。
驻外休息:为乘务员在离开北京基地,在国外 做跨天休息。
航后休息:航班落地后规定的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乘务员不进行任何工作的时间,计 算方法:从一个航班结束到下一个航班开始。
过夜:为乘务员在离开北京基地,在国内其它 航站做跨天休息。
晚签到:为乘务员晚于准备时间1至5分钟(含5
分钟)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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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旅客随身携带 或者托运的物品:
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 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 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 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 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北京传媒学院 综合教研组 24制
(2)、机上广播
☺乘务长指定有广播员证书的乘务员负责广播 。 ☺广播员必须携带广播词。 ☺广播员要用中、英两种以上的语言广播,根据航线
添加相应语种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