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0]9号
要求乡镇农经人员转为行政编制

强烈要求乡镇农经人员转为行政编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农委:我们是乡镇农经站的工作人员,担负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经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其职能具有行政管理性质,是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事业单位,因此在本轮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我们要求乡镇农经站转为行政单位,人员转为行政编制。
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如下。
一、农经站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律依据(一)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1、《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工作。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7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内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具体管理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承担。
(二)依法管理农民负担《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2号、1991年11月5日国务院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1年12月7日实施)第三条第二款:“乡人民政府主管本乡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办经[2012]14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2.05.23【实施日期】2012.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农办经[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近年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农经信息资源,促进农经信息交流和共享,增强了农经工作能力,推动了农经工作深入,提高了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但目前农经信息化建设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农业其他领域信息化相比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群众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切实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大背景下,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是实现农经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速发育,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农民群众诉求不断提高,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
推进农经信息化,是改善农经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农经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农经工作方式,提高农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客观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农经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农经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工作、作为提高农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抓住有利时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加快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
二、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满足农民群众紧迫需要为切入点,以开发利用农经信息资源为主线,加快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农经工作科学化水平。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经济统计【发文字号】农办经[2010]18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10.09.21【实施日期】2010.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0】18号)为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现将2010年年报报表表式及指标调整说明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统计年报的布置实施工作。
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统筹协调,切实采取措施,从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强化农经统计工作的保障。
加强对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及审核填报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在工作量较大的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等阶段,县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实力量,加强对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调查的指导,组织集中审核,保证工作进度。
加强对农经统计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逐级考核制度,促进农经统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完善统计调查。
扎实开展统计调查,是实施好农经统计报表制度的基本保证。
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报表制度统一要求,研究制订统计调查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数据采集、整理、测算、汇总和填报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的制度规范。
把农经统计与农村经营管理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数据日常采集整理制度,使集中调查与经常性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准确、快速、有序的工作机制。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把基层农经统计工作的好做法加以系统归纳,上升为制度规范,使统计调查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审核分析,保证数据质量。
坚持并落实统计人员审核与相关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制度,提高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继续坚持数据异常变动情况说明制度,对数据超常规变化、特别是诸如因土地清查、推进城镇化等政策措施导致的有关指标数据超常规变化,应提交分析说明。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重要的课题。
农村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不仅能够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通过对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可以为农村经济赋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下面笔者将提出一些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农村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农村组织建设是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在于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不够完善。
应该加强对基层农村组织的建设,推动农村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可以通过培育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村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与服务,发挥农村组织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带动作用。
二、加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主要执政者和参与者,其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益。
应该加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可以通过创新基层干部培训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激励和保障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加强农村经济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可以通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中心等,促进农村经济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农村经济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农村经济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推动农村经济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农村经济生产和经营的工作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经济政策法规是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
以下是我对于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组织,包括农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等,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提升农民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
要加强乡镇企业的建设,发展农村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要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建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农民贷款和融资服务,支持农村企业发展和农业生产。
要加强对农民的金融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对金融服务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要加强农业科技支持。
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研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新技术和新品种。
要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水平和效益。
第四,要完善农业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权交易市场,推动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要加强土地权益保护,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水平,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六,要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培养和管理。
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培训投入,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加强农民工的管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工作环境。
第七,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推动农村互联网、手机支付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农民的信息获取和交流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加强农业科技支持、完善农业产权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培养和市场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农经发[2009]11号【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9.08.11【实施日期】2009.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农经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一、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核心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夯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
抓紧做好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没有落实到户的,2010年底前要全部落实到户;基本农田已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的,要尽快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妥善解决承包地块四至不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内容不完整和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推进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
及时解决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抓紧研究涉及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问题,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农业部要求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条 件 的经营稳 健 、 理科 学 、 场有 前 管 市 景 的 优质 涉农 中小 企业 发行短 期融 资
农村 金融 机构 、 区域 兼并 重组 , 跨 并在
网 点 布 局 调 整 方 面 实 施 市 场 准 入 绿 色
累经验 。
引导 商业 银行 和社 会资金 投 资设立 村
镇 银行 、 贷款公司和农 村资金互助 社等
现代农业 和扩 大农村 消费的 资金 需求 , 切 实加强 对农 业农 村基 础 设施建 设 的
新 型农村金融机 构以及小额 贷款 公司 。 鼓 励 国家 控股 的大 型银行 和其 他金 融 机 构采取有效措 施开办农村 金融业务 , 积极参与农村 金融市场竞争 , 引导更多 信 贷资金投 向农村 。 文件指 出 , 要有效 扩大抵押担保 范
力量 力I [ 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 、 银监会 、 监会 、 证 保 新一 轮 乡镇 机构 改革 已覆 盖全 国
六成 乡镇 。2 1 00年将大规模推进攻坚 。 作 为农村 税 费改 革的 配套 改革 和
文件指 出 , 要加 快做实 中国农业 银 行“ 三农 金融事业 部” 充分 发挥政 策性 , 银行在支持 “ 三农 ” 发展 中的积极 作用 ,
围, 加强 涉农信贷风 险管理 。支持 符合
信贷支持 。 探索开展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
权和宅基 地使用权抵押 贷款业 务 , 积极
推动 和做 好集 体林 权制 度改 革与 林业 发展金融服 务工作 , 加快推进 农村金融
中央 编办 三 司司长 靳 永龙说 : 各 “ 地的情况 差异 比较大 ,特别 是 乡镇 , 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是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力量,在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
与此同时,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对农村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关乎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长期不懈地加以推进。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迫切需要拥有一支长期扎根农村、熟悉政策、贴近农民的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当好决策参谋、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迫切需要。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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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农经发[2010]9号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体系(以下简称农经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经体系肩负的责任更大、承担的任务更重。
近些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农业部门的不懈努力,农经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经职能得到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农经工作成效显著,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农经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系不够健全,机构性质与承担职责不匹配,队伍素质与履职要求有差距,工作手段与承担任务不相称。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
经工作,现就加强农经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经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确保农经职能有效履行为关键,以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系统健全、责权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农经体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必须把服务“三农”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推动农经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必须把有效履行职能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关键点,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条件保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农经体系建设的着力点,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开拓进取,积极作为,2
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三)确保乡镇农经职能履行。
乡镇农经工作处在整个农经系统的最前沿,是将农经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
按照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农经机构的日常工作。
在乡镇要按照确保履行好职能的要求,切实把农经职责落到实处,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
支持鼓励乡镇办好经管站(中心),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职能履行,加强农经工作。
(四)推进农经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精神,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已经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农业部门要根据农经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授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正确划分农经事业单位的类别,争取转为行政机构。
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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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继续争取农经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分类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三、扎实推进农经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建设
(五)抓好工作促体系。
做好农经工作,既是农经体系建设的前提,也是农经体系建设的目的。
要把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与开拓创新农经工作紧密结合,在加快发展农经事业中壮大农经体系。
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加快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力量。
加快建立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力量。
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量。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积极推进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巩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力量。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审计监督,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夯实农村集体资产4
财务管理工作力量。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工作力量。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农经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将农经相关法律列入“六五”普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进农经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加快制定相关地方配套法规,积极推进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加强其他领域农经立法,不断健全农经法律体系。
四、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七)创建学习型组织。
建设学习型组织是农经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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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项战略任务。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掌握“三农”工作必备知识,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学习重点,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农经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选择一些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注重从群众创造中汲取营养,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提出政策建议。
(八)加强农经干部培训。
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
围绕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精的农经队伍,切实加强农经干部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组织制定农经干部五年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农经干部培训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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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业系统培训项目和资源,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配合,采取联合培训、委托代培、直接承办、交流考察等方式,拓展农经干部培训渠道。
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加强农经专业人才培养。
(九)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管理是农经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目标管理。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采取表扬、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农经工作氛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能。
深化部门协作,创新合作方式,加快形成内部充满活力、外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农经工作落实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职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中指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
2006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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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农村经营管理行政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经体系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对农经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经费、项目等,主要领导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妥善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难题。
在工作布局、力量配备和项目安排上,统筹生产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造有利于农经职能履行的工作手段和环境。
认真总结交流经验,通过表扬先进、典型引路、工作带动、协同推动等促进农经体系建设良性发展。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农经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农经体系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十一)强化履职保障。
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既要提高履职能力,也要强化履职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将农经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当前,按照中央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经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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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经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经费等。
着眼于“十二五”农经事业发展,围绕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按照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编制农经专项规划,明确扶持重点,确定具体项目,争取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预算。
严格项目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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