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与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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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

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的区别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做分录如下:(1) 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例1】某企业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产品价目单上的电视机单价为每台2500元,购买500台,规定给予10%的商业折扣,则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2500-2500×10%=2250(元),共计1 125 000元。

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也是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的,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316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1 12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 250(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把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企业不但会有利润损失,而且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产生原因公司为实现特定的市场目标;贯彻特定的市场策略;实施以扩大销售为目标的短期促销而决定实施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

3、支付对象签约代理商4、支付方式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折扣金额;2)递延返利:原则上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返利金额。

5、支付金额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的,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额计算合同毛利率。

2)递延返利: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只在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体返利金额总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归属公司。

公司保留对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力。

a)总额控制按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内分次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

b)分次控制每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c)余额控制销售总监依据公司的市场策略、价格政策、促销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返利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6、审批流程1)销售折扣(即当次返利):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按照合同评审执行。

经典:销售折扣、折让与退回

经典:销售折扣、折让与退回
当期成本16
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6000×10%
1020×10%
12



如果买方收到有瑕疵的商品后不同意
卖方的折让条件,而执意坚持退货,
那么,卖方应该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是否和销售折让的处理一样呢?
13
销售退回
1 含义
指企业销售的产品因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而被购 买方退回。
销售折扣
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
3
商业折扣
1 含义
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促销手段,即打折。
2 会计处理
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折扣部 分不单独处理。
3 税务处理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 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4
【例1】高新公司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产品价目单上的电视机单 价为每台2500元,甲公司购买1000台,给予10%的商业折 扣。已知增值税率为17%,价税款尚未收到,但已通过银行 办妥托收手续。
6月份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702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5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
15
项目 产生原因 (目的、 概念)
发生时间
商业折扣 为了促进销售 而给予客户的
价格优惠
销售时
课堂小结
现金折扣 为了鼓励客户尽快 付款而给予的债务
8000×2%
借:银行存款
9,36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9,360

销售折扣折让入账流程

销售折扣折让入账流程

销售折扣折让入账流程
a)当各站发生折扣、折让损失时,首先由站业务员填
写折扣折让及损失调价联合审批单,提交站经营科
长进行审核;经站经营科长审核后的申请表报站长
批准。

①当单项折扣、折让发生额在5万元以下且
低于合同额的10%时,站长可直接批准,并转站财
务科进行财务处理;②当单项折扣、折让发生额在
5万元以上或高于合同额的10%时,站长批准后必
须将销售折扣、折让损失表报公司经营部,经公司
经营部审核并由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批准后,转回站
进行财务处理。

b)站财务科接到折扣折让及损失调价联合审批单后,
在核对审批权限无误后,进行财务处理。

销售折扣折让入账流程图
站业务员站经营科长站长公司经营部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站财务科
说:(1)当各站发生折扣、折让损失时,首先由站业务员填写折扣折让及损失
调价联合审批单,提交站经营科长进行审核;经站经营科长审核后的申请表报站
长批准。

①当单项折扣、折让发生额在5万元以下且低于合同额的10%时,站长
可直接批准,并转站财务科进行财务处理;②当单项折扣、折让发生额在5万元
以上或高于合同额的10%时,站长批准后必须将销售折扣、折让损失表报公司经
营部,经公司经营部审核并由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批准后,转回站进行财务处理。

(2)站财务科接到折扣折让及损失调价联合审批单后,在核对审批权限无误
后,进行财务处理。

会计实务: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会计实务: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简单地说,折扣和折让都是销售方对购买方进行的价格让步,但折扣和折让的原因、形式和对会计的影响都不一样。

折扣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

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

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

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

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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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一、销售折扣 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 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 除。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 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 算不产生任何影响,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 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 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 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 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企 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 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 当期的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 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

关于折扣、折让几种销售方式及其增值税处理问题

关于折扣、折让几种销售方式及其增值税处理问题

关于折扣、折让几种销售方式及其增值税处理问题○宋健 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需要首先核准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往往采取多种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

现行税法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除销项税额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使用折扣销售、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商业折扣这些销售方式,如何确定其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既是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也是税法必须分别明确规定的事情。

一、折扣、折让销售方式的基本内容折扣、折让销售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有其固定的内容。

折扣销售,商业上称商业折扣,是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因购买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销售企业可以从货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扣减的一定数额,此项扣减数通常用百分比数来表示,如10%、15%、20%等。

扣减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

例如,一公司出售A 型电视机,销售价格为每台3000元,成批购买30台,可得20%的商业折扣。

发票价格计算如下:价目表销售价格(3000×30)90000元,扣减20%为18000元,发票价格72000元。

企业采取折扣销售,便于灵活掌握销售价格而不需重新编制商品价目表,如果要变动商品售价,只要提高或降低折扣即可,避免商品价目表中的价格变动频繁,它有利于企业扩大商品的销路,增加销量,提高盈利水平。

销售折扣,商业上称现金折扣,也称销货折扣,它是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它使企业应收帐款的实际数随着客户付款的是否及时而异。

例如,一批60000元的赊销帐款,规定的销售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使客户于10天内付款,扣2%的折扣后,应收帐款的数额为58800元;如果客户于30天内付款,就须全部计算,应收帐款的数额为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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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

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

即是为敦促顾客尽早付清货款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

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 2/10,1/20,,n/30,15E.O.M。

例如,A公司向B公司出售商品30 000元,付款条件为2/10,N/60,如果B 公司在10日内付款,只须付29 400元,如果在60天内付款,则须付全额30,000。

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由于现金折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必须在会计中反映。

核算现金折扣的方法有3种:总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总价法入账,不允许采用净价法。

总价法(gross price 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不考虑现金折扣,如购货企业享受现金折扣,则以“销售折扣”账户反映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作为销售收入的减项列入损益表。

净价法(net price 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如购货企业未享受现金折扣,收到的现金超过净价的部分作为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备抵法(allowance 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记录应收账款,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价记录销售收入,设一备抵账户“备抵销售折扣”反映现金折扣,“备抵销售折扣”是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

三种方法各有优劣从理论上讲,净价法和备抵法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应收账款,并能恰当地反映销售收和利息收入,优于总价法;总价法和备抵法记录销货退回与折让,因而优于净价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数顾客期望享受现金折扣,总价法便高估了当期的收入和期末的应收账款,但因记录简便而得到广泛运用。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 10%的商业折扣。

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

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

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实现时:借:应收帐款77805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 665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05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借:银行存款76475财务费用(66500×2%) 13303贷:应收帐款77805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2.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

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

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设置“销售折让”帐户单独归集后,在利润表上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

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折让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是当前发生较为频繁的销售模式,但企业对它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概念模糊,现笔者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对上述业务进行对比说明。

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

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

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

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

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至于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是否转出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对比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

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销售折让的增值税、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是完全一致的,均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依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法规定,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

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

由于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后,而且所得税汇缴期满(次年5月31日)之前,纳税人发生申报有误的,可以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折让行为,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此外,有些企业为了促销,与客户协议约定,在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规定,上述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处理时,销售方应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已售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同时转出进项税额。

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示例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企业发生的应收帐款,须采用总价法入帐,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单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可防止企业因采用净价法入帐减少销售额而逃避纳税。

但该法在实际核算中却存在运用不恰当的地方,笔者认为有加以修正的必要。

先看以下例子: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帐款11700元;贷: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1466元(11700X98%)财务费用234元(11700X2%)贷:应收帐款11700元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1700元贷:应收帐款11700元我们知道,所谓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因此,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优待的应仅是其销售货款部分,而不应包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部分,具体到上例就是:如果货款在10天内收到,应向客户收取价税合计为11500元(10000X98%+1700),给予客户200元(10000X2%)的现金折扣。

但现行实务中的做法,如上例会计分录所示,企业不仅给予客户货款以现金折扣,而且还给予客户增值税销项税额以现金折扣。

两相对比不难看出,企业多给客户34元(1700X2%)的折扣优待,当客户用从企业取得的1700 元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发票去抵扣其销项税额时,相当于企业替额户缴纳了这34元的增值税,客户则实际上享受了来自于企业货款和税金的双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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