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返佣金财务制度

返佣金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返佣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返佣金管理和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二、返佣金的定义返佣金指的是企业在市场开展促销活动、销售产品或服务,由供应商给予的返还部分销售额抽成的金钱或其他形式的回扣。
三、返佣金的申请和核销程序1.申请返佣金(1)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前将返佣金计算表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完整、准确,并交由财务部门审批。
(2)在计算返佣金时应当注意核实返佣金的来源和金额,确保返佣金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核销返佣金(1)财务部门在接到各部门提交的返佣金计算表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销,核对返佣金的来源和金额是否符合要求。
(2)核销返佣金时应当及时记录返佣金的来源、用途、金额等信息,并对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和归档。
四、返佣金的管理与使用1.管理返佣金(1)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返佣金的档案,包括返佣金的来源、金额、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2)对于返佣金的使用,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2.使用返佣金(1)返佣金的使用应当按照企业的规定和流程进行,不得用于非法、违规活动或个人私利。
(2)返佣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企业的经营需求和业务规划,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五、返佣金的监督与检查1.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返佣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各部门应当加强返佣金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返佣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六、返佣金的结算和结转1.返佣金的结算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确保及时清算,不得滞后。
2.返佣金的结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七、返佣金的报销和核算1.返佣金的报销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符合规定的报销标准和要求。
2.返佣金的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返佣金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八、返佣金的监督与问责1.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返佣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返佣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如何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

如何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且常见的事项。
准确明确地规定佣金和折扣,可以帮助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确保权益,避免出现争议和误解。
本文将介绍如何在合同中有效地规定佣金和折扣的要点。
一、佣金规定合同中规定佣金的目的是确保交易双方对于佣金的支付和计算方式有明确的认知和约定。
以下是在合同中规定佣金时应考虑的要点:1. 佣金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佣金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等)、支付地点等。
2. 佣金计算规则: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佣金的计算方式和基准。
例如,佣金基于交易金额的百分比,或者基于销售量的固定金额。
此外,还需明确佣金的计算周期和计算公式。
3. 佣金的权益转让:如果合同涉及到佣金的分担或转让,应明确规定各方之间的权益分配和转让方式。
同时,还需考虑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或取得对方的同意。
4. 佣金支付的条件与权益保留: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佣金支付的条件,例如是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或达到一定业绩。
如果需要保留权益,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二、折扣规定合同中规定折扣的目的是确保交易双方对于折扣的适用条件和计算方式有明确约定。
以下是在合同中规定折扣时应考虑的要点:1. 折扣适用范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折扣的适用范围,包括适用的产品或服务、适用的销售渠道、适用的客户类型等。
2. 折扣计算方式: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折扣的计算方式和基准。
例如,折扣基于交易金额的百分比,或者基于销售量的固定金额。
同时,还需明确折扣的计算周期和计算公式。
3. 折扣的条件与权益保留: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折扣的适用条件,例如是否需要达到一定销售目标或完成一定交易量。
如果需要保留权益,则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 折扣与其他条款的关联:合同中的折扣条款还需与其他条款进行关联,例如与佣金、返款等条款的关联。
三、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规定佣金和折扣的同时,还需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以确保各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企业不但会有利润损失,而且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产生原因公司为实现特定的市场目标;贯彻特定的市场策略;实施以扩大销售为目标的短期促销而决定实施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
3、支付对象签约代理商4、支付方式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折扣金额;2)递延返利:原则上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返利金额。
5、支付金额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的,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额计算合同毛利率。
2)递延返利: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只在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体返利金额总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归属公司。
公司保留对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力。
a)总额控制按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内分次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
b)分次控制每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c)余额控制销售总监依据公司的市场策略、价格政策、促销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返利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6、审批流程1)销售折扣(即当次返利):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按照合同评审执行。
对各代理商及经销商返利的规定

对各代理商及经销商返利的规定第一篇:对各代理商及经销商返利的规定通告:对各代理商及经销商返利的规定各经销人员:公司对商户的返利以年为结算周期,返利以产品实物形式返利。
经销商以进货5000元以上算开户,客服标准:五环以内5000元以上免费送货,五环外七环内10000元以上免费送货不足定额费用自费。
外阜地区公司负责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北京市货运站,长途货运费由客户承担。
特此通告!此说明解释权归xxxxx所有。
签阅:2012年5月28日主送:销售抄送:财务——存档备案第二篇:代理商和经销商代理商和经销商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经销商★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赚取佣金(提成)★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供货权力较大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代理商主要分为总代理、区域与分品牌代理、总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级分公司等。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在代理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代理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代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
这样,代理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代理制和经销制也能互相渗透,各类销售渠道的主要区别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层级的增多。
目前,厂商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价格和货源的管理,对于人员培训及广告等还会提供一些支持。
对于代理商和经销商而言,其利润则主要来自于销售利润、返利、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关于销售返利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返利管理,提高销售业绩,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以及其他参与销售返利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销售返利是指公司为激励销售团队、提高产品销售量,对销售业绩达到一定标准的销售人员或团队给予的经济回报。
第四条销售返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返利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销售返利政策第五条销售返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返利形式:返利形式可以是现金、商品、服务券等,具体形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
2. 返利比例:返利比例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市场、不同销售阶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销售收入的1%。
3. 返利条件:销售人员或团队需达到规定的销售量、销售额、回款额等条件,方可享受返利。
4. 返利时间:返利发放时间一般于销售周期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第六条销售返利政策应根据市场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销售返利申请与审批第七条销售人员或团队在达到返利条件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返利申请。
第八条财务部门收到返利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信息准确。
第九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返利申请提交给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销售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销售人员的诚信度、业绩完成情况等因素。
第十一条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发放返利。
第四章销售返利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销售返利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监督小组定期对销售返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对违反销售返利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或团队在享受返利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返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销售返利与其他政策的协调第十六条销售返利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如促销政策、市场费用政策等)应相互协调,避免冲突。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的区别及核算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2.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之间的区别
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之间的区别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回扣、销售佣金和销售返利等内容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处理和处理等。
商业折扣形成原因:为了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
表现特征: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照一定折扣率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并开具,或采取实物折扣。
会计处理:在发生时将按照一定折扣率计算的折扣额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后作销售。
税务处理: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可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销售收入并缴纳流转税税和所得税,无需进行其他账务处理。
但实物折扣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现金折扣形成原因: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付款而给予购货方折扣。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付款时间越短折扣越大,超过一定期限则无折扣,如2/10,1/20,N/30(折扣率/回扣天数)。
会计处理:作发生期费用处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销售折让形成原因:由于货物本身存在问题(如质量、过时或功能落后等问题)而给予购货方折让。
发生时间:发生于销售行为之后。
表现特征: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的减让,减让可能是直接减少对方的购货款,也可能给予一定的实物。
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税务处理: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这样不但可以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销售回扣形成原因:为了吸引购货方,促进销售,而给予购货方或其当事人各种金钱或物资折扣、优惠等利益。
发生时间:可能与销售行为同时发生,也可能滞后于销售行为。
表现特征:在发生销售行为时或发生后销货方按照与购货方的约定而给予购货方一定金钱或物资等利益,但一般发生的回扣均比较混乱。
[转载]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
[转载]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以及各种形式的销售回扣、销售佣金、销售返利等情况的处理尽管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其概念相近,现实情况复杂,采用的会计处理不同以及税法与会计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当区别对待。
一、销售折扣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但是,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
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
但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会计及税务处理辩析沈建明(一)销售折让1、概念:销售折让是指销售方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购货方的减让。
2、特点:(1)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收入扣减。
(2)销售折让一般发生在商品售出后。
3、会计处理: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税务处理: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应视购销双方发票入账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1)在购销双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时,购货方将发票各联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作为入账依据。
(2)销货方已入账,购货方未入账时,销货方可以退回的发票各联为依据,开具等额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入,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入账。
(3)购销双方均已作财务处理时,销货方凭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总之,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可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扣减销项税金、及计税所得额。
(二)销售折扣1、概念: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早付款,而承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2、特点:(1)目的是为了及早回笼货款。
(2)事先已有明确的约定。
(3)发生在商品销出、货款回笼时。
3、会计处理: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处理。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而按合同、协议或购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即按总额部分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税务处理:?销货方在支付现金折扣时,?由购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冲减商品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金。
(三)折扣销售1、概念: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销货方规定,购买某产品在10件以上的,可享受10%的价格优惠,某产品的正常价格每件1000元。
销售返利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销售返利管理,规范销售返利行为,提高销售业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返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返利、实物返利、折扣返利等。
第三条销售返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返利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返利政策第四条销售返利政策应根据市场情况、产品特性、销售目标等因素制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返利政策应包括以下内容:1. 返利范围:明确哪些产品、哪些销售渠道、哪些销售人员可享受返利。
2. 返利条件:规定享受返利的销售业绩要求、销售时间、客户类型等。
3. 返利比例:根据不同产品、不同销售渠道、不同销售人员设定不同的返利比例。
4. 返利方式:确定返利是现金支付、实物奖励还是其他形式。
5. 返利结算周期:规定返利结算的时间间隔,如月结、季结、年结等。
第三章返利流程第六条销售人员需按照返利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任务。
第七条销售人员提交销售返利申请,内容包括销售业绩、销售合同、客户信息等。
第八条销售管理部门对销售人员提交的返利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返利政策要求。
第九条审核通过的返利申请,由财务部门按照返利政策进行计算,并办理返利手续。
第十条销售人员收到返利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收并确认。
第四章返利监督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销售返利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返利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销售返利活动进行抽查,确保返利政策的落实。
第十三条对违反返利政策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返利资格、追回返利金额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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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企业不但会有利润损失,而且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产生原因公司为实现特定的市场目标;贯彻特定的市场策略;实施以扩大销售为目标的短期促销而决定实施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
3、支付对象签约代理商4、支付方式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折扣金额;2)递延返利:原则上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返利金额。
5、支付金额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的,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额计算合同毛利率。
2)递延返利: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只在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体返利金额总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归属公司。
公司保留对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力。
a)总额控制按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内分次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
b)分次控制每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c)余额控制销售总监依据公司的市场策略、价格政策、促销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返利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6、审批流程1)销售折扣(即当次返利):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按照合同评审执行。
2)递延返利:a)价格政策或促销政策制定:销售部门制定价格政策或促销政策;提交销售部总经理/财务部审核并备案;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b)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编制:财务部销售会计负责向销售部门提供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数据;销售部门综合管理部依据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制定返利表;财务部销售会计依据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复核返利表数据。
c)分次发货返利:销售人员填写部门事务联络文/申请单及附件(如合同)进行返利申请;销售总监根据该代理商的销售增长情况、所在区域市场策略、促销策略、主销产品的盈利能力、及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是否是重点扶持的代理商等因素综合平衡,审核目前的返利金额是否能有效体现公司对此代理商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如有必要,需调整返利金额以匹配公司的整体市场策略及价格政策。
如需调整返利金额,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返利表金额;销售会计复核本年累计已返利金额是否超过年度返利表金额,当次返利金额是否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并登记返利台帐;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7、账务处理1)递延返利台帐登记,从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开始,逐笔登记每笔订单的返利金额,及时反映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和返利余额情况;折扣销售(即当期返利)在台帐登记时与递延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需具体记录每笔合同的合同金额,折扣金额,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
2)财务收入确认及涉税安排应收账款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应收金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应收账款(折扣后金额)-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账务不反映折扣金额。
增值税发票按折扣后金额开具。
如销售合同明确写明销售额(折扣前金额)、折扣金额的,可将销售额(折扣前金额)和折扣额同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不得将销售额(折扣前金额)与折扣金额单独开具两张发票。
二、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1、定义1)现金折扣:公司为鼓励客户尽早付款而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一般用[2/10,l/20,n/30]表示,其含义是: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第11天至第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第20天之后付款没有折扣,最迟的付款期限为30天。
2)销售折让:公司因售出商品的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不到验收技术标准等原因而对客户在产品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2、产生原因1)现金折扣:加速应收账款回收,减少发生坏账的可能。
2)销售折让:公司售出的商品存在设计或质量缺陷、达不到合同验收标准。
3、支付对象所有客户4、支付方式直接递减应收货款5、支付金额1)现金折扣:现金折扣率作为合同条款在合同评审时确定,一般不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销售折让:与客户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剔除该设计或质量缺陷所支持的功能后的同等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
6、审批流程1)现金折扣:作为合同条款参与合同评审流程2)销售折让:客户反馈产品设计或质量缺陷;研发、质量、客服等部门对产品设计或质量缺陷进行评审(以现有技术水平确实无法达到客户要求);销售经理提出销售折让申请;销售总监审批;销售会计复核销售折让后金额是否低于剔除该设计或质量缺陷所支持的功能后的同等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7、账务处理及涉税安排1)现金折扣:按照“总价法”核算,即销售产品时的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发票开具均不考虑现金折扣,如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时,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
2)销售折让:已经确认收入的,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公司凭客户提交的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销售折让部分的增值税;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
增值税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开具。
三、居间人佣金1、定义根据公司与居间人的约定,居间人为公司报告合同成交机会、提供商业信息,公司在居间人介绍的交易达成后,向其给付的一定数额的报酬。
2、产生原因促成销售合同需要,销售合同在中间人的居间行为下才得以签订,居间人的中介行为是合同签订的必须条件,没有居间人的中介行为,公司无法获得此销售订单。
3、支付对象居间人,包括:1)存在真实居间行为且有权从事居间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2)存在真实居间行为的但无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3)存在真实居间行为的签约代理商4、支付形式1)如果居间人是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中间人与客户及公司签署三方合同,佣金部分由公司委托客户直接支付给中间人,合同货款扣除佣金后的部分支付给公司。
中间人开具中介服务发票给公司。
2)其他无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公司与客户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真实的居间行为的,如果能够取得中介服务发票给公司的,视为有权从事居间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如果不能取得中介服务发票给公司的,需提供给公司对应金额的其他发票,公司通过费用报销方式处理,但申请支付人仅限于公司销售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不能提供对应金额发票的,又确需支付的,通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子公司”帐户支付。
3)如果居间人同时为公司的签约代理商,则将佣金按照发货折扣方式处理,即通过下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折扣金额。
此折扣数额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
但在实际返利时仍遵守每个订单的折扣金额不超过该订单金额的30%。
5、支付金额1)对存在真实居间行为且有权从事居间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销售佣金[l4],居间合同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一起参与合同评审。
销售佣金计入成本费用计算合同毛利,扣除销售佣金的合同毛利率不得低于与经销商签订合同的毛利率。
2)对存在真实居间行为的但无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的具体执行标准以目前已支付的水平从严审批确定。
3)签约代理商作为居间人获得的销售佣金,以发货折扣形式支付,发货折扣金额原则上小于“直接客户的价格-产品代理价”。
[l5]签约代理商作为居间人获得的销售佣金不得以现金支付。
6、支付审批流程1)对存在真实居间行为且有权从事居间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销售佣金,按合同约定处理,一般在公司收到居间人开具的中介服务发票后,委托客户将销售佣金支付给居间人。
2)对存在真实居间行为但无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支的付佣金,可以提供报销发票的:销售经理凭发票填写报销单附发票;销售总监审核居间行为的真实性;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3)签约代理商作为居间人获得的销售佣金:销售人员填写部门事务联络文/申请单申请;销售总监审核居间行为的真实性;销售会计复核当次销售佣金返利金额是否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7、账务处理1)能够取得中介服务发票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2)没有取得中介服务发票,以费用报销支付的销售佣金由AR\AP主管根据公司费用管理、税务安排对销售经理应提供何种发票进行指导,本着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进行适当帐务处理;以现金直接支付的销售佣金通过私人帐户支付。
3)签约代理商佣金:以发货折扣方式支付的销售佣金,视同销售返利进行账务处理。
但在台帐登记时与销售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
四、现金返利1、定义现金返利:公司销售产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返还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2、支付对象代理商、直接客户和其他有权决定是否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3、支付方式对于账外暗中支付的现金,由支付对象提供给公司对应金额的发票,公司通过费用报销方式处理。
但申请人仅限于公司销售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
不能提供对应金额发票的,又确需支付的,通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子公司”帐户支付。
4、支付金额本着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从严从紧审批确定。
5、审批流程销售经理凭发票填写报销单;销售总监审核现金返利的必要性;销售部门总经理根据需要可调整现金返利金额; 5、审批流程销售经理凭发票填写报销单;销售总监审核现金返利的必要性;销售部门总经理根据需要可调整现金返利金额;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6、账务处理AR\AP主管根据公司费用管理、税务安排对销售经理应提供何种发票进行指导,本着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进行适当帐务处理;以现金直接支付的现金返利通过私人帐户支付。
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
6、账务处理AR\AP主管根据公司费用管理、税务安排对销售经理应提供何种发票进行指导,本着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减轻公司税负的原则进行适当帐务处理;以现金直接支付的现金返利通过私人帐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