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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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涉外企业税收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涉外企业税收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涉外企业税收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当前涉外企业在税收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收规避手段多样化和税收政策不确定性。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和完善税收政策法规。

加强涉外企业税收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涉外企业税收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通过以上对策建议,可以有效解决涉外企业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问题,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加强税收监管力度有助于防范涉外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完善税收政策法规可以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为涉外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建立健全的涉外企业税收管理体系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税收行为,提高税收合规水平,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针对当前涉外企业税收问题,加强税收监管和完善税收政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涉外企业、税收问题、差异性、规避手段、政策不确定性、监管力度、完善法规、合规意识、管理体系。

1. 引言1.1 涉外企业税收问题的重要性涉外企业税收问题的重要性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涉外企业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合规与缴纳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健康运转。

涉外企业税收问题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其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上。

由于涉外企业跨国界经营,其税收问题涉及多个国家间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因此对于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对涉外企业税收问题的合理处理,可以促进各国间税收政策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国际税收秩序。

涉外企业税收问题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其对企业自身的影响上。

税收合规与缴纳情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影响着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

只有加强涉外企业对税收问题的重视,才能够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

加强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和合规意识,对企业、国家和国际税收秩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2 国内外企业税收差异性国内外企业税收差异性是当前涉外企业在税收上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引言外商投资企业在国际间进行跨境业务活动时,为了降低税负,常常会利用各种合法手段来避税。

然而,一些企业可能会滥用避税手段,导致税收收入减少,给国家财政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的防范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防范对策。

1.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常见手段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手段多种多样,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手段:1.1. 利用税收协定有些国家之间存在着税收协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在低税率国家设立虚拟办事处或母公司,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并减少纳税义务。

1.2. 利用转让定价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虚高或低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将利润转移给海外关联公司,从而降低在本国的纳税义务。

1.3. 假借债务企业通过虚构债务关系,或虚构高利息借款,将利润转移到降低纳税义务的地区。

2.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的影响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会对国家财政产生重要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减少税收收入通过避税手段,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大幅减少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2.2. 扭曲市场竞争避税行为可能导致企业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扭曲市场秩序,影响其他企业的利益。

2.3. 削弱税收制度公信力避税行为的存在削弱了税收制度的公信力,会导致人们对税收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3. 防范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的对策为了防范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问题,政府和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对策:3.1. 完善税收制度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是防范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的基础。

政府可以加大力度改进税收法规,减少税收漏洞,提高税收监管的效能。

3.2. 加强国际合作国家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

加强信息交流和协作,共同监督和打击税收逃避行为。

3.3. 强化税务部门监管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和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嫌避税企业的审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争取制定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 税收规则,减少外资企业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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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国际避税地通常具有低税率、税收优惠等特征,外资企业通过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或利用避税地金融机构进 行投资,可实现规避税收的目的。此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在避税地设立控股公司、利用信托等方式进行资 产转移和财产安排,以规避税收。
转让定价避税
要点一
总结词
转让定价避税是外资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主要是 通过关联方之间进行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实现 规避税收的目的。
CHAPTER 03
防治措施
完善税收法规
01
02
03
制定反避税条例
针对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 方式,制定专门的反避税 条例,明确避税行为的认 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避 免税收优惠被滥用。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 部门、企业之间的信息共 享,提高税务部门对企业 的监管能力。
方式进行资本运作,以规避税收。
避税地子公司避税
总结词
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将高税率国 家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从而实现规避税收 的目的。
详细描述
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将高税率国 家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从而实现规避税收 的目的。例如,外资企业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 司,将高税率国家的商品销售给该子公司,再由该子公 司将商品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第三方国家或地区,从而 降低整个集团的税收负担。此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 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控股公司、利用信托等方式进 行资产转移和财产安排,以规避税收。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

外商投资企业避税问题与防范对策

一、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原因分析(一)外商企图独享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按税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要按照股权比重在中方和外方之间分配,许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要按照协议在双方之间分配税后利润。

但外商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了独吞税后利润,将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境外实现,规避我国税收。

(二)为了调剂内部资金运作及降低汇率风险在我国境内投资办厂的境外企业多是一些经营规模小、资本不十分雄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可能随时需要从设在我国境内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抽调资金,以便进行内部资金余缺的调剂,应付其整个经营管理的需要。

另外,近十多年人民币多次贬值,给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带来了很大的汇率风险,外国投资者一般会想方设法将自己在中国取得的利润在未分配前便汇出,而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汇出利润一直没有法律限制,这就为外商转移利润开了方便之门。

(三)逃避外国的个人所得税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股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部分冲抵其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国家的母公司,母公司多纳税,其个人股东就可以用这部分税款多抵免一些个人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表现形式(一)利用转让定价避税转让定价是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关联公司在跨国经济活动中,违背独立交易原则,利用不合理定价转移利润,从而逃避我国税收的行为。

我国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两头在外”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即原材料或中间品由国外进口,产品销往国际市场。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购销权往往掌握在外商手中,他们往往利用中方一无国外营销网,二不了解国际市场价格,三缺乏经验等原因,对外资企业的购销价格加以操纵,采用“高进低出”的转让定价策略向境外转移利润。

(二)通过资本弱化避税资本弱化是外商在企业投资总额中,通过缩小股份融资,扩大贷款融资的手段,逃避我国税收的行为。

按照我国税收法律规定,股东通过股份投资取得的股息是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而投资人以贷款形式融资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研究论文:我国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研究论文:我国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

110795 企业研究论文我国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与防治措施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攀升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外资企业前来我国投资建厂提供了平台与条件,同时也成为许多外资企业被我国市场所吸引的根本原因。

不得不说外资企业的涌入,为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外来资本,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进步。

但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许多外资企业开始出现避税现象。

即便每年这些企业都会承担将近五成的亏损,可是却连连追加投资。

在这样的非正常状况之下,必然会潜藏着巨大的经济链。

所以,我国税务部门对这些外资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每年外资企业避税数额高达几百亿。

这样严重的避税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秩序,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税收工作的开展。

必须严厉进行打击,才能促进我国税收平稳增加。

一、我国外资企业避税的主要方式(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根据纳税要求,需要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存在一定的税收居所,这样才是其进行征税的主要客观法律事实。

所以,许多外资企业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选择税收居所转移,从而减轻纳税金额,乃至消除纳税义务。

(2)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所谓征税对象,实际上就是指征税的具体范围,不同的税种,征税对象会有所区别。

所以这就会导致征税对象进行跨国移动,跨国纳税人就是利用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别,在各行业中进行经济交易,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跨境避税。

(3)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主要是跨国纳税人,主观且人为操纵,进而压低中国境内公司向外销售以及开展贸易往来过程中的收入或者费用分配比例。

跨国公司内部在制定交易价格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这样的行使,从而有效减少税负,增加了自身的经济效益。

转让定价的形式很容易扰乱我国的经济市场,主要表现就是高价格购进,低价格售出,简单说就是进口的成本远远高于国际市场,可是出口的产品价格却远低于国际市场。

面对这样的现象,很容易造成外资企业外表看起来连年亏损,可是实际上却可以将税负降到最低,进而以税额弥补账面上的经济损失。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摘要】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税收公平和打击跨境税收逃逸,然而我国现行制度存在一些困境,如监管不到位和规范不明确等。

这些困境的根源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和执行不力等因素,导致了问题的出现。

具体表现为税收规避、信息不透明和风险难以控制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优化相关法律法规。

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

加强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有效监管可以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行为,保障税收的公平与稳定。

【关键词】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困境、问题、完善建议、发展方向、监管加强。

1. 引言1.1 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是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行为,防止其通过跨境利润转移等手段逃避纳税责任。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保障财政稳定,还能有效打击跨国公司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

与此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建立也为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可以有效防范跨国公司通过虚构价格、转让定价、债务转移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确保所有企业在中国市场享有平等的竞争条件。

完善反避税制度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议价能力,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治理面临的挑战。

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与发展的关键环节。

我国应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2 我国现行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存在的困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对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漏洞,监管不够全面和及时,导致一些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外商避税的原因及对策

外商避税的原因及对策

外商避税的原因及对策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外商在各国开展业务的规模逐渐扩大。

然而,与此同时,外商避税的现象也日益突出。

外商避税不仅给其所在国家带来财政收入的损失,还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和贸易壁垒的形成。

本文将探讨外商避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外商避税的原因1. 高税收负担外商在某些国家面临的税收压力比较大,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

高税收负担意味着外商必须支付更多的税款,这会影响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 税收制度漏洞税收制度中可能存在一些漏洞,使得外商可以利用这些漏洞进行避税。

例如,国家对特定行业或地区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商可能通过调整经营结构等方式来享受这些优惠。

3. 利润转移外商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负。

这通常通过跨境转移定价来实现,即将高利润的部分安排在低税率地区,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外商避税的对策1. 完善税收制度国家应加强税收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减少税收漏洞的存在。

需要全面审查税收政策,以确保其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外商避税行为的监测与打击。

2.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间的税务合作可以提高对外商避税行为的检测和打击效果。

各国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共同打击跨国避税行为,避免利用跨国公司的管辖权进行利润转移。

3. 调整税收政策对于外商避税行为比较突出的行业或地区,国家可以考虑适当调整税收政策,提高税收负担。

这有助于减少外商避税的动机,同时也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4. 提高税收合规意识加强对外商的税收合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其对税收合规意识的认识。

外商应严格履行纳税义务,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不得以避税为手段来获取利益。

结论外商避税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公平竞争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外商避税问题,国家应加强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机制的建立。

同时,国际间的合作也是解决外商避税问题的关键。

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外商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制的公平和稳定。

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与反避税

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与反避税

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与反避税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日益增多,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出口创汇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问题也不断的出现,不但损害了我国的税收利益,造成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也不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一、何谓“逆向避税”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发展本国经济,我国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简称三资企业)给予了多种税收优惠。

从国际避税的一般原理出发,中国是低税区,在三资企业和其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从国际避税的角度考虑,应该把利润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中国,以达到减轻全球税负的目的,这就是顺向避税,所谓顺向,是指收入由高税国流向低税国。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三资企业,运用各种方法把利润从中国转移出去,逃避中国的税负,就其所承担的税负总额来说,其在高税国实现了较多的利润,将要承担更重的税负,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行为称为“逆向避税”。

之所以称之为避税,因其确实是逃避了中国的税收。

二、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原因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但是,另有许多地区优惠、行业优惠及“免二减三”的优惠,外资所承担的实际税率远远低于世界一般企业所得税的水平,但我们并没有看到经典的避税模式,即外资纷纷把其在高税国实现的利润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转移到中国实现,从而达到规避全球税负的目的,实际情况是每年因为外资合理避税而造成的税收流失相当可观。

那么三资企业为什么要采取“逆向避税”的方法,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避免与中方分享利润。

对于三资企业中的合资企业来说,中外双方根据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对于合作企业来说,双方的利润由合同规定。

如果外方投资者通过转让定价将利润转移到国外的关联企业中去,使合资、合作企业的利润出现零利润或负利润,虽然这样做使其全球税负有所增加,但却避免了与中方分享利润,从而达到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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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原因分析
(一)外商企图独享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
按税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税后利润要按照股权比重在中方和外方之间分配,许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要按照协议在双方之间分配税后利润。

但外商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了独吞税后利润,将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境外实现,规避我国税收。

(二)为了调剂内部资金运作及降低汇率风险
在我国境内投资办厂的境外企业多是一些经营规模小、资本不十分雄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可能随时需要从设在我国境内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抽调资金,以便进行内部资金余缺的调剂,应付其整个经营管理的需要。

另外,近十多年人民币多次贬值,给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带来了很大的汇率风险,外国投资者一般会想方设法将自己在中国取得的利润在未分配前便汇出,而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汇出利润一直没有法律限制,这就为外商转移利润开了方便之门。

(三)逃避外国的个人所得税
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股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部分冲抵其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国家的母公司,母公司多纳税,其个人
股东就可以用这部分税款多抵免一些个人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表现形式
(一)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转让定价是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关联公司在跨国经济活动中,违背独立交易原则,利用不合理定价转移利润,从而逃避我国税收的行为。

我国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两头在外”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即原材料或中间品由国外进口,产品销往国际市场。

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购销权往往掌握在外商手中,他们往往利用中方一无国外营销网,二不了解国际市场价格,三缺乏经验等原因,对外资企业的购销价格加以操纵,采用“高进低出”的转让定价策略向境外转移利润。

(二)通过资本弱化避税
资本弱化是外商在企业投资总额中,通过缩小股份融资,扩大贷款融资的手段,逃避我国税收的行为。

按照我国税收法律规定,股东通过股份投资取得的股息是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而投资人以贷款形式融资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由于税收待遇上存在着以上差别,设立外资企业时,外方一般会尽量投入最少的资本(以符合企业设立相关法规为标准),而将其余资金通过关联企业借债的形式来投入,造成涉外企业资本过少并且债台高筑。

这样,涉外企业通过巨额高息减少了在中国的税负,而将利润顺利转移到国外关联企业。

(三)提高投资设备价款
外商在以设备作价投资时,常常有意提高投资设备的价款,不但使外商增加了在合资企业中所占的股份,而且还可以通过扩大设备折
旧数额,增加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从而逃避我国税收。

(四)隐蔽技术转让价款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外商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可予免税,而作为转让专有技术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则需缴纳预提所得税。

有些外商便利用我方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真实价格,从中抬高设备价格,降低技术转让价格,把技术转让价款隐藏在设备价款之中,以逃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的预提所得税。

(五)滥用税收减免优惠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了对生产型外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

一些外商在享受“两免三减”优惠期满后,或更换厂名,或搬迁厂址,或将其主要车间划出,把一个旧厂变成几个新厂,而产品品种及其销售渠道等均未改变,却再次获得“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

(六)推迟企业获利年度
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连续五年向下结转亏损。

一些外商便通过种种手段,制造境内帐面亏损,尽量推迟获利年度,长期在无税负的状态下运行,而增加了境外关联公司的总体利益。

(七)规避我国的税收管辖
在现实中,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将实际上设在我国境内的总机构采用虚假迁出的办法改为分支机构,从而避免成为我国居民的纳税义务人,减少其纳税义务。

三、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危害性
(一)背离了我国税收激励政策,对引进外资造成了负面影响
外资企业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运用各种避税的手段,将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了资本的外流,影响了再投资的效率,也使短期投资行为增加。

这显然与我国采用税收激励政策的意图相背离。

同时,因为外资企业的避税反映在会计上的利润不高(甚至常常为负),客观上给其他潜在的外国投资者造成了投资环境不良的印象,进而打击了这些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的决心。

(二)侵害了我国的税收管辖权,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
我国通过优惠税率和其它减免税措施,给予了外商投资企业超国民待遇,这本身就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为了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避税手段,将利润转移出中国,又使我国税收收入遭受进一步的损失。

(三)造成涉外企业的中方合作者损失
在这些涉外企业中,外资方通过避税的种种手段,将企业获利转移到国外的关联企业,在高税国多缴纳税收的同时,独占相应的利润,使中方合资者无利可分,严重侵害了中方合资者的利益。

(四)扰乱了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同时给外汇收支平衡造成负面影响
从事避税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毕竟不是全部,这部分企业逃避了部分在中国的税收负担,而另一部分不从事避税活动的外资企业诚实纳税,这显然不利于公平竞争。

此外,因为避税活动所采取的转移定价、资本弱化等避税手段,对正常的经济秩序也会造成影响,而避税
中转移出去的利润对我国保持外汇收支平衡也造成不少困难。

四、对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防范对策
(一)调整、完善转让定价法规
转让定价是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最常用的手段。

近年来,我国也相应制定了一些转让定价法规,体现了独立交易原则要求,为我国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目前在具体执行独立交易原则时存在取证难、工作量大等缺陷,因此,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必须加以补充和完善。

1.引入总利润原则。

所谓总利润原则是指税务部门对跨国集团企业内部定价不予过问,到了年度终了后将总利润及其下属分公司的利润汇总,再按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然后各自依据当地税收法规的规定,分别征收所得税。

我国应尽快引入这一原则,以补充独立交易原则的不足。

2.明确外商企业全面报告的义务。

为了避免税务机关在反避税工作中陷入被动地位,我国税收法律应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全面报告的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创立后,在每年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告与其当年有业务往来的关联企业的有关情况。

3.规定纳税人的举证责任。

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反避税的经验,采取税务机关举证与外商投资企业反证相结合的办法,如纳税人提不出反证,就应按税务机关的调整执行,迫使纳税人提供真实情况。

4.设立避税处罚条款。

目前,我国税法对转让定价的避税行为仅仅是规定对其重新调整利润,重新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而据以重
新纳税。

这种规定对避税的外资企业和准备避税的外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威慑作用。

因此,我国在制定反避税立法时,应根据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不同,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罚。

(二)修改税法有关条文
1.修改减免起始时间。

建议修改减免起始时间为“生产之日”或“开业之日”。

同时,应适当缩短外商投资企业亏损转结年限。

2.修订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程序。

法律应规定对那些申请新办企业与原老企业的股东,经营方式、经营地点没有较大改变的均只能办理变更登记,而不视为新办企业。

3.规定资本金与债务比率。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弱化”的避税行为,税法应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与债务的比率。

(三)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的信息网络
掌握可靠的信息是税务部门准确判定和调整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重要前提,许多国家的税务部门为了更好地遏制跨国避税活动,都注意加强与国内其他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信息交流,对有关国际和国内的市场价格、行业利润率、资本报酬率等,都有较为完整的数据资料库,并能做到及时补充、更正,方便税务人员查阅。

这不仅有利于处理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时进行可靠的比较,也为可能发生的税务诉讼提供了有利的证据。

因此,我国在开展反避税工作中,必须建立健全税务系统的信息网络。

工商、海关、银行、外管局这些部门也要建立统一的涉外信息管理机构,给税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信息支持。

同时强化涉外经济合同的登记报告制度,便于税务机关及时
掌握有关信息。

在税务机关内部,包括国税和地税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建立规范的通报制度,加大对税源的监控力度,从而建立起全方位的税源监控体系。

(四)加强税收国际合作
我国已与许多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建立和参加与协定国家间的税收合作。

同时,也可由我国主动召集一些国家,联合提出组建国际性或者区域性反避税组织,制订公约或签订反避税合作协议。

(五)提高涉外税务人员的素质
制定反避税法规,只是在立法上完成了对税务部门的授权,为税务部门开展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武器。

然而,在执行中要取得实际的成效,还需要一批精通业务,得力精悍的高素质的税务人员,强化日常的税务征收管理。

所以,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我国应十分重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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