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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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00966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00966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管干部原则;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主集中制原则;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5.体健康。

第三章拔任用程序第七条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1.位出现人员空缺;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管干部原则;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主集中制原则;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5.体健康。

第三章拔任用程序第七条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1.位出现人员空缺;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干部任职条件

干部任职条件

干部任职条件
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实干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团结群众。

3、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从事党务工作的还必须具备党员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及组织工作能力;并具有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新任正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

从副科岗位到正科岗位的,一般应在副科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6、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经组织研究进行破格提拔。

二、区队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安排。

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吃苦耐劳,有实干精神,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章守纪,廉政勤政,团结群众。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两年以上井下专业工作经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能力。

4、区队正职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从事党务工作的必须具备党员资格。

特别优秀的非正式员工可以提拔为区队行政副职。

5、特别优秀的干部经推荐可以经矿班子研究进行破格提拔。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促进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依法办事、有效监督原则;(五)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科级干部是指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适用于聘任学校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

团总支书记等选举产生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聘任为科级干部的团总支书记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参照本办法组织遴选、考察,提出科级干部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本单位实施聘任。

三、岗位职数确定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确定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具体标准是: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以下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1人;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不超过2人。

四、聘任基本条件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与本单位、部门改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法规、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局观念,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善于总结,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做好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努力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作风朴实,公正廉洁,真抓实干,讲究工作方法。

(四)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业务研究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本单位的公文、文稿和相关论文;具有组织、协调、指导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各二级单位(部门)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的作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充满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XX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XX大学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聘学校科级干部,必须坚持管干部和管人才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科级干部按工作职责分为实职(包括科长、副科长)和非实职(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按职级分为正科级(包括科长、主任科员)和副科级(包括副科长、副主任科员)。

第二章职务晋升第四条选聘科级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执行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思想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和沟通协调能力。

担任科长职务者,要能独立负责本单位(部门)某一方面管理工作,能独立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能独立起草较重要的文件、报告、总结、方案等,并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爱岗敬业,团结合作,能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五条选聘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科级干部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选聘副科级干部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工作1年以上(2年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任科员工作3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任科员工作5年以上。

4.由专业技术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达到上述科员对应学历、学位、任职时间的,且在管理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者。

《关于确定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职级的意见》

《关于确定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职级的意见》

《关于确定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职级的意见》务职级的意见》常熟理工学院各系、各部门:为加强我校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水平和管理效能,形成科学合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现就我校党政管理干部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职级的确定提出如下意见:一、职级设置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二、确定职级的对象本校各党政机关,各系(部)专职从事党务、群团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式在编干部,各系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属此范围。

三、任职条件确定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职级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均应达到相应非领导职务职级的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能独立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取得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公文写作考核合格证。

(一)科员1.大专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符合转正定级条件。

2.熟悉本岗位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程序,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起草一般性的文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副主任科员1.大专毕业任科员三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工作六年以上;本科毕业任科员二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

2.工作年限符合条件,原不在党政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有一年以上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

3.熟悉本职工作,掌握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能起草具有一定质量的文件,工作中能提出相关的建议、措施,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较突出。

(三)主任科员1.大专学历,任副主任科员四年以上;本科学历,任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任副主任科员二年以上;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连续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五年及以上,且成绩突出的,可比照同级提前一年晋升。

2.工作年限符合条件,原不在党政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须有一年以上的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选拔副科级干部条件

选拔副科级干部条件

选拔副科级干部条件
选拔副科级干部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上;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任职能力:有较强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行政工作能力;
4.技能资格:取得政治、外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职业资格认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能力兴趣:具有承担各类工作职责、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特长,熟悉职场技能;
6.健康状况:符合全面从事管理和行政工作的基本劳动干劲,身体状况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思想品质:具有勤恳刻苦、踏实肯干的业务精神,毅力坚韧、胸怀大志,勇于实践、真诚友善;
8.背景档案:参加并通过组织部的统一考核或其它机构的考核,缴纳社会保险费,品行端正,获得党和政府的奖励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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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任职资格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校〔2006〕105
各单位:
《西南大学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任实施办法》已经2006 年 4 月20 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南大学
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任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任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任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合格、业务好,管理水平较高,能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科级领导干部队伍。

第二条聘用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竞争、择优的原则4、结构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聘期,第一年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聘期 4 年(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为试用期。

第四条应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

2、热爱党政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应是学校的在编在岗职工。

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应聘后,须全时从事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二)任职资格1、现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续聘,年龄不超过52 周岁。

2、新聘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1)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时间满 3 年;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时间满 1 年。

(2)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学历,在副科级干部岗位上任职满3 年;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时间满2 年。

③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聘任程序(1)集中聘任的,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2)个别空缺职位的聘任,提出人选后,职能部门按规定组织考察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行文聘任。

第六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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