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县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加强指导和引领,积极推动全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对获批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企业研发的重点新产品经认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2.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每个联盟按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3.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企业创成重点实验室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50万元、50万元;创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创成工程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专项科研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
企业建成博士后工作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按省级、市级奖励50万元、10万元。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公共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对获得省、市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的企业,给予1:1地方配套经费支持。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省财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县财政给予省奖补资金50%配套奖励。
加大科技创新券资助力度,由县财政按规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依据《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细则》(郑科规〔2024〕3号),现将2024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团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郑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单位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重点领域: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
三、类别及条件(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1.团队带头人应为省、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参与项目实施,每年4个月以上在郑工作。
3.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5.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6.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7.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下(2019年1月1日后注册)、3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团队核心成员总体股权占比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5%;企业实际缴纳出资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国土资规〔2015〕5号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出以下用地意见:一、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一)优先安排新产业发展用地。
依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政策要求,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确定当地重点发展的新产业,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供应。
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
国家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属于产品加工制造、高端装备修理的项目,可按工业用途落实用地;属于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的项目,可按科教用途落实用地;属于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中的排水、供电及污水、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理以及通信设施的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属于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实用地。
新业态项目土地用途不明确的,可经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论证,在现有国家城市用地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地方标准予以明确,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三)运用多种方式供应新产业用地。
新产业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应。
【人社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人社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8〕32号)等文件精神,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重点围绕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动双创的各项政策措施。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双创政策环境,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双创成功经验并向全国推广,进一步促进社会就业,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协同。
通过试点示范加强各类政策统筹,实现地方与部门政策联动,确保已出台扶持政策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更加注重政策前瞻性、引领性,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双创的政策环境。
——坚持市场主导,搞活双创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科技、教育和国有企业等改革,放开市场、放活主体,通过环境营造、制度设计、平台搭建等方式,聚焦新兴产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扩大社会就业,培育全社会双创的内生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先行先试。
系统梳理不同领域推动双创的特点和难点,从解决制约双创发展的核心问题入手,明确试点方向,充分调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大胆探索,勇于尝试,突破制度障碍,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信息、政策、技术、服务等瓶颈问题。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

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
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
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
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郑开管办[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跨越式发展目标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郑开管办[2008]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跨越式发展领导小组和省市大项目办的安排,2008年分解给我区跨越式发展目标共32个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共17个。
经管委会领导研究,现将项目任务分解如下,请抓紧组织安排,将细化分解方案于3月15日前报目标考核督查办公室,并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于每月5日前报上月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考核督查办公室将以此作为日常督查及年终考核的依据,在内网上公布目标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桦,联系电话:67981105。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附件2:高新技术开发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2008年进度目标涉及到郑州高新区的项目共计17项,其中直管项目6项,过境项目11项。
一、郑州高新区直管项目:(总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1.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冷轧精密带钢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冷轧精密带钢,总投资1700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20000万元,10月底前开工。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2.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线IPTV系统及终端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线IPTV系统及终端,总投资100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2000万元,年底形象进度为开始进行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完成基于AVS标准的机顶盒研发,并进行成果转化;完成中小学远程教育系统研发,并进行成果转化;完成基于H.264标准的机顶盒成果转化;达到年产70万线的产能。
责任部门:中部软件园3.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斗高精度时频应用系统项目,建设规模为北斗二代卫星接收机、运控系统授时测试终端等产品的研制,总投资8000万元,年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年底形象进度为完成北斗/GPS综合时钟源的系统测试及产品化设计;完成BD-2卫星接收机研发;完成CDMA基站北斗时钟研发,并进行产业化建设。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是郑州市政府下属的一级行政机构,负责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高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二、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四、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具体工作方面,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将积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同时,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高新区的转化和应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为了吸引和引进高端人才和企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他们将组织参加各类国内外招商活动,与企业家、投资商建立联系,全力推介高新区优势和发展机会。
此外,他们还将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包括土地供应、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高新区。
除此之外,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还注重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他们将加大对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缩短企业和居民的出行时间,提高生活质量。
同时,他们还将完善各类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创业环境和服务支持。
总之,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将坚持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努力构建具有强大科技创新能力和较高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他们将致力于打造一个开放、包容、创新的发展环境,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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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加快推进千亿级科技城、"北斗云谷"建设,现就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实施科技金融创新。
(一)管委会财政投资5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鼓励区内创投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等参与,设立5亿元的"自主创新投资基金",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
对各类创新载体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自主创新投资基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0%。
(二)对各类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给予运营支持。
对新落户高新区的各类创投机构、科技银行,前三年每年按办公用房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各类创投机构投资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的3%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积极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信贷创新试点,对参与信贷创新试点的企业,按照其信用等级,分别给予20%-50%的贷款贴息补贴,每年对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二条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投机构及社会组织等建设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等创新载体。
(一)对新建并经认定的创新载体,自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比照国家大学科技园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给予等额的补贴。
(二)鼓励各类创新载体对入驻企业进行投资、参股。
按照对入驻孵化企业投资额的10%,给予创新载体(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每年对每个创新载体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各类创新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四)对创新载体新培育的创新集群,连续三年给予创新载体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房租补贴,单个创新载体的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培育的集群被认定为国家级产业集群的,给予创新载体运营机构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的,给予50万元奖励。
第三条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建立"一址多照"集中注册场地,推行"三证合一",为新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零租金、无场地"注册服务,并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
对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进入高新区"四上企业库"的,给予企业10-20万元奖励。
(二)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建立"瞪羚"企业(销售收入在1000万-5亿元之间)动态培育库,利用3-5年的时间培育200家瞪羚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
入库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和税收增长率达到如下标准且无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企业10-30万元资金奖励:收入在1000-5000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30%且税收增长率达到25%的;收入在5000-10000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25%且税收增长率达到20%的;收入在1-5亿元、收入增长率达到20%且税收增长率达到15%的。
第四条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
对当年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申报补贴;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按1:2的比例配套奖励。
第五条支持各类研发机构建设。
对当年新引进的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建设的独立研发机构,或整建制迁入高新区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最高奖励1000万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区内企业当年新批准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国家级研发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省级研发机构,最高奖励50万元。
第六条支持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高校、行业领军企业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创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中介平台、检验检测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各类服务平台。
国家级平台给予100万元奖励,省级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
同时,对每个服务平台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房租补贴,单个平台的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第七条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
支持大学、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对促成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向区内企业转化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最高500万元的补贴;对当年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其中,国家级的奖励100万元,省级的奖励30万元,市级的奖励10万元。
第八条鼓励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对经郑州市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在高新区创业的,落实郑州市人才支持政策。
支持大学生在高新区创业,对"河南省科技创业雏鹰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获奖优秀团队,一年内在高新区注册企业的,给予10万元创业补贴,三年内按市场价格给予不低于100平方米的50%的房租补贴。
第九条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高新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适用对象的同一事项如涉及高新区其他政策同时支持的,执行最优惠政策,不重复执行。
(二)本政策的各项奖励,应将奖励的30%以上奖励给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
(三)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郑开管〔2013〕17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2013年郑州高新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文件同时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