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交通部分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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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交通部分)
技术导则研究(征求意见稿)
1 城市道路
1.1 城市道路网络结构应与用地功能布局相协调,路网密度合理,道路功能明确,充分考虑人行过街的便利性、舒适性,体现城市道路交通对用地开发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2 道路分级
城市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特殊道路五类。
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大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隔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部控制或部分控制。两侧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主干路: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组团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对向车行道之间宜设中间分隔带。主干路两侧不宜设臵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特殊道路:一般指城市支路和次干道的特殊连接线、小区路、厂区路等,解决局部区域或特定环境的服务交通。
各等级道路设计车速
路网密度应保证道路通行能力与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相协调。在根据上位专业规划确定快速路和重要干道布局基础上,对特定功能地区的次干路、支路路网密度提出设计要求如下表规定。
道路网密度指标(千米/平方千米)
(一)对于工业用地等路网密度较低的区域,如需调整用地性质,路网密度应按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匹配设臵。
(二)由城市道路围合的居住用地地块面积一般不宜超过3公顷,最大不应超过5公顷;由城市道路围合的商业用地地块面积一般不宜超过2公顷,最大不应超过3公顷。
(三)规划道路不得随意取消,确需取消的,应进行专题论证。
1.4 道路红线宽度
(一)红线宽度
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为54米、64米、132米(高速公路转换为快速路),双向6-10车道;
主干路红线宽度采用40米、44米,双向6-8车道;
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6米、32米、36米,双向4-6车道;
支路红线宽度为16米,22米,双向2车道。
(二)桥梁和隧道的车道数与相应的道路等级相匹配。
1.5 机动车道宽度
人行道和路侧带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外侧指道路边缘一侧,内侧指道路中线一侧。
各级道路典型断面形式:(单位:米)
注:该类型断面适用于由高速公路转换成的城市快速路
快速路断面示意图(一)
快速路断面示意图(二)
快速路断面示意图(三)
主干路断面示意图(一)
主干路断面示意图(二)
主干路断面示意图(三)
次干路断面示意图(一)
次干路断面示意图—居住区(二)
次干路断面示意图—工业区(三)
支路断面示意图—居住区(一)
支路断面示意图—居住区(二)
支路断面示意图—工业区(三)
1.9 平纵断面设计指标
各级城市道路平纵断面相关设计指标应当符合《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中规定。
1.10交叉口类型
(一)交叉口按交通组织方式分为立体交叉口、平面交叉口两大类。
(1)立体交叉口分类:
立A类—枢纽立交:各方向均为连续流,且基本无交织(如全定向、半定向、定向-半定向组合型匝道的立交);
立B类—集散立交:各方向为连续流,部分车流有交织(如苜蓿形、混合型、三岔喇叭形和梨形匝道的立交);
立C类—简单立交:主要方向为连续流,次要方向为间断流(如菱形立交、主要方向上跨或下穿立交)。
(2)平面交叉口分类:
平A类——渠化展宽交叉口;
平B类——不展宽交叉口;
平C类——干路中心隔离封闭、支路只准右转通行的交叉口(简称右进右出交叉口);
(二)按相关道路分类的各类交叉口,需根据其交通功能,选择适用的按交通组织方式分类的交叉口。
交叉口类型选择
注: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的交叉口,一级公路可视为主干道,二、三级公路可视为次干道,四级公路可视为支路,依照与之相交的城市道路各种类型的交叉口选型。
(三)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原则上不应规划环形交叉口;对于规划控制、尚未建设的环形交叉口,应取消转盘,并进行渠化完善。
(四)平面交叉口的展宽渠化、信号灯以及立体交叉口的设臵应结合道路网
和交通组织综合考虑。
(五)交叉口的选择除考虑相交道路的等级外,还应考虑相交道路的通行能力,与交叉口通行能力相匹配,以及保证道路交叉口等级的连续性。
1.11 快速路开口
快速路出入口间距应能满足《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中规定。
1.12平面交叉口转弯半径
平面交叉口转弯半径规划控制值(米)
相交道路性质快速路主干路
快速路——
主干路—20-25
次干路——
支路——
1.13 平面交叉口展宽
(一)平面渠化展宽交叉口控制要求:
交叉口进口道
注:公交停靠站设臵按一个车道考虑,重要地区可按两车道考虑。
(二)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车道宽度宜为3.0-3.25米。进口道展宽段宽度应根据原有车道宽度进行测算(展宽后总宽度与原车道总宽度差值)。
(三)当路段单向两车道或双向三车道时,进口道拓宽至三车道;当路段单向三车道时,进口道拓宽至四或五车道。
2 地面公共交通
2.1公交站场布局应与交通枢纽、轨道车站、人流集中区域相衔接,整合规划,集约利用土地。
2.2 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主要结合新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区进行配建,配建标准为每万人1000平方米,具体建设标准为:人口在1-2万(或建筑面积在30-60万平方米),配臵2000-3000平方米左右的公交首末站一处;人口在2-4万(或建筑面积在60-90万平方米),配臵2000平方米左右的公交首末站两处。
2.3 公交停靠站
(一)公交停靠站形式
快速路和主干路上应设臵带隔离设施的港湾式停靠站,(分隔带0.5米,停车带宽7米);在次干路上宜设臵带隔离设施的港湾式停靠站,宽度不应小于7.5米,如条件受限,可采用划线式停靠站,划线式停靠站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
主干路上的港湾式停靠站站台长度最小60-80米,次干路最小40-60米。 人行过街设施应结合公交停靠站设臵。
带隔离设施的港湾式停靠站设臵示意图
(二)公交停靠站间距
路段上公交停靠站间距应为300-500米。具体间距大小应根据建设强度、客流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在商业中心区,应增设辅站,公交停靠站与辅站站间距不
左转公交车流和非公交车流
行人过街视线宜受公交
之间形成的冲突点
公交停靠站
行人过街视线易受公交遮挡,存在安全隐患
龙湖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