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
之字的用法

在古代汉语中“之”字的用法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本文就此谈点粗浅见解。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
”(《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
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
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w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
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之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和意义是

之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和意义是一、古汉语中「之」的用法和意义「之」是一个重要的古汉语词汇,它在句子中常被用作代词、介词或助词。
在古代汉语中,「之」有着丰富多样的用法和意义。
本文将就其不同的应用进行详细探讨。
二、「之」作为代词的用法与意义1. 作为人称代词:在古汉语中,「之」可作为一人称代词使用,常表示说话人自己。
例如:「惟独我之不知也。
」2. 作为指示代词:「之」也可以起到指示物品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这」「那」等。
例如:「是乃美玉也,颜色莹然白晰,略与彼者相似也。
」3. 作为出处代词:「之」还可以表示出处或来源,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来自」「由于」等。
例如:「非吾弟所言也,乃天命之使然也。
」4. 意义扩展:表示属性或分类在某些情况下,「之」可用来表示事物的属性或分类,并能与形容词或名词搭配使用。
例如:「红颜之人」、「美德之言」等。
三、「之」作为介词的用法与意义1. 表示所属关系:「之」也可以作为介词,表示一种所属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的」「之下」等。
例如:「吾民之福祉」、「国家之利益」。
2. 引导动宾关系:在古汉语中,「之」可以引导一个动宾关系,并在句子中起到连接作用。
例如:「天地有大美者,千岁不足以极其华;日月有大明者,万古不足以极其辉。
」四、「之」作为助词的用法与意义1. 表示动作或行为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之」可以起到表示动作或行为结果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了」「到了」「完毕」等。
例如:「醒后乃观钟已一刻矣。
」2. 用于构建状语从句:古代汉语中,在状语从句前加上「之」可以使得描述更加准确具体。
例如:「张飞被打得七窍流血,殚精竭虑欲救不及也。
」五、总结综上所述,「之」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多种多样,并且其意义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作为代词时,它可以表示人称、指示和出处;作为介词时,它表示所属关系和引导动宾关系;而作为助词时,则主要用于表示动作结果和构建状语从句。
这些用法使得「之」成为了古汉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文言文的表达方式。
卿彩云:初中文言文中主谓之间“之”字用法解析

卿彩云:初中文言文中主谓之间“之”字用法解析在初中语文教材里出现的虚词中,“之”字是一个重要的虚词,出现的频率最高,用法也非常广泛和复杂。
特别是“之”字放在主谓之间时,中学教材中多数未作注释,少数教辅书上则简单地解释为“结构助词,取消句子独立性”。
对于“之”字的这种用法,大多数的师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其感到疑惑不解,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义和用法,给教与学带来了诸多不便。
那么何谓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呢?我们知道,在现代汉语中主语和谓语组合成的主谓短语可以直接充当单句的句子成分或复句的分句。
但是,在古代汉语中,主语和谓语组合起来,往往独立成句。
如果主语和谓语组合起来“包含在别的句子里面时,暂时失去这个(独立成句)资格”,充当单句的句子成分或复句的分句,“加一个‘之’字就是在形式上确定它的地位”。
这中间添加的“之”字的作用就是“化句子形式为主谓短语”(吕叔湘语),取消它独立成句的资格,学界称为“取消句子独立性”。
这种短语的格式一般为:主语+之+谓语,即名(代)+之+动(形)。
“之”字只起语法作用,无实在意义,因而翻译时也不必译出来。
下面我将结合例句对这种主谓之间加“之”字的短语的语法功能进行详细的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理解其意义和用法。
一、主谓之间加“之”字的短语能够充当单句中的主语、宾语、状语1.充当主语。
例如:(1)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医生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把(治好的病)作为(自己的)功劳!在“医之好治不病”中,“医”是主语,“好治”是谓语,“不病”是宾语。
这是个完整的单句。
由于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了助词“之”,就使这一单句词组化为主谓短语,作“以(之)为功”的主语。
(2)甚矣,汝之不惠。
(列子《愚公移山》)——你太不聪明了。
这是一个主谓倒装句,“甚矣”是全句的谓语,放在开头,是为了强调谓语,正常语序应为“汝之不惠甚矣”。
而“汝不惠”是个句子,“汝”是主语,“惠”是谓语,是可以独立成句的;“之”放在主谓之间,就取消了其独立性而词组化,使其成为全句的一个成分,即倒装在谓语后面的主语。
古汉语中名作动的一般用法

例谈古汉语中“名作动”的一般用法浙江省兰溪市永昌初中翁海丰名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
在现代汉语中,一般充当句子的定语或宾语,不受副词的修饰,不带宾语,也不作谓语(除判断句外)。
但是,在古汉语中,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下,它可以受副词的修饰,带宾语,甚至充当谓语。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在这里,名词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它已经变成动词了,这在古汉语中称为“词类活用”。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名词可以活用为动词呢?笔者就文言文课文中的实例加以分析、归纳,对古汉语中“名作动”的一般特点作一介绍。
一、“之”、“我”等代词前面的名词,一般活用为动词如:随目之(目:名作动,看)(《张良奇遇》)因长跪履之(履:名作动,穿鞋子)(《张良奇遇》)乃斫大树白而书之(书:名作动,写)(《孙膑减灶》)乃钻火烛之(烛:名作动,照)(《孙膑减灶》)若毒之乎(毒:名作动,怨恨)(《捕蛇者说》)名之者谁(名:名作动,取名)(《醉翁亭记》)策之不以其道(策:名作动,用鞭子抽打)(《马说》)父曰:“履我”(履:名作动,穿鞋子)(《张良奇遇》)上述几个例句中的“之”、“我”都是代词,当他们与前面的名词连在一起时,这个名词就活用为动词,使其组成一个动词性短语。
二、副词或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如:不蔓不枝(蔓、枝:名作动,蔓延,分枝)(《爱莲说》)彼不我恩(这句话即“彼不恩我”,恩:名作动,施予恩惠)(《童区寄传》)不效则治臣之罪(效:名作动,奏效,完成)(《出师表》)神弗福也(福:名作动,保佑,赐福)(《曹刿论战》)用讫再火令药熔(火:名作动,用火烧)(《活版》)不能名其一处(名:名作动,说出,指出)(《醉翁亭记》)又安敢毒焉(毒:名作动,怨恨)(《捕蛇者说》)寡人愿安承教(安:名作动,诚心诚意)(《孟子二则》)上述例句中,“不”、“弗”、“再”为副词,“能”、“敢”、“愿”、为能愿动词,它们不能用来修饰名词,故例句中加点的名词活用为动词。
“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

“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一、概念阐释:“之”字取消句子独立性作用是古汉语中的一种语法现象。
一般说,主语和谓语之间加了这么一个“之”字,就将主语和谓语变成了一个主谓短语,使主谓结构成为整个大句子的一个成分或一个复句中的一个分句。
既然变成了一个短语作句子的一个成分就不能独立成为一个句子了,所以就起到了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得名就由此而来。
其作用就是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因为文言文中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以便于读者理解。
取消句子独立性,简而言之就是“之”处于主谓之间时,此句子不能成为完整一句话,或是话还未说完,让读者等待下文。
二、例句分析:1、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屈原列传》“之”处于主语“屈平”和谓语“作”之间,取消了“屈平作《离骚》”的句子独立性,使它成为“盖自怨生也”的主语。
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为学》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病梅馆记》主语,可译为“的”儿之.成,则可待乎!《项脊轩志》主语,可译为“的”2、吾虽不及师旷之.聪。
《群英会蒋干中计》宾语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宾语3、吾之.逃家复归也,汝泣告我。
《与妻书》时间状语臣之.壮也,犹不如人。
《左传》4、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赤壁之战》假设复句中的假设分句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战国策》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左传》5、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垓下之围》因果复句的原因分句三、判断文言文中关于”之”是否为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有这么几个做法:1 跳读法.指读此句(一般有主语和谓语)时,不读”之”,将”之”跳过去读,如果不影响句意,则为”取独” .2 判别法.结合语意和语法来判断.“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的前一分句,如果没有“之”字,就变成“臣壮”,这是一个独立的句子;加上“之”,“臣之壮也”就不是句子,而成为“臣之壮也,犹不如人”的主语,这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了。
现代汉语中也有类似取独的用法,比如说“王老师讲课”是一个句子,最后可以用个句号,但如果说“王老师的讲课”,多了一个“的”,就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就不能用句号了,虽然“的”与“之”功能不完全一样,但道理是一致的。
文言词语“之”的用法

页眉内容引用文言词语“之”的用法口诀及例释一“诀”在口,百“试”无忧巧记口诀学语文之——文言词语“之”的用法口诀及例释“之”在文言文中是一个非常活跃的词,用法也较为复杂,它可以作实词,也可以作虚词。
“之”的用法,可以归纳为如下口诀:可以指代人、事、物,可以释为“去、往、到”,可以译作助词“的”,不用翻译“取”、“凑”、“标”。
下面对口诀作具体解说。
一、可以指代人、事、物。
“之”在古汉语中可以作为代词,用来指代人,也可以用来指代事或物。
1、人称代词,用来指代人,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他(她)”、“他(她)们”,有时也可用来指代第一人称“我”。
例如:①具答之(《桃花源记》)之:他,代指桃花源中人。
②亲戚畔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他,代指失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刿论战》)之:他们,代指齐国军队。
④蹴尔而与之(《鱼我所欲也》)之:他,代指不确定的某个人。
⑤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我,代指蒋氏本人。
2、指示代词,用来指代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它”、“它们”。
例如:①又数刀毙之(《狼》)之:它,代指狼。
②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核舟记》)之:它,代指窗户。
③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鱼我所欲也》)之:它,代指万钟。
④欲报之于陛下也(《出师表》)之:它,代指先帝之殊遇。
⑤名之者谁(《醉翁亭记》)之:它,代指醉翁亭。
3、指示代词,用来指代事,相当于现代汉语“••…这(那)件事”。
例如:①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桃花源记》)之:代指渔人偶遇桃花源这件事。
②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之:代指捕蛇这件事。
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之:代指重修岳阳楼这件事。
④操蛇之神闻之(《愚公移山》)之(后一个):代指愚公移山这件事。
⑤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之:代指鲁国迎战齐军这件事。
4、指示代词,表示近指,通常作复指性定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样)”。
例如:①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这。
判断取消句子独立性

判断“之”作“取独”作用的窍门四川省渠县中学李承明古汉语中的“之”用法多样,其中的“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常常困扰着师生,致使有的教师道不清楚,说不明白;理解似是而非,含含糊糊,不知如何判断。
细读古文,细究古意,通过多种文本对照和多年的教学经验,用这五种方法可以准确判定这种用法。
一、“之”置身于“取消独立性”用法的语法成分中,“之”的前后构成的是主谓关系。
例①: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论语》)此句中“之”用于“松柏”和“后凋”之间,“松柏”和“后凋”形成主谓关系,“之”使二者没有独立性,使二者成为一个主谓短语,只能做整个句子的一个主语,不能独立成句。
二、“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用法中的“之”位置独特。
“之”前是代词、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之”后是动词或动词短语,又或者是形容词或形容词短语。
例②: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愚公移山》)此句中“之”之前是代词“汝”,“之”之后是形容词性短语“不惠”。
例③:岿然若巨人之戴弁。
(宋•韩元吉《武夷精舍记》)此句中“之”之前是名词“巨人”,“之”之后是动宾关系的动词短语“戴弁”“巨人戴弁”是个主谓关系的短语,加上之,就不是以一个句子的形式出现的了而是做了全句的宾语。
三、“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后,该语法成分不再是句子,而只是一个短语了,它的前面或者后面必有一种成分与之搭配,那就是谓语。
例④: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此句中第二个“之”有“取独”作用,“王之蔽”后面是谓语“甚(厉害、严重)”。
例⑤: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
(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此句中“之”有“取独”作用,“之”之前是名词“臣”,“之”之后是动词性短语“不敢倍德”。
“取独”后的短语“臣之不敢倍德”的前面是谓语“言”。
例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礼记》)此句中“之”有“取独”用法。
“之”前面是名词“大道”,“之”后面是动词“行”。
“取独”后的“大道之行”作前置状语,它的谓语是“为”。
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

【标题】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作者】谭莉蓉【关键词】“之”作用词类界定【指导老师】戴伟【专业】汉语言文学【正文】第一部分虚词来源概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虚字其性情也。
盖文以代言,取肖神理,抗坠之际,轩轾异情,虚字一乘,判于燕越,柳柳州所由发哂于杜温夫者邪!且夫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讨论可阙如乎!”(刘淇《助字辨略自序》)可见文章由实词和虚词构成,实词固然重要,虚词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清代阮元谈到:“经传中实字易训,虚词难释。
”(王引之《经传释词阮序》)古书之所以难读,一则因为有古字,有古义;一则因为虚词不同于现代汉语,一个虚词通常不止一个用法,用法不同,意义也就不同。
因此,对古书中的虚词有专门研究的必要。
(周祖谟《文言虚词诠释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有的过于繁杂,有的又过于简单,而且各家之说又有差异,给中学语文教学带来不便,因此,本文将博采众家之长,本着简明的原则,对“之”字在古汉语中的用法进行系统归纳。
首先要从虚词的来源说起,虚词通常有三个来源:第一,本字本义:“哉、兮、乎、矣”。
《说文》的解释就是虚词,这种情况为数很少。
第二,实词虚化:以:由名词、动词虚化为介词,再虚化为连词。
既:刚吃完饭,头已调开,“尽、完”,虚化为“已经”。
即:本义是就食(走近饭器吃东西),扩大为“就,靠近”,后虚化为副词“就”,再虚化为连词“假若”、“则”的意思。
第三,实词假借:而:本义是胡须,名词,假借为连词。
然,本义是燃烧,动词,假借为代词、语气词。
之,本义是出发,往,动词,假借为代词、助词。
可见,“之”字虚词的词性由实词假借而来,并逐渐演变为众多词类,本文将在第二部分对“之”字在句子中的五个用法作出分析。
第二部分“之”字用法分类《说文解字新订》:“之:,出也,象过,枝茎益大,有所之。
一者,地也。
凡之之属皆从之,止而切。
”因此,“有所之”一句可见,“之”字原来为动词,引申为“至”,体现了介词作用;“之”假借用为代词后,发展为助词,再发展为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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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古汉语“之”在句子中的作用【作者】谭莉蓉【关键词】“之”作用词类界定【指导老师】戴伟【专业】汉语言文学【正文】第一部分虚词来源概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虚字其性情也。
盖文以代言,取肖神理,抗坠之际,轩轾异情,虚字一乘,判于燕越,柳柳州所由发哂于杜温夫者邪!且夫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讨论可阙如乎!”(刘淇《助字辨略?自序》)可见文章由实词和虚词构成,实词固然重要,虚词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清代阮元谈到:“经传中实字易训,虚词难释。
”(王引之《经传释词?阮序》)古书之所以难读,一则因为有古字,有古义;一则因为虚词不同于现代汉语,一个虚词通常不止一个用法,用法不同,意义也就不同。
因此,对古书中的虚词有专门研究的必要。
(周祖谟《文言虚词诠释?序》)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有的过于繁杂,有的又过于简单,而且各家之说又有差异,给中学语文教学带来不便,因此,本文将博采众家之长,本着简明的原则,对“之”字在古汉语中的用法进行系统归纳。
首先要从虚词的来源说起,虚词通常有三个来源:第一,本字本义:“哉、兮、乎、矣”。
《说文》的解释就是虚词,这种情况为数很少。
第二,实词虚化:以:由名词、动词虚化为介词,再虚化为连词。
既:刚吃完饭,头已调开,“尽、完”,虚化为“已经”。
即:本义是就食(走近饭器吃东西),扩大为“就,靠近”,后虚化为副词“就”,再虚化为连词“假若”、“则”的意思。
第三,实词假借:而:本义是胡须,名词,假借为连词。
然,本义是燃烧,动词,假借为代词、语气词。
之,本义是出发,往,动词,假借为代词、助词。
可见,“之”字虚词的词性由实词假借而来,并逐渐演变为众多词类,本文将在第二部分对“之”字在句子中的五个用法作出分析。
第二部分“之”字用法分类《说文解字新订》:“之:,出也,象过,枝茎益大,有所之。
一者,地也。
凡之之属皆从之,止而切。
”因此,“有所之”一句可见,“之”字原来为动词,引申为“至”,体现了介词作用;“之”假借用为代词后,发展为助词,再发展为连词。
按着这样的脉络,笔者将在这个部分对“之”字依次从动词、介词、代词、助词、连词五个方面进行阐述:一动词从“之”的字形去分析,“之”的本义当为动词,,,往也,从一处出发。
①“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
”(《孟子?滕文公上》)——马建忠“‘之’者,到也,亦内动字也,其从来之处,‘楚’也,故介以‘自’字”。
②项伯乃夜弛之沛公军,私见张良。
(《鸿门宴》)“之”作动词时,是“到、往”的意思,后直接地名,不用加上代词“于”等。
二介词(一)“到,至”① 之死矢靡它。
(《诗经?鄘风?柏舟》)——我发誓到死都不心怀他意。
② 汉军荥阳,筑甬道属之河,以取敖仓粟。
《史记?项羽本纪》——汉军驻军在荥阳,修筑一条甬道连接到黄河,以运输敖仓的粮食。
(二)引介时间或处所,“在”。
① 肖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进不满千钱,坐之堂下。
”(《史记?高祖本纪》)——肖何是县里的主吏,管收贺礼,对客人们宣布说:“贺礼不满千钱的,坐在堂下。
”② 高祖之微时,尝杀大蛇。
(《史记?封禅书》)——汉高祖在微贱的时候,曾经杀过大蛇。
(三)“对,对于”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
(《荀子?劝学》)——等到那达到最喜好的时候,就象眼睛对于五色的喜好,耳朵对于五声的喜好,口对于五味的喜好。
(四)“用,把”。
有时相当于“以(用、拿)……方式(身份、名义、资格等)”。
①案齐之故,有胶、泗之地,怀诸侯之德,深拱揖让,则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于齐矣。
(《史记?淮阴侯列传》)——据有齐国的旧疆,占有胶泗流域的土地,用德惠来安抚诸侯,内聚实力而外行谦让,那么天下的国君王侯都要来向齐国朝觐了。
②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把榛树、栗树、梧桐、白桐、梓树、漆树栽(在宫里),将来好砍作琴、瑟。
(五)“由于,因为”。
①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汉书?赵充国传》)——由于毫厘的失误,导致千里的差错。
② 吴铎以声自毁,膏烛以明自铄,虎豹之文来射,猨狖之捷来措。
(《淮南子?缪称》)——钟铎因为声音悦耳而自招毁坏,腊烛因为能照明而被消灭,虎豹因为身有文采而招来射杀,猿猴因为活泼敏捷而引来拘捕。
(六)介词用在形容词谓语后面,引介比较的对象,译为“比”。
惠子闻之:“不然。
使三军饥而居鼎旁,适为之甑,则莫宣之此鼎矣。
”(《吕氏春秋?应言》)——惠子听到这言论,说:“不这样。
假如众多的军队很饥饿而住在大鼎旁边,正好要给他们用甑作饭,那么,没有什么比这个鼎更适宜的了。
”(七)“若”。
王引之《经传释词》:“‘之’,犹‘若’也。
”① 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于好。
若以恶来,有备不败。
(《左传?宣公十二年》)② 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
若其不许,亦将见也。
(《左传?成公二年》)——上言“之”而下言“若”,“之”,亦“若”也,互文耳。
(王引之《经传释词》)三代词按段德森在《实用古汉语虚词》中“‘之’在甲骨文里就用作指示代词”的说法,“之”原为指示代词,人称代词由指示代词发展而来。
其中,“之”的代词用法又有好几种,“之”一般用为宾语,但也有例外。
而且“之”还有帮助宾语前置的作用。
下面分别列举“之”字的这些代词用法。
(一)指示代词。
(1)近指代词。
译为“这、这样、这些、这里、这(件事)、这个(东西)”等。
①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
(《列子?汤问》)——操蛇的山神听到了这件事,害怕他们不停止,就向天帝报告了这事。
②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游》)——这两个小动物,又知道什么呢!(2)远指代词。
译为“那、那样、那些、那里、那(种事)”等等。
①之所与为之者,之人则举义士也。
(《荀子?王霸》)——那些和他从事政治的,那些人则都是信义之士。
②请京,使居之。
(《左传?隐公无年》)——(姜氏)要求分封到京城,郑庄公便让共叔段居住(在)那里。
(二)人称代词。
(1)他称代词。
译为“他(们)、它(们)”,常用作句中的宾语,有时也用作定语或主谓词组中的主语。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
(《列子?汤问》)——河曲的智叟,笑着劝阻他。
②曰:“何以知之非青、徐军邪?”(《三国志?先主传》)——刘备说:“根据什么知道他们不是青州、徐州的军队呢?”(2)活用为己称代词,译为“自己”。
①与其坐而待之,孰若起而拯之?(徐珂《冯婉贞》)——与其坐等亡,不如奋起拯救自己。
②取天下者,非负土地而从之之谓也。
道足以一人而已矣。
(《荀子?王霸》)——取得天下,不是说别人背负土地来归顺自己,而是说治国之道足以统一人民罢了。
(3)活用为自称代词,译为“我”。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你将可怜(我)而使我活下去么?②真州逐之城门外,几彷徨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到真州,把我驱赶在城门外,几乎彷徨而死。
(4)活用为对称代词“你”。
①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左传?宣公二年》)——劝说如果不采纳,就没有谁接替你了。
②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
(《商君书?更法》)——你赶快下定变法的决心吧,就不要顾忌天下的愚顽议论你啦。
(三) “之”字代词的其他用法1.在否定句和疑问句中,一般位于动词前面,帮助宾语前置,起到强调宾语的作用。
(1)否定句中:①昔君之惠也,寡人未之敢忘。
(《国语?晋语三》)②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
(《孟子?滕文公上》)(2)疑问句中:①云谁之思?美孟姜矣。
(《诗经?鄘风?桑中》)——思念谁?思念着美丽的孟姜。
②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战国策?燕策一》)——忠信又有什么罪过?2.“之”作兼语。
“有些‘之’字处于两个动词之间,对于上面的动词自然是宾语,对于下面的动词又好象是主语。
”(吕叔湘)①使之主事,而事沾。
(《孟子?万章上》)——让舜主持工作,事情办得很好。
②度之欲有言,复饮酒,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
(《汉书?曹参传》)——(曹参)估计来的人想要说什么,(就)又(劝他)饮酒,喝醉了才离去,终于没有能够说出来。
3.“之”作兼词。
同时含有两个词的性质。
王引之:“‘之’,犹‘诸’也,‘之’、‘诸’一声之转。
”① 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
(《礼记?中庸》)——草木生长在那里,禽兽聚居在那里,宝藏出产在那里。
② 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孟子?滕文公上》)——禹开通九条河流,疏导济水、漯水,(使它们)流到大海,打通汝水、汉水的阻塞,排除淮水、泗水的积淤,让它们流到长江。
4.作间接宾语。
① 公赐之食。
(《左传?隐公元年》)——庄公赐给他食物。
②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兹蔓。
(《左传?隐公元年》)——不如趁早儿安排他(一个)地方,不要让(他)滋长蔓延起来。
有时“之”当“其”讲,就不是间接宾语了。
③ 及即位,使伍奢为之师。
(《左传?昭公十九》)——等到(太子建)即位,让伍奢作他的师傅。
5.有时“之”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常可以省略。
① 赐也,始可与[ ]言诗已矣。
(《论语?学而》——赐呀,(这)才可以跟(你)讨论《诗经》了。
② 曰:“牛何之?”对曰:“将以[ ]衅钟。
”(《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问:“(牵)牛到什么地方去?”回答说:“将要用(它)祭钟。
”四助词。
“之”在句中作助词的用法很丰富,归类也多种多样,特别是对结构助词这一类,有的文法家分得特别细致,可见其研究的深入。
而笔者却感觉有些纷繁,所以试图对前辈们的说法稍加整理归类,力图更加清晰明了。
按段德森的说法,助词“之”由代词发展而来。
而“之”用作助词,不外乎两个大类: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
语气助词较好掌握,因此就首先分析结构助词的用法。
(一)结构助词。
1.定语+之+名词性中心语。
(1)“之”用在定语和名词性中心语之间,表示其修饰、限制和被修饰、被限制的关系。
何乐士等人的说法是,“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
①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左传?庄公十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够(件件)明察,(但是)必定拿出诚心(去办)。
② 无稽之言勿听。
(《尚书?大禹谟》)——没有根据的话不要听。
(2)“之”用在同一性定语后边。
“之”可译为“这样、那样”,也可不译。
“有人叫这种用法的‘之’为指示词或小品词。
”(吕叔湘《文言虚字》)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
(《战国?齐策》)——人主的孩子,自己骨肉那样的亲人。
(3)“之”用在前后两项之间,表示前项的方位,可译为“的、以”等,或不译。
段德森认为,“之”同方位词结合,表示时间、空间的界限。
① 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不可为也。
(《左传?成公十年》)——病不能医治了,在肓的上方,膏的下方,……不能医治了。
②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
(《国语?越语上》)——越王勾践栖身在会稽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