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转供电合同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供电方名称)乙方:(用电方名称)鉴于甲方为电力供应企业,拥有合法的电力供应资质;乙方为电力需求方,需要接入甲方电力系统进行用电。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标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电力,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力。
1.2 本协议涉及的电力供应范围、用电容量、用电电压等级等具体参数,以甲方提供的电力供应方案为准。
第二条供电设施2.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规定的供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变压器、配电线路、计量装置等。
2.2 乙方负责其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并按照国家规定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条供电方式3.1 甲方按照国家电力行业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向乙方供电。
3.2 供电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高压供电、低压供电、三相供电、单相供电等。
第四条用电价格4.1 乙方用电价格按照国家电力价格政策和甲方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
4.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电力价格政策和市场情况调整电价,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4.3 乙方应按期足额支付电费,逾期未支付电费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供电质量5.1 甲方应保证供电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5.2 供电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电压稳定、频率稳定、波形良好等。
5.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供电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用电安全6.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6.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供电合同范本

转供电合同范本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供电方)与乙方(转供方)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二、合同条款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甲方向乙方转供电的条件和方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本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转供电方式和范围•电力供应期限•供电方和转供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电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3. 转供电方式和范围甲方向乙方转供电的方式和范围如下:•转供电方式:甲方将电力供应到乙方指定的供电点。
•转供电范围: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提出转供电的具体范围要求,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4. 电力供应期限甲方向乙方转供电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
5. 供电方和转供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供电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约定向乙方供应电力。
•甲方应保证供电安全,确保电力的质量和稳定供应。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供电设备的安全状态,并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护。
5.2 转供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按照约定从甲方获得电力供应。
•乙方应确保供电点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供电费用,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6. 供电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供电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如下:•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每月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供电费用。
•支付标准:供电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7. 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7.1 合同解除本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以下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一方违约,经合理通知后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下:•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相关争议给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三、合同生效与变更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转供电协议书(精选五篇)

转供电协议书(精选五篇)第一篇:转供电协议书转供电协议书转供电单位(甲方):用电单位(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电压、用电容量1、用电地点:2、用电电压:6KV3、用电容量:KVA二、乙方的责任1、以宏泰35KV变电站供大兴煤业电源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端子螺栓(含螺栓)以下线路归乙方维护和管理。
2、乙方承担转供电源高压开关柜的电气预防性试验、维修配件材料及维修工时费用等工作。
3、乙方及时负责提供转供电范围,负荷变动情况,便于甲方整定核算。
4、所转供电线路的电耗实行单表计量,乙方每月20日前足额支付甲方电费。
三、甲方的责任1、以宏泰35KV变电站供大兴煤业电源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端子螺栓(不含螺栓)以上责任归甲方。
2、甲方负责转供馈出高压开关柜的整定值整定工作。
3、根据需要负责变电所转供馈出高压开关柜的停送电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值班工作人员。
4、甲方变电所停产检修或因故停电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如由于本站及上级变电站的原因造成线路跳闸,应及时告知乙方原委。
5、对变电所的巡回检查中发现异常,怀疑乙方有问题时应及时告诉乙方,以便共同维护线路正常运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改动。
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改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2、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触电损害、财产损坏等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照供用电设施分界点(馈出高压开关柜下出线端子为分界点)划分,由事故发生所在点设施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甲方需对分界点以上供电设备进行维护维修需停电时,应通知乙方。
4、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重大争议提交大庄实业。
转供电合同范本

转供电合同范本《转供电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转供电范围及用途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转供电服务,转供电范围为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用电场所名称]。
2. 乙方转供电用途为[具体用电用途,如生产、办公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电用途。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1. 甲方以[供电方式,如交流、直流等]方式向乙方供电,供电电压为[具体电压值]。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电容量为[具体容量值]千瓦。
三、供电质量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确保电压、频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四、供电价格及电费结算1. 供电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用电价格为人民币[具体价格]元/千瓦时(含增值税)。
2. 电费结算: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日期]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电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电费发票。
3. 乙方逾期支付电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电费金额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供电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为[具体分界点位置],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2. 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自的责任范围,对供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因一方原因导致供电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和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电力转供合同范本

电力转供合同范本甲方(供电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用电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就电力转供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在符合国家电力供应政策和电力市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电力转供服务。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提供的电力转供服务。
第二条转供电量及价格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电需求,向乙方提供_______千瓦时(kWh)的电力。
2. 转供电力的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为_______元/千瓦时(不含税)。
若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双方应根据新的电价政策重新协商确定转供电价。
第三条电力供应时间1. 甲方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连续、稳定的电力供应。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供电时间安排,合理规划用电时间,避免在电力高峰时段过度用电。
第四条电力使用范围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电力用于其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转售给第三方。
第五条电力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 甲方负责电力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电力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并不得擅自改动电力设施。
第六条电力费用的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通知,按时足额支付电力费用。
2. 电力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电力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电力供应,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时支付电力费用,应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供电用电合同协议

转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甲方(转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转供电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转供电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供电容量及地点1. 供电容量:_________千瓦。
2. 供电地点:_________。
二、供电时间1. 供电起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 供电终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三、电费结算1. 电费单价:按照当地供电部门公布的电价标准计算,加上合理的损耗费用。
2. 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电费账单后的___日内支付电费。
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其他(请注明)。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容量向乙方供电。
-定期检查维护供电设施,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权利与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合理使用电力,不得私自改变用电性质或超负荷用电。
-配合甲方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逾期支付电费,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
七、争议解决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供电用电合同范本

转供电用电合同范本1. 甲方(供电方):名称:[供电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供电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 乙方(用电方):名称:[用电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用电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转供电范围及容量1. 甲方同意将其从供电公司获得的电力转供至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用电场所,转供容量为[具体容量]。
2. 乙方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以本合同及甲方确认的用电申请表为准。
二、电价及电费结算1. 电价:甲方按照供电公司规定的电价向乙方收取电费,电价为每千瓦时[具体电价]。
2. 电费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电费。
3. 甲方应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电费发票。
三、供电质量及安全责任1.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电力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 乙方应负责其用电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发生电气事故。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的协议。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供电,应按照未转供电量的电费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电费,应按照逾期天数和未付电费金额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具体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电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转供电协议(精选5篇)

转供电协议(精选5篇)第一篇:转供电协议转供电协议为明确转供电人和被转供电人在转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以下合同中转供电人简称为甲方,被转供电人简称为乙方一、用电地址、用电容量1、转供电用电地址为:2、转供电用电主要用途为:3、转供电用电容量:KW经供电单位确认转供电用电容量为:(1)用电设备台,总容量为千瓦。
4、用电时间转供电用电时间自开始至结束;二、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1、电费结算方式(1)供电单位按照规定的日期抄表,按期向甲方收取电费,甲方在供电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
(2)交付电费方式采用:现金方式交付电费。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甲乙双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
3、甲乙未按时付清电费的,供电单位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三、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1、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甲方负责保护。
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
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烧表,甲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青海省供用电条列》、《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处理;2、在转供电期间发生的触电损害、财产损坏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供电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事项1、乙方在本协议到期后仍需继续用电的,应在协议终止前向供电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转供电协议到期,乙方如不办理继续用电手续,供电单位将终止对乙方的供电。
2、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人应当予以配合。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自起生效,有效期至止;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
供电人、转供电人及被转供电人各执一份。
效力均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第二篇:转供电协议转供电协议转供方:(以下简称甲方)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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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ﻬ供电人转供电人: 用电人名称:名称: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住所地: 住所地:住所地:电话: 电话:电话:电传:电传:电传:邮编: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目录第一章合同的基本状况第二章三方的义务第三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五章ﻩ附则附件一:术语定义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为明确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以下简称三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转供电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转供电的基本状况第一条转供电关系基于供电人与转供电人、用电人已分别订立了《供用电合同》的事实1,经三方协商,供电人利用转供电人的电气设施向用电人供电,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转供电费用等义务;转供电人完成转供电事项,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转供电方式(一)高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线路或变电所(配电室)以方式向用电人供电。
(二)低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变压器低压侧以方式向用电人供电。
第三条转供电容量转供电人向用电人的转供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瓦。
第四条产权分界点和维护管理责任转供电人与用电人设施产权分界点。
2上述分界点的文字表述与示意图描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双方按照各自设施产权归属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另订有维护、管理协议的,从协议。
第五条转供费用1合同编号分别为、。
2产权分界点示意图见附件一(《转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供电人按月/季/年向转供电人支付转供电费用元(元/千瓦时),支付时限为。
第六条转供电的结算电量一、转供电人及用电人不承担转供电区域内公用线路及变压器损耗。
二、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计算转供电人的贸易结算所用电力、电量,应扣减用电人所用有、无功电量以及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线路损耗与变压器损耗。
三、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用电人结算电量应依据用电人的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的示数以及用电人应承担的转供电人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线路损耗与变压器损耗确定。
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不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用电人结算电量依据用电人的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的示数、记录确定。
第七条电费计算一、转供电人的电价分类结算电量应对应扣减用电人结算电量;二、分时电价:1、转供电人及用电人均执行分时电价,转供电人分时所结算电量对应扣减用电人结算电量。
2、转供电人执行分时电价,用电人不执行分时电价,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根据用电人的负荷特性,经协商确定:用电人结算电量按以下分摊比率:尖峰电量: %,高峰电量:%,平段电量: %,谷段电量:%,在转供电人分时结算电量中对应扣减。
三、转供电人及用电人均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转供电人基本电费应扣减用电人的基本电费。
四、转供电人执行两部制电价,用电人不执行两部制电价1、转供电人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转供电人计费容量应扣减用电人合同容量;2、转供电人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用电人的最大需量按下列方法折算,在转供电人计费需量中扣减:照明及一班制:180千瓦时,折合1千瓦;二班制:360千瓦时,折合1千瓦;三班制:540千瓦时,折合1千瓦;农业用电:270千瓦时,折合1千瓦;五、转供电人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时,应按扣减用电人、公用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计算。
第二章三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第一节共同义务第八条供电人和转供电人之间、以及供电人与用电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适用各自订立的《供用电合同》。
第九条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第十条任何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都应当及时通知第三方。
第二节供电人与转供电人第十一条供电人(一)费用支付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转供电人支付转供电费用。
(二)损耗负担负担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公用线路和变压器消耗的电力、电量。
(三)电力电量扣除当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在确定转供电人贸易结算电力电量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六、七条的约定予以扣减。
(四)供电保证电力供应紧张时,应按电力管理部门要求,协调转供电人与用电人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维护供用电秩序。
第十二条转供电人(一)质量保证转供给用电人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连续转供电应连续向用电人转供电。
因本条第(四)项2、3目所列事由停电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供电人。
(三)中止或恢复供电依据调度命令或供电人对用电人停止供电、恢复供电的书面通知,协助供电人对指定的用电人中止或恢复供电。
(四)事项告知以下事项应适时告知供电人:1、转供电人不能保证质量或连续供电,应及时告知;2、计划检修,应提前十天通知;3、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4、用电人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可能危及供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中止转供电程序依据调度命令或供电人发出的中止转供电书面通知的要求实施。
第十四条设施维护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运行维护转供电设施。
第三节用电人与转供电人第十五条质量共担用电人的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电网的污染应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对转供电人的电能质量造成影响、损害供用电设施。
第十六条用电设施维护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运行维护用电设施。
第三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供电人(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一)项,应在次月及时支付少付金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二)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三)项,应在次月及时扣减,并支付对应电费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十八条转供电人(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一)、(二)、(三)、(四)项,应按供电人要求的期限及时改正,并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用电人的赔偿额,赔偿供电人;(二)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1、擅自对用电人停电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用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2、对用电人不予停电的,按每次元向供电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用电人(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造成转供电能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向供电人主张赔偿权利;因前款原因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赔偿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转供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因前款原因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赔偿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转供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承担顺序因转供电人的责任造成供电人对用电人违约的,先由供电人承担,再由转供电人承担;因用电人责任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违约,先由供电人承担,再由用电人承担。
第四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应对相关条款的修改进行协商:1.增加、减少受电点、计量点;2.增加或减少转供电容量及最高负荷;3.改变转供电方式;4.对转供电电能质量提出特别要求;5.转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调整;6.转供电线路及变压器损耗的电力、电量扣减方式调整;7.违约责任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变更程序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方向其它两方提出变更意见,陈述变更的事项和理由;(二)三方协商达成一致;(三)按本合同订立程序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见附件三)。
第二十三条合同转让未经对方同意,三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第四方。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合同履行中,供电人、转供电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供电人要求解除合同;(二)转供电人要求解除合同;(三)供电人主体资格丧失或被依法破产3;(四)转供电人资格丧失或被依法破产。
第二十五条解除程序(一)协议解除的,由供电人、转供电人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在协议生效日解除;(二)转供电人行使本合同解除权的,应立即前往供电人处办理书面解除手续,并自供电人落实用电人供电事项后生效;(三)供电人行使本合同解除权的,应提前天通知转供电人,并落实用电人供电事项后生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供电时间本合同签约后成立;用电人受电装置经供电人检验合格后,转供电人应即依本合同向用电人供电。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转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时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年。
合同有效期届满,三方均未对合同履行提出书面异3主要指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被吊销等等原因导致的主体资格丧失。
议,合同效力按本合同有效期重复继续维持。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的前,三方均可对是否履行合同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并按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三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转供电合同;2、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三方不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合同效力终止。
第二十八条调度通讯(一)按照双方调度协议执行;(二)通讯联系1.用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______;2.转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______;3.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
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三方发生的合同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的,可提请相关行政或授权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实施以下第种行为:(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文本和附件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合同签署前,双方按供用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书面资料,均作为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但二者对同一事项均作记载的,以正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一条提示和说明本合同中特别条款已用黑体字标识,用电人已认真阅读,供电人亦就询问作出了必要和合理的说明。
双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经协商,双方同意增补以下条款:(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