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相关法规 重点考点
监理工程师重要考点

监理工程师重要考点一、考试概述监理工程师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为了评估监理工程师的能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会进行监理工程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二、法律法规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监理工程师需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正确运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2. 监理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需熟悉监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工程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2. 进度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 质量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制定和审核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
4. 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查和监督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四、工程技术1. 工程测量: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和把握工程测量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2. 工程材料: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常用的工程材料特性和使用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质量问题。
3. 工程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和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和判定。
五、合同管理1. 合同管理法规: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合同管理相关法规,例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2. 合同管理流程: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等。
六、争议解决1. 纠纷识别: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识别建设工程纠纷的能力,包括建设纠纷的类型、表现形式等。
2. 纠纷解决方式: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并能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
七、专业素养1. 专业知识:监理工程师需要不断深化对工程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和研究,保持自身的专业素养。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考试培训 知识点二、行政法规

知识点二、行政法规与建设工程监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内容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工程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发包单位()。
(2012真题)a.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b.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c.不得暗示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d.不得暗示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参考答案】b(2)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3)委托建设工程监理。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
(4)工程施工阶段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没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3)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监理工程师高频考点详解

监理工程师高频考点详解监理工程师作为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员,其职责是监督和控制工程质量、合同履约以及工程进度。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在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中,有一些高频考点是我们必须要重点掌握的。
本篇文章将对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高频考点进行详细解析。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是监理工程师考试中的必考内容。
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规理解能力,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确把握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运行。
常见的法律法规考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投标法、建筑法等。
二、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是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的重要内容。
监理工程师需要学习和了解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理解和应用。
重点考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管理、工程进度计划等。
三、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核心要素之一,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质量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常见的质量管理考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控制方法等。
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是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的领域之一。
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和成本控制原则,以便监督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
考试中的重点考点包括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成本控制原则和造价文件管理等。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安全是监理工程师需要高度关注和掌握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方法,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常见考点包括现场安全管理、施工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等。
六、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必备的知识点之一。
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合同文件的编制和管理,以及合同履约的主要流程和要求。
考试中的重点考点包括合同条款的解读、合同履约的要求和索赔处理等。
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能力。
监理工程师重点知识点归纳

监理工程师重点知识点归纳监理工程师是建筑领域中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的专业人员。
他们需要掌握大量的知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展符合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监理工程师重点知识点的归纳。
一、建筑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与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等。
他们需要了解工程标准以及各种规范和指南,以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规范和合规监督。
二、工程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工程管理能力,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
他们需要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三、工程勘察与设计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工程勘察和设计的基本知识。
他们需要审查勘察和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要求。
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技术咨询和处理,并提供解决方案。
四、质量控制与检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核心职责之一。
他们需要了解各种工程材料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测,确保施工符合质量标准。
监理工程师还需要进行工程验收和检测,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五、工程安全与环保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工程安全和环保的相关知识。
他们需要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事故和伤害。
此外,他们还需要检查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六、合同管理与纠纷处理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合同管理和纠纷处理的基本知识。
他们需要审查和评估合同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约定。
在施工中出现纠纷时,监理工程师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调解,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七、沟通与协调能力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他们需要和业主、设计师、施工单位等多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解决工程中的各种问题。
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及时报告工程的进展和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建筑法律法规与标准、工程管理、工程勘察与设计、质量控制与检测、工程安全与环保、合同管理与纠纷处理以及沟通与协调能力等重点知识点。
监理工程师常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监理工程师常考知识点重点整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合规性。
为了胜任这一职责,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技能。
本文将对监理工程师常考的知识点进行重点整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监理工程师考试。
一、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工程的合规性。
以下是监理工程师常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1.《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修订规定,包括建设项目审批、工程质量监督、违法处罚等内容。
2.《工程监理暂行条例》: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该条例的规定,了解监理服务的范围、义务和权利等。
3.《施工合同法》: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以便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和监督。
4.《建筑法》及相关行业规范: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建筑行业的基本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施工、设计、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工程管理知识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
以下是监理工程师常考的相关知识点:1.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流程和规范,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
2.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够评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质量控制与评定: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能够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
4.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工程变更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查和处理。
三、工程技术知识作为监理工程师,掌握工程技术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监理工程师常考的相关知识点:1.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建筑结构的基本原理和施工技术,能够识别和处理施工中的结构风险和质量问题。
2.土建工程技术: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土建工程的基本知识和技术要求,包括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砌筑工艺等。
监理考点掌握

监理考点掌握监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预算等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而监理考试则是监理工程师必须要通过的一项考试,通过考试才能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本文将主要介绍监理考试的考点和相关知识,帮助考生们更好地备考和掌握监理考点。
一、监理考试内容概述监理考试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即监理法律法规、监理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
其中,监理法律法规部分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工程管理部分包括工程合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等内容;工程技术部分包括土建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各个专业的技术知识。
二、监理法律法规考点1.《建筑法》:监理考试中重点考察建筑法相关的内容,如建筑工程的范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招标投标法》:重点考察招标投标法中的监理相关内容,如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等。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考试还可能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三、监理工程管理考点1.工程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流程,以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和违约责任等问题。
2.施工组织设计:重点考察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内容,如施工组织设计书的编制、审查和修改等。
3.质量管理:监理工程师需要了解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如质量控制计划、质量验收和质量监督等。
四、工程技术考点1.土建工程:考察土建工程的相关知识,如土方开挖、基础处理和混凝土施工等。
2.结构工程:重点考察结构工程的相关知识,如结构施工图审查、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3.给排水工程:考察给排水工程的相关知识,如给水和排水系统、给水排水设备和给排水工程施工等。
五、监理考试备考建议1.查阅资料:考生需要认真查阅监理考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教材,全面了解考试内容和要求。
2.划重点:根据考试大纲,将重点知识点进行整理和划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和记忆。
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的考点

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的考点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的考点
工程建设的程序性规定
1、基本建设程序:凡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对工程是否分解的.判断标准是:招标工程应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非招标工程以立项批准文件中批准的规模和投资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
3、施工许可证申办的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x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5、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
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监理工程师考点汇总

监理工程师考点汇总一、工程管理与监理的定义及职责工程管理的概念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作用二、工程合同与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的定义和要点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合同中的作用三、工程施工过程与质量检验施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施工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四、工程验收与竣工报告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要求工程竣工报告的编写和提交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验收中的职责和作用五、工程索赔与争议解决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处理方法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监理工程师在索赔和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六、工程安全与环保管理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点和方法环境保护要求及措施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与环保管理中的职责和权益七、工程变更管理与费用控制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和程序工程费用控制的方法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在变更管理与费用控制中的职责八、工程质量事故与应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程序与方法监理工程师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九、工程档案管理与资料归档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方法资料归档的程序和要点监理工程师在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中的职责十、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与岗位要求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岗位要求及个人素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和使命十一、监理工程师考试技巧与备考建议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备考建议和学习方法考试技巧和答题技巧的培养结语:本文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作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工程管理中的考点进行了汇总。
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能帮助考生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重点内容,提高备考效果并取得好成绩。
祝愿各位考生顺利通过监理工程师考试,成为优秀的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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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及相关法规全部整理手打完成,2015一次性过四门,希望对大家都有用!过了别忘记我哦!BY:abshep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型(监理人员利用知识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能、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活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科学性(管理能力、人员足够、制度齐全、工作态度良好。
)独立性(公平独立,与被监理的施工单位等不得有隶属和利害关系。
)公平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必须监理的工程: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公用工程、成品开发的住宅小区(5万以上)、利用国外资金援助的工程。
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材料构配件不能用在工程上,未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4、监理发现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监理发现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整改,严重的才需要暂停施工。
6、政府投资项目要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需核准。
目录外的需备案。
7、重大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8、施工图审查内容:符合强制性标准、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相关单位人员盖章和签字。
9、项目法人责任是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必要条件。
10、必须招标的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公用工程、会用国有资金项目、使用国外资金项目11、招标的规模标准:单项合同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以上。
12、合同管理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重要保证。
1、申请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有用地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有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已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施工许可延期:领取施工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应开工。
延期两次,每次3个月。
超过则废止。
3、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备。
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是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向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4、施工企业应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5、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6、大型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2个以上承包单位共同承包。
7、招标公告: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媒介。
8、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9、招标公告到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大于10天。
招标文件出售日期大于5天。
开始出售招标文件到投标书截止日期大于20天。
澄清文件或现场踏勘到投标书截止日期大于15天。
建设单位发出中标函到签订合同小于30天。
10、开标时间应于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应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2、评标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3分之2.。
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中标人,或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4、投标联合体应在投标前就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15、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
16、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数据电文进入特点系统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7、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8、要约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要约撤销通知。
19、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0、承诺撤回跟要约撤回一样。
21、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
22、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有约定附加条件的,自条件符合时生效。
2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24、合同无效情形: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6、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7、合同撤销权消灭: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8、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部分无效的,其他部分有效。
不管有效无效,不影响合同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29、合同有争议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等或符合特性标准履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或按政府政府定价指导价执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券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0、逾期交付标的物的,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的反之。
31、合同终止的条件:已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互相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全免除债务、债券债务同归一人。
32、不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嗯能够实现合同目的。
33、合同争议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起诉。
34、劳动合同、抚养协议不属于合同法管理的范畴。
35、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36、要约失效的情形:受要约人拒绝、撤回或撤销要约、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内容做了实质性变更。
37、代位权(向第三人要欠第二人的欠款):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的权利必须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券。
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8、索赔关系必须是有合同关系。
39、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递交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1、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审批。
2、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技术复杂要求特殊或受自然环境影响潜在投标人少、采用公开招标费用过大。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技术、采购人能自行建设、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性经验项目投资人能够自行建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大于80万。
5、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约定放弃投标或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人的投标人、为谋取中标或排斥他人采取的联合活动。
6、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一致,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中转出。
7、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8、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绝对拒收。
9、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10、招标时间不够的,经3分之1评标成员认为应延长时间的。
11、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应在开标时公布。
12、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3、安全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3-10人死亡、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4、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报告。
之后政府内逐级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
15、事故报告包括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可能的伤害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16、事故调查组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延长的期限不超过60日。
1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8、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7日内报告,其他事故30天内报告。
19、防水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供热为2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为2年。
20、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22、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3、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4、施工单位应对人员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教育。
25、总监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
26、总监代表资格:有执业资格或有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7、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由中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28、监理员:中专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9、监理单位审查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勘察成果、并协助建设单位图纸专家评审设计成果。
1、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
公司的条件:股东人数、股东出资资本、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公司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但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3人2、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公司设立条件: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需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数、资本最低限额、发起人才能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ijnggu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2年内交补。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3、监理企业活动准则:守法(业务范围、按合同、主动备案遵守规定)、诚信(建立各种制度、行使民事责任和义务)、公平(职业道德、熟悉合同条款、实事求是、提高专业能力、提高综合判断能力)、科学(科学的方案、手段、方法)4、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是3年。
延续注册30天前提出申请,延续3年。
5、监理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招标监理单位时选择监理单位最重要的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
2、监理单位招标不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情形:串通投标虚假作假、投标文件未盖公章和签字、总监资格不符合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要求、递交两份多分投标文件、两个投标文件内容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