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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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07
•【字号】江津府办发〔2017〕68号
•【施行日期】2017.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

江津府办发〔2017〕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61号)相关精神,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江津区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自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好工作部署。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对接上级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

最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开展大督查的要求,我县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明确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制度。

我县明确了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修水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为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平台。

县本级开设了政府文件、财政收支、工作报告、政府采购等20多个政务公开栏目。

36个乡镇和40多个部门单位依托县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向公众提供政务公开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依托县政府网站建设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全面公开立项、报建、环评、安评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3.建设了修水县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

该平台包含了个人类民生资金公开和项目类民生资金公开,个人类民生资金公开到户到人,项目类民生资金公开到村到组。

为方便群众查询,2018年,该平台开发了手机版,并在县行政中心大楼、良塘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及3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署了查询一体机。

4.利用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新技术的出现,我县政府网站开发了手机版,36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部门单位开设了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了政务公开平台,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1.“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公开。

2014年起,我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了所有县财政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信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目前已公开此类信息540条。

2.民生资金信息公开。

2018年,我县对民生资金项目大数据监察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出台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管理。

目前在该平台公开了农林水、节能环保、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6个方面93小类民生资金的信息,累计公开民生资金12.91亿元,涉及受惠对象13.48万人次;公开了交通、水利、新农村等12方面136小项民生项目信息,累计公开民生项目2936个。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8.06.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省社保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72号)要求,将涉及我厅职能的相关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

现将《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人社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敏感性强,政务公开工作尤显重要。

《分工方案》中确定主要责任处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切实提高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2018年省人社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7.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6〕39号)和《贵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工程、政务开放参与水平提升工程、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工程、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助推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刘毅(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洋(市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李乐启(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石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军(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海(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剑(市局调研员)成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晋政办发〔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2日山西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精神,切实把我省“放管服效”改革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为目标,以破解当前我省“放管服效”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造全国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发展环境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振兴崛起增添新的动能和活力。

二、任务分工(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大力推行“多证合一”改革,2017年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办理登记“零见面”、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绵府办函〔2017〕117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切实解决执行不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专项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7〕117号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现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和《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关于切实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正风肃纪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等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市领导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超,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目督办责任人:蒲方方(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商事制度、教科文卫领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

主办单位:市协调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人:赵开年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2.投资审批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兰劲3.职业资格改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张斯恩4.收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侍玉蓉5.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人:杨纯忠6.教科文卫领域改革牵头单位:分别由市教体局、市科知局、市文广新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责任人:胡东、刘青川、胡科、何承平7.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淳道怀(三)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公开力度。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明确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县、乡镇、X街道办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

(编办)(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积极承接落实省、市取消下放事项,继续清理取消一批制约市场发展、企业和群众反响较大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外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管理办)(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大力推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X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级平台互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有效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

(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办)。

(四)推动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点项目的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基本信息和实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要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经发局)(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

(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六)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实行预决算公开常态化。

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负责公开部门预决算。

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应当公开部门预决算。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东府办〔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东府办〔2016〕4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2016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2016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载体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东莞实现“三个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一)推进行政过程信息全公开。

在决策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在执行公开方面,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

在管理公开方面,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在服务公开方面,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在结果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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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4.出台第二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适时公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
市发改局
按省工作部署
5.购买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主动将购买服务相关的购买内容、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1.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1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7
做好“信用广东”网站的连接工作
1.完善“信用东莞”网站“双公示”栏目。
市发改局
全年
2.建立市级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共享情况。
8
8.做好“双公示”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
市科技局
全年
9.及时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10.做好重大事故报告在本单位网站全文公开工作,做好并督促指导镇街安监部门公开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市安监局,各镇(街、园区)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全年
4
推进服务公开
1.筹备建设以面向法人为主、集中企业设立和项目投资事项的专业型市级实体办事大厅。
市政务服务办
全年
2.推进镇(街道、园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市网建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园区)
6月底
全年
2.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处罚案件信息。
市质监局
3.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
4.公开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及市级抽查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5.公开旅行社名录、季报、年报。
市旅游局
全年
6.每季度公示旅游投诉情况。
7.每季度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行政处罚情况。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积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视省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而定
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
市法制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2月底
3
推进管理公开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两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就地就近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5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2.运用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办事指南、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就业创业活动安排等信息。
市人力资源局
全年
16
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公开住房保障法规政策、安居工程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申请指南等信息。
全年
2.各镇街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结合工作实际,联系、选聘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采取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注重增强解读内容的传播力。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公开东莞市公安机关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和办事服务指南等相关文件或配套政策。
市公安局
全年
9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项目外,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情况,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情况等信息。
市政府新闻办
全年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进网络新闻发布平台建设。
3.建立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查、考评、通报制度,推进评估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舆情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大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新闻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工作预案、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
12月底
24
提升公众参与水平
1.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接受公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3.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推进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市法制局
2
推进执行公开
1.做好市重大项目相关政策、市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特别是纳入市重大项目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建设推进情况。
市重大办
12月底
2
推进执行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十件实事,特别是民生实事落实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加强督查情况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公开力度。
市财政局
收到省级政策文件后及时转发
3.对国家、省和市清理减免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
市发改局
全年
12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公开企业名称、企业概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介绍、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017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加快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全年
2.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
3.注意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加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6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做好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
全年
10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年
2.按照省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各资格审查部门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上述信息,并通过平台发布。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底
22
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市国资委
全年
2.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有关政策措施文件。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13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做好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及申报程序公示工作。
市农业局、市经协办
全年
3.制定并公开扶贫资金项目申办指南、评审结果及资金安排等文件,完善重点工程领域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市住建局
全年
17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在市属媒体发布全市AQI等级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预报。
市环保局
全年
2.公开全市和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
3.指导各镇街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市、镇两级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4.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全年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培育全市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超过20个。
市卫生计生局
全年
2.加强医疗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3.做好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公开食品抽检信息。
市食药监局
全年
4.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
19
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4
推进服务公开
3.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完成市、镇(街、园区)行政审批事项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写和审核确认。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12月
6.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项目库,规范项目信息公开,定期更新项目库信息。
市财政局
7.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
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单位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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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结果公开
1.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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