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校外人员留宿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宿舍管理,保障宿舍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宿舍区,校外人员留宿宿舍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学生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留宿条件第四条校外人员留宿宿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事由正当,有明确的留宿理由;2. 经所在学院(系)批准,并填写《校外人员留宿申请表》;3. 留宿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住宿期间需遵守宿舍管理规定;4. 留宿时间一般不超过两晚,特殊情况需经宿舍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得留宿宿舍:1. 无正当理由留宿者;2. 与宿舍管理规定相冲突者;3. 存在安全隐患者;4. 被学校开除或勒令退学者;5. 其他不符合留宿条件者。
第三章留宿程序第六条校外人员留宿宿舍,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 提前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校外人员留宿申请表》;2. 将《校外人员留宿申请表》提交给宿舍管理部门;3. 宿舍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留宿人员入住;4. 留宿人员需在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校外人员留宿登记表》;5. 留宿期间,宿舍管理员负责监督留宿人员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七条校外人员留宿宿舍,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1. 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2. 不得损坏宿舍设施,如需使用宿舍物品,需征得宿舍管理员同意;3.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4.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如使用大功率电器等;5. 不得擅自离宿,如需外出,需向宿舍管理员请假。
第五章处罚第八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宿舍管理部门可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1. 无正当理由留宿或留宿时间超过规定;2. 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扰乱宿舍秩序;3. 损坏宿舍设施或物品;4. 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5.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____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生在校外居住的管理规定和措施,旨在保障学生校外生活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中的内容:1. 校外住宿生登记和申报:校方可要求校外住宿生向学校登记和申报相关信息,包括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联系。
2. 安全检查和评估:学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住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住所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火灾安全:学校应提供有关火灾防护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校外住宿生了解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还可以要求校外住宿生在住所内安装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等设备。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校外住宿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确保学生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得到保护和救助。
5. 人身安全:学校可以要求校外住宿生通报个人活动轨迹和离校时段,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还可以提供安全培训,教授学生如何避免危险和应对恶劣环境。
6. 其他健康安全管理:学校可以要求校外住宿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学校还可以提供关于饮食、卫生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制定适合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学生在校外生活的安全和健康。
2024年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大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____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____》(教社政厅〔____〕____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____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____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
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
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
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____活动。
学生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管理中心的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但因确有客观原因(学校不是寄宿制)的,须由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书面安全协管协议。
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同意,特制订本制度如下: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安全协管协议。
二、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必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和“黄、赌、毒”有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如有以上情形,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
三、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和房东签订,《白泥小学学生校外租房责任书》,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
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未签订《校外租房责任书》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四、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主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
七、房主应协助学校和家长管理学生,学生在房主住房内大吵大闹、大喊大叫或聚集饮酒、赌博、过生日等,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
八、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进入校外学生住处或在住房内收取保护费,房主应及时阻止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
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
九、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巡查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的情况,一般每周一次,并做好巡查登记。
十、本制度从2012年9月起实行。
异地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异地宿舍管理制度规定一、入住规定1.1 新生入住前须提前向学校报到处登记,并办理入住手续。
1.2 入住前学生需签署《宿舍管理规定》并接受管理监督。
1.3 宿舍分配原则按年级、性别划分,禁止异性混住。
1.4 学生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不得转让宿舍。
二、宿舍环境管理2.1 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违法乱纪行为。
2.2 宿舍内保持整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2.3 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乱接电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4 宿舍内严禁打赌、赌博、聚众赌球等违法行为。
三、宿舍生活管理3.1 晚归人员需提前请假并得到同意,迟归需填写晚归登记表。
3.2 宿舍内禁止外带宠物,不得违规饲养。
3.3 学生宿舍要保持安全,禁止私锁门窗,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4 宿舍卫生管理要求每周由值日生负责清洁打扫,每月由班级长督促检查。
四、宿舍用电管理4.1 宿舍内严格控制用电,禁止私拉电线,谨防用电火灾。
4.2 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电路负荷过大。
4.3 宿舍内发现电器故障需及时报修,切勿私自维修。
五、宿舍安全管理5.1 宿舍内必须按时关门,晚上23:00后不得外出,确保学生安全。
5.2 宿舍楼内设有监控摄像头,确保学生行为安全。
5.3 宿舍内楼梯口、走廊等重要位置要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
六、宿舍卫生管理6.1 宿舍内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卫生,保持卫生间、厨房、卧室整洁。
6.2 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垃圾需分类投放。
6.3 宿舍内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清扫,保持整洁。
七、宿舍违规处理7.1 对于违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7.2 对于严重影响宿舍秩序的学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处理。
7.3 学生有权申诉,经审核属实者将撤销处分或降低处理幅度。
以上是本院异地宿舍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宿舍环境。
任何违反规定者,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3篇)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家长、房东“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校外寄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1、学校每周有专人不定时对校外寄宿生进行了解、督查、巡逻、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择住处时必须慎重考虑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长必须保证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为发生。
4、家长要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随时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东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学生居住环境的室内通风、外来闲杂人员、夜不归寝、使用电器或煤炉等要随时进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回宿舍,按时作息,认真清查人数。
6、房东应随时向学校或学生家长反映、汇报学生在住处的的表现,不包庇、不隐瞒,一切为了孩子。
7、学生必须遵守《住校生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上课期间不在宿舍逗留、睡觉,晚上不串宿舍、不允许他人留宿、不聚会、不过生日、不饮酒、不吸烟、不玩牌、不看电视、不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8、学生必须服从房东的说教、监督和管理,尊重房东,与人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爱护房东一切设施。
9、房东要主动配合学校,如实反映学生在住处的表现,以便学校的管理。
10、如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等主观因素导致的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11、家长与房东必须认真、如实地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12、校外寄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校外寄宿生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范。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1. 住宿条件:要求校外寄宿生居住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标准,包括通风、日照、防火等条件。
2. 寄宿家庭审查:学校应对拟接纳校外寄宿生的家庭进行审查,确保寄宿家庭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如无犯罪记录、无虐待行为等。
2024年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2024年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校外住宿学生管理。
第三条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指导和培养,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态度。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六条校外住宿学生入住学校指定的住宿地点,须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住宿费用。
第七条校外住宿学生入住前,学校应对其进行入住须知的宣传和培训,告知其住宿规定和注意事项,并要求其签订入住承诺书。
第八条学校应确保校外住宿学生住宿地点的安全和卫生条件,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组织定期巡查和检查住宿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校外住宿学生有权要求学校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和基本生活服务,学校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一条校外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行为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的校外住宿学生,学校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停止住宿等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校外住宿学生的投诉和意见反馈,保障学生权益。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火灾防范和逃生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配备安全巡逻人员,加强对住宿地点的安全监控和巡查,确保校外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维权保障机制,设立学生维权热线和专门的维权部门。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服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扰和问题。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1]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1]](https://img.taocdn.com/s3/m/192063ae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53.png)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校外寄宿生是指未住校但在就读学校附近寄宿的学生。
为了确保校外寄宿生的安全和日常管理,保障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校外寄宿生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提供安全、和谐、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管理标准2.1 校外寄宿生的资格要求校外寄宿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并获得资格:1.学生入学申请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并经过家长签字确认;2.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3.提供家庭住址证明;4.提供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
2.2 校外寄宿生的管理责任2.2.1 校外寄宿生的管理责任由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并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2.2 学校法务部门负责和家长签订校外寄宿生管理协议,明确管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责任人的职责范围。
2.2.3 管理人员需每年重新审查校外寄宿生的资格,确保符合校外寄宿生资格要求。
2.2.4 管理人员需制定校外寄宿生的管理计划和制度,明确管理要求、事项和流程。
2.2.5 学校法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外寄宿生的居住环境,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
2.3 校外寄宿生的权利和义务2.3.1 校外寄宿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权利。
2.3.2 校外寄宿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2.3.3 校外寄宿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3.4 校外寄宿生应按时上交寝室门禁卡和宿舍钥匙。
2.3.5 校外寄宿生应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遵守活动的规定。
三、考核标准3.1 校外寄宿生的考核指标3.1.1 学习成绩校外寄宿生的学习成绩应与其他住校学生相当,并能达到学校的要求。
学校每学期根据学业成绩进行评估。
3.1.2 行为规范校外寄宿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学校将定期进行行为规范考核。
3.1.3 公共秩序校外寄宿生应保持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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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学生成才服务。
第二条学生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外住宿。
在校期间确因疾病需专人照料或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外自行住宿者可以申请在校外住宿。
第三条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本人提交申请书,说明在校外住宿理由、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经学生导师书面许可并签字,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第四条在学生申请和导师书面保证中,必须承诺加强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诺因在外住宿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校外住宿学生包括不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以及外出实习的学生。
第六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对经批准在外住宿的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建立详细档案,包括具体住宿地址、联系方式、同住人员情况等,定期与其保持联系,获取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
第七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辅导员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紧急联系人档案,包括紧急联系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具体住宿住址,紧急联系人应为与校外住宿学生有密切联系的人员。
第八条学生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者辅导员应指定一名或数名校外住宿负责人,建立专门、统一的qq群组,以更有效地联系和管理。
第九条各班班长需保持与本班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有效联络,定时联系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条校外住宿学生如有意外紧急情况,应及时联系辅导员或院系其他相关负责人。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学生按时参加学校、院(部)、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班会等,其中学生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会议,学生干部应与辅导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院(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三条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须加强教育,劝其回校,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以前相关办法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