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11级暴露。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11I级暴露。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判定暴露等级后,及时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各省份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医务人员对伤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II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II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II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In级暴露者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11I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二章伤口处置第七条伤口处置包括彻底冲洗和规范清创处置。

伤口处置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置。

冲洗或者清创时如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1.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局指定,承担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并接受市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

2.从事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外科医师资质,接种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护士资格,并经过狂犬病暴露处置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犬伤门诊工作人员要依据《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狂犬病暴露者进行规范处置,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分级及处理意见(包括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血清)购买计划,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记录。

5.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规范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6.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的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做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规范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1.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试行)》要求,从事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

2.保证24小时为狂犬病暴露者提供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接种服务,熟悉狂犬病暴露处置操作技能,且具有应急抢救能力。

3.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建立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簿和预防接种卡,做好门诊登记,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4.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接诊医生应向接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和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宣传,并告知常见的接种反应及其他注意事项。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狂犬病处置门诊工作,提高治疗效率,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门诊办理1. 患者就诊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狂犬疫苗接种记录。

2. 门诊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 患者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12345678。

4. 患者到达门诊后,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

5. 门诊收费标准为狂犬病疫苗接种费用加挂号费用。

三、疫苗接种1. 所有接种狂犬疫苗的患者必须经过医生诊断,并遵从医嘱。

2. 疫苗接种分为初次接种和加强免疫两种方式,具体接种方案由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

3. 接种时需确保接种部位清洁,医生应严格按照接种程序操作。

4. 接种后应观察患者30分钟,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四、突发事件处理1. 遇到急性过敏反应或其他急性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接种并给予及时处置。

2. 如患者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转诊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五、卫生环境1. 门诊室每日开展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2. 工作人员每日按时洗手,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3. 患者接种后,医疗废弃物需及时分类处理。

六、工作安全1. 工作人员需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3. 工作人员需遵守门诊纪律,严禁私自接种疫苗或泄露患者信息。

七、监督检查1. 门诊工作定期接受相关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 患者对门诊服务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向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由门诊主任负责解释并执行,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患者。

以上为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II级暴露。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Hl级暴露。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判定暴露等级后,及时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各省份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医务人员对伤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11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11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11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In级暴露者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11I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二章伤口处置第七条伤口处置包括彻底冲洗和规范清创处置。

伤口处置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置。

冲洗或者清创时如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较深伤口冲洗时,可用注射器或者专用冲洗设备对伤口内部进行灌注冲洗,做到全面彻底。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一)一、值班制度1、中心犬伤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值班咨询电话通畅。

2、急诊值班根据中心安排实行轮值,值班人员出差或下乡时,做好自行调班、交班工作。

3、周六、周日犬伤门诊值班由综合科负责。

4、法定节假日犬伤门诊值班由中心统一安排。

二、医生工作制度1、当班医生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按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开展患者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工作。

2、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详细填写犬伤患者信息和疫苗接种记录。

3、坚守岗位、体贴病员、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

4、熟练操作电脑,准确录入信息资料,并做好接种前知情同意和告知工作。

5、接种前落实“三查七对”制度,规范操作,保证接种安全。

6.在诊疗处置过程中发现“一犬伤多人”情况及时汇报,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向疾控科进行报告。

7、开展疑似异常反应(AEFI)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和填写报告卡。

三、疫苗管理制度1、建立疫苗领用出入库登记本,当班医生每日清点核对,如实填写疫苗消耗库存登记,发现账苗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做好疫苗保管工作,如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疫苗或贵重物品遗失者,参照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处置。

2、疫苗的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冷链要求进行,当班医生每日上午、下午两次记录冰箱温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狂犬疫苗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接种,如患者要求带回接种,须将疫苗冷藏,并告知注意事项,由患者签字后方可。

4、结余疫苗每季度一次上交药库,严禁个人挪用疫苗。

四、院感管理制度1、接种室、诊疗室保持清洁整齐,器械物品放置于固定位置;急救药品放置于显要位置,标识明显,定时查看药品效期。

2、疫苗接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落实一次性注射用品的毁形消毒、医疗废弃物集中回收,做好相关记录。

4、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门诊室、接种室内每天进行空气、物表消毒,器械、敷料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犬伤医学处理门诊工作制度

犬伤医学处理门诊工作制度

精品文档犬伤医学处理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设置,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承担本地区犬伤暴露处置工作,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指导。

二、门诊医务人员应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规范书写《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病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伤口处理及生物制品接种。

四、建立知情同意制度,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受种者和接种单位各持一份,保存三年。

五、接种疫苗和被动制剂后,应认真做好《门诊记录》,项目齐全。

发现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理。

六、配备专用冷链设施,保证生物制品在运输贮存过程的冷藏需要,并加强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管理,严格按照生物制品及冷链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七、执行医院消毒隔离有关规定,规范个人防护,严格无菌操作。

每天对门诊空气、地面、接种台及相关器械进行消毒,规范处理医疗废弃物。

做好消毒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相关记录。

八、处置过程中的医疗文书和登记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三年。

每月及时完成监测数据汇总并上报相关报表。

.。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注意事项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注意事项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承担本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狂犬病门诊人员工作职责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填报“山东省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注射情况月报表”。

动物咬伤分级及处理原则【暴露分级】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_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_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局批准,承担本市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禹城市疾控中心------------------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每月2日向市CDC报“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接种月报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卫生局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报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详细填写“狂犬病暴露者知情同意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