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

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一、引言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规范缴存和使用行为,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我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
二、自查自纠情况(一)缴存情况1、单位缴存比例经过自查,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少缴、漏缴的情况。
2、缴存基数在缴存基数的确定上,我们认真核对了职工的工资收入,确保缴存基数准确无误。
但在个别月份,由于财务核算的时间差异,导致缴存基数的调整略有滞后。
3、缴存时间我单位能够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拖欠缴存的现象。
(二)提取情况1、购房提取对于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我们严格审核了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确保提取符合规定。
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个别职工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完整的情况,我们及时要求其补充完善。
2、租房提取在租房提取方面,我们按照规定核实了职工的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
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够准确的情况,导致部分提取申请的审批时间较长。
3、其他提取对于因大病、离职等原因的提取申请,我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但在资料归档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三)使用情况1、个人住房贷款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我们严格审查了借款人的资格和信用状况,确保贷款发放符合政策要求。
但在贷款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对抵押物评估不够准确的情况。
2、项目贷款我单位未涉及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业务。
(四)财务管理情况1、账户管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规范,不存在多头开户、账外账等情况。
但在账户核算方面,存在个别科目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2、资金存储资金存储符合规定,能够按照要求选择存储银行和存储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
但在资金运作效益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
3、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编制准确、及时,但在财务分析方面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挥财务数据的决策支持作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自纠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自纠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和要求,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工作。
以下是我们自查自纠的报告:一、自查自纠的目的和意义:自查自纠是指组织和开展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过自查自纠,能够帮助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证我们的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自查自纠的方式和方法:1. 文件、资料收集和核对:我们收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文件和资料,并核对了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工作流程和制度的检查:我们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租赁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
3. 内部控制的检查:我们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检查,包括授权和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和监控、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三、自查自纠的结果和问题分析: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1. 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不够及时和精细,导致部分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所欠缺。
2. 工作流程和制度中存在一些模糊和漏洞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3. 内部控制制度方面,我们发现一些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控和控制措施,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四、自查自纠的整改措施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之处,我们拟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议:1. 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
3.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增加监控和控制措施,减少安全风险。
五、自查自纠的总结和展望:通过自查自纠,我们认真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谢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自纠小组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一次行政执法大检查,并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此次检查的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一、检查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公积金中心的内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我们对公积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本次自查自纠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1. 行政执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合法、有依据;3. 行政执法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积金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4. 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或错误处理;5. 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自纠结果在本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1. 在行政执法程序上,我们发现有几个案件在程序上存在一些瑕疵,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2. 在行政执法决定上,我们发现有一些案件的处罚决定依据不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3. 在行政执法的执行情况上,我们发现有一些案件执行情况不够规范,需要加强管理;4.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流程不规范、操作不当的情况;5. 其他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进行具体整改。
四、整改措施和计划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和计划:1. 对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案件,将重新进行审查和处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对处罚决定依据不充分的案件,我们将进一步收集证据和材料,完善决定依据;3. 对执行情况不规范的案件,我们将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和检查,确保执行情况符合法律规定;4. 针对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操作技能;5. 针对其他问题,我们将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公积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五、自查自纠效果和建议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对公积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积金中心的行政执法能力。
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

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
作为一种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的制度,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升生活质量。
然而,由于管理环节复杂,执行办法繁琐,很多职工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情况了解不清楚,有些甚至出现了误解和纠纷。
为了提高自己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特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
一、自查1. 住房公积金账号核对首先,我通过登陆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核对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
确认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账号无误。
并且查询了最近一年的缴存记录和余额,做到心中有数。
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对接着,我查阅了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发现与政府规定的标准相符,没有出现缴存不足的情况。
并且对自己个人与单位的缴存比例也进行了核对,确保每个月都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3. 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核对我还查看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并与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对比。
确认自己的提取记录无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4. 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了解此外,我还重新熟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办法》,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和办理流程,确保自己在使用公积金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律。
二、自纠1. 补缴公积金在自查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有几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所偏低,与政府规定的标准不符。
因此,我立即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补缴公积金的申请,并补足了缴存金额,以防止因此带来的后果。
2. 申请使用公积金在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后,我发现自己符合提取条件,因此立即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递交了提取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顺利拿到了提取的资金用于购房首付。
3. 规范管理行为通过这次自查自纠的过程,我也意识到了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
我决定以后会定期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避免因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单位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公积金自查自纠报告一、报告目的为加强单位公积金管理,规范公积金缴存和使用,保障职工权益,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建立健全的公积金管理制度。
二、自查自纠情况1. 缴存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当按月将员工的公积金存入指定账户。
经查,本单位对公积金的缴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存在拖欠或漏存情况。
2. 使用情况本单位用于公积金的支出主要包括职工的住房贷款、租房补贴和住房修缮等。
经过自查,发现本单位在使用公积金方面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未发现违规情况。
3. 管理制度本单位建立了严格的公积金管理制度,包括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并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制度上的不足之处,如公积金使用申请流程不够清晰、人员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已经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4. 监督检查本单位定期进行公积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监督检查上的不足之处,如检查频率不够高、检查范围不够广等问题,已经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公积金使用申请流程不够清晰,导致申请人员不清楚申请流程,影响了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对公积金使用申请流程进行修订和规范,确保申请人员能够清楚了解申请流程。
2. 公积金使用审批人员分工不明确,导致审批工作效率低下。
为改善这一情况,我们将重新规划审批人员的分工,并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审批效率。
3. 监督检查工作不够严格,导致监督检查效果不理想。
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我们将增加监督检查频率,并加大检查范围,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
四、改进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相关制度:对公积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符合规定,制定明确的申请流程和审批人员分工。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要求,特向您汇报行政执法检查的自查自纠情况。
以下是报告内容:1.自查情况:我们组织了全员自查活动,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执法依据、程序、执行结果等方面。
自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执法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执法纪律和廉洁要求的行为;- 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等。
2.自纠情况:根据自查结果,我们发现了一些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自纠。
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如下:- 执法程序不规范:发现了一起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案件,我们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修订了相应的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
- 执法依据不准确:发现了一些执法依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 执法过程中存在廉洁问题:发现了一起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情况,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加强了执法人员廉洁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
3.改进措施:针对自查自纠结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包括:- 加强对执法程序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加强执法依据的学习和研究,确保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加强对执法纪律和廉洁要求的教育,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廉洁行为监督和问责机制; - 加强自查和自纠的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自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以上就是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和指导。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指出。
谢谢!。
XX年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XX年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
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
二是加大协作力度。
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协调开发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
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
新增交通银行、xx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
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2022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中心非常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
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
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存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
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存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
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明确培训对象。
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银行辅助执法人员)。
依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培训形式。
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
三是明确培训内容。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
四是明确培训重点。
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分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
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XX〕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
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
二是加大协作力度。
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
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
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
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
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
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
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
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
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
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
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
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
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
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
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
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
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
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
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
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
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
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
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明确培训对象。
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银行辅助执法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培训形式。
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
三是明确培训内容。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
四是明确培训重点。
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
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
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
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
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
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
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
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
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
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
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
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