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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问答

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问答1.什么是计算机软件?答: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答: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答: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4.软件著作权可以保护软件的思想、算法和技术方案吗?答: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5.什么是软件开发者?答: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6.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7.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8.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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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温食安委办【2012】1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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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酒类诚信产品”贴标项目
“酒类诚信产品”贴标工程由市食安办、市经信委、温州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 务局及温州市酒类行业协会联合推行,相关事宜于今年初动议。 经过充分的准备后,温州市酒类行业协会推荐浙江优马贸易公 司和温州醉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试点。据了解,两家试点 企业的共20万枚二维码标签将于本周内到位,然后人工贴到3
信息二维码循环流程图
携 带
流 通
查 询
产品
市场
消费者
企业
应 用
中防数据 管理中心
生成/校验
二维码
传 输
产品物流跟踪管理 防止经销商串 货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产品市场、规范商业运作流程,全面
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优势,在充分考虑企业产品
流通节点和营销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对产品数字化管理、经
销商管理、物品流向管理等功能的运行设计,配以网络版物
时只扫描大包装上的条形码,定义产品物流流向及经销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查规范.doc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查规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查规范一、本规范的依据和审查的一般原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是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依据。
; ;(二)审查是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进行查验核对。
不对申请者提供的形式上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涉及的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其申请文件中的主要事项,如软件名称、著作权人、权利取得的方式、权利范围、开发完成日期或首次发表日期等,予以登记。
; ;(三)审查前核实申请人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 ;二、申请文件的格式审查要求。
; ;(一)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使用中文填写。
; ;(二)提供的外文证明文件附中文译本。
; ;(三)续写材料、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格式是否规范。
; ;三、文件内容的审查要求。
; ;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对软件登记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表、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三部分进行核查。
; ;基本要求为:申请表各栏目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准确、规范地填写;是否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文件,同时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是否与表格内容相一致;是否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提供了与交存方式相符的鉴别材料,鉴别材料表明的是否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文档,鉴别材料中软件名称和权利人署名是否与申请表和证明文件一致。
; ;四、具体内容审查要求:(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要求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
除有明显的法律禁止的问题,审查不对软件名称做强制性要求。
但应注意各种申请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如发现不一致,应要求申请者提供说明文件。
; ;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
要求为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
对此不做强制性要求。
第九讲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国际合作司
国
机关党委
家
知
办公室(人事司)
识
产
条法司
权
局
协调管理司
职
能 部
规划发展司
门
人事教育部
办公室
审查业务管理部
商标评审委员会职能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4)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6)在先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7)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
2)著作权登记。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进行计算机软件登记; 涉外作品登记;版权质押合同登记;音像制品权利转让和许可 使用合同登记。
3)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 4)著作权法律服务:著作权法律咨询;调解著作权纠纷; 代理著作权诉讼;为著作权人和版权产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 问服务等。 5)著作权鉴定。受司法机关和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委托, 对作品的版权归属,侵权性质进行技术鉴定。 6)负责筹建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版权集体管理机构。
物理发明 审查部
负责测量和计量技术及其装置、光学器件及仪器、声 学器件及仪器、 自动控制与调节、信号装置、精密
仪器、医疗仪器及设备、生活用品、建筑土木工程、 热力工程等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复 审前置审查、专利权撤销请求的审查、PCT国际检索 和国际初步审查等有关业务工作。
区块链+数字版权,中国数字版权唯一标识(DCI)标准来了

区块链+数字版权,中国数字版权唯一标识(DCI)标准来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合国内多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和核心机构重磅发布中国数字版权唯一标识(DCI)标准联盟链(以下简称DCI标准联盟链),微博、京东、迅雷等成首批联盟成员。
2019年春节档落幕,《流浪地球》领衔的春节档电影斩获58.4亿元票房,较2018年春节档57.7亿的票房相比,增长不到1亿。
在许多电影行业从业者看来,今年春节档票房增势放缓,与盗版资源的泛滥直接相关。
大年初一,春节档电影上映当天,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便出现了大量“枪版”电影。
三天后,清晰度更高的盗版资源开始陆续出现。
春节假期尚未结束,春节档电影便集体被高清盗版资源沦陷。
《流浪地球》制片人龚格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截至大年初五,全部春节档影片的网络盗版播放量,仅保守估计就达到了2000万次。
如果按照40元每张的票价计算,春节档电影发行方在影片上映5天内就损失了8亿元票房。
疯狂的盗版资源令国家版权局展开了打击行动。
与依靠盗摄、片源流出等形式的盗版院线电影不同,互联网时代的数字版权作品复制成本更低,更容易遭遇侵权事件。
而围绕数字版权作品的保护,更是未来版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
版权保护难题当下数字经济版权保护工作有多重要?一组数字可见一斑。
中国版权协会数据显示,在2017年,仅网络视频行业,因观看盗版视频而没有为正版视频服务付费的用户,便给整个行业带来了高达136.4亿元的用户付费损失。
而工信部旗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则显示,早在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就已达到了27.2万亿元,占GDP比重则为32.9%。
针对数字经济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与传统版权作品相比,数字经济时代的版权作品易被人复制。
大多数的数字版权作品,复制成本几乎为0,除此之外,针对数字版权侵权行为的检测、取证与维权行为,也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
对于数字版权作品,如果没有有效的版权确权手段,后续的版权交易、消费与流转也无从谈起。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流程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流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版权中心”)是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维护我国的版权利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针对版权中心的注册流程,以下是详细的步骤介绍:步骤一:准备工作在注册前,需要准备一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
这些材料需要按照要求进行扫描或照相,并上传至版权中心的官方网站。
步骤二:选择账户类型进入版权中心官方网站后,点击“注册”按钮,会出现一个页面,提示您选择账户类型。
目前版权中心提供两种类型的账户,分别是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
视自身需要进行选择。
步骤三:填写信息在选择完账户类型后,需要填写个人或机构的具体信息,包括相关证书、联系人、地址等。
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以便后续的认证工作。
步骤四:邮件认证信息填写完成后,需要进行邮件认证,即版权中心会向您填写的邮箱发送一个验证链接,您需要点击验证链接进行认证。
如果邮箱填写错误或无法收到邮件,您需要重新填写或更换邮箱地址。
步骤五:人脸识别完成邮箱认证后,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的步骤。
在人脸识别页面,您需要上传身份证、身份证反面以及人脸照片。
版权中心将通过这些信息进行比对并进行认证。
步骤六:缴纳认证费用完成人脸识别后,需要缴纳相应的认证费用。
目前,版权中心提供两种认证方式,分别是基础认证和高级认证。
基础认证相对简单,费用较低,高级认证则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料和经过更严格的审核。
缴纳费用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认证条目。
步骤七:通过审核对于基础认证,版权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认证条目会在您的账户后台显示。
如果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规范,版权中心会通知您进行相应修改,直至您的信息达到认证标准。
对于高级认证,审核时间会更长,但可以获得更高的认证级别和更多的权益。
总结:版权中心的注册流程相对简单明了,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认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注册后,您可以享受到版权保护的多项权益,例如发表您的原创作品、查询互联网侵权情况、咨询法律问题等。
作品官费收费标准

表演
件
按照表演作品的类型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汇编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多媒体
汇编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其他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80元
补办证书
次
按工本费50元/个
其他
类型的登记
电影作品
件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类似摄制电
影方法创作
完成的作品
件
超短片〈1分钟 200元
1-5分钟 300元
5-10分钟 400元
10-25分钟 8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电视剧100元/集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产品设计图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地图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示意图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模型作品
件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建筑作品
件
1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变更登记
次
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撤销登记
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流程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流程一、介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负责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构。
注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为您的作品提供更全面的保护,确保您的知识产权得到合法的维权和使用。
二、准备材料在注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
2. 作品的完整副本,可以是书籍、音乐、电影等。
3. 作品的简介和说明,包括创作背景、内容简介等。
三、注册流程3.1 填写申请表格首先,您需要下载并填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申请表格。
在表格中,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
-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
- 作品信息:作品名称、创作时间、作品形式等。
3.2 缴纳注册费用填写完申请表格后,您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通常情况下,注册费用是根据作品的类型和数量来确定的。
3.3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的申请表格、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作品的完整副本、简介和说明一起打包提交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您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前往相关办公地址提交申请。
3.4 审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对您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联系中心的客服了解审核进度。
3.5 领取证书一旦您的申请通过审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向您颁发版权登记证书。
您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亲自前往中心领取证书。
四、版权保护4.1 制作备案在获得版权登记证书后,您可以选择制作备案。
备案是指将作品的副本存档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数据库中,以作为进一步证明您对作品拥有版权的依据。
4.2 维权一旦您的作品受到侵权,您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寻求帮助。
中心将协助您进行维权,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4.3 学术交流版权登记证书也可以作为您学术交流的凭证。
在学术会议或研究机构中,版权登记证书可以证明您的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价值,在学术界中获得更多认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简介
机构概况
● 1998年9月成立
● 是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 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以“贯彻实施国家版权战略,构建版权公共服
务体系,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服务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为宗旨
● 我国唯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
● 建设和管理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中心
● 负责管理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及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
战略目标
● 成为数字网络环境下我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强、最值得信赖的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组织架构
主要职能
● 面向全国开展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软件著作权
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等。
2、软件以外其它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及合同备案;涉外音像制品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著作权质权登记等。
● 提供全方位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
1、以DCI体系(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为核心,开展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及费用结算等服
务。
面向海量使用作品的各类网络播放平台和电信运营商,以DCI技术体系为支撑,提供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版权和内容审核、费用结算等综合性服务。
2、开展网络视频音频作品及其它作品的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
针对互联网版权纠纷
日益增多以及互联网技术给版权维权带来的困难,利用技术手段以及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公信力,提供音视频作品的网络监测、调查取证、发送删除通知函、跟踪删除结果等服务。
截至2011年11月,经中心监测发函已删除的盗版链接超过41万条,有效删除率达到97%
● 作品保管服务
权利人将自己正在创作或已创作完成的作品提交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予以保管并出具保管凭证的业务。
按照作品保管业务模式,作品保管实行实名制;创作完成的各类作品以及作品的部分均可申请作品保管;申请并获得保管凭证之后,相关作品信息可以取得真实有效的证明效力。
联系方式:作品保管部
● 提供最专业的版权法律服务
1、版权鉴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的批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
员会作为专门从事版权鉴定的专业机构,具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鉴定资质,负责
组织专家力量,对作品的异同性进行鉴定,为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2、网络游戏侵权鉴定: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文件,公安、司法机关要求就网络游戏“私
服”、“外挂”等侵权行为进行鉴定,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办理。
3、版权咨询: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版权法律咨询。
4、纠纷调解:依靠长期从事版权维权和纠纷调处的资源优势,为著作权纠纷当事人提供
高效、公正、经济的纠纷处理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宣传诚信、理性解决纠纷的理念,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
● 提供区域版权产业研究和版权价值评估等高端的专业咨询服务
1、开展区域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查分析体系的研究和实践,为各地区的版权产业发
展提供权威情报和基础数据,为政府机构、大型版权相关企业及海外机构提供专项或综合性经济贡献调查分析报告和咨询报告。
2、以服务企业投融资活动和文化金融服务创新为目标,开展版权价值评估专业咨询,推
进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标准的制订。
● 建设和管理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中心(中国ISRC中心)
2011年1月18日,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筹备成立。
作为2009年9月30日新修订发布的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GB/T13396-2009)的执行机构,负责中国ISRC编码的分配、管理与维护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建立和运维;作为国际ISRC中心承认的中国国家注册中心,遵守国际ISRC中心章程,履行相应职责。
中国ISRC中心作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标准执行机构,在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录音制品和音乐录像制品的传播,推动推动音乐相关制品的输出和引进,实现与国际音乐产业界良好的衔接和交流,提高国产音乐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战略合作
● 为充分发挥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新闻出
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党组批准,2009年2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
政府、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国家级版权交易所,构建全国性版权产业要素市场。
由中心牵头成立的“全国版权交易共同市场”在建立规范综合性版权要素市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采取转让、许可、质押、入股、合同备案等方式实现版权的市场价值。
● 在新闻出版总署领导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西城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2月正式签署
《推进创建国家数字版权产业基地合作协议》,共同将基地创建成国内独有的以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为核心、以促进数字版权产业发展为战略定位的功能主导型服务园区和国家示范园区。
● 全方位开展海外合作,合作区域涵盖亚洲、欧洲、美洲。
中心与韩国相关机构在版权法
律、案例、学术等方面密切合作;与美国国家版权局、美国国家研究推进机构(CNRI)、美中创意产业协会等机构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心在日本、英国和德语区国家设立的窗口单位,为海外权利人提供便捷的版权登记、版权贸易和版权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