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
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的协议

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的协议一、协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产业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而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确保软件开发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对于许多软件开发者而言,登记过程繁琐且费时费力。
因此,委托代理机构成为一种便捷高效的选择。
二、委托代理的定义软件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是指软件开发者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委托给专业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代理机构将负责代表软件开发者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各项事务,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查跟进等。
三、委托代理的优势1. 专业知识:委托代理机构拥有丰富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软件开发者提供全面的咨询和指导。
2. 资源优势:代理机构与著作权登记机构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能够提供更快速、更高效的服务,缩短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周期。
3. 专业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将全程协助软件开发者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各项事务,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查跟进等,减轻了软件开发者的负担。
4. 法律保障:委托代理机构将为软件开发者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确保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委托代理的流程1. 咨询阶段:软件开发者与代理机构进行初步沟通,了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2. 材料准备:软件开发者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指引,准备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软件源代码、著作权声明、申请表格等。
3. 申请提交:代理机构负责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材料提交给著作权登记机构,并进行跟踪和协调。
4. 审查阶段:著作权登记机构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代理机构将协助软件开发者回答审查机构的问题和要求。
5. 登记完成:著作权登记机构完成审查后,将颁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给软件开发者,代理机构将协助软件开发者领取证书。
五、委托代理的注意事项1. 选择正规机构:软件开发者在选择委托代理机构时,应注意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正规机构,以确保服务质量和合法性。
软件著作权登记地址在哪里-

软件著作权登记地址在哪里?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地点:办理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申请人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权登记,可派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互联网的普及为中国带来了许多的机遇与挑战,互联网的诞生无疑成就了一批人,比如百度创始人李彦宏、阿里创始人马云等;但是的确出现来了一些网络犯罪,比如:网络诈骗、网上盗取国家机密等等。
但好的影响远比换的大,我国大多数人民通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走向了富裕。
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地址是哪里呢?▲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地址是哪里呢1、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明确了软件登记的范围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并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2、为了方便权利人进行登记,新《办法》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3、新《办法》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从受理登记申请到最终予以登记、颁发证书、进行公告的时间从过去的3个月缩短为60天。
许超说,新《办法》将使软件权利人登记更加方便快捷。
中国于1991年制定第一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2000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简化软件登记办法,使软件登记数量大幅增加。
数据显示, 1999年登记的计算机软件数为1500件,2000年为3380件,2001年为7000多件。
预计这一数字今年将继续飚升。
4、目前进行登记的基本都是国内的软件开发商。
他们普遍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将为企业在反盗版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中提供有力的物证,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许超说,由于国外软件开发商的主市场不一定在中国,同时《办法》要求登记者提供源程序片段,国外软件开发商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考虑,目前尚未在中国进行相关登记。
▲二、著作权转让(一)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要的文件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2、合同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到底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到底是什么?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到底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产生的,按照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不登记理论上你也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另外也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经国家版权局认证以后起到公证的效力。
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盗版。
但是,你的竞争对手往往并不是卖盗版的小商小贩,他们可能也是软件开发人员,如果他们研究了你的软件,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编写软件,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权。
例如,采用不同的编程语言编写,采用其他的界面和表现形式,就完全可以回避你所拥有的著作权的原有权利。
但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最核心内容就是软件本身的源代码,经过登记的软件会比没有登记的软件,在日后侵权纠纷上占有一定的优势。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的好处:1、可以更好的宣传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完成的时间以及著作权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可以进行软件销售的退税,减轻企业负担。
6、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颁发机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2009年7月1日已经实行新版本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从整体的黄色变为蓝色,证书边框也添加了花边,显得更高贵、更大气。
四、软件专利是什么:1、专利必须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因此必须申请才能有效;2、软件的专利保护可以保护软件的算法;3、软件的专利一般是申请发明专利;4、软件专利在申请时描述的是软件的设计构思(注意一定要以技术方案的形式表现,或者最好能够结合硬件来表现),包含了软件流程图的内容,而不是主要说明采用哪种程序语言实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Promises can gain friendship, but it is still action that cultivates and maintains friendship.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申请登记。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1、自行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就是自己准备好资料,然后通过微信预约后,按约定时间,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现场申请登记。
2、所需要资料简要说明如下:(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注册账户,并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后签字或盖章。
同时要注意相关规范。
(2)源代码:需要提供开始及结束各1500行代码,同时要注意格式要求。
(3)说明书:要求把软件的主要功能说明清楚,一般软件不少于15页。
(4)其他资料:如软件著作权人主体资料,前期开发说明,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详见官网说明及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当今数字时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和登记变得尤为重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可以为软件开发者提供权益的保护,使其能够享受到软件创作的独特性,也可为法律部门提供证据支持。
然而,登记软件著作权并不是免费的,相应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也相应需要了解。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和必要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软件的开发者将其软件作品登记在相关著作权登记机构,以验证其软件作品的合法创作和所有权。
该登记过程具有多重意义和必要性:1.法律保护: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法律保护,确保其享有软件作品的著作权,避免其他人擅自使用、复制或篡改其软件作品。
2.知识产权保护: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将软件作品与软件开发者进行绑定,确保软件开发者能够获得其软件所带来的知识产权价值。
3.侵权证据: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提供侵权证据,确保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侵权案件中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软件著作权登记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下面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一些收费项目:1.代理服务费: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一个较为繁琐的过程,很多软件开发者选择寻求专业代理机构的帮助来完成登记。
代理服务费是指代理机构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登记费: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为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登记费的数额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3.技术鉴定费:为确保软件的原创性和创作性,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可能要求对软件进行技术鉴定,此项鉴定所产生的费用需软件开发者承担。
4.其它相关费用:在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费用,例如文件复印、快递费等。
这些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具体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1.登记费:登记费根据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的规定和标准来决定,一般按照软件的规模和复杂性进行区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着作权登记的软件应当是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条件发布以前发表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的软件的着作权登记,可在本办法实施以后的一年内办理.第三条条例及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发表:将软件公之于众的行为,包括用出售或其他提供复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二修改本: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三合成软件: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排而组成的体现了合成者创造性劳动的新软件.第四条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该软件的着作权人或其继承者、受让者.申请者可直接或通过邮寄办理登记.第五条软件着作权人或软件着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向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缔结的双边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为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第六条经国务院授权,机械电子工业部以下简称机电部主管全国软件着作权登记管理工作.机电部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工作.第二章申请第七条一项软件着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着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各着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着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各着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各着作权人在不损害其他着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着作权人.第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十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所指的软件,如有着作权归属的书面协议,申请登记时,提交该书面协议.三利用他人的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若应当经原软件着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申请登记时,提交原软件着作权人的同意书或授权书.四权利继承者、受让者申请登记时,提交权利继承、受让的证明文件.第十一条软件的鉴别材料是指能够体现软件为独立开发的、人可读的、含有软件的识别部分的材料,包括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两部分.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指程序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清单.但在下述情况下可申请作例外交存:一程序中含有申请者的营业秘密;二程序中含有申请者不愿披露的其他机密.申请作例外交存时,申请者应当在申请书中阐明理由.经软件登记中心审定后,认为申请理由成立,允许作如下之一的交存:1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能超过交存源程序的30%.2源程序的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指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至少为一种软件文档.所提交的每种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该文档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文档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文档.文档中涉及机密的部分,申请者可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类似的例外交存.第十四条在登记申请批准后,申请者为了以后取证的方便,可申请交存全部或主要部分的源程序清单.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表,阐明交存源程序的数量及要求保存的年限.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将交存的源程序清单加以封存,未经申请者的同意或法庭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启封.第十五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应当复制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 长×宽纸上提交.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第十六条在软件权利发生转移时,下述当事人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一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指的权利继承者;二条件第二十七条所指的权利受让者;三条例第二十八条所指的权利的许可人或转让方.第十七条申请软件权利转移备案时,申请者应当提交软件权利转移备案申请表、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十八条申请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分别为:一权利继承备案时,提交有关继承方面的证明文件及原登记证书.二权利转让备案时,提交依法签定的转让合同书及原登记证书.向外国人转让的,需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三权利许可备案时,提交依法签定的许可合同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原登记证书影印件.第十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续展登记时,申请者应当于该软件保护期的最后一年之内提出书面申请,交回原登记证书.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第二十条申请者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第二十一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软件登记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申请文件除表格、框图等不易打印的内容外应当打字或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不得涂改.纸张只限使用正面.第二十二条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技术术语,应当遵照国家规定;外国人名、地名、软件名称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技术术语,应当注明原文.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第二十三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投送也可挂号邮寄.申请者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者、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第三章审查和批准第二十四条对于本办法第九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所指的申请,以收齐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给予受理号,并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二十五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暂不受理:一提出的各类申请未使用软件登记中心统一制定的表格;二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未提交鉴别材料;三申请备案时,未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四申请软件着作权续展时,未交回原着作权登记证书;五未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一申请登记的软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二申请时间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及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期限.软件登记中心作出暂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二十六条软件登记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120日内审查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准予登记,由机电部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予以公布;申请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驳回.第二十七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申请者应当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期内补正:一申请表填写不当;二鉴别材料不符合规定:三证明文件不齐备;四其他应当予以补正的事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第二十八条对已经登记并予以公布的软件,若登记中的主要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任何人均可向软件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者应当提交异议请求书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二十九条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请求,异议者应当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期限内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其请求视为撤回.第三十条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将异议请求书影印件转给软件登记者.软件登记者应当在收到异议请求书影印件之日起12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书面答复的,其登记视为无效,予以公布.第三十一条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机电部将撤销登记,书面通知异议者和软件登记者,并予以公布;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驳回.第三十二条凡符合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机电部将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撤销登记,予以公布,并通知软件登记者交回原登记证书.第三十三条机电部设立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负责软件登记的复审事宜.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由法律及软件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登记申请或因异议成立撤销登记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有关通知后60日内向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时,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三十五条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受理复审请求,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复审请求者.第三十六条在软件登记申请批准之后,软件着作权有效期限内,申请者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或补充登记文件中的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申请变更或补充登记时,申请者应当提交申请表及有关变更或补充的材料各一式两份.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审查,将变更或补充结论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三十七条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第四章软件登记机构第三十八条软件登记中心的职能如下:一贯彻执行条例中有关登记的规定和本办法,研究并提出有关改进或完善登记工作的建议;二受理、审查软件登记申请;三负责软件登记公告的出版发行工作;四负责软件登记案卷、登记簿的建立,软件登记案卷的分类存放,对外提供阅览查询服务.五承办由机电部委托的其他与登记工作有关的事宜.第三十九条机电部将根据需要,通过协商指定适当的机构协助软件登记中心办理软件登记工作,其权限范围将由机电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并予以公布.第五章软件登记簿和登记公告第四十条软件登记簿应当记录下述事宜:一软件着作权的登记受理、批准事项;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事项;三软件着作权续展登记事项;四变更与补充登记事项;五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事项;六软件着作权的终止.第四十一条软件登记公告应当公布下述内容:一软件着作权的登记;二软件权利转移的备案;三软件着作权的续展;四软件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五其他需要公布的事宜.第四十二条任何人经软件登记中心同意后,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已公布软件的着作权登记申请表、鉴别材料以及软件登记簿.需要查阅时,应当提交查阅申请和查阅费用.第六章费用第四十三条申请软件登记或办理其他有关事宜时,应当按情况缴纳下列费用:一软件着作权登记费;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三软件着作权续展费;四变更或补充登记费;五异议及复审费;六登记证书费;七源程序封存保管费;八例外交存费;九请求延期处理费;十其他需缴纳的费用.应当补缴费用的,软件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者在指定的期间内补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缴的,其申请视为撤回.具体收费标准由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四十四条凡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凡异议成立的,异议费退回.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钦件登记中心缴纳.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申请者、软件名称、费用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费用汇出日为缴纳日.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界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界满日.界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界满日.第四十七条申请者向软件登记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如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除申请者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软件登记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15日,其他地区满21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第四十八条申请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或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30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期限界满前,申请者有正当理由提出延长期限的,应当提交书面请求及有关的证明文件.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软件版权在中国:保护与实践_转自TXT

软件版权在中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这为软件开发者提供了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和投资。
软件版权的保护与实践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涉及软件的登记、维权、使用和传播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软件版权在中国保护与实践的关键点:软件版权的定义在中国,软件版权是指对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的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系统文档以及用户手册等。
软件版权登记虽然根据中国著作权法,软件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时起即自动产生,无需进行登记就享有著作权保护,但在实践中,为了在侵权纠纷中获得更有力的证据支持,进行软件版权登记是十分必要的。
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RPC)是负责软件版权登记的官方机构。
登记流程:提交软件作品和相关材料,包括软件简介、源代码片段、著作权声明等,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用,经过审核后获得软件版权登记证书。
软件版权的保护反侵权:对于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律师函、申请行政查处、提起民事诉讼等。
技术措施:采用加密、数字水印、许可证管理等技术手段,防止软件被非法复制或篡改。
版权意识:提高用户的版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和使用软件,是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的有效方式。
软件版权的实践许可使用: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签订软件许可协议,明确授权范围、使用条件、费用等事项,合法利用软件版权获得收益。
版权合作: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的版权合作,拓展软件的市场应用领域,实现版权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实践中的挑战尽管中国的软件版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如侵权行为的查证难度大、法律实施力度不均、公众版权意识相对薄弱等。
因此,软件开发者和权利人需要积极探索综合性的版权保护策略,通过法律和技术手段共同维护软件版权。
结论软件版权在中国享有法律保护,通过版权登记、积极维权和合理利用版权资源,软件开发者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不断改善,软件版权的保护与实践将更加规范和高效,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软件著作管理制度

软件著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软件著作管理行为,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提高软件著作质量,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三条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保护创新、鼓励创新”原则,推动软件原创开发。
第四条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著作管理职责。
第五条没有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复制、传播,使用他人软件著作。
第六条为了帮助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软件著作权, 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督促各级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本制度管理软件著作权。
第八条负责制订有关保护软件著作权的措施、方案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第九条协调有关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各方面工作,合理利用政府资源,支持软件著作权的保护。
第十条部门设置软件著作管理机构,负责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管理,软件著作权的鉴定等工作。
第三章著作权人职责及权利第十一条所有人参加编写的作品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合并作品条款。
第十二条无论职务担任的作者,应当对编写的作品承当责任。
第十三条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署名权、检索和链接权、展览权等。
第十四条著作权人有权利回收已经转让他人的著作权。
第四章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鉴定及保护第十五条为促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实行登记制度,规范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申请人已经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后,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源代码、程序说明书、软件运行程序。
第十七条发现侵权行为,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享受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履行调解申请赔偿事宜。
第五章违纪与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条例的人员,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应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涉嫌犯罪的行为,所论罪行将给予公安机关的处理。
有关单位也需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反公司的制度始乱公司内部安全与发展的人员,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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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
根据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相关条例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二、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
”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
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
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
”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
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
1、件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1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1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申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1次100元/件次;第2次200元/件次.
10、查询费:
(1) 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2) 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