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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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关键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检定/校准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2负责人负责期间核查方案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3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和期间核查记录的保存。

4.程序内容

4.1 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条件:

a.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

b.检定或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差的;

c.经常需移动的仪器设备;

d.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经修理的仪器设备,使用有老化迹象的仪器设备等。

4.2 期间检查可选用方法:

a.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b.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c.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d.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等。

4.3过程及结果判定

4.3.1 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结果依据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及不确定度进行评价,测定值偏差不超过不确定度的两倍时,判定仪器期间核查合格,仪器操作维护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 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或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适用于型号相同或型号不同但功能和准确度等级相近的测量仪器之间相互比较。

4.3.3用样品检测进行核查

4.3.3.1检查样品(或被测对象)的选择

选择性能稳定、均匀的样品作为检查样品,在测量过程中样品的变动性应小于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的1/3。

4.3.3.2样品测量

用两台仪器分别对核查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测量次数应不少于6次。分别计算测量平均值,记为A1、A2。

4.3.3.3结果评定

假定两台仪器测量的范围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两台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分别为△1和△2,测量结果应满足要求

否则,认为测量结果不满意,测试室应查找原因,针对核查不符合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

4.5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对于不同的标准物质采用经济可行的方法开展核查,如可通过重复测量核查其均匀性、定期对其稳定性进行核查、同级标准物质进行比对核查等。

4.6 制定期间核查计划

a.综合管理室设备管理员根据各标准装置或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运行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对象,于每年初编制期间核查计划;

b.部门负责对本部门需进行期间核查的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4.7 期间检查的实施

a.检测人员按照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按时按要求开展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

编写期间核查方案或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必须写明期间核查时间、核查方法、核查结果如何判定与处理等详细可操作性内容。

b.*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结果进行确认,如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仍保持其校准置信度时,则该仪器设备可继续正常使用,当核查结果表明该仪器设备已不具备原校准置信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修理等措施,按《仪器设备管理程序》办理,同时应追查之前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c.综合管理室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

d.经期间核查确认为仪器设备失准的,按《量值溯源管理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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