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指南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知识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知识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是指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并能够实现与电网之间的双向供电、双向信息交互以及相互协调的电能交换服务。
下面将从分布式电源及其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的意义、技术实现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
首先,分布式电源指的是分散在用户侧或者电网侧的小型发电设备,它具有多种类型,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燃料电池等。
这些发电设备除了能够满足自身电力需求外,还能通过并网方式将多余的电力供给电网,从而实现有效利用和共享。
1.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灵活性:分布式电源的接入能够补充电网的供电能力,有效防止电网问题的扩大,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2.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分布式电源主要基于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可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
3.降低电网负荷:分布式电源将电力负荷从电网转移到用户侧,减轻电网的负荷压力,有助于电网的平衡和稳定。
4.促进用户节能减排:通过与电网之间的双向供电,用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对分布式电源进行合理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1.市场机制:建立适合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的市场机制,包括购电、售电、结算等环节,为分布式电源的发展和使用提供经济和法律保障。
2.电网规划:根据电力需求和分布式电源的可用性,合理规划电网的建设和改造,确保分布式电源的接入能够实现高效运行。
3.智能电网技术:利用智能电网技术对分布式电源进行有效管理和调度,包括能量管理、电量计量、故障检测等,实现对电力的精细化控制和管理。
1.随着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分布式电源将成为未来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2.分布式电源的普及和应用将有助于实现能源的多元化发展,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分布式电源的并网服务能够提供更加灵活的电力供应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的服务水平和用户满意度。
国家电网营销〔 〕 号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范

答复的接入系统方案开展工程设计。 第二十四条 地市 /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
受理项目业主设计审查申请,接收并查验客户提交的设计文件 (附件 9),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
第二十五条 在受理客户设计审查申请后, 地市公司营销部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检修公 司)、调控中心等部门(单位) ,依照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批复 的接入系统方案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附件 10)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等后续工作。工作时限: 10 个工作日
案、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答复 35 千伏及 10 千伏接入电网意见
函、组织审查项目设计文件、安装电能表、组织
380( 220)伏
接入项目业并网验收与调试、安排 380( 220)伏接入项目并网
运行、组织合同会签等。
地市 / 区县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 35 千伏、 10 千伏接入系统
方案审查,出具接入电网意见函,参与 380(220)伏接入系统
第二十六条 因客户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 应将变更后 的设计文件提交供电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及其接入系统 工程,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用户自主 选择。承揽接入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证。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与行业安全、节能、环保要求 和标准。
定、设计审查、电能表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与调
试、补助电量计量和补助资金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九条 总部营销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发展相关政 策规定,制定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则,对分布式电 源并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协调 解决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总部发展部负责分布式电源接入管理,负责制定接入系统 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方案编审工作开展情 况实施监督、检查;总部运检部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电网设备 建设、试验、运维、检修相关标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国调中心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调度运行管理相关规定, 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部财务部负责制定分布式电 源电价管理相关规定,并对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结算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总部交易中心负责制定分布式电源上网交易管理 规定。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公司规定的专业管理职责。 第十条 省公司营销部负责细化本单位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 管理要求,制定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负 责本单位分布式电源并网及运营管理工作。 省公司发展部、财务部、运检部、调控中心、交易中心负 责细化本专业分布式电源管理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省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公司规定的专业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地市 / 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分 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归口管理;负责受理辖区内分布式电源并网 申请、组织开展现场勘查、组织审查 380( 220)伏接入系统方
国家电网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讲解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总则1.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世纪初,发电装置开始引进计算机技术,利用半导体技术高效发电。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2.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原则4.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讯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
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
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发布时间:2013-02-28一、总则1. 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2. 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 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原则4. 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信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
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 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
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 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 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服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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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负责本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并网项目及其电量汇总统计、分析和补贴核查,配 合省(市)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对补贴项目进行审核。 3.1.3 负责本地区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 管理:负责审核并网申请资料、组织现场勘查、出具并网接入意见、组织接入系统方案 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出具正式接入电网意见函、组织并网协议签订、负责电网配套工 程立项、参与业主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等工作。 3.2 市场营销部 3.2.1 负责本地区营业窗口服务、电量购售管理,负责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电量统计、 分析。 3.2.2 参与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现场勘查和接入 系统方案审查、参与业主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 3.2.3 组织本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合同会签,负责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 电网的并网验收、以及并网后的抄表计费等营销管理工作。 3.3 财务部 3.3.1 参与以 10(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 审查及购售电合同会签。 3.3.2 负责审核电费结算单、支付电费、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和补贴资金年度清算等工作。 3.4 基建部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指南

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指南
一、前言
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成为新能源发电的重要
手段,具有发电灵活性高、小规模发电、成本低、低污染等特点,在当今
电力系统规划和运行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分布式电源可以满足居民、客
户以及复杂的多种用电需求,提高电网和社会的可靠性,实现“机器-电力”的融合,推动电力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
本文拟对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在中国电力市场中的发展及在运行中的
服务指南进行叙述,有助于对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的更加全面理解和掌握,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二、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的发展
1、发展背景
随着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不断增加,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可持续
发展和碳排放减排已经成为当今政策和共识的关键热点。
伴随着全球能源
结构的不断调整,清洁能源的发电比重逐渐增加,大规模发电技术的发展
和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以及保护环境等政策的推行,满足用户用电需求更
加灵活的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渐渐得到重视。
2、体系设计。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流程详解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流程详解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流程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并网申请工作贯穿着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网验收更是项目结束的关键性指标。
随着光伏发电政策的不断完善,光伏并网流程逐渐趋于简化,总体而言可分成以下几个环节。
环节一:并网申请阶段在这一环节需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方案,确定并网模式和项目装机容量,并按不同装机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的要求,如表1-1所示,确定并网电压等级,向电网公司营销部递交并网申请,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电网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
这一环节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自然人申请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法人申请需提供: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证、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③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有些地区不要求)。
④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及接入系统设计所需资料。
⑤用电电网相关资料(仅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⑥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申请表,如表1-2所示。
⑦租用工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需提供屋顶租赁协议。
⑧采取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的,需提供能源管理合同。
环节二:确定接入系统方案阶段①接入系统方案制定。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由电网公司经济技术研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接入系统方案的内容包括:分布式电源项目建设规模(本期、终期)、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系统一次和二次方案及主设备参数、产权分界点设置、计量关口点设置、关口电能计量方案等。
图2-1 并网业务流程系统一次包括:并网点和并网电压等级(对于多个并网点项目,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以其中的最高电压为准)、接入容量和接入方式、电气主接线图、防雷接地要求、无功补偿配置方案、互联接口设备参数等;系统二次包括:保护、自动化配置要求以及监控、通信系统要求。
居民分布式电站申报与并网流程

居民分布式电站申报与并网流程1. 引言居民分布式电站作为一种新型的能源供应方式,其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成本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
为了推动居民分布式电站的发展,各级政府逐渐建立了相关的申报与并网流程。
本文将介绍居民分布式电站的申报与并网流程,帮助居民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手续。
2. 居民分布式电站申报流程居民分布式电站的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准备申报材料在进行居民分布式电站申报之前,居民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居民分布式电站的建设方案:包括电站的位置、规模、发电设备等信息。
•居民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电力用户协议: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协议,包括购电合同、接入协议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2 向当地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居民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或能源管理部门。
一般来说,居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报:•纸质申报:将申报材料打印成纸质版,亲自前往相关部门提交。
•网上申报:一些地方政府或能源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网上申报系统,居民可以在网上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2.3 审核和审批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和审批。
主要包括以下环节:•技术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确保电站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形式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环境评估:对电站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电站建设和运行符合环保要求。
•审批:相关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批,核发相关证件或文件。
2.4 缴纳费用和签订协议在通过审核和审批后,居民需要缴纳相关的申报费用,并与供电公司签订购电协议、接入协议等。
费用和协议内容根据不同地区和电站规模而有所不同。
3. 居民分布式电站并网流程居民分布式电站的并网流程是指将电站发电的电能接入电网,并实现与供电公司的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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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4-03-20
公司秉承“欢迎、支持、服务”的宗旨,向分布式电源业主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公司受理的分布式电源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
公司受理的分布式电源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这里向您介绍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为:准备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材料->提交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现场勘查定方案->答复电网接入意见函(或确认单)->开展项目核准(或备案)和工程设计->提交接入系统工程设计资料->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施工->提交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发用电合同及调度协议签订->并网验收、调试。
公司所有营业厅、供电所均可受理您提出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为您提供优质的并网服务。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内容
发布时间:2013-02-28
一、总则
1. 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分布式电源加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按照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原则,制订本意见。
二、适用范围
2. 本意见所称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
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3. 以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
小水电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般原则
4. 公司积极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含通信专网)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
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其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公司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5. 分布式电源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6.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
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7. 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8. 公司为享受国家电价补助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提供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及时支付项目业主。
四、并网服务程序
9. 公司地市或县级客户服务中心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申请受理服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接入申请表,接收相关支持性文件。
10. 公司为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
接入申请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光伏发电项目25个工作日内),公司负责将10千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接入电网意见函,或380伏接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告知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确认后,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设计等工作。
380伏接入项目,双方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
11.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且以1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在项目核准后、在接入系统工程施工前,将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相关材料提交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出具答复意见并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答复意见开展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12. 分布式电源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收相关材料。
13. 公司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
14. 公司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合同和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若验收不合格,公司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15. 公司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接入系统工程设计审查、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政府补助计量和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及其接入系统工程,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由用户自主选择。
五、咨询服务
16. 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电源并网提供客户服务中心、95598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咨询渠道,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接受项目业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