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鄂政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8日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下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统筹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我省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发热、肠道门诊(诊室)。
(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省卫健委、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药监局负责)2.提升精准流调能力。
建立疾控中心牵头,公安、交通、通信、市场监管、海关、铁路、民航等部门参与,社区协助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精准流调,精准防控。
(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武汉海关负责)3.增强检测检验能力。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国健推委办发〔2020〕1号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我们研究制定了《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
经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主任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8月2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第一部分:整体工作安排(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研究制定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细则(试行)、健康中国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二)重点措施1.组织召开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
2.推动15个专项行动落实年度计划。
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健康中国行动基金会。
4.征集评选健康中国行动标识,评选健康形象大使,推动各地开展本地健康达人评选工作。
5.组织研究制作健康中国行动宣传科普材料,翻译出版健康中国行动文件少数民族和外语版本。
6.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组织研究建立健康中国行动专题网站。
7.继续组织健康中国行动全国宣讲和典型案例挖掘。
8.指导各地出台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
9.推进围绕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协调推进心理健康促进与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
10.研究提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
11.会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通过组织推进会、督导调研、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地方业务指导。
12.组织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健康中国行动2019年度进展情况监测,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修订完善监测细则。
关于目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关于目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更新和改变。
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各种社会心理问题也随之出现,成为威胁社会和个人健康的重要问题。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而当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本文将就当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探讨解决路径。
一、存在的问题1、服务主体单一目前,社会心理服务多由专业人员、志愿者和社会团体这三种主体提供,其中专业人员的服务固然走在前列,但实际上大部分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机构均是挂靠在政府单位或者大型企业中,公益性质不强。
2、服务范围狭窄目前,大部分心理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都是侧重于治疗疾病,对于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健康发展等工作还存在缺乏。
3、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方面,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不是很多,很难满足人们的需求。
另一方面,心理咨询机构的质量良莠不齐,不同的机构、不同的医师的价格、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差异很大,让人难以有一个统一的参考标准。
4、缺少有效监管目前,对于心理咨询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管制度,导致一些机构和医师漠视行业规范、利用投机心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声誉。
二、解决路径1、政府加大投入政府应该更加关注这一领域,并将社会心理服务发展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中,加大经费投入,逐渐建立全中国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并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设立财政补贴。
同时,政府也应该为心理专业人员及机构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技能支持,以提高专业性和服务素质。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需求的人群,社会心理服务应该拓宽服务范围,从治疗心理疾病向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健康发展方向转变,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等服务。
3、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是解决心理服务存在问题的关键。
应该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经营规范、诊疗流程,严格管理心理医师和机构的执业资格,确保专业性、安全性和标准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绍政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重点指标体系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0日推进绍兴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康养”,积极打造卫生健康现代化市域标杆,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有力健康支撑。
到2027年,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匹配的全域均衡、智慧高效的健康服务体系,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健康生活全民优享,人民更加健康长寿,卫生健康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列,主要健康发展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公共卫生现代化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平稳有序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科学确定疾控机构人员薪酬待遇。
加强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设立首席流行病学专家制度,提升应对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
加强流调、实验室检测、疾病防治科研能力,实现公共卫生人员“人人会流调”。
全面建成校健康平台,提升学生健康管理和校园传染病监测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陕发〔2017〕1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陕西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
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
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目前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仍然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存在明显的服务不足问题。
为了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需要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本试点方案旨在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心理服务,为人们提供全面的心理健康支持。
二、试点地区选择与范围确定1.试点地区选择试点地区应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经济、教育、医疗水平以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地区。
2.试点范围确定试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心理服务人才的培养、心理服务项目与活动的开展、信息共享与交流平台的建立等。
三、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1.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建设(1)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包括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康复中心、心理治疗中心等,以提供不同类型的心理服务。
(2)完善机构设施,为心理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包括专用咨询室、治疗室、活动室等。
(3)招聘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医师、心理治疗师等。
(4)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示范基地,对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心理服务人才的培养(1)建立心理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的学位教育。
(2)加强心理学相关专业的师资力量建设,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临床实习,提前接触和实践心理服务工作。
3.心理服务项目与活动的开展(1)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库,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治疗、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心理服务项目,为需要心理支持的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2)开展面向不同需求群体的心理活动,包括心理讲座、心理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等,提高公众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应对能力。
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11日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荣县、平安荣县,促进公众身心健康,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力争形成富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全县社会治理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荣县、健康荣县建设重要举措。
到2021年底,全县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领导、卫生健康政法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构支撑的工作机制。
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构建起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逐步覆盖城乡,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1.健全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县级设立1个标准化社会心理服务中心;100%的镇(街道)设立心理咨询室;8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其中标准化率各达20%以上。
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精神卫生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与政策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1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作了规定,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15—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
此外,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工作目标。
精神卫生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
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确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组织领导。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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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抓实抓好镇、村(居)两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根据某市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进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的
镇、村(居)两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面向辖区公众开展心理服务。
重点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类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其他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心理服务,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个体化原则。
心理咨询服务应出于来访者及未成年来访者监护人的自愿,避免强制;来访者可以要求暂停、延期、恢复或终止服务。
对特殊人群应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针对性心理干预。
(二)专业化原则。
心理服务应遵循伦理原则,由受过
专业培训、具备心理学知识的人员,运用心理咨询服务技术和方法进行服务。
(三)理解支持原则。
与来访者沟通不应出现有损对方人格、尊严的言行;对来访者语言、行为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
(四)保密性原则。
服务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职业道德。
对来访者谈话内容和隐私应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应录音、录像及公开视频;特殊情况下,如来访者出现自杀或伤人、危害公共安全及其他违法等倾向或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工作措施
建立镇、村(居)两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要求如下:
(一)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
1、场地设施。
镇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建在镇综治中心内。
设社会心理服务站办公室和接待咨询室,有独立出入口。
其中社会心理服务站办公室设管理人员、电脑、电话、桌椅、资料柜,并存放相关资料,面积不小于12平方;接待咨询室分前室和后室,外面接待,内外隔断后里面咨询。
要求色调温和平静、温馨、舒适,面积不小于16平方。
2、人员要求。
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若干。
管理人员
应掌握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取得原国家认证的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每年至少接受20学时专业培训。
社工、志愿者需热爱公益事业。
3、工作职责。
负责制作宣传窗(栏)、发放宣传册、组织讲座等开展辖区居民心理健康宣教。
对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咨询、干预和社区心理康复,并掌握居民心理健康状况,编制相关表单定期上报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引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到专业机构就诊。
对特殊人群按“红色”表示严重心理问题、“黄色”表示较重心理问题、“绿色”表示一般心理问题的类别开展“三色预警”分级管理评估,并将分类信息录入平安浙江建设信息系统。
会同村(居)相关人员定期上门访问,并动态跟踪,适时调整预警颜色。
(二)村(居)心理辅导室
村(居)心理辅导室建设要达到“五个一”要求:
1、一间房间。
村(居)心理辅导室兼具办公室和咨询室功能,面积不小于15m2。
要求室内环境温馨、舒适,配备必要的电话、电脑、桌椅、资料柜等设备。
2、一块牌子。
村(居)挂“心理辅导室”牌子。
具体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以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平和服务对象心理作用为原则。
3、一名工作人员。
原则上由综治网格员兼任,负责村(居)社会心理服务管理工作。
4、一套管理服务制度。
针对特殊人群,制定组织宣传(政策引导)、组织排查、预约服务、应急处置、信息登记、信息报告、协调联络、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等制度。
5、一个团队支撑服务。
充分发挥村(居)关爱帮扶小组作用,充实一名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和帮扶服务,引导矛盾纠纷群体化解矛盾。
必要时,联络上级心理服务站及时提供支持服务。
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
四、工作要求
1、思想统一、领导重视。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对“枫桥经验”的进一步传承与发展,是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全新探索,是做好平安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抓手。
有效运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有助于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以小代价办大事情。
2、立即行动、周密部署。
各村(居)要对照文件精神,按照“五个一”要求,加快推进心理辅导室建设,做到“四个有”,即:有固定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开展活动、有显著效果。
3、健全机制、上下联动。
要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
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类特殊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其他人员等八类特殊对象的关注和管理,建立信息报告收集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遇到问题及时与镇心理服务站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排查、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