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新国十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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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

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

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1. 概述新国十条作为我国发展现代保险业的指导性文件,强调了发展保险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方向。

本文将对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2. 保险业的基本原则2.1 风险定价的基本原则风险定价是保险业的核心,根据新国十条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风险情况,合理确定保费。

这个原则体现了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高额保费。

同时也提倡保险公司不应将保费确定在过高或过低的水平上,以保证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新国十条提出保险公司要开发出更多切实可行、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

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市场需求和风险情况,不断创新出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这个原则则是保险公司要积极拓展保险业务的也要强调保险产品的专业性和适配性。

3. 总结与回顾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是保险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基础,对于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积极倡导和践行这些基本原则,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现代保险业的从业人员,我深刻认识到新国十条发展现代保险业的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在实际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基本原则的理解和应用,为我所服务的客户提供更加高质量和深度的保险服务。

结语在新国十条的指导下,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水平,努力为保险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也期待着新国十条能够促进我国保险业的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新国十条是我国发展现代保险业的重要指导文件,其中包含了许多对保险行业发展和经营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对于保险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国十条强调了风险定价的基本原则。

保险业的本质就是通过合理的风险定价来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共担,同时也需要合理确定保费,以保障客户的利益。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解读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解读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解读国十条,即房地产行业国十条,是指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增加千亿元投资,即后来大家简称的“国十条”。

今天店铺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解读,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保险业对新国十条的解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等就1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回答媒体的提问。

王祖继说,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2013年我国保费收入超过1.7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1%,保费规模位列全球第四,农险、车险规模均位列全球第二。

与此同时,保险业在服务国计民生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如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养老、医疗体系建设成果显著,保险业近年来经办了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的大病保险服务,受益人口超过4.7亿,人均保障水平提高10—15个百分点,大病报销比例超过70%。

在发挥补偿功能方面,保障主要农作物耕种面积11亿亩以上,对三大口粮覆盖率超过65%。

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问题广受各界关注。

王祖继表示,将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

下一步保监会首先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

不过对媒体关心的“时间表”问题,王祖继未作出回应。

《意见》提出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王祖继表示2015年之前将该项政策落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关于保险业开展养老产业的问题,王祖继表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市场,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补充的重要作用。

他透露,目前保险公司正积极运用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工具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健设施的建设,约300亿元保险资金已投向养老社区,两年内可提供4万多个床位。

保险业新“国十条”解读-新华

保险业新“国十条”解读-新华

多福的成语(一)福寿绵绵解释:福多寿高。

是祝颂之辞。

典故:元·郑廷玉《忍字记》第一八折:则愿意的哥哥福寿绵绵,松柏齐肩者。

(二)福寿年高表述:存有福有寿,长命百岁典故:元·郑廷玉《忍字记》第一折:他道我福寿年高,着我似松柏齐肩老。

用法并作谓语;用做祝颂之言(三)福寿齐天表述:福寿与天一样低。

就是祝颂之言。

典故:明·无名氏《贺元宵》第三折:“俺从神圣降临下方,庆贺了元宵,祝延圣主福寿齐天也。

”(四)福寿双全解释:幸福和年寿两样全备。

典故:《红楼梦》第五二回:“老祖宗只有聪慧精明过我十倍的,怎么如今这么福寿双全的?”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一回:“要说个个都就是福寿双全,这句话只怕未必,大概总存有几位严重不足好去处。

”《书洪范》:“五福,一曰寿。

”《蔡传》:“人有寿,而后能享诸福。

”古人以蝙蝠、桃和双钱,组成“福寿双全”吉祥图案。

以取“蝠”与“福”同音,“钱”与“全”同音,桃象征寿之意。

(五)福寿天成解释:既有福分,又得高寿。

典故:清·王世贞《鸣凤记·严嵩庆寿》:可知老爷福寿天成,故寿烛中亦显出此祥瑞。

(六)福寿无疆表述:福分与年寿都无止境。

就是祝颂之言。

典故:宋·张君房《云笈七签》第六十九卷:至诚君子,得而宝之,即福寿无疆。

《元曲选·连环计》:那其间新情旧意屈偏向,愿意太师福寿无疆。

(七)福孙荫子表述:指福荫及于子孙。

典故:元·本高明《琵琶记·五娘葬公婆》:“这坟呵,只愿得中干燥,福孙荫子也者难料;便荫得个三公,也济不得亲老。

”用法并作谓语、定语;用作书面语(八) 福如东海表述:福气像是东海那样小。

旧时祝颂语。

典故: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花灯轿莲女成佛记》:“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佳期。

从今后,儿孙昌盛,个个赴丹墀。

”(九) 福齐南山解释:祝颂之辞。

指福分如南山一样高。

词语分离表述:南山 : 1.指终南山,属秦岭山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

2014年10月1号保险新国十条原文

2014年10月1号保险新国十条原文

2014年10月1号保险新国十条原文2014年10月1号保险新国十条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保险政策,旨在规范和促进中国的保险行业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4年10月1号保险新国十条的原文,包括条款内容、目标和影响。

一、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适用“八一”及其他规定的最低资本金额的限制。

根据这项条款,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公司不再受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限制,使得更多外资保险公司能够进入中国市场,增加市场竞争力。

二、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再保险经营。

这一条款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再保险业务经营,从而加强中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三、取消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比例限制,允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扩大经营范围。

针对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这条款取消了其经营范围比例限制,使得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规和监管要求自由扩大经营范围,适应市场需求。

四、允许非保险金融机构与保险发生业务合作,进行商业保险代理业务。

这一条款允许非保险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商业保险代理业务,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保险选择。

五、允许非保险金融机构设立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保险咨询等业务。

根据这项条款,非保险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扩展其业务范围,提供保险代理和咨询等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放宽个人准入条件,允许个人合法获得保险经纪业务资质。

这一条款放宽了个人准入条件,使得个人可以合法获得保险经纪业务资质,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保险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服务提供者。

七、允许保险公司投资设立医疗机构。

根据这项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提供更多的医疗保险服务,满足人民对健康保障的需求。

八、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鼓励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市场多元化发展。

这一条款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保险新国十条颁布简介

保险新国十条颁布简介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公布一、保险新国十条具体内容(一)保险新国十条颁布事件简介今日(2014年8月13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若干意见》),即业内所称的保险新国十条。

对于巨灾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要重点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制定巨灾保险法规。

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二)保险新国十条内容概述保险新国十条共提出十条内容,包括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保险新国十条六大要点1、加大再保险产品和技术创新力度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有效保障模式3、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4、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5、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6、明确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三、保险新国十条全文四、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等。

保险新国十条有何现实意义一、保险新国十条的创新之处(一)保险新国十条的“新意”《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完成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的发展目标。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保险新国十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这是国务院层面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来系统性地定位保险业,是首次对保险业的支持政策做系统性的表述。

新国十条解析

新国十条解析

一、新国十条内容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构筑保险民生保障、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保险业的发展目标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几乎针对保险业的每一个热点问题都有细项说明,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保险中介到资金运用等,宏观架构的搭建与微观业务的指导合而为一,为今后保险业进入快速增长轨道奠定基础。

1.总体要求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2.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主要面向家庭和企业,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2)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独生子女家庭保障、失独老人保障、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3)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健康管理服务、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保险公司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3.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1)城乡大病保险、政府购买保险公司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鼓励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

2)发挥责任保险作用。

包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3)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4.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5.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1)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2)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

6.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1)鼓励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国10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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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10条内容是什么保险国10条。

1. 保险国10条是指保险公司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应当遵守的十项基本规范和原则。

这些规范和原则的遵守,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2. 第一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3. 第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科学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

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承担风险,因此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至关重要。

4.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客户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权,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5.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自律。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自律,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

6.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保障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知情权。

信息披露是保险公司对外沟通的重要方式,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让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和服务。

7.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保险行业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行业,保险公司应当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8.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

人才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9. 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作为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保险国10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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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10条内容是什么保险国10条。

保险国10条是指在保险领域中,为了保障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需要遵守的10条基本规则。

这些规则涵盖了保险购买、理赔、保险责任等方面,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逐条介绍这10条内容。

第一条,了解保险产品。

在购买保险之前,消费者需要仔细了解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包括意外险、医疗险、车险等,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

第二条,选择正规保险公司。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正规保险公司,避免购买“三无”产品,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第三条,如实告知。

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需要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职业情况等信息,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理赔被拒绝。

第四条,合理购买保险。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合理购买保险产品,避免盲目跟风或购买过多保险,造成保险浪费。

第五条,妥善保管保险单。

购买保险后,消费者需要妥善保管保险单和保险合同,以备不时之需,同时避免保险单丢失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及时缴纳保费。

保险合同生效后,消费者需要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避免因拖欠保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第七条,维护保险利益。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消费者有义务维护自己的保险利益,不得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以获得不当利益。

第八条,理性理赔。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消费者需要理性对待理赔事宜,如实提供理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保持联系畅通。

在购买保险后,消费者需要保持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畅通,及时了解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和保险公司的通知。

第十条,定期复查保险计划。

保险合同生效后,消费者需要定期复查自己的保险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保障方案,确保保险计划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总结,保险国10条是保险领域中的基本规则,遵守这些规则有助于保障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认真遵守,并在保险购买和理赔过程中做到合法合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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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张文婷)今日(13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若干意见》),即业内所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

对于巨灾保险,《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制定巨灾保险法规。

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若干意见》共提出十条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2、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3、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4、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5、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6、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7、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8、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9、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10、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总体要求:具体包括:1、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2、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3、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4、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5、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6、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7、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8、加强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改进市场行为监管,加快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

《若干意见》预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在7月10日保监会党委扩大会议上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契机,努力开创保险业发展新局面。

人民日报:保险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2014年08月14日04:10 人民日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8月13日公布。

《意见》提出9方面29条政策措施,从构筑民生保障网、参与社会治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行业改革开放、加强监管、优化环境、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保险业的发展做出全面战略部署。

这一对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将对我国保险业产生什么影响?本报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

将成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意见》提出“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朱铭来认为,《意见》将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放到更高层面上考量,赋予了行业更宽广的发展视野与空间。

“拿‘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来说,2013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8.29万亿元,而同期银行业总资产为148万亿元——成为支柱路仍然漫长。

此外,《意见》提出到2020年末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每人3500元,而目前这个数字分别是3%和1266元。

显然,实现这个目标不能靠以往粗放经营、单纯追求规模的老路子,而是要向进一步改革要红利。

”朱铭来说。

在完善居民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具体举措包括: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等。

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意见》明确,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包括: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等。

“这是对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创新、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全面肯定。

”朱铭来认为,近年来,保险业在很多地方开展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帮群众解难、为企业应急、替政府分忧,效果显著。

为保险资金运用“松绑”,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意见》明确将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包括加大服务科技创新的保险开发力度,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各个环节提供保险保障等。

保险资金是优质长期资金。

此次《意见》为保险资金参与经济建设进一步开辟坦途:鼓励保险资金投向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以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等。

同时,《意见》还进一步打通了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通道:如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等。

《意见》还明确提出,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

“保险具有提高市场主体信用程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的天然保障功能;此外保险业目前总资产已经超过9万亿元,通过创新资金运用形式,可以成为对接实体经济、助力产业升级的重要融资渠道。

”朱铭来认为,《意见》为保险业参与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全面“松绑”“加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令人期待。

巨灾保险破题在即,将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对各方关注的巨灾保险制度,此次《意见》给出明确方向,从财政支持、立法到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等均有涉及。

《意见》同时提出,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强调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将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防范的作用做了突出表述,令人欣喜。

”朱铭来认为,以往学界争论困扰的是:我国的灾后救助力量十分强大,动员机制非常先进,相比之下如果仅仅重视商业保险的灾后补偿效果,等于“浪费”了保险的功能。

“这是对保险认识的飞跃,是顶层设计的亮点。

”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外,不少涉及居民基本保障、弱势产业的保险产品与服务,都有国家政策扶持。

随着我国保险业“触角”延伸至经济社会各个方面,不少亟待国家政策强健筋骨的“软肋”暴露出来。

此次《意见》对近年来行业对“扶持政策”的诉求,都一一回应。

一是加强保险监管跨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特别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有关部门的风险甄别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保险数据库公安、司法、审计查询机制。

二是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

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也可以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三是完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等。

四是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

优先保障供应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加强对养老、健康服务设施用地监管,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针对性、操作性非常强,能给市场明确的政策信号,体现出国家大力发展保险的决心。

我们有理由期待,到2020年能实现‘既定目标’。

”朱铭来说。

养老保险税优政策有望提前启动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来说,保险业新“国十条”带来的最大利好无疑是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面制定了明确的启动时间。

“文件要求2015年内试点,我们争取创造好的条件,在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王祖继说。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办的一种商业养老年金的保险,社会公众投保可以享受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税收延迟缴纳的优惠。

在我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提出最早是在2009年。

“应该说对个税递延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储备。

”王祖继表示。

对商业养老保险实行个税递延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丰富我国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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