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检查后企业如何调整账务处理知识讲解
【会计实操经验】关于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关于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随着税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将逐渐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核稽查,从而建立起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在实施纳税稽查过程中,查补税款的入库,是纳税稽查的关健环节,而这又往往要涉及对查补税款的调账处理。
如何及时、正确地做好税务检查后的调账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而且直接影响到税务检查职能的发挥。
本文拟结合实例,对此作具体介绍。
一、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用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金等有关账户的金额进行调整。
该账户的贷方,记录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调增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方,记录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调减账面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
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账面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规定,对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全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按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即结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余额在贷方)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余额在借方),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由于企业月末已将应交未交或多交的税款结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反映,因此,查账完成并结出“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余额时应进行如下调账处理:1、若本账户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的会计账务处理

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的会计账务处理一、当年增值税评估结果处理:(一)、自查未做收入补缴增值税入库;目前企业一般处理为: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2、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复查时发现有的企业自主使用“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不出现季度内预警两税收入差异。
注:评估财务处理不规范,只调整税款不作收入,导致企业将评估补税在后期应缴税金中冲抵、漏交所得税、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差异预警指标数上升,已引起各级重视,是加强评估后续管理的新课题,随着评估立法,有可能设置“增值税评估调整”科目过渡。
调账处理:时间假设1月20日评估并通过“税票录入”模块入库,且当时未开具发票。
1、借:应收账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货: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2、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3、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申报处理:次月2月10日申报税款时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将收入数100填列,同时主表第4栏填“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00,第16栏中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交税额计算填列13。
由于主表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自动承接评估补税13万,必需手工填列主表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13万,否则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显示负数如果对方以后索要发票,则开具发票时应做如下分录:1、先冲掉原来的业务:借:应收帐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根据发票同样的做:借:应收帐款---113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次月申报税时则应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填列相应收入负数-100,原因为已开具了发票,在开票收入中多呈现了收入。
相应的增值税是不用交的,原因是已经交纳了。
目前企业大多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填列负数,造成了此栏省局通报的负数混乱现象。
查补税款账务调整

:该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具体调账方法如下:一、年终结账前的查补调账年终结账前检查发现的补税可直接调整损益或其他有关科目,即:1.销项税方面的账务处理(1)税率使用有误。
因税率使用错误造成的少提销项税,记:借:本年利润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发生多提,则用红字做上述分录。
(2)价外费用未提销项税。
如果企业价外向购货方收取的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包装费、延期付款利息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来计提销项税,应按新售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补增值税后,作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交)款(代收、代垫款项)本年利润(价外费用款项)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视同销售业务来计税。
如果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发工资或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业务未计提销项税,应按当期同类货物的价格或按组成价计算销售额后计提销项税进行账务处理借:应付福利费(应计入福利费用的部分)本年利润(应计入损益的部分)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进项税方面的账务处理(1)取得的进项税凭证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税凭证不合法抵扣了进项税的,应作下列账务调整:借:原材料(工业企业)库存商品(商业企业)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2)擅自扩大抵扣范围。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及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进项税应转出未转出。
企业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等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应负担的进项税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列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等有关科目,经检查发现未作转出处理的应进行账务处理:借: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4)少抵扣进项税。
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按规定计算出少抵扣的税额后进行账务处理:借:原材料等(红字)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红字)二、年终结账后的查补调整对以前年度增值税进行检查补税,如果涉及损益科目的,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的应补增值税记: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方向:进项税额转出,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成本错误分录:借:库存商品71492.15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2153.69贷:预付账款83645.84更正-转出分录1:入原材料成本借:库存商品12153.69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153.69或转出分录2: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转出的进项税要进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进项税票均须认证,之后或抵扣、或转出再入成本不会罚款,但如果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到时税务局会让你出具情况说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进行认证处理,允许抵扣的,做进项税处理,不允许抵扣的,全额记入相关科目三、补交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账务处理1----因多计了进项税额而造成一些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后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或《审核评税税务处理通知书》)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些处理决定,不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有的未进行调账处理;有的直接做出“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贷:银行存款。
”的错误处理。
现就工作中遇到的某一事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如,某企业1999年12月被查出取得假增值税发票1张(所购货物已售出),价款51,282.05元,增值税8,717.95元,发票面额60,000元。
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进项税额8,717.95元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8,717.95元;同时将上述金额从成本中转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据此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两步考虑:一、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款。
1.涉及事项属当年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9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商品销售成本8,717.95元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2.涉及事项属以前年度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8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17.95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当企业实际缴纳该项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查补税款) 8,717.95元贷:银行存款8,717.95元二、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注:下例中所得税税率均为33%;年度盈利额或亏损额均指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账务调整例解

( 0 0 0—8 0 0—3 0 0 o 50 0 50 200
[ 2 资本同例 1 例 ] 。 () 1红字冲销原分录不变 , 调整 分录如下 : 其 借: 银行存款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以前年度损 益调整 贷: 库存商 品 500 00 0 4 7 5 ( 00 0÷1 7 230500 .) 1 300 20 0 30 0 200
( ) 交时 3上
借: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 4 6 5 2 50 0 000 4 7 5 (0 0 0÷1 7 2 3 0 50 0 .) 1 贷: 银行存 款
利润 ” 目 科
借: 银行 () 2 结转销售成本
(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目结转到“ 4 将“ 科 利润分配——未分配
20 0 7年 第 1期 。
( 辑 编 袁 晓玲 )
贷: 库存商 品 300 200 () 3 将收入和成本结转 入“ 本年利润” 目 科 借: 主营业务收入 : 475 2 30 贷: 本年利润 借: 本年利润 : 贷: 主营业务成本 : 475 230 300 200 300 20 0
视纳税人不 同情况处理。 根 据检查核实后 纳税人 当期全部 的销 即: 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 包括 当期留底税额 )重新计算 当期 全部应纳 ,
() 4 计算企业所得税
该笔业务实 现利润为 17 5 (2 3 0—3 00 )应交企业 所 0 3O475 200 ,
得 税 3 4 6 17 5 3 % ) 5 2 (0 30x 3 。
第一种情况 :如果税务 机关 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决算 编报之前进行的 , 因上年度 尚未结账 , 可根据正常 的会计核算程序 直接调 整上年度账 项 , 应通过 “ 主营业务 收入 ” 目核算产 品 ( 科 商 品) 的销售收入 , 过“ 通 主营业务成本” 目核算产品 ( 科 商品 ) 销售成 本, 同时结转产品( 品) 商 的销售利 润。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账务处理在实际业务中,对企业纳税情况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都需要及时地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对于企业自查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上述有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而对于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作为检查调整的过渡账户,按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
这样做可以将单位日常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比较直观地反映核算期内的进、销项金额和检查查补的有关税额。
一、“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运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作为一个纳税检查调整的专用账户,专门核算经税务机关检查,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
账户的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
全部调账事项完成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
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
二、年终结账前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方法对于企业年终结账前,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应调整的当期增值税款,可以利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直接调整损益类或其他会计科目。
(一)销项税的账务调整1.少计或不计收入的账务调整。
主要包括由价外费用、逾期押金、未按规定冲红票、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等经济事项而引起会计处理上少计或不计收入,达到少计销项税的目的。
,检查发现以上行为的,应按照少计的不含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算出应补缴的增值税销项税,若该收入属于本年度,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1】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开展以旧换新电视机销售业务,本月共销售电视机50台,实际取得价款收入200000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了旧电视的收购价格25000,该商场按照实收价款200000计算缴纳当期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检查调整后账务处理详解

表现 在账外 经 营 、 隐匿 收入 , 一些 特殊经 济事 项造 成会 ‘ 处 理上 少计 或不计 收入 , 到少 计销项 税额 的 目的 。 达 检查 发现
以 上 行 为 的 , 按 照 少 计 的 不 含 税 收 入 和适部门的稽查或 自查过程 中 ,如果发 现申报错误或 者会
借 : 付 职工薪 酬 应
贷: 主营 业务 收入
1 4 40 0
1 0 20 0
借: 银行 存款 ( 或应 收账 款 等 )
贷 : 营业务 收入 主 应 交税 费—— 增值 税检查 调 整
81 0 9
70 0 0 110 9
( ) 同销售行 为未 计销 项税 额的账 务调 整 。 照增 值 2视 按
税暂 行条 例规 定 ,单 位或个 体 经营者 涉及 到 8种 视 同销 售
没有 入账 。
税 务 稽 查 后 调 账 的 法 律 规 定
按照 《 国家税 务总局 关 于印发 < 增值 税 日常稽 查办法 >
的通知》 规定 ( 以下 简称《 规定 》 , )增值 税检查调 账方法 如下 :
( ) 值 税检查 后 的账务 调整 。 设立 “ 交税 费—— 一 增 应 应
计 与税收存在差异时 ,必须按税务部 门的意见和会计准则要 求 进行账务调整 。
、
应补 交 的增 值税 销项税 额 。 例 1 某彩 电生 产 厂 ( 般纳 税 人 ) 本月 共销 售 1 0台 : 一 , 0 彩电, 不含 税价 1 00 0元 , 0 0 为保证 及时送货 , 由本厂 车 队提 供运输 , 收取运 费 70 0元 ( 0 不含税 ) 该企业 收到 的 70 0 。 0 元
增值税 检 查调 整” 门账 户 。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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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检查后企业如何调整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
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某生产机电产品的工业企业上年度8月份售给甲厂A 产品200件,售价总额250000元,成本总额160000元,企业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其他应付款——甲厂250000
借:其他应付款——甲厂16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160000
不通过“销售收入”账户,漏缴了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元,同时也少实现企业利润47500元(207500-160000)。
第一步:如果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决算编报之前进行的,因上年度尚未结账,可根据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产品(商品)的销售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同时结转产品(商品)的销售利润。
其账务调整分录为(250000元应是含税售价总额,应化为不含税售价):
1.计入收入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213675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6325(213675×17%)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60000
3.将收入和成本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213675
贷:本年利润 213675
借:本年利润 16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
4.计算企业所得税该笔业务实现利润为213675-160000=53675元,应交企业所得税53675×33%=17713元。
借:所得税 1771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7713
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7713
贷:银行存款17713
5.结转“所得税”科目
借:本年利润17713
贷:所得税17713
6.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5962
贷:本年利润 35962(213675-160000-17713)
第二步:如果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决算后进行的,且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上年度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通过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科目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1.依该例红字冲销分录不变,调整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3675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6325(213675×
17%)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160000
2.计算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71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7713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7713
贷:银行存款 17713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596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5962
企业出现以前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一并调整。
如查出以前年度增加利润的,即企业少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如查出以前年度减少利润的,即企业多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应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