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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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标准

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标准

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标准**-JW-05-05一、检验目的:对于外部供方提供的物料进行检验,以确保投入使用的物料能满足生产预期要求。

二、检验依据:各有关物料标准和技术条件中的有关质量检验项目。

本检验标准所采用的抽样方案为GB/T 2828.1-2003标准中AQL为1.5,一般检查水平Ⅱ,实施抽样判定。

三、检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

四、检验程序:1、供方所供物料在入库前,首先应及时通知外检员进行检查确认;2、外检员依据本标准中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核查;3、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单;4、仓库凭此检验报告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5、检查时发现不合格,外检员出具不合格品处臵报告单,上报主管领导。

五、检验项目:(一)圆钢:1、对质量证明书的审核:检查原材料的化学成份、几何尺寸、表面质量等要求应符合该类别材料标准所列的标准规定。

供方所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必须是经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或传真件。

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的原材料,要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

2、原材料标记检验:材料明显部位(两端面)至少应标有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等,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

3、外观质量:对材料表面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外翘皮等缺陷。

4、几何尺寸:外形尺寸、长度尺寸利用游标卡尺、卷尺进行抽样检查。

外形尺寸D ±1,长度尺寸L +50 0;5、化学成分:利用现有检测条件进行化学元素成分检测,必要时可委外进行光谱检测。

6、其它补充:圆钢物资到货后可先卸货,后检验。

发现质量问题,外检员及时通知供应部门,联系供应商处理相关问题。

(二)外加工毛管:1、产品标识:外加工毛管两端应放臵产品加工合格证,合格证中应注明钢号、规格、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2、外观质量:对材料表面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内外翘皮、导板印、滑道等缺陷。

4、几何尺寸:外径、壁厚尺寸利用游标卡尺、壁厚千分尺进行抽样检查。

进货检验规范

进货检验规范

一、目的为把好产品质量第一关,对进入本厂的各种原材料,辅料、外购件、外协件实行有效的检验和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辅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的基本检验要求和接受标准,对向本厂提供各种原材料、辅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商或单位进行有条件的选择和评定,对进入本厂的生产物资都在检验规范范围内。

三、进料检验规范应按分类检验验收的原则、原材料为A类(主件:动力、电机、水箱、钢材、ATS开关、断路器和控制器等);外购件为B类;外协件为C类,辅料为D类。

进料检验依据产品质量计划、设计图样提供的材料执行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生产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遵循抽样检验规范要求,抽样规范如下:1、检验人员在收到采购报检单时,核对报检单上的名称、型号、编号及产品参数是否与实物一致,如有不符填写8D报告单上报品质经理处理。

2、本厂进料检验原材料A类采用全检方式,其他来料抽样采用GB2828-2003正常一次抽样、二次检验水平。

3、检验人员在执行全检项目时,必须在检验的来料检验记录表上填写厂家、进货单号、数量、时间、物料型号编号及各参数,如发现不合格及时上报反馈。

4、检验发现不合格或不良物料时,及时贴上红色不良标签;合格的物料粘贴绿色标签。

同时通知仓管员不良的物料应隔离,以免流入生产现场使用。

5、外购件的进料检验:外观质量、主要几何尺寸检验依据图样设计规定、产品标准及订货合同技术要求等6、外协件的进料检验:由金属原材料制成的,应要求厂家提供所采用原材料的质量证书,质量证明;外协件的外观质量、主要几何尺寸检验依据图样设计规定、零件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检验、验收。

7、机加工外协件的注明尺寸公差的极限偏差:自由尺寸允许偏差按GB/T1804-2000执行。

8、辅料的进料检验,辅料为生产过程中的辅助物资,检验其首次提供的样件与合格证,检验是否满足生产过程的要求,二次到货时,应以样件为准检验验收。

四、检验接收准则的规定1、厂家如有经国家批准的生产许可资质(ISO9001 2000 ISO/TS1694)或提供的产品有第二方的检验报告,可采用供方提供的检验和实验记录,检验员对其提供的检验记录进行验证,验证合格予以验收。

外包产品检验规范

外包产品检验规范

********有限公司技术文件更改记录分发号:外包产品检验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的基本检验要求和接收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军品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的进货检验、验证。

2. 分类检验的原则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执行按材料分类检验的原则,材料按其在产品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A、B、C三类,材料的分类依据《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

表列之外的材料分类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没划分类别要求的则不受此控制。

3. 检验依据标准检验依据产品质量计划、设计图样提供的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A类材料进货检验4.1 A类原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技术要求应符合该类别材料标准所列的标准规定。

4.2 A类零部件的外观质量、主要几何尺寸检查依据图样设计规定、产品标准及定货合同技术要求。

4.3 对质量证明书的审核审核质量证书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规定及设计图样要求。

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供方名称(6)钢号(2)需方名称(7)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和件数(3)生产日期(8)品种名称、尺寸和级别(4)合同书(9)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和性能指标(5)材料制造标准(10)技术监督部门印记所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必须是经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

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的原材料,要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4.4 当质量证明书检验内容不全时,对材料的力学及弯曲性能或化学成分有怀疑或用户协议要求的对所缺项目进行补项检验或进行复验,补项检验或复验结果应符合材料标准要求。

4.5 原材料标记检验:原材材料标记检验,材料明显部位至少应标有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且与材料质量证明书一致。

使用本公司库存原材料外包加工的零部件应标有公司的材料代号标记。

4.6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按不同焊接材料产品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规范.

宁波 XX 机床有限公司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规范 HE/QI824-01-2008 1/0编制:日期: 08-03-01批准:日期: 08-03-01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规范4.1总则对外购外协件须按规定(按图纸或检验指导卡要求进行验收。

经检验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经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才可入库。

4.2外购外协件验收抽样规定如下:4.2.1外购外协件进货抽样规定如下(图纸中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按《检验指导卡》执行,或,每批产品每袋抽检 5个,若有一个以上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加倍抽检仍有 1个及以上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通知生产部退货处理,否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入库4.3钣金、五金件等金属件4.3.1按 4.1条总则要求进行检验。

4.3.2表面发皱的产品,应拒收该批产品。

4.3.3对螺钉、螺帽等紧固件,进行非破坏性检查,若发现有热处理裂纹, 支承其他金属件的表面镀层、氧化层、漆层应均匀、无空白,不得有剥落、锈蚀和影响使用的毛刺。

4.4非金属密封件4.4.1按 4.1条总则要求进行检验。

4.4.2对信誉好的供方及以往供货质量稳定的企业所提供的非金属密封件, 可免除对其机械性能的检验。

4.4.3标准密封件,应检验型号、规格、尺寸、材质牌号、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5 电器元器件 (除电线、变压器、线路板应检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品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检验和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5.1原材料,按每一批号进行抽样检测和验证质量证明书,若合格,检验员直接在质量证明书签名即可。

5.2外购外协件:对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一般应记录被检测的样品中 1~5只样品的检测数据, 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应记录其所有不合格的测试数据,并将数据填入《进货检验记录》。

5.4 检验记录应由品管部保存,以供追溯。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操作规程目的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毛坯、外协半成品及配套件进入生产过程,并为稳定正常生产秩序和保证成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条件。

范围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外购、外协物资。

内容3.1外购件:外购物资进厂前,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活动的外观证明,如“厂名、厂址、检验试验报告、检验记录、技术文件、合格证”等,必须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外购物资进厂后,保管人员按《仓储管理程序》收料,并通知进料检验员检验。

外购物资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A、B、C三类,A类是关键的,施行严格的全项检查。

B类是重要的,抽检必要的质量特性。

C类是一般的,可以凭供货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检验人员首先验证外购物资的外观证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按照相关的标准,图纸的特性要求对外购物资的外部形状、规格、特性、外观标记及物资外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验,对于数量较多且一般性的外购物资可按比率10﹪进行抽样检验,并做好检验结果记录。

电机: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然后进行通电试验测转速和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轴承: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按抽样标准抽查,检测外径、内径和厚度。

泵、阀: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上液压检测台逐一检测。

密封件、胶管等由检验员确认:型号、规格、质量证书、合格证、供货厂家等,按技术部确定的要求逐一检查,煤安专用的外购零部件必须是申报“煤安”中心的规定厂家。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编号:****-C-2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厂检验要求及流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外委、外协及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目的为确保进货原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合格品进入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 技术部是进货检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进货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3.3 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关键件、主要原材料、外购及外协件的进货检验规程。

3.4 质检工程师负责指导质检员开展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外委、外协、外购(材料)件进货后,由物流中心采购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进货质检员,质检员接到申请单后实施检验。

4.2 凡生产用关键性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货后,采购员要向质检员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质检员只对其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加倍抽查,再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需要做其它性能检验的材料,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要建立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质检员依据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行检验。

关键件100%检查,其他件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检比例检查,若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及外委、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在进货检验申请单上签字或盖章,采购员依据此单办理入库。

4.6 质检员对验证完的采购物资要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如有更改在更改处划一横线,重新填写正确的,然后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

检验记录每月末由检验工程师收集、审核、装订、交质检工程师存档,进货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7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件由物流中心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改进和预防措施,待供应商解决问题以后,重新交检,合格验收,不合格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中心负责退货。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是否合格)1.目的验证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不被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的检验或试验的质量控制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质保部质管室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订、审批。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有关原材料技术标准的制订。

4.3计划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和外购件到厂后向质保部报检。

4.4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作好原材料、外购件的入库手续。

5.工作程序5.1检验和试验策划5.1.1由技术开发部负责根据产品的过程流程图、PFMEA、顾客指定特性值、相似产品/工艺资料制订检验流程计划(包括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所有检验,包括外委检验),并将其供现场使用。

5.1.2质保部根据检验流程计划编制检验规程,对所需检验的项目和方法作出规定,其内容必须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以及精度、抽样方法(接收准则C=O)、评定(统计)方法、记录方式,注明是否需要提供质保书/自检报告,对于目检项目的极限样件顾客要求时须经认可。

5.2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不入库、不投产、不使用。

5.2.1进货物资检验工作流程a.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应分类分批存放在仓库指定地点,并附系“待检”标识。

b.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由计划供应部填写《材料入库验收单》,并附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提交质保部检验,如不符合手续,质保部可拒绝接收。

c.质保部根据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做好记录。

如本厂无检验手段时,可由本厂检验员赴分承包方现场检验或定期委外检验。

d.质保部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进货产品进行验证。

——根据检验指导书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和试验;——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检验/试验报告并核对报告;——根据事先在技术质量协议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分承包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自检报告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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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购件、外包件进货检验规范篇一: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1. 目的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定义:无4. 职责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原材料请验单》(以下简称《请验单》);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

4.4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5.1原材料的分类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重要项: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一般项: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由生产技术部汇总后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2%。

5.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验收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单》,工厂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样件检验完毕后,《样件检验单》交由采购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实验报告单、合格证、采购员开具的《外购件检验验收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4检验工作要求5.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月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报送《请验单》,填写器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5.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5.4.3、检查结果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5.4.4、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质量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5质量问题的处理5.5.1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5.2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每周依据检验人员的记录进行汇总,每周二向采购部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5.6进货检验规定5.6.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5.6.2外观检查检验样本检查按比例进行抽检。

5.6.3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5.6.4外观检查当批量在500件以下时,按5%的比例抽检,不低于5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下时,按2-3%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0件;当批量在1500件以上时,按1-2%的比例抽检,不低于15件。

5.6.5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5.6.6检验及试验记录5.6.6.1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5.6.6.2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5.6.7检验试验状态标识5.6.7.1对于合格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贴上合格证。

5.6.7.2对于不合件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在包装箱或工件用红色标示,并及时隔离或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5.6.7.3对于来不及检查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挂上待检标志并定置存放。

其它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6.8紧急放行的控制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负责人或公司副总签字。

5.7检验项目控制点(见原材料质量标准)5.8其他检验规定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5.9入库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篇二:进货检验电气按钮、旋钮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电气按钮、旋钮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信号灯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信号灯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隔离开关、转换开关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隔离开关、转换开关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电器仪表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电器仪表进货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1关键件进厂检验和试验编号:ZYDL-QJ8.2.4-05一次插接件进厂检验与试验编号:ZYDL-QJ8.2.4-01篇三:进货检验规程123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1. 目的对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3.2仓库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3.3技术部负责提供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依据3.4质量部检验员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反馈。

3.5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 工作内容4.1外协外购件的分类4.1.1外协件根据本厂生产需求,外协件分为:机械加工零件(部件)、铸件类、表面加工处理类。

4.1.2外购件根据外购件的用途和性能,分为五金、标准件、管材、钢材、传动、气动、电气、工具及辅助材料等。

4.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4.2.1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外协外购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

4.2.2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

4.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仓库)报检——〉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交质量部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技术部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检验单。

样件检验完毕后,检验单交由采购部门,以据此做出鉴定报告,采购部门通知供方并列入《合格供货方清单》,根据供方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非首次供货:供方须待检验报告、合格证、采购部开具的《检验通知单》,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技术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4检验工作要求4.4.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采购计划和交货进度,详细填写采购件名称、交检批数量、制造单位等内容;4.4.2、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产品图纸和工艺技术问题通知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测数据;4.4.3、检查结果报技术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依据产品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及装配等要求,判定物料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或退货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填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签字。

4.4.4、仓库必须确认《检验单》上的技术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5质量问题的处理4.5.1检验员或质量负责人在接到质量信息后,立即赶到生产现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2检验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技术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每周依据检验人员的记录进行汇总,向采购部提供信息以便统计供应商业绩集中考评。

4.6进货检验规定4.6.1进货检验抽样方式:技术文件中列出的重要零件必须逐一检验并记录,其余零件的抽样方案按下若产品一次抽样不合格,再次送货后需再次实行抽样检验,再次抽样方案如下(计算后数量不为整数的向上取整):抽样方案说明:1)检验样本须由检验人员在送检样本中随意抽取,不得由供方人员自行选样。

2)如果样本数小于批量时,则该批全检。

3)对于对于材料成分报告,提交时每个原材料批次提交一份;对于性能报告,影响该性能的每个处理批次提交一份报告。

4)具体参照《抽样统计办法》执行。

4.6.2外观检查检验样本检查按比例进行抽检。

4.6.3原材料检验标识验证采购部门收集供方产品合格证书等文件并存档,形成供方档案。

检验人员必须对原材料的合格标识进行核实,发现标识有问题及时通知技术部负责人,并传递信息到采购部门核实标识情况,由采购部门确认方可进行验收,否则不必进行检验,直接退货,并按不合格品登记数量。

4.6.4性能检验和试验抽检项目应符合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等的要求。

4.6.5检验及试验记录4.6.5.1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要作记录。

4.6.5.2所有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应建立检验台帐。

4.6.6检验试验状态标识4.6.6.1对于合格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贴上合格证。

4.6.6.2对于不合件而又不能及时退回的在包装箱或工件用红色标示,并及时隔离或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4.6.6.3对于来不及检查件在包装箱或工件上挂上待检标志并定置存放。

其它标识办法和内容详见《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6.7紧急放行的控制若需紧急放行时,须有质量部、技术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的签字。

4.8其他检验规定对于本厂无法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指定供方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检验,检验认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

4.9入库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做出标识,通知库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其过程见相应仓库仓库管理制度。

编制: 批准:外协外购件质量标准一、五金件1、目的对用于产品的五金件进行进料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

2、范围适用于产品用的五金件的检验。

3、检验规范3.1外观检查表面光滑、无划痕、裂纹、凹凸点、扭曲变形等缺陷。

边缘无毛刺。

3.2材质检查材质符合工程图纸要求或样品要求。

3.3尺寸检查根据相关图纸或样品用游标卡尺检查,尺寸应在规定范围内。

3.4装配检查与相关零件进行实配试装顺利、无错位、翘曲、变形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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