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1642-2008《镁原料及制品能耗限额》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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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
≤400 ≤350
注 1:各工艺中回收的余热量和余热发电量输出时应予以扣除
五、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
表 1 限定值
合金品种 产品规格 执行国家标准
标准成分 单位产品冶炼电 耗限额限定值
(kW•h/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限定值[以
电当量值 0.1229kgce/(kW• h)计](kgce/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限定值[以
Mn65 焦炭 1350kg/t
≤1 250
Mn 37% 焦炭 30 kg/t
高炉锰铁 FeMn68C7.0 GB/T 3795
Mn65
260
单位产品冶炼电 耗限额准入值
(kW•h/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准入值[以
电当量值 0.1229kgce/(kW• h)计](kgce/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准入值[以
44kW·h/t。
表 2 准入值
产品规格 质量分数/%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 (kgce/t)
烧碱电解单元单位产品交流电耗准入值/ (kW·h/t)
258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 ≤12 个月 ≤24 个月 ≤36 个月
离子膜法液碱≧30.0
≤350
≤360
≤370
离子膜法液碱≧45.0
Mn 38% ≤60
锰硅合金 FeMn64Si18 GB/T4008
Mn+ Si82 ≤4 400
≤1 030
≤2 380
Mn 34% ≤100
表 2 准入值
合金品种 产品规格 执行国家标准பைடு நூலகம்
标准成分
硅铁 FeSi75-A

国家22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摘录)

国家22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摘录)

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t。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t。

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t/t。

(2)以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
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
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
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1)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
(2)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
焦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
合成氨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
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
平板玻璃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08)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
企业执行国家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表
企业名称(章):年度:
填报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备注:
18。

22种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种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先进值、准入值1、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2、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3、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4、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5、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6、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7、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8、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1-2007)9、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10、焦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11、合成氨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13、电石生产装置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14、铝合金建筑型材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08)16、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t。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t。

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e/t。

17、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1)以硫化锑、硫氧混合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2)以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18、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20、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1)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2)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21、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22、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审定会会议纪要2007年6月27日至29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在宁夏银川市大自然宾馆主持召开“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定会、讨论会和任务落实会”,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其中参加轻标委能耗组的有20家单位的41名代表,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代表对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并达成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如下:1、将范围修改为:“本标准规定了镁冶炼(硅热法)生产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硅热法镁冶炼工艺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 1250、GB/T 3484、GB/T 8170、GB/T 1272、GB/T 15587”删除。

3、定义中增加“直接能耗、间接能耗、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损耗分摊量”等定义,其内容参考GB/T 2589。

4、将第四章“要求”中的能耗单位符号统一为kgce/t 。

则4.1、4.2和4.3中的数值修改为8300kgce/t 、7500kgce/t 和5600kgce/t 。

5、将第五章“能耗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修改为:5.1 计算原则镁冶炼产品是指由原材料到镁锭产品,其产量均以吨(t )为计量单位,综合能源单耗的计算范围包括工艺能耗、辅助能耗分摊量及损耗量。

5.1.1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它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以及所利用的余热资源。

其主要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需包括在内。

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镁冶炼能耗

镁冶炼能耗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XXXXX《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说明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2007-6-15《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制定编制说明一、编制过程按照国家发革委及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文件精神,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负责GB XXXXX-200X《镁冶炼企业能耗》标准的制订。

参加单位有: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山西闻喜银光镁业有限公司;山西启真镁业有限公司;北京维恩克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

为了使《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更科学、准确、合理,根据会议精神,2006年10 月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标委会秘书处和各起草单位相关人员成立调研工作组到主要相关镁冶炼企业现场调研。

同时向全国主要镁冶炼企业发送了《镁冶炼产品能耗调查表》。

在各单位回函提供的能耗数据、意见和收集到的其他各种能耗资料基础上,提出了《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讨论稿,2007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有色金属产品能耗标准工作会议,对讨论稿进行了充分的商榷,在听取行业企业意见和有色标委的意见的情况下,进行了修改,提出《镁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

二、标准制定的原则及依据这些年来,我国镁冶炼行业发展很快。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镁冶炼行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规范镁冶炼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006年上半年国家发革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镁冶炼行业准入条件》(草案)。

本标准规定了镁冶炼企业(硅热法)生产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云石等为原料的镁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定额和限额国家标准

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定额和限额国家标准

能耗限额限定值( kgce/t )
工艺能耗
综合能耗
粗铜工艺(铜精矿 - 粗铜)
≤750
≤800
阳极铜工艺(铜精矿 - 阳极 铜)
≤800
≤850
电解工序(阳极铜 - 阴级铜)
≤210
≤220
铜冶炼工艺(铜精矿 - 阴极 铜)
≤900
≤950
粗铜工艺(杂铜 - 粗铜)
----
≤340
(杂铜-阳极 ----
GB/T3795
标准成分
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
单位产品冶炼电
耗 限额限定值 /
≤8800 ≤2700
≤4400
≤3500
焦碳 1350kg/t
瓷砖
吸水率0.5%<E≤10%的陶 ≤260
瓷砖
吸水率 E≥10% 的陶 瓷砖
≤280
≤800 ≤380 ≤350 ≤340
7、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256-2007
现有 粗钢 生产 主要 工 序单 位产 品能 源消 耗 限额 限定 值
工序名称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 ( kgce/t )
段考核,新装置投
产超过 36 个月后,继续执行 36 个月的准入值。
2:表中隔膜法烧碱电解单元交流电限额准入值, 是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电流 密度为 1700A/m 2 时的值,当金属阳极隔膜电解槽电流密度变化时,电 流密度每增减 100A/m 2,烧碱电解单元交流
电耗增减 44 kW ·h/t 。
资料
新建 粗钢 生产 主要 工 序单 位产 品能 源消 耗 限额 准入 值
工序名称

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

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

浙江省已颁布实施的能耗限额标准目录(一)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1项)。

1.《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8—2007)2.《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3.《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1—2007)5.《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6.《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7.《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8.《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9.《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08)10.《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11.《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12.《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13.《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14.《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15.《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08)16.《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17.《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18.《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19.《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20.《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08)21.《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二)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40项)。

1.《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2—2007)2.《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43—2007)3.《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4—2007)4.《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5—2007)5.《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6—2007)6.《合成氨(大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1—2007)7.《合成氨(中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2—2007)8.《合成氨(小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3—2007)9.《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4—2007)10.《电石单位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5—2007)11.《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6—2007)12.《啤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7—2007)13.《粘胶(长、短)纤维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78—2008)14.《黄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79—2008)15.《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2—2008)16.《涤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83—2008)17.《建筑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4—2008)18.《印染布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5—2008)19.《机制纸板和卷烟纸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86—2008)20.《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7—2009)21.《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8—2009)22.《商场、超市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9—2009)23.《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0—2009)24.《铜及铜合金线材、棒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1—2009)25.《合成革单位产量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2—2009)26.《低温冷库单位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3—2009)27.《氨纶长丝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4—2009)28.《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5—2009)29.《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6—2009)30.《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7—2009)31.《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DB33/800—2010)32.《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DB33/806—2010)33.《压缩空气站运行电耗限额及节能监测技术要求》(DB33/805—2010)34.《铸铁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7—2010)35.《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2—2010)36.《纤维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4—2010)37.《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电耗限额及及计算方法》(DB33/791—2010)38.《塑料编织袋可比单位产品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3—2010)39.《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DB33/808—2010)40.《精对苯二甲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1—2010)。

山东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

山东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

山东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序号名称标准序号1 纯碱产品能耗限额(氨碱法)DB37/734-20072 纯碱产品能耗限额(联碱法)DB37/735-20073 二氧化钛颜料产品能耗限额DB37/736-20074 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DB37/737-20075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DB37/738-20076 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DB37/739-20077 电解铝综合能耗限额DB37/743-20078 吨炉钢冶炼电耗限额DB37/744-20079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DB37/745-200710 吨钢综合能耗限额DB37/746-200711 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DB37/747-200712 铜冶炼综合能耗限额DB37/748-200713 氧化铝综合能耗限额DB37/749-200714 吨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50-200715 乙烯产品能耗限额DB37/751-200716 橡胶用炭黑产品能耗限额DB37/752-200717 烧碱产品能耗限额DB37/753-200718 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DB37/754-200719 炼油行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限额DB37/755-200720 轮胎产品能耗限额DB37/756-200721 合成氨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7/757-200722 供热综合能耗限额DB37/778--200723 黄金选矿耗电限额DB37/779-200724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DB37/780-200725 特种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1-200726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2-200727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3-200728 书写印刷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4-200729 冲天炉金属炉料耗焦限额DB37/785-200730 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6-200731 电网节电量计算方法DB37/787-200732 胶合板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DB37/788-200733 原油生产(百米吨液)综合用电限额DB37/789-200734 啤酒综合能耗限额DB37/820-200735 淀粉综合能耗限额DB37/828-200736 浓香型原酒能耗限额DB37/829--200737 吨原煤生产电耗限额DB37/831-200738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限额DB37/832-200739 选煤电力单耗限额DB37/833-200740 选煤综合能耗限额DB37/834-200741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7/835-200742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DB37/836-200743 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DB37/838-200744 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额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39-200745 营业性海运船舶燃料消耗限额DB37/840-200746 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1-200747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耗电限额DB37/931-200748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932-200749 纤维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933-200750 印染布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934-200751 公共建筑采暖空调能耗限额DB37/93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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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m/kg
10300 千卡/kg
kgbm/kg
9520 千卡/kg
kgbm/kWh
2828 千卡/ kWh
kgbm/kg
5530 千卡/kg
kgbm/kg
7000 千卡/kg
DB21/ 1642—2008
折标煤系数 0.7143 1.2143 1.7143 0.9714 1.4714 1.4571 1.4714 1.3600 0.4040 0.7900 1.0000
ICS
备案号: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 1642—2008
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08-08-18 发布
2008-09-18 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1/ 1642—2008
前言
为加快节能型产业体系建设,促进辽宁镁质材料行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可比 综合能耗水平降低20%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4 技术要求
表中所列出的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1
4.1 镁质耐火原料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l
DB21/ 1642—2008
表1 镁质耐火原料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燃料消耗
实物值 (kg/t)
折合标煤 (kgbm/t)
单位产品电耗
实 物 值 折合标煤 (kWh/t) (kgbm/t)
电熔再结合镁铬砖
240
326
270
109
435


质 制
镁钙砖

燃料:燃料油产
120
163
200
81
244
品:CaO≤30%

镁铝砖
150




镁铝尖晶石砖
170
204
200
81
231
220
89
285 燃料:燃料油
320

碳 制
镁碳砖及铝镁碳砖


定 形
散状料
260
105
105
100
40
40
4.3 通过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工作,2010 年末,辽宁省镁质材料企业生产的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可比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必须实现比表 1 和表 2 降低 5%的限额目标值。
本标准4.1、4.2、4.3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辽宁省耐火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镁资源保护办公室、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全跃、王德海、魏同、高建、赵庶、曲殿利、王珏、赵海鑫、王兆敏、邢立国、 王丽华、李多娇。
生产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的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应采用同一统计期内产出的合格产品产量。 5.4.2 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综合能耗
企业综合能耗等于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 准煤系数乘积之和。
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 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 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其主要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生产管理及生活 福利设施的用能,不包括基建项目用能。
3
5 统计及计算方法
DB21/ 1642—2008
5.1 能源统计方法 5.1.1 统计方法应符合 GB/T 2587、GB/T 2589、GB/T 3484 等的规定。 5.1.2 单位、符号应符合 GB 3101 的规定。 5.1.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GB 17167 的规定。 5.1.4 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 5.1.5 能源在企业内部贮存、转换及分配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也计入企业消耗。 5.2 各类常用能源热值以实测值为准,不能实测的,按附录 A 折算,燃料油的折标系数本限额根据企 业用油质量实际情况定为 1.36。 5.3 各种能源计量单位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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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限额规定了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计算方法。
本限额适用于以菱镁矿矿石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耐火原料及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 15587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 GB/T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的术语、定义适用于本限额。 3.1 单位产品燃料消耗(kg/t 或 m3/t):生产每吨合格产品时所消耗燃料(煤、燃油、煤气等)的实物值。 3.2 单位产品电耗(kWh/t):生产每吨合格产品的电力消耗量。 3.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 标煤/t):统计期内,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时的工序能耗和公辅能耗之和。包 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和生产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的能耗量。 3.4 公辅能耗:动力设施、给排水设施、模具加工、机修、检化验、生活福利设施和综合办公楼等能耗。 3.5 工序能耗:耐火制品的工序能耗包括耐火原料进厂储运、干燥、破粉碎、混合、成型、砖坯的干燥、 烧成、磨砖、浸腊、包装、除尘等各个工序的能耗。
综合能耗包括:生产设施的各工序能耗,含通风除尘;公辅能耗,如动力设施、给排水设施、模具 加工、机修、检化验、生活福利设施和综合办公楼等能耗。
i
∑ Uq = (EiPi ) ……………………………………………(1) i= 1
式中:
Uq ——企业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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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生产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类能源实物量
Pi ——第 i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5.5 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
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于计划统计期内的企业综合能耗除以同期产出的合格品总产量。
式中:
U kc =
Uq N bz
……………………………………
……………(2)
U kc ——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Uq ——企业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电熔镁砂
电 熔 镁 砂 电熔镁砂
(大结 晶)
68
150
61
200
80
32
310
39
16
2900
1172
燃料:燃料油 129
原料:轻烧氧化镁粉干压球
燃料:太西煤 232
原料:轻烧氧化镁粉湿压球
燃料:太西煤 326
原料:矿石
1172
原料:矿石 产品:不含皮砂
2800
1131
1131
原料:轻烧氧化镁颗粒 产品:不含皮砂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折标煤参考系数 表 A.1 常用能源的折标系数
系数单位
能源单位热值
kgbm/kg
5000 千卡/kg
kgbm/Nm3
8500 千卡/ Nm3
kgbm/kg
12000 千卡/kg
kgbm/kg
6800 千卡/kg
kgbm/kg
10300 千卡/kg
kgbm/kg
10200 千卡/kg
备注
镁砖
125
170
180
73
243

中档镁砖
160
217
220
89
306



高纯镁砖
180
245
220
89
334
电熔镁砖
185
镁铬砖
140

铬 直接结合镁铬砖
185


品 半再结合镁铬砖
190
252
240
97
190
190
77
252
240
97
258
250
101
349 燃料:燃料油
267
349
359
可比单位产 品综合能耗 (kg bm/t)
备注
CBM94A
300
237
30
轻 CBM94B


化 镁
CBM92
280
221
30
CBM90
250
198
30
12
249
燃料:铁法洗中煤
原料:矿石
12
233
产品粒度:325 目
12
210
MS97
50
烧 MS95
结 镁
200
砂 MS94
MS92 310
MS90
2
4.2 镁质耐火制品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 2 表2 镁质耐火制品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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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产品名称
单位产品燃料消耗
实 物 值 折合标煤 (kg/t) (kgbm/t)
单位产品电耗
实 物 值 折合标煤 (kWh/t) (kgbm/t)
可比单位产品 综合能耗 (kgbm/t)
企业生产能耗量、产品工序能耗量、产品综合能耗量的单位:千克标煤(kgbm )、吨标煤(tbm);煤、 焦炭、重油、汽油、柴油的单位:千克(kg)、吨(t);煤气的单位:立方米(m3)电的单位:千瓦小时(kWh)、 万千瓦时(104kWh)。 5.4 镁质耐火原料及制品能耗计算 5.4.1 计算单位产品能耗产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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