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医院心理危机干预规章制度

医院心理危机干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议为有效应对医院患者、家属及员工的心理危机事件,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医院所有内外部人员,要求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心理危机定义及分类一、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发事件、疾病、创伤或其他原因,在短时间内导致个体心理与情感受到巨大冲击,无法自我稳定的状态。
二、心理危机可分为以下几类:1. 急性心理危机:由突发事件引发,个体情绪陡然波动,无法及时调整;2. 慢性心理危机:由长期生活、工作压力等引起,逐渐累积导致个体心理负担过重;3. 预期性心理危机:由即将发生的事件或变故引发,个体心理无法应对未知的压力。
第三章心理危机干预原则一、尊重个体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二、遵守专业伦理,不泄露个人隐私;三、保护个体权益,支持个人自主权;四、保证干预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五、关注个体情感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心理危机应对流程一、接收危机呼叫:1. 接到心理危机事件通知后,医院心理干预专家应立即出动,前往现场处置;2. 心理干预专家应尽快了解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二、现场评估和干预:1. 心理干预专家应对危机现场进行评估,了解个体情绪状态、事件起因等信息;2.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针对性的心理干预措施,包括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
三、心理干预跟踪服务:1. 心理干预专家应定期跟进受危机影响的个体,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2. 对于需要长期干预的个体,应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康复方案,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状态。
第五章心理危机事件管理一、危机事件记录:1. 医院应建立心理危机事件记录库,对每起心理危机事件进行详细记录;2. 包括事件发生情况、干预措施、效果评估等信息。
二、危机事件报告:1. 心理干预专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情况;2. 上级主管应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跟进。
第六章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建设一、培训要求:1. 医院应定期组织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提高心理干预专家的专业水平;2. 心理干预专家应不断学习心理危机干预理论和技能,提高自身应对能力。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1.前言
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并提供及时的干预措施,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小学学
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2.1.心理卫生教育
学校每学期进行针对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包括课堂教育、心理讲座
和活动等,提高学生们的心理素质,加强他们自我调节和心理问题的认知
能力。
2.2.心理健康档案
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全面记录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心理测
试结果和辅导记录等。
档案由专业心理老师进行管理,并保证信息的保密性。
2.3.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学校设定心理危机风险评估标准,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分级管
理相关学生,及时发现心理问题。
2.5.心理支持网
学校组织心理志愿者团队,培养学生关心和帮助他人的意识,建立心
理支持网,将心理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及时发现和拯救那些有心理问题的
同学。
3.1.心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3.2.心理干预与管理
3.3.社会资源的整合
3.4.同龄支持与帮助
学校组织心理志愿者团队,对遭受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同伴支持和帮助。
心理志愿者团队的成员在专业指导下,向学生提供友好、真诚的关怀和支持,帮助学生重建自信心。
4.结束语。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是指在遇到心理危机时,为个体提供相应的干预和
支持措施。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外界或内在的压力、冲突和困难等问题造成
个体心理上的紧张、焦虑和不安,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导致心理健康问题
甚至行为异常。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可以及时有效地帮助个体应对心理危机,保障其心理健康。
1.预防与宣传教育:
3.心理干预培训:
4.建立危机干预网络:
5.心理危机干预策略:
针对不同类型的心理危机,制定相应的干预策略。
例如,对于因失去
亲人或重大改变而造成的心理危机,可以通过提供悲伤的支持和安慰,帮
助个体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对于因考试、升学等压力造成的心理危机,
可以通过采取缓解压力的方法,如放松训练、时间管理等帮助个体应对。
6.定期评估与改进:
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制度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通过评估制度的
实施效果,收集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制度的内容和方式。
同时,也需要对
参与干预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确保
干预的有效性和质量。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个体的心理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支持措施,可以减轻个体的心理
压力,增强个体对困难和挫折的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同时,也可以减少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学校心里危机干预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 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3. 综合施策,协同作战。
各部门、各班级密切配合,形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合力。
4. 尊重隐私,保护尊严。
在干预过程中,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尊严。
四、工作内容1.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素质。
2. 心理危机预警: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
3. 心理危机干预: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
4. 应急处置:制定心理危机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干预。
5. 持续关注:对干预后的学生进行持续关注,防止心理危机复发。
五、工作流程1. 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 心理危机预警: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辅导教师等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心理辅导: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
(2)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扰。
(3)心理治疗:对于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协助其接受专业治疗。
4. 应急处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健康危机干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心理健康,及时应对和干涉心理健康危机,供应全方位的心理支持和帮忙,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级岗位,旨在通过规范的流程、明确的责任分工、科学的干涉方法,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心理健康危机干涉机制。
第三条医院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心理健康与心理疾病的防治,提高员工和患者的心理健康素养,防备和减少心理健康危机的发生。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服务体系,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临床心理学专家,供应多种心理咨询和治疗方式,满足不同心理健康需求的员工和患者。
第二章心理健康危机干涉机制第五条任何员工或患者发现他人存在心理健康危机的情况,应立刻向心理健康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报告,并供应认真情况和证据。
第六条接到报告后,心理健康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立刻组织专业人员核实情况,并依据情况紧急干涉和处理。
同时,对于报告人应保护其个人信息和相关权益,不得泄露其报告内容和身份。
核实情况后,心理健康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依据不同情况订立相应的干涉计划,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心理健康危机。
第八条心理健康部门将依据干涉计划,布置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临床心理学专家与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帮忙其排解心理困扰,找寻问题解决的方法。
第九条对于心理健康危机严重的员工或患者,医院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干涉措施: 1. 短时间停职或休假:为当事人供应认真思考和调整的时间,缓解压力和负担。
2. 布置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更深入干涉的个案,可布置专业的心理治疗,包含认知行为疗法、药物治疗等。
3. 紧急转诊:对于需要进行更专业治疗的个案,医院将乐观与本地的心理卫生中心、精神病院等机构合作,布置转诊。
第十条医院将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每个员工和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及时记录干涉过程和效果,定期进行复查和追踪,以评估干涉效果和订立后续干涉计划。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机构设立和组织结构
二、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
2.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快速处理的制度流程,包括发现、报告、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三、心理评估和干预
1.对疑似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应进行心理评估,包括了解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对学生的影响,以确定是否为心理危机,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干预。
2.心理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责任人,以便他们在课堂和日常活动中进行必要的关注和指导。
四、团队合作与资源整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协调机制,包括与校医院、保卫部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以便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
3.学校还应与社会资源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和帮助。
五、宣传和预防教育
1.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
六、评估和总结反馈
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
行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2.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反馈工作成效和改进措施,
提高整个干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学校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
心理问题,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非常重要。
通过有效的心理评估和干预,可以早日解决学生心理危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同时,学校应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抗压能力,预防心理危机
的发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一、前言近年来,学校心理危机事件频发,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更好地应对学校心理危机事件,提高心理干预和管理水平,我校特设立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二、组建背景心理危机事件是指某一突发事件导致学生的心理健康出现重大问题。
这些事件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自杀等。
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事件对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至关重要。
因此,学校决定成立心理危机干预管理小组,以应对各类心理危机事件。
三、小组成员1.小组组长:由学校心理咨询师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小组工作,指导其他成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心理咨询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应急干预,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3.校医:负责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评估,协助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
4.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情况了解和跟踪,及时向小组提供信息。
5.学生处负责人:负责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统筹管理。
6.其他成员: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学校其他专业的教职员工或外部专业人士加入小组。
四、工作流程1.接到报警小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心理危机报警后,立即联系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现场处理小组组员前往现场处理,进行紧急心理干预和情况了解。
3.情况评估小组对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进一步干预措施。
4.协调资源小组协调学校和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5.跟踪服务小组对学生进行跟踪服务,保证其心理健康稳定。
6.总结反馈小组定期总结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反思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工作制度1.工作责任每位小组成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互相协作。
2.保密原则小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原则,绝不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3.培训考核小组成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和心理危机处理方面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4.信息记录小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记录系统,记录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方便跟踪和评估。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是为了提供学校和教师在学生心理危机出现时进行干预和处置的指导和步骤。
以下是一份基本的方案,具体的制度和方案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
一、心理危机干预制度1. 及早发现:学校和教师需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通过观察、交流和反馈等方法发现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危机。
2. 心理走访:学校设立专门的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走访,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发现可能出现的危机。
3. 配备专业人员:学校需要配备专业的心理教育与咨询师,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4. 多元化支持:学校可以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等方式提供多样化的心理支持。
5. 社会资源整合:学校可以与社区、家长和其他相关机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应急处置方案1. 及时响应:一旦发现学生心理危机,学校和教师需要及时响应,给予学生关怀和支持。
2. 安全护送:如果学生情绪激动或出现危险行为,学校需要安排专人进行护送,确保学生的安全。
3. 联系家长:学校需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告知他们学生的状况,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 心理咨询:学校应该向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压力和解决问题。
5. 资源协调:学校需要协调相关社会资源,如心理专家、医疗机构等,提供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6. 跟踪辅导:学校需要对学生进行跟踪辅导,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调整干预措施。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资源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关键是要确保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心理状况保持关注并能够及时干预和提供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彭家小学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及处理措施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彭家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小组由校长为领导,成员由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担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三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四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第五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六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
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
心理咨询室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2、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第八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有学生处、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
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第十条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 、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
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
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第十一条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
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第十二条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三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要重视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方法。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