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室危机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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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机干预制度(3篇)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3篇)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是指学校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校园内发生的各种危机事件,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而建立的一套机制和措施。

以下是学校常见的危机干预制度:1. 事件报告与跟踪:学校建立统一的事件报告和跟踪系统,要求师生在发现异常或紧急事件时及时报告,通过跟踪了解事件的进展和处理情况。

2. 心理疏导与咨询: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业心理疏导师,为学生和相关教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

在危机事件发生后,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相关人员度过困难。

3. 安全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火灾逃生、地震避灾、疏散演练等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学校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危机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5. 校园安全设施与监控:学校加强校园安保设施的建设,如安装报警器、监控摄像头等,以确保校园的安全。

6. 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学校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应对校园危机事件。

7.舆情管理与公共关系:在事件发生后,学校及时与家长、媒体等进行沟通和信息公开,维护良好的舆情形象。

8.后期跟踪与危机分析:学校通过对危机事件的后期跟踪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危机管理机制和制度。

以上是学校常见的危机干预制度,不同学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而设立的。

学校危机干预制度(2)是指学校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采取预防、处置和干预措施,保障学生身心安全的制度。

在当今社会,学校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挑战和风险,如校园欺凌、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因此建立健全的危机干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危机事件的定义和类型出发,深入探讨学校危机干预制度的重要性、主体框架和具体措施。

一、危机事件定义和类型危机事件是指发生在学校范围内,具有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安全的事件。

危机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自然灾害类: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2. 意外伤害类:如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3. 化学品泄漏类:如实验室溢漏;4. 突发疾病类:如传染病爆发、突发心脏病;5. 学生行为问题类:如欺凌、自残、自杀等。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
1.前言
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并提供及时的干预措施,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小学学
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及应急处置方案,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2.1.心理卫生教育
学校每学期进行针对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包括课堂教育、心理讲座
和活动等,提高学生们的心理素质,加强他们自我调节和心理问题的认知
能力。

2.2.心理健康档案
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全面记录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心理测
试结果和辅导记录等。

档案由专业心理老师进行管理,并保证信息的保密性。

2.3.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学校设定心理危机风险评估标准,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分级管
理相关学生,及时发现心理问题。

2.5.心理支持网
学校组织心理志愿者团队,培养学生关心和帮助他人的意识,建立心
理支持网,将心理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及时发现和拯救那些有心理问题的
同学。

3.1.心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3.2.心理干预与管理
3.3.社会资源的整合
3.4.同龄支持与帮助
学校组织心理志愿者团队,对遭受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同伴支持和帮助。

心理志愿者团队的成员在专业指导下,向学生提供友好、真诚的关怀和支持,帮助学生重建自信心。

4.结束语。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的增加,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给学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势在必行。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危机,并加以妥善处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目的1.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2.预防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提高学生的抗压能力和心理素质;3.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内容1.工作机制(1)学校设立专门的心理卫生部门或者心理辅导中心,负责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现、干预和处理工作;(2)建立学生心理问题信息收集和统计制度,形成学生心理问题的动态管理机制;(3)明确学校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职责分工,并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提高干预水平;2.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1)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的筛查机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及时发现潜在的心理问题;(2)建议学校将班主任、教师、辅导员等人员纳入心理问题发现的主体,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发现他们身心方面的问题;(3)学校设立匿名的心理问题举报渠道,鼓励学生积极反映自己或他人的心理问题。

3.心理危机的处理(1)学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或者突发事件处置专家队伍,及时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2)建立完善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对常见的心理危机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和紧急处置措施;(3)在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学校应向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心理问题扩大化或者再次发生。

4.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1)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授学生如何应对不同的心理问题和危机情况,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2)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心理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自我认知和自我调适,减轻学习和生活压力;(3)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建立家校合作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4)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及时发现心理问题。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预防、科学干预、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及由此引起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

危机干预工作,应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尊严,保护学生隐私,促进学生发展。

(二)关爱生命。

危机干预工作应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后果。

(三)整合资源。

危机干预工作应在学校有关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整合校内外各方力量,尤其是学生的家庭资源,形成合力。

(四)快速反应。

学校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面对危机事件或征兆时,均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危机得到及时处理。

三、组织架构(一)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门、教务部门、保卫部门、后勤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部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四、工作内容(一)预防工作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心理韧性,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了解学生心理需求,为心理危机干预提供依据。

3.加强师生沟通。

鼓励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营造温馨的校园氛围,降低心理危机发生的风险。

(二)干预工作1.发现危机信号。

师生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状况时,应及时报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办公室。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规定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石,关乎个人的成长、学业成就以及未来的生活质量。

为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心理健康教育1、课程设置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必修课程体系,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习。

课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关系处理、自我认知等方面。

2、师资配备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这些教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鼓励全体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在日常教学中关注学生心理状态的能力。

3、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如讲座、团体辅导、心理拓展训练等。

通过多样化的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对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兴趣,增强他们的心理素质。

4、个体辅导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问题。

咨询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心理危机干预1、危机评估建立心理危机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评估指标包括学生的情绪状态、行为表现、家庭背景等。

对于评估结果显示存在较高危机风险的学生,应立即启动干预程序。

2、干预措施(1)建立支持系统为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提供情感支持,包括家人、朋友、老师等。

让他们感受到身边人的关心和爱护,减少孤独感和无助感。

(2)专业辅导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对学生进行心理治疗和干预,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

(3)紧急处理对于出现严重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自伤行为等,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联系家长、送医救治等,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3、危机后跟踪在危机事件处理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和评估,了解其恢复情况。

提供必要的后续支持和辅导,帮助学生逐步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三、家校合作1、家长教育定期举办家长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让家长了解孩子在不同年龄段可能面临的心理问题及应对方法。

学校心里危机干预制度

学校心里危机干预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2. 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3. 综合施策,协同作战。

各部门、各班级密切配合,形成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合力。

4. 尊重隐私,保护尊严。

在干预过程中,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尊严。

四、工作内容1. 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心理素质。

2. 心理危机预警: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对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

3. 心理危机干预: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

4. 应急处置:制定心理危机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干预。

5. 持续关注:对干预后的学生进行持续关注,防止心理危机复发。

五、工作流程1. 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 心理危机预警:班主任、辅导员、心理辅导教师等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心理辅导: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

(2)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扰。

(3)心理治疗:对于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协助其接受专业治疗。

4. 应急处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辅导室危机干预制度

心理辅导室危机干预制度

彭家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制度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一、机构设立和组织结构
二、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
2.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快速处理的制度流程,包括发现、报告、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三、心理评估和干预
1.对疑似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应进行心理评估,包括了解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对学生的影响,以确定是否为心理危机,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干预。

2.心理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学生的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责任人,以便他们在课堂和日常活动中进行必要的关注和指导。

四、团队合作与资源整合
1.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协调机制,包括与校医院、保卫部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以便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

3.学校还应与社会资源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更多的专业支持和帮助。

五、宣传和预防教育
1.学校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教育和知识普及,提高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意识。

六、评估和总结反馈
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
行评估和总结,查找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2.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反馈工作成效和改进措施,
提高整个干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学校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
心理问题,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非常重要。

通过有效的心理评估和干预,可以早日解决学生心理危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同时,学校应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抗压能力,预防心理危机
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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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小学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制度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根据本校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一套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

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根据“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干预、预警和应急”,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一)危机干预对象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新生适应不良者、心理困扰的学生生。

4.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7.青春期情感问题,如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9.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二)具体实施总体而言,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

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1.教育与预防系统“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点。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育与预防工作理念: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大力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大力开展危机应对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的辨识和应对能力;组织引导各班委会、团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协会,通过学生心理危机协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宣传与调查;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各年级组(教研处)、学校德育处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针对本校学生开展以下心理危机教育及预防工作:(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团队建设。

该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德育处负责人、心理咨询师、班主任等,负责校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教及危机干预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实施;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辅导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我校中学生心理特点、心理危机处理情况,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

相关教师继续参加市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鼓励其他教师参加培训、以及C证的认证考试。

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管理一线工作者、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普查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做到早了解、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班主任逐步开展撰写“班级心理日记”,积淀相关案例,逐渐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卡资料;组织有关成员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评估,包括对危机干预学生的康复状况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对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记录并跟踪个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3)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心理工作室。

任用专职心理辅导老师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危机学生,进一步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心理工作室的服务和工作;开通心理危机专线电话及心理危机网络平台(如,“心理话吧”、“健康小舟”),方便学生随时获得帮助。

(4)做好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普及。

通过心理危机知识大奖赛、心理危机小册子发放、班集体心理危机知识讲座、黑板报评比等活动,促使中学生充分了解心理危机定义、心理危机问题察觉意识、心理危机应对策略及可获得的危机应对资源,使学生充分了解心理危机干预基本常识。

如,做好考前心理讲座、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周等一系列活动。

(每学期期中后一周为心理健康教育周.)2.预警系统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班主任、心理委员、学生家长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级组、教研处、德育处负责人,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三级预警系统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医疗中心等)。

在学校三级预警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预警工作:(1)班主任、教研处、心理工作室等负责人需时刻关注学生心理档案跟踪或周边师生反应具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帮助具有心理困扰和问题的学生,缓解心理危机冲突,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合理的心理问题批判及心理危机解决对策。

(2)留意来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咨询或通过电话、校园网站来咨询的学生(以及班主任及同学反应的具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充分了解这些学生心理困扰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联系班主任、同学及家长,为其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弱化心理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3)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并及时向班主任或心理老师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班主任、心理老师、班心理委员等应给予及时的关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转介到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由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4)及时做好预警报告。

发现学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和各班心理委员应立即向班主任、心理老师等报告,心理老师等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应急系统(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有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及时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

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必要情况下,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各系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组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以及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

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之前,学院应对学生实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监护,并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监护。

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

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辅导员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5)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安保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各系及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务所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4.监护和跟踪(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中小学生危机事件处理完毕后,心理咨询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

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辅导员、学生管理人员、同学、家长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备案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另外,心理咨询中心要形成危机信息备案制度,建立《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及时更新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信息和资料。

其中,心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还应包括:(1)新生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的高危学生名单;(2)心理咨询教师的咨询与访谈记录;(3)学生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或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详细材料复印件;(4)学生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等;(5)各部、年级班主任、班干部、咨询师等对高危学生实施监控与干预的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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