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全国股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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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

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

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新三板股权转让流程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运营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中的“股份转让层”,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的平台。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企业融资和退出的重要方式之一。

下面将介绍新三板股权转让的流程。

一、股权转让准备阶段1.确定股权转让计划: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制定股权转让计划,包括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方式等。

2.确定股权转让对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确定股权转让对象,包括股东、员工、战略投资者等。

3.制定股权转让方案: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意愿,制定股权转让方案,包括股权转让的时间、方式、价格等。

4.准备股权转让材料:企业应准备好股权转让的相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公告、股权转让说明书等。

二、股权转让公告阶段1.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企业应在全国股转系统上发布股权转让公告,公告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方式等。

2.向股东发出转让通知书:企业应向股东发出转让通知书,通知股东有关股权转让的事项,包括转让的股份比例、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方式等。

三、股权转让交易阶段1.报价:股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报价,报价应包括报价的股份比例、报价的价格、报价的方式等。

2.撮合交易:全国股转系统会根据报价情况进行撮合交易,撮合成功后,股权转让交易即完成。

四、股权转让完成阶段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企业和股东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企业和股东应向全国股转系统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包括股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过户等。

3.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企业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权转让的流程。

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股权转让计划和方案,选择合适的股权转让对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定义和解释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2 转让程序2.3 转让限制第三章: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的权利3.2 转让方的义务3.3 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四章: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受让方的权利4.2 受让方的义务4.3 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五章: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5.1 转让价格的确定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章:转让的法律效果6.1 股东权利的转移6.2 股东义务的转移6.3 其他法律效果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赔偿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费用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10.2 合同解释10.3 其他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转让方签字11.2 受让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股份的行为,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新三板市场进行的股份协议转让活动。

1.3 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所称的“股份”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

“转让方”是指持有股份并拟转让的股东。

“受让方”是指愿意接受股份转让的投资者。

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1.1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转让资格。

2.1.2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转让程序2.2.1 转让双方应按照新三板市场的规定,履行必要的转让程序。

2.2.2 转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的申请、审核、登记等。

2.3 转让限制2.3.1 转让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

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 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三)做市转让——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成交原则
➢ 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到价时有应买应卖的 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
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挂牌时转让方式的确定 • 股票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应当确定股票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变更 •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
转让方式。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方式 •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认
基础规则
【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回转交易】
-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可并经本公司同意。 • 做市强制变更协议: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
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提出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 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三、股票转让方式一般规定
基础规则
【转让时间】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9:15-11:30、13:00-15:00。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2)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2)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1、交易时间盘中交易时间是早上9:15-11:30,下午的13:00-15:00。

盘后交易时间是在下午15:00-15:30。

在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做拖延,且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开市。

2、申报价格和单位委托申报数量以股为单位,按照每股的价格来进行申报,最小变动单位精确到了0.01元,例如可以以10.01元申报,但是不能以10.001元申报;每次最低申购数量须达到100股,然后在此基础上以1股来进行增减。

3、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条件是单笔申报数量不能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长焦确认申报时间是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成交确认时间是下午15:00-15:30。

4、交易制度采用T+1交易制度。

投资者当天买入,次日就可以卖出。

5、涨跌幅限制在股转系统中,目前挂牌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次日后创新层实施50%的涨跌幅限制,基础层集合竞价为100%的涨跌幅限制,精选层在北交所上市,则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次日起实施30%涨跌幅限制。

如何进行交易?1、满足开通条件投资者如果想交易新三板的股票,首先需要将新三板的权限开通,开通基础层、创新层需分别满足前1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200万、100万的资金要求还有需要2年的投资经验。

精选层改革为北交所,个人投资者交易门槛是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同时具备2年以上的投资经验。

2、做市转让当投资者进行买卖交易时,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义务成交。

3、协议转让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

美股熔断对A股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美股熔断对中国A股是肯定有影响的,毕竟经济全球化都波及了各大股票市场,关联性较强,会先影响A股投资者的情绪和行为,使A股在短时间内很难看到有上涨的表现,还可能还会跟随性的下跌,但由于其在世界股票市场中起的作用不是特别大,A股又是世界上最特殊的政策市场,大部分在市场政策引导下前进,再加上本身的下跌空间也是有限的,因此对A股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新三板暨全国股转系统介绍

新三板暨全国股转系统介绍

挂牌(guà〃 pái)准入
定向(dìnɡ xiànɡ)发行
交易制度公司监管ຫໍສະໝຸດ 投资者准入主办券商制度
特定对象包括以下机构或自然人:
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符合投适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除公司股东外的新增投资人合计不得超过35名。
小额快速按需融资制度
小额发行豁免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
《决定》明确转板机制: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企业 (qǐyè)可申请新三板挂牌,新三板企业(qǐyè)可直接向交易所 申请上市。
新三板
沪深 交易所
区域(qūyù) 股权交易市 场
第六页,共60页。
三、新三板(sānbǎn)最新动向(续)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七家商业银行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gēnjù)协议,七家商业银行将全力支持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发展;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 、银行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为挂牌公司和拟挂牌公 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满足全国股
创业(chuàngyè)创新的“助推器” 主推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非上市(shàng shì) 公众公司全国性股权流通平台、融资平台、上市 (shàng shì)资源 “蓄水池”---真正意义的创业 版、中国的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下一个金矿;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券商主导柜台市场
设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是其运 营管理机构,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证监会直属机构,主要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 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新三板业务规则

新三板业务规则

新三板业务规则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是一种新的股份交易板块,是为了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和成长,以及投资者的投资和参与而建立的非上市交易场所。

新三板的业务规则包括了交易、信息披露、会员管理等方面,下面我们分别进行介绍。

交易规则:1、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新三板交易时间分为两段: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

2、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主要有两种:设立做市商和集合竞价。

做市商是指在一个证券交易市场上,主动提供买卖双方的价格并即时撮合交易的交易商。

在新三板中,做市商是有限的,只能由证券公司等机构担任。

除做市商外,新三板还设有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规则:1、信息披露主体股票发行人和公众公司要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而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则应该履行信息保密的义务。

2、信息披露内容发行人或公众公司应该披露与其业务、财务和管理有关的所有信息。

其中包括企业种类、业务范围、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情况等。

会员管理规则:新三板的会员分为交易参与会员和信息发布会员两类。

交易参与会员指拥有新三板交易资格的会员,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券商接入商、做市商等。

他们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新三板自身的规则。

信息发布会员指在新三板中发布信息的会员,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国际评级机构、专业机构等。

他们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三板规定,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体而言,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股票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良性、开放、诚信的行为。

这样才能实现新三板的健康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进行融资,从而为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劲的能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机会。

而其中的股票转让细则,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接下来,我们将以问答的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

问题一:什么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它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问题二:新三板股票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转让主要有做市转让、集合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三种方式。

做市转让是指由做市商为股票提供买卖报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的报价进行买卖。

这种方式能够增加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集合竞价转让则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将投资者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协议转让则是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成交确认。

问题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转让有哪些门槛?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申请权限开通前 1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500 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对于机构投资者,则要求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问题四:新三板股票转让的交易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做市转让方式下,每个转让日的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转让方式下,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 进行集中撮合;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每个交易日的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钟进行集中撮合。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

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新三板是指我国境内专门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和交易平台的机构化市场,也被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

新三板大宗交易是指通过协议转让、拍卖转让等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数量较大,单笔交易金额也较高。

为了保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新三板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规定,下面将介绍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的内容。

首先,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参与主体。

参与大宗交易的主体主要分为转让方和受让方。

转让方是原持股股东,受让方是目标投资者,也可以是新三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在大宗交易中,受让方需要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如持有一定数量的股权、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等。

其次,新三板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有协议转让和拍卖转让两种。

协议转让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交易条件后进行交易。

拍卖转让是指通过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组织拍卖,以最高价成交的方式进行交易。

再次,新三板大宗交易的报价和成交方式。

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报出转让或受让的价格,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价格,也可以是一个价格区间。

受让方可以进行价格的调整,以尽量满足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需求。

报价之后,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根据报价情况进行撮合交易,当有合适的受让方出现时,交易可以成交。

然后,新三板大宗交易的交易流程。

大宗交易包括报价、撮合、成交和清算等环节。

首先,转让方通过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进行报价,表达转让股权的意愿。

其次,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根据转让方的报价情况,寻找合适的受让方进行撮合交易。

当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时,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将交易结果通知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成交。

最后,在成交后,交易机构或交易平台会进行交割和清算,将交易款项划转给转让方,将股权划转给受让方。

最后,新三板大宗交易的特点和影响。

新三板大宗交易的特点是交易量大、金额高,对市场投资者而言,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另外,新三板大宗交易的发展可以促进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对优质股权的流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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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符合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公司规定的条件;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6
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挂牌时转让方式的确定 • 股票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应当确定股票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变更 •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 票转让方式。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方式 •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 认可并经本公司同意。 • 做市强制变更协议: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 为2家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提出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 将强制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基础规则
【申报单位】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10
基础规则
【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回转交易】
(三)做市转让——成交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撮合成交。
【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 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18
(三)做市转让——成交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
限价申报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因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 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19
例一:限价申报到价即成交(1/2)
做市商报价
24
例三:9:30时累积订单的处理(1/5)
9:30累积的做市申报和限价申报订单
做市商 003 001 B/S S S 价格 17 18 数量 1000 2000 时间 9:15:30 9:16:10 订单号 A B C B/S B B B 价格 18 18 19 数量 2000 2000 1000 时间 9:17:20 9:19:30 9:22:40
(二)做市转让——申报
【申报时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 至15:00
【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 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的, 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到价

订单号
005 002 003 004 001
B/S
B B B B B
价格
16 15.6 15.6 15.1 14
数量
2000 2000 1000 3000 4000
时间
10:41:20 10:36:30 10:37:40 10:38:10 10:35:50
更改报价
15.5
19
004
002
003 004 005
B
B B B
16
16.2 16.8 18
5000
3000 3000 5000
10:18:30
10:20:40 10:25:10 10:28:50
按照价格优先、时 间优先原则排序
到价限价申报
20
例一:限价申报到价即成交(2/2)
做市商报价
做市商 003 001 002 B/S S S S 价格 17 18 18 数量 1000 2000 2000 时间 10:25:30 10:16:10 10:18:20 到价 订单号 001 002 003 004 005 B/S B B B B B
做市商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订单号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001
S
18
1000
9:16:10
B
B
18
2000
9:19:30
成交后的订单簿
做市商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订单号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B
B B
18 19
1000 1000
9:19:30 9:22:40
002
S
16
3000
9:25:20
三、股票转让方式一般规定
基础规则
【转让时间】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9:15-11:30、13:00-15:00。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 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C
27
例三:9:30时订单的处理(4/5)
做市商提交报价,与B号限价申报成交,成交数量1000股,成交价16元
做市商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订单号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B
B
18
1000
9:19:30
002
S
16
3000
9:25:20
成交后的订单簿
做市商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订单号 B/S 价格 数量 时间
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 价的,按照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 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 准。
21
②做市商001:成交2000股,成交价18元(同一价格、时间优先)
③做市商002:成交2000股,成交价18元
例二: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1/3)
做市商报价
做市商 003 B/S S 价格 17 数量 1000 时间 10:40:30 到价 订单号 005
002
S
16
3000
9:25:20
按照订单申报时间顺序,逐笔处理做市申报和限价申报
25
例三:9:30时订单的处理(2/5)
A号限价订单到价,首先与003号做市申报成交,成交数量1000股,成交价17 元,然后与001号做市申报成交,成交数量1000股,成交价18元。
做市商 003 001 B/S S S 价格 17 18 数量 1000 2000 时间 9:15:30 9:16:10 订单号 A B/S B 价格 18 数量 2000 时间 9:17:20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17
(三)做市转让——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成交原则
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到价时有应买应卖的
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 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 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投资者订单
价格 15 16 16.2 16.8 18 数量 2000 5000 3000 3000 5000 时间 10:16:20 10:18:30 10:20:40 10:25:10 10:28:50
004
S
19
3000
10:27:50
①做市商003:成交1000股,成交价17元(价格优先)
成 交 结 果
做市转让方式概述
接受限价申报和 做市申报 接受 限价 开盘集 申报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合竞价 但 不做 9:15 9:30 处理
接受限价申报和 做市申报
盘中 集合 竞价
11:30 13:00
盘中 收盘 协议 集合 转让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竞价 点击 成交
15:00
(二)做市转让——委托
委托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订单
B/S B 价格 16 数量 2000 时间 10:41:2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001
002 004
S
S S
18
18 19
2000
2000 5000
10:35:10
10:36:20 10:41:50


002
003 004 001
B
B B B
15.6
15.6 15.1 14
2000
1000 3000 4000
做市商 003 B/S S 价格 17 数量 1000 时间 10:25:30 到价 订单号 001
投资者订单
B/S B 价格 15 数量 2000 时间 10:16:20
001
002 004
S
S S
18
18 19
2000
2000 3000
10:16:10
10:18:20 10:27:50


-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申报效力】 -申报当日有效。
四、做市转让方式
做市转让概述——设计原则
采用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 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 • 传统做市商制度: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内,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不 能成交。 • 允许做市商间盘后通过互报成交确认方式调节做市库存股票。 成交原则——引入撮合机制 • 投资者和做市商间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 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做市商管理——适度从紧 • 对做市商初始库存股来源、初始数量、做市期限、持续报价时间、买 卖价差等均做了量化规定。 • 明确做市商重点监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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