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工地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地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等。
1.3 原则工地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2.1 安全管理组织工地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2 安全管理制度工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等。
2.3 安全教育培训对工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1 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布局,明确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域,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3.2 临时设施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宿舍、食堂、厕所、临时道路等。
3.3 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4 施工工艺严格遵循施工工艺要求,控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方案论证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5 作业行为工作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4.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责任到人。
4.2 安全生产考核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4.3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员。
五、安全生产费用5.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支出。
5.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6.1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工地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工地不得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2021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2021版)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company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principalofconstructioncompany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各管理层management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workingcondition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完备版)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完备版)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保障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
3. 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施工现场个人防护1. 所有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口罩等。
2. 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并采取防坠落措施。
3. 电气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绝缘防护装备,并确保操作符合电气安全规定。
三、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特点,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并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
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施工现场的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四、施工现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的火灾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五、施工现场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2. 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施工现场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绿化和尘土控制,确保施工场地环境卫生。
六、施工现场交通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3.1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3.2.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3.2.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2.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3.2.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3.2.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3.2.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2021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2021版)各有关单位:由单位施工,位于路号的工程,建筑面积㎡,地下层,地上层,结构,已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准备开工,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我站现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进行告知,各参建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检查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经法人公司的文件(签章)确认,名单上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供的名单一致。
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签字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公布。
2、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施工、监理单位每个季度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企业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每个月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组织至少1次安全检查,项目安全员、监理员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召开至少1次工地例会,专题研究安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个人(项目班组长亦须签订责任状)。
202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新版本)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2021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2021版)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见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2021最新版)

自贡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贡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拆除、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职能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政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职责,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污染防治责任。
第六条建设施工应当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在安全施工、污染防治等方面推广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七条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运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
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
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
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应当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安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对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
有权提出改进或者改善的建议;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和检举、控告。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建筑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