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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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工作、生活和文化教育的组织。

为了有效地管理工会组织,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工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工会管理办法的概念、内容、实施方式和意义。

一、工会管理办法的概念工会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和完善工会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工会管理办法的内容1. 工会组织管理制度工会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工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2. 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职工投诉处理制度等。

3. 工会服务管理制度工会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职工服务项目制度、服务管理流程制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

4.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等。

三、工会管理办法的实施方式1.法定方式一些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工会管理办法,如中国《工会法》、美国《国家劳动关系法》等。

这些法律包括了工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工会民主、劳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2.协商方式在一些国家,工会管理办法也可以通过劳资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实施。

例如,瑞典的《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可以通过与企业、政府等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发挥其作用。

3.企业自主方式在一些国家,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工会管理办法,并按照制定的程序执行,如德国的《工代表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内工会组织的成立和权利,同时也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工会管理办法。

四、工会管理办法的意义工会管理办法在工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规范工会组织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提高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推进工会民主,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参与工会组织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稳定做出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09]4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10月28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文章标题: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眼于工会工作的全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按照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送教上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好工会干部岗前、任职、专业、知识更新等培训,切实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内容工会法、劳动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工会组织建设、工资协商谈判、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职代会操作实务、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审工作、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及其他理论知识。

三、培训组织与承办(一)本级培训。

由市总机关业务部门年初申报培训计划,经审定后,报组织部、财务部备案,由业务部门主办,市工会干部学校具体承办。

(二)基层培训。

市工会干部学校与县市区总工会,市直产业(行业)、企业工会,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联合组织的培训,由干部学校制定培训计划,报组织部、财务部审定备案,干部学校与基层单位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四、培训经费补助市工会干部学校承办的本级培训、基层培训,实行免费培训。

食宿费、资料费据实收取。

市总工会按6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有关要求主办培训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配合市工会干部学校做好参训的组织工作,协调好相关调训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市工会干部学校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勤俭办学,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乱收费,管理好、使用好培训经费,树立好、维护好市总机关良好形象。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组织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组织制度,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培训,保障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基层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做到清正廉洁,勤勉尽责。

第五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选拔标准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原则,选拔适合的人才担任基层领导岗位。

第七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行等因素进行全面考察,确保选人用人公道合理。

第八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潜力挖掘,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干部的良性成长创造条件。

第九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团队建设,鼓励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工作团队。

第十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及时调整任免,并建立健康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

第三章干部培训教育第十一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立足于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效果,提高干部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品质和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十四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实践活动和实践训练,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实战能力。

第十五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素质提升,增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干部的领导潜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干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防范干部腐败行为,提高基层工作效益。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2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2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一、干部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对干部的培养与教育,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视角和工作修养,更好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会定期举办理论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学理论的自觉性,增强理论修养。

(二)定期组织工会干部之间进行渗入式交流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工会先进工作经验,开拓工会工作新思路。

(三)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制定的学习培训任务。

(四)工会干部要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撰写学习培训心得,并较好地融入到工作实际中去。

二、例会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保证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使工会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安排。

每单月____日为例会日。

(二)例会参加人员:工会委员(三)例会纪律。

参加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准替会,如因事不能参加,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四)汇报。

参会人员下次开会时,要将贯彻上次会议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工会办公室,同时要把动态反映上来,作为例会个人发言的主要议题。

(五)奖惩。

工会将对例会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工会年终考核项目。

三、会员管理制度工会会员对象面对裴圩镇范围内的所有在厂职工,会员本人须承认并遵守工会章程,经由会员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工会,并按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有工会登记入册,纳入管理。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进行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工会会员或者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作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所属企事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发扬职工友爱,搞好团结互助,做到安全生产。

5、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老干部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工会老干部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情感关怀,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工会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应设立老干部工作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会老干部工作。

第六条工会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工会组织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制定工会老干部工作计划,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三)协调解决工会老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做好工会老干部的统计、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五)组织开展工会老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三、活动开展第八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根据老同志的兴趣和特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老同志身心健康。

第九条工会老干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政治理论学习;(二)参加工会工作调研、咨询和宣传等活动;(三)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五)其他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条工会老干部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节俭的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服务与保障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应重视工会老干部的服务与保障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工会老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了解工会老干部的生活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引言】基层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它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的模板,旨在提供给相关单位参考,以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一、组织机构】1. 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2)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处理职工的困难问题等。

2. 工会会员大会(1)每年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等事宜;(2)工会会员大会作为基层工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具有约束力。

3. 工会代表大会(1)根据需要,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决议,例如拟定工会章程、决定工会经费使用等;(2)工会代表大会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代表来自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会会员,代表人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会活动开展】1. 职工关心工资福利活动(1)组织职工对待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查,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2)组织开展工资福利咨询活动,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指导。

2. 维权服务活动(1)组织职工维权培训,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2)帮助职工解决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条件等问题,协调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3. 职工文化体育活动(1)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例如职工篮球比赛、文化艺术展览等;(2)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评选,表彰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职工。

【三、工会财务管理】1. 工会财务制度(1)建立工会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报告、财务审查、财务监督、财务核算等方面的内容。

2. 财务收支管理(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工会会员公开工会财务收支情况;(2)经费的使用应合理、公正、透明,重点支持服务职工的各项工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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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文号:院工发[2003]1号(2007年1月修订)
日期:2003年9月22日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
1、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为5职,均为兼职。

其中包括工会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宣传、生活福利、女工委员。

2、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经过本部门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许指派。

如果因工作调动而调整,也要履行相应程序。

3、基层工会主席原则上按同级副职配备。

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也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4、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质量由学院工会统一考核。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质量由基层工会考核。

5、基层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上报学院工会,接受学院工会的领导。

人员变动也要上报学院工会备案。

二、基层工会主席实行目标考核。

(附)
工会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动态)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院办学质年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体现出创新、体现出活力、体现出职能、体现出评价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工会主席。

二、考核内容: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学院工会和部门工会工作计划为主要考内容。

整体工作实行百分制,个别项目实行加分制。

1、按时上交部门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满分10分,少交一样扣5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酌情减分)
2、按时参加学院工会召开的各种培训、会议、学习。

(满分5分,未经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0、5分)
3、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工会每年必须完成工运理论学习一次、业务技能竞赛一次、文体活动三次,活动要有记录。

(满分30分,每少一次扣6分,以记录为准).
4、学院工会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布置的任务必须完成。

(满分20分,每缺席一次或没有完成任务的扣10分,活动组织的不好或任务完成的不好扣5分)
5、民主评议,年终由学院工会到部门工会组织会员实施测评,测评分值占总分的20%。

(优秀者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0分)
6、组织新来校职工入会,按时收取、上缴会费。

(满分5分,不按时组织新来校职工入会扣2分,不按时上缴会费一次扣2分)
7、业务、理论考核成绩。

(满分10分,如无故未参加考试或没有上交试卷者一次扣5分,考核成绩没有达到优秀者扣2分)
三、加分项目
1、超过规定要求所交的稿件,每一篇加0.5分。

2、学院组织的演讲比赛活动,每有1人参加预赛加1分,进入决赛的再
加1分。

四、考核及奖罚办法
1、全年工作目标,按实际考核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前三名给予表彰及物资奖励。

2、考核成绩末三位者,向党委如实反映其工作情况,考核成绩排在末五位的,取消其单位和个人的当年评优资格。

3、考核时要提供相关记录或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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