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区别 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划算【税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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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老会计人的经验)房产税的征收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确定较为简单,而如何确定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有原则规定,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具体如何确定,包含哪些项目?笔者梳理、汇总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供读者参考。

一般规定1.房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3.附属设备、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

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会计实务: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

会计实务: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

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该如何定?房产税的征收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确定较为简单,而如何确定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有原则规定,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具体如何确定,包含哪些项目?笔者梳理、汇总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供读者参考。

一般规定1.房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3.附属设备、配套设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

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房产税我们都知道现在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我们都是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的,那么在我国对于房产税的规定是如何的呢?我们应该如何计算我们所要缴纳房产税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和计税方法是什么。

一、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一、较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政策规定了力争完成全部立法程序,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

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

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期限?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有哪些?怎么计算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有哪些?怎么计算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有哪些?怎么计算房产税?⽬前,我国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租⾦收⼊为计税依据。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收⼊×税率(12%。

⼀、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收⼊征收的⼀种税。

⼆、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征收。

城市、县城、建制镇、⼯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三、有哪些以及税率的计算。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房产税暂⾏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如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收⼊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收⼊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收⼊×税率(12%)四、房产税纳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缴纳。

产权所有⼈、承典⼈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或使⽤⼈缴纳。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征有哪些?(1) 强制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 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 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可以分为几类?1.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

3.按税法地位分类,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税收法规或税收规章。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税法》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概述一、税法的特征有哪些?(1) 强制性。

税收是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 无偿性。

主要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3) 固定性。

主要指在征税之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因此,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法可以分为几类?1.按税法内容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程序法是税收实体法的对称,是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处罚法是对税收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务行政法是规定国家税务行政组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按税法效力分类,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等。

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

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

税收规章是指国家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

3.按税法地位分类,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税收法规或税收规章。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特殊规定案例来源:《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的区别》,载中国税网,http://wwwctaxnewscomcn/was40/soshui/detailjsp?id=042B023AF00000A3F5D6D8ku=实务库。

【案情介绍】甲公司是黑龙江省一家融研究、开发、生产为一体的大型公司。

2004年年初公司在清查固定资产中发现,该公司尚余留两个闲置未用的厂房,其一为A厂房,6年前建造,至今尚有6成新,当时造价为100万元;其二为B厂房,2年前建造,至今尚有8成新,当时造价为300万元。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厂房,公司根据厂房的不同特点作出不同的决定。

考虑到A厂房建造时间较远,比较老,决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其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1年,每月租赁费5万元,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可一次性获得该厂房产权。

考虑到B厂房建造时间较近,比较新,决定与丙公司投资联营。

由甲公司以厂房A出资,丙公司提供技术人员、设备等其他联营所必需之条件,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对于厂房A,财务人员认为由于其产权仍归属公司,按从租计征,计算出应纳税额:5×12×12%=72(万元);对于厂房B,按从价计征,计算出应纳税额:300×(1-20%)×12%=288(万元)。

于是该公司共缴纳年房产税1008万元。

税务专家检查认为该财务人员的计算方式有误。

【法律问题】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在这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2房产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法律分析和结论】房产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房产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房产税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确定的。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即房产税应由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的公式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的公式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的公式一、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二、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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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区别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划算【税务实
务】
房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区别从价计征还是从租计征划算
如何判定是从租计征还是从价计征房产税
1、认要判断所权使用权否同即判定相应计征式
2、所权=使用权:价计征所权自使用房屋收益产权所按照: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计算缴纳房产税
3、所权≠使用权:租计征第三支付价获使用权产权所按照: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4%)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按从价计征划算还是从租计征划算?
新房房产税按租计征划算房房产税按价计征划算临界点房租价否高于房价值10%租金按照周围同类房屋租金均价核定
出租的厂房可以从价计征房产税吗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即从价计征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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