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计算机管理使用规程

计算机管理使用规程
一、先开空调,满足计算机环境温度、湿度后方可开机操作。
开机过程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l、先开UPS,等待电源稳定。
2、检查各设备要求电源是否与供电电源电压一致。
3、依次打开显示器、打印机、主机电源开关。
二、关电过程与上述操作相反。
两次开机之间的时间间隔应大于2分钟。
三、严禁带电拆、装或拔、插各设备的任何部件、接口和电源插头。
四、计算机在冷、热启动或进行格式化时不得中途强行停止操作。
五、在计算机光盘驱动器指示灯未熄时,不得进行插盘或取盘操作。
六、搬动计算机前,需关闭计算机电源,拔下外部各连接电缆。
七、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重压、摔打,操作中不要猛烈敲击键盘,不得擅自调用不熟悉的命令,运行不熟悉的程序。
八、严禁在业务用机上安装游戏程序和播放电影电视等光盘,不得随意使用外来光盘上机运行,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九、计算机等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断开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或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企业计算机管理办法

企业计算机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计算机资源的利用效率,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和员工。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1. 采购与分配(1)企业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进行采购。
(2)新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应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2. 登记与维护(1)对企业内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配置、购买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2)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硬件检查、软件升级、病毒查杀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报废与更新(1)计算机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2)根据企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对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更新换代。
三、计算机软件管理1. 采购与安装(1)企业计算机软件的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选择正版软件。
(2)软件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过程正确无误。
2. 使用与管理(1)员工应按照软件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软件设置或进行非法操作。
(2)对企业重要软件应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3. 升级与更新(1)定期对软件进行升级和更新,以提高软件的性能和安全性。
(2)软件升级和更新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四、计算机网络管理1. 接入与使用(1)员工接入企业网络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接入外部网络。
(2)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进行大量下载、上传等占用网络带宽的行为。
2. 安全管理(1)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网络安全防护软件,确保企业网络的安全。
(2)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权限管理(1)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网络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2)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自己的网络权限。
五、计算机数据管理1. 存储与备份(1)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计算机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司和个人的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计算机使用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计算机的员工,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设备。
三、计算机设备管理(一)计算机设备的采购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算机设备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信息技术部门。
2、信息技术部门根据公司的整体需求和预算,进行设备选型和采购。
(二)计算机设备的登记与发放1、新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型号、配置、序列号等信息。
2、设备发放给员工时,应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明确设备的使用人及保管责任。
(三)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与维修1、员工应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运行环境。
2、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设备出现故障时,员工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计算机设备的报废1、计算机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时,由信息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报废申请。
2、报废的设备应按照公司的资产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计算机使用规定(一)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计算机使用规定,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员工应设置合理的计算机密码,并定期更换,以保护个人信息和公司数据的安全。
(三)不得私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如需安装工作所需的软件,应向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申请。
(四)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和网络配置,如确需更改,应经信息技术部门批准。
(五)不得在计算机上存储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信息,如有需要,应使用加密存储设备。
(六)使用计算机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五、数据安全管理(一)重要数据的备份1、各部门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2、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和方案,并监督执行。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集团机关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集团机关作为一个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大量的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
为了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机关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计算机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三、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集团机关各部门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其计算机使用权限。
2.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审核员工的计算机使用权限,并及时调整权限级别。
四、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和领用1.集团机关各部门计算机设备的采购需经过统一的采购程序,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
2.部门领导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计算机设备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购置理由。
3.计算机设备领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
五、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更改计算机设备的硬件和软件。
2.计算机设备的放置和摆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定期清理和维护设备的环境卫生。
3.计算机设备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升级,以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
六、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1.集团机关的信息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防火墙设置、数据备份和恢复、访问控制等。
2.员工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并遵守相关的信息安全规定。
3.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工具,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信息。
4.集团机关的各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集团机关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权限等。
2.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集团机关各部门和员工。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是指在组织或机构内部为了有效管理计算机设备的规定和措施。
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可靠和有效使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1. 购置和选型:规定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程序、选型标准和流程。
根据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购置的设备类型、规模和配置要求。
2. 安装和部署:规定计算机设备的安装和部署流程,包括设备的摆放位置、网络连接、电源接入等。
确保设备安装正确、可靠和符合安全要求。
3. 维护和保养:规定计算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包括设备的清洁、更新软件、备份数据等。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和防止意外损坏。
4. 安全管理:规定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设备的物理安全、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
制定用户权限管理、密码策略、防火墙设置等安全措施来保护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5. 使用限制和监控:规定计算机设备的使用限制和使用规范。
确保员工使用计算机设备的合法性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可以通过监控设备和日志记录来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6. 报废和处置:规定计算机设备的报废和处置程序,包括设备年限、评估报废价值、数据销毁等。
确保设备报废时能够安全、合规地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脑使用管理,规范电脑使用行为,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电脑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便利化的原则。
第四条电脑使用管理涉及单位内各级各类电脑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键盘、鼠标等)的使用、维护、维修、报废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条所有电脑使用者应当遵守本规定,严禁违规操作、违规使用电脑设备。
第二章电脑使用权限管理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对电脑使用权限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管理员权限、普通用户权限等。
第七条管理员权限仅限于系统管理员和技术部门人员,用于维护和管理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
普通用户权限为普通员工,在本单位内正常办公所需的权限。
第八条管理员权限人员负责对电脑进行安全设置、系统更新和维护等操作,普通用户权限人员则负责正常使用电脑进行工作。
第九条管理员权限人员对于普通用户权限的电脑使用情况有查看和监管权限,并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条管理员权限人员在操作电脑时应当保护好有关信息,并不得私自篡改或删除他人电脑中的文件。
第三章电脑使用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电脑使用者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使用自己分配到的电脑设备,并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电脑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电脑设备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电脑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一切操作以个人账号和密码为准。
第十四条电脑使用者不得在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或传播病毒、恶意软件等,不得进行非法下载、盗版软件等活动。
第十五条电脑使用者不得利用单位电脑设备进行个人娱乐、购物等非工作活动,不得利用单位电脑设备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电脑使用者不得私自更改或删除他人电脑中的文件,不得未经授权访问他人的电脑设备。
第十七条电脑使用者应当自觉遵守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使用许可协议,不得非法复制、传播等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提高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护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护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计算机设备的登记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对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形成完整的计算机设备登记表。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的登记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计算机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买日期、购买价格、存放地点、使用人员等。
第六条计算机设备的登记表应当由计算机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和更新,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七条计算机设备管理员应当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清查,并及时更新登记表。
第八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损坏、丢失、报废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更新计算机设备登记表,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章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本单位的业务需要,不得擅自将计算机设备用于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使用计算机设备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培训,熟悉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的设置、操作系统、配置等,如需更改应当事先报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合理利用设备资源,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计算机设备的保密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六条计算机设备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没有被恶意软件感染。
第十七条计算机设备的存储设备应当设置访问权限,仅限相关人员访问。
第十八条计算机设备的存储设备应当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九条计算机设备的防火墙和安全系统应当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性。
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国家规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内的所有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
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应当定期对计算机设备实施检查和维护,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规定,加强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计算机设备的利用率和应用水平。
第二章责任和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设有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购置、调试、安装、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应当建立计算机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义务和惩罚措施。
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计算机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配合信息技术部门进行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信息技术部门应当负责制定计算机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管理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检查等工作。
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员工应当认真保护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和知识产权,妥善使用计算机设备,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非法入侵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保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国有企业公司总部各单位和部门应当配合信息技术部门进行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及时上报信息技术部门。
第三章监管和监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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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计算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保证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规定。
一、计算机设备的使用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必须首先办理领用手续,设备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负有责任。
部门共用或为他人共用的计算机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被指定人对这些设备的安全及完整性负有责任。
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
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计算机中心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
不论该行为是否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他外设。
无特殊情况下班后计算机设备必须关闭,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跟计算机中心备案。
5、要保证计算机使用环境通风,台式主机旁无杂物,注意防尘、防水、防潮。
杜绝一切火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计算机设备维护电脑维护
1、计算机设备在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请关闭计算机设备,并切断电源;
2、笔记本电脑不得在开机状态下进行移动,需要移动时,先将计算机进入休眠状态或关机,否则由此引发的硬盘故障的需个人支付购买新硬盘和数据恢复的费用。
3、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及所有计算机设备。
4、计算机设备的启用应遵照以下顺序:先开总闸开关,其次开UPS电源设备,第三开打印机等外接设备,第四开显示器,第五开计算机主机;关闭时顺序相反。
5、各种设备与电脑主机连接时,必须是断电状态,否则有可能损坏设备。
其中要特别注意:绝对禁止在电脑和电脑外设都带电的情况下拆装打印机的通讯
电缆。
6、每年对台式机主机进行一次除尘处理;
7、每周一对计算机进行表面清洁,定期清除计算机上的脏物;
8、复印机维护:
(1)、禁止私自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和非公司资料,重要原始凭证、公司公文、公司资质材料等,需要部门主管核准方可复印扫描或发送传真,并且需要复印机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复印完毕后,无他人继续使用时,请按节能键进入节电模式。
(3)、为防止机器卡纸、禁止使用非复印纸、已褶皱复印纸、带订书针纸张。
(4)、注意保持机器周围清洁卫生,在每次使用后,请使用者自行清理产生的废纸、脏纸。
商业机密相关的废页、残页需要用碎纸机粉碎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5)、大量打印复印时,需要先打印复印一份,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份数的操作,以避免大量纸张和耗材的浪费。
如果发现不按此规定,造成使用设备大量输出:排板错误、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稿件的情况,将按照耗材浪费程度,进行同等耗材价格的惩罚性罚款,向财务部缴纳罚金,不缴纳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设备原则上只对公司内部开放使用,外部人员如需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由设备日常管理员进行监督执行。
(7)、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日常清洁工作,由各公司XX部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机器外观清洁。
(8)、定期(如每季度或复印张数到20000张时)请专业公司进行内部清洁、维护、耗材添加等工作;日常使用出现问题,由各公司IT人员诊断故障原因,避免将小故障扩大化,影响使用。
六、计算机设备报废制度
计算机设备报废需通过设备报废审批流程,设备报废原则为:
1、服务器、电脑原则上使用五年可申请报废(主机厂要求除外),五年之内如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则对计算机或服务器进行升级,计算机或服务器使用超过五年,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不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经计算机中心核实后方可申请。
所有计算机或服务器报废后,各公司与区域计算机中心做好交接手续,由区域计算机中心统一处理。
2、网络设备的报废则没有时间限制,网络设备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3、UPS电池组的使用年限为三年,使用三年后UPS电池可申请更换,UPS主机头则至到不能正常工作后,可以申请报废。
4、激光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5年,每个硒鼓的打印页数应在2000页左右;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5、针式打印机的报废原则是5年,打印头的使用寿命应在3亿次,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6、复印机的报废原则是5年或复印总页数应在250000页左右,单个硒鼓的复印张数应在30000张左右,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7、传真机的报废原则是5年或打印页数在30000页,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8、投影仪整机的报废原则5年,单个灯泡的报废时间为5000小时,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9、考勤机、监控设备等的报废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还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则可以继续使用;在不符合公司整体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则可以申请报废。
10、计算机设备由于个人原因丢失。
(1)、计算机设备使用第一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跟所丢失计算机设备相同的新设备;
(2)、计算机设备在使用1-2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四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3)、电脑在使用2-3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三的金额赔偿给
公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电脑配置的电脑;
(4)、计算机设备在使用3-4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二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5)、计算机设备在使用4-5年内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五分之一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计算机设备;
(6)、计算机设备在使用5年以上丢失,责任人按照原值的百分之五的金额赔偿给公司或者购买一台不能低于所丢失计算机设备配置的设备。
七、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由区域公司信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