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2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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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讨论稿)》

201903《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讨论稿)》

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讨论稿)自然资源部2019年3月说明:1、依据目前正在编制的《XXX关于做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XXXX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指南》和《国土用途规划分类指南》,并根据2019年2月22日标准研讨会上与会城市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进行了修改。

2、修改后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内容独立出来形成本标准。

3、标准中,国土空间规划要素编码暂未编制,待要素分类基本固定后再进行编码;分析评价数据暂未定义属性结构,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确定后进行完善;其他缺少及待定内容,待《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明确后再做进一步修改。

目录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缩略语 (5)5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5)6数学基础 (7)7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结构定义 (7)8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略) (30)9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略) (30)10元数据(略) (30)附录A(资料性附录)国土空间数据库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样本(略) (31)附录B(资料性附录)国土空间数据库元数据示例(略) (3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的建库要求,包括数学基础、核心数据内容、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属性值代码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30319-201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XXXX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指南国土用途规划分类指南3 术语和定义3.1 基础地理信息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GB/T 13923-2006,2.1基础地理信息]。

(完整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完整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附件1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以下简称规划数据库)成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预检,并统一整理汇交到部。

汇交材料时应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文件和资料清单,清单中需列明汇交数据的省级、市级、县级单位,以及乡级数据的县级单位和中心城区数据的市级、县级单位。

表1各级规划汇交成果概览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 范围2.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 用地扩展边界(一)省级、市级、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数据省级、市级、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电子文件,包括调整完善后的规划表格等电子文件。

规划表格的格式采用 称前加6位行政区划代码。

表2指标调整情况表属性结构描述表(ZBTZQKB序 号 字段名称字段代 码 字段类 型字 段 长 度 小 数位 数值域约束 条件备注1 行政区代码 XZQDM Char 12非空M2 指标代码 ZBDM Char 30见“规划主要控制指 标代码表”M3 2014 年现状面积 XZMJ Float 16 2 > 0 M单位:公 顷4 原规划指标 面积 YGHMJ Float 16 2 > 0 M单位:公 顷5 调整后指标 面积TZHMJ Float 162 > 0M单位:公 顷6指标属性代 码ZBSXDMChar2见《县级标准》表42M表3指标分解表属性结构描述表(ZBFJB序 号 字段名称字段代 码 字段类 型字 段 长 度 小 数位 数值域约束 条件备注1 行政区代码 XZQDM Char 12非空M2 指标代码ZBDMChar30见“规划主要控制指 标代码表”M市、县中心城 区规划1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 模调整表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003 的.mdb 格式,所有文件名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 保护图表4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代码表(注:1.M为必选项,0为可选项。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Char
100
见GB/T2260
M
新增
5
地类编码
DLBM
Char
4
M
地类图斑层对应编码
新增
6
地类名称
DLMC
Char
60
M
地类图斑层对应名称
新增
7
规划分类编码
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地类图斑层对应编码
新增
8
图斑面积
TBMJ
Float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新增
9
图斑地类面积
标准(试行)》修订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等要求,对《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作如下修订。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在土地规划数据库建设过程中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
已验收而未在现状图反映的耕地
Polygon
YSGD
C
新增
村镇建设控制区
C28
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区域
Polygon
CZJSKZQ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Char
12
见GB/T2260
M
参见表3
新增
4
行政区划名称
XZQHMC
Char
100
见GB/T2260
M
新增
5
控制区编号
KZQBH
char
3
非空
O
顺序编号
新增
6
面积
MJ
Float
16
1
>0
M
单位:平方米
新增
7
说明
SM
Char
200
非空
O
新增
(11)基本农田整备区表JBNTZBQ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字段类型
char
50
M
新增
(16)期末地类图斑表QMDLTB
序号
字段名
字段代码
类型
长度
小数
值域
约束条件
修改说明
11
落实约束性指标1
LSYSXZB1
char
4
O
修改
12
落实指标面积1
LSZMBJ1
float
15
2
>=0
O
修改
13
落实约束性指标2
LSYSXZB2
char
4
O
修改
14
落实指标面积2
LSZMBJ2
float
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新增
15
扣除地类规划分类编码
KCGHFLBM
Char
4
见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编码表
M
新增

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编制说明.pdf

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编制说明.pdf
a)第一层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 GB/T 2260 中规定的数字代码 6 位数字码; b)第二层为要素层代码,采用《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表 1 规定
的 4 位字符码; c)第三层为要素标识码顺序号,采用 8 位数字码,码值:00000001~99999999。 要素标识码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3.1 要素 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ISO 19101]
3.2 要素属性 feature attribute 要素的性质。[ISO 19109]
3.3 类 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4 对象 object 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装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GB/T 17798]
3
间的数据变更过程视作为长事务。
5.2 数据库更新基本单元
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的基本单元定义为:两个时点之间的要素对象叠加所形成的最小面 对象和被其分割或包含或和其相交的线对象、点对象的集合。基本单元中任一对象发生变化, 视为基本单元发生变化。
5.3 增量数据库
国土调查增量数据库是由数据库更新文件和数据库更新过程文件两个文件组成,采用 VCT 格式进行交换,反映了两个时点之间对比要素对象的变化及其相关对象的集合。在数 据库更新文件和数据库更新过程文件中,具有相同对象标识码的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是对同 一空间对象的描述,空间对象的标识码在同一文件中必须唯一。
202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 布
目次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要素分类和标识码................................................................................................................................ 2 5 数据库更新一般规定............................................................................................................................ 3 6 数据库更新结构定义............................................................................................................................ 4 7 数据更新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35 8 数据更新交换内容与格式.................................................................................................................. 37 9 元数据更新.......................................................................................................................................... 37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国土调查更新数据交换格式.................................................................38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国土调查更新数据交换格式检验规则...................................................40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矢量数据索引文件格式...........................................................................48 参考文献................................................................................................................................................. 49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年2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年2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汇交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do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数据(以下简称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评价方法等。

本细则适用于汇交到部的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2.引用标准和规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3.提交资料规划数据质量检查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报送公文和电子成果数据等,按市(地)级、县级和乡(镇)规划数据分级提交,具体要求见《通知》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以下简称“汇交要求”),及市(地)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1028-2010,以下简称《标准》)。

4.质量检查内容和方法规划数据质量的检查内容、检查代码、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详见表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1.05.24•【文号】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为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现“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三调”)的真实性基础上反映规划管理的合理性,现就规范和统一规划现状基数通知如下:一、规划现状基数矢量图斑和矢量成果专项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审核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不得更改“三调”成果数据。

不得通过基数转换擅自将违法用地、用海合法化。

二、尊重建设用地合法权益,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已审批未建设的用地、用海等五种情形分类进行转换,具体详见附件1。

三、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对“三调”数据进行归并、细化,制定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具体详见附件2。

四、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现状基数的成果认定,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现状基数的归并、细化、转换及其举证工作。

部将加大抽查与监督力度,对规划现状基数转换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查处、督促整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1年5月24日附件:1.规划现状基数分类转换规则2.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附件1规划现状基数分类转换规则类别具体情形处理规则“三调”地类情况一、已审批未建设的用地①已完成农转用审批手续(含增减挂钩建新用地手续),但尚未供地的按照农转用审批范围和用途认定为建设用地“三调”为非建设用地②已办理供地手续,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范围和用途认定为建设用地③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登记的范围和用途认定为建设用地二、未审批已建设的用地“二调”以来新增的未审批已建设的用地(“二调”为非建设用地)2020年1月1日以来已补办用地手续的,按照“三调”地类认定,其余按照“二调”地类认定“三调”为建设用地三、已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原建设用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原拆原建、矿山关闭后再利用等原因已先行拆除的“二调”或年度变更调查结果为建设用地且合法的(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1999年以前调查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拆除前地类认定“三调”为非建设用地四、已审批未建设的用海已取得用海批文或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允许继续填海的按照用海批文或登记的范围和用途认定(用途为建设用地的认定为建设用地,用途为农用地的认定为农用地)位于0米线之上,“三调”为非建设用地五、未确权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中未确权已填海已建设的按照围填海现状调查图斑范围和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的省级人民政府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认定(处置意见为拆除的,按照填海前分类认定;处置意见为保留的,按照“三调”地类认定)位于0米线之上,“三调”为建设用地附件2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代码名称备注耕地01 耕地园地02 园地林地03 林地草地04 草地湿地05 湿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1 乡村道路用地村庄范围外的村道用地0602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3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0604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07 居住用地含城中村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 商业服务业用地1001 工业用地11 仓储用地1207 城镇道路用地1208 交通场站用地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等11个二级类,不包括干渠和水工设施用地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6 留白用地2301 空闲地城市、建制镇范围(201.202)内的其他用地村庄用地07 居住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 商业服务业用地1001 工业用地11 仓储用地0601 乡村道路用地村庄范围内的村庄内部道路用地1208 交通场站用地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等11个二级类,不包括干渠和水工设施用地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6 留白用地2301 空闲地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01 铁路用地1202 公路用地1203 机场用地1204 港口码头用地1205 管道运输用地1206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1311 干渠1312 水工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15 特殊用地1002 采矿用地1003 盐田渔业用海18 渔业用海工矿通信用海19 工矿通信用海交通运输用海20 交通运输用海游憩用海21 游憩用海特殊用海22 特殊用海陆地水域1701 河流水面1702 湖泊水面1703 水库水面1704 坑塘水面1705 沟渠1706 冰川及常年积雪其他土地2302 田坎2303 田间道2304 盐碱地2305 沙地2306 裸土地2307 裸岩石砾地其他海域24 其他海域备注: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汇交要求、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汇交要求、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250202 零米等深线
250203 江河入海口陆海分界线 620200 国界 630200 省、自治区、直辖市界 640200 地区、自治州、地级市界 650200 县、区、旗、县级市界 660200 街道、乡、(镇)界 670402 开发区、保税区界
670500 村界
乡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5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修订
乡级数据库标准修订内容
7. 增加“行政区代码表”数据表,保存县以下行政区代码与行政区名称 的对照信息。数据表名称为“XZQDM”,数据表属性结构如下表,存 放数据表的数据库文件单独存放在数据汇交目录之外。
表 行政区代码属性结构描述表(XZQDM)
字段名称
字段代码
市级矢量数据GDB文件示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以县为单位的乡级数据组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乡级数据目录组织示例
二、数据库标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数据库标准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汇交 要求、注意事项及关键点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 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 规函„2011‟68号) 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检查汇交有关问题的函(国土 资规函„2012‟34号)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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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2022修订版)
一、总体要求
1、建立和完善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范化的数据库,规范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服务。

2、该数据库建设要求具有开放性,可方便各类管理和研究单位完成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分析与研究。

3、数据库的建设正确反映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素、关系和模型,使之成为一个可供管理者分析、服务者使用借鉴并能够反映协调发展的信息系统。

二、数据库基本要求
1、在数据库的建设方面,采用通用的关系型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体系规范设计,保证数据库的规范标准化。

2、数据库定义和采集应使用统一的数据模型和描述方式,确保数据调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以满足业务处理的要求。

3、数据库信息系统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字典和元数据,能够支持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数据利用率。

4、建立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将采集的土地利用数据、地形图数据、规划配套参数数据等空间信息加入,将其关联整理和统计。

四、安全保障
1、建立和实施严格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制,通过专业软件对数据库系统进行安全控制,做到从数据库设计、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安全维护;
2、构建遵循国家规定的权限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多个用户分级数据库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人、计算机两个安全防护层,做到数据安全管控。

3、加强自动化监控,建立完善的访问控制体系,实行他人防篡改,对系统的运行状态能够实施高安全性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有效的数据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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