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的使用及其法律效力问题
国有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规定

国有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国有公司的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种类和用途1.1 印章种类公司印章分为法定印章和事务印章两大类。
(1)法定印章-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签订合同、发布重要文件等。
- 法人章: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事务印章- 部门章:用于各部门内部事务。
- 项目章:用于特定项目的事务。
1.2 印章用途- 法定印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具有法律效力。
- 事务印章:用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印章的制作和领取2.1 制作公司印章应由专业厂家制作,确保印章质量。
2.2 领取公司印章需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财务部或办公室负责领取。
三、印章的使用和保管3.1 使用(1)使用条件- 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
- 需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使用流程- 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
-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批。
- 凭审批意见使用印章。
3.2 保管(1)保管人员- 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需具备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2)保管措施-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保管设施中。
- 非保管人员不得接触印章。
- 定期检查印章,确保印章安全。
四、印章的停用和销毁4.1 停用公司印章如有遗失、损坏或需停止使用,应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并办理停用手续。
4.2 销毁公司印章如需销毁,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财务部或办公室负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违规处理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的,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七、修订历史- 2021年1月1日:发布初始版本。
- 2022年5月1日:进行了一次修订,完善了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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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使用规定

公司印章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和销毁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和启用第四条刻制印章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企业进行,严禁私自刻制印章。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公司办公室应当将印章样式、编号等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并留存备案证明。
第七条印章启用前,公司办公室应当对印章进行验收,确认印章样式、编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启用。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八条印章使用必须符合公司业务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印章使用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使用印章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并在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印章使用人应当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冒用、盗用印章。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印章,防止印章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人发现印章丢失、损坏或被盗用,应当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和销毁第十三条印章的保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的安全。
第十四条印章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印章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印章带离公司办公场所。
第十五条印章因损坏、报废或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应当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
第十六条销毁印章时,应当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印章销毁的彻底和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私自刻制、使用、保管或销毁印章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导致印章丢失、损坏或被盗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合法和有效性,防止印章的滥用和丢失,特制定本印章使用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三、印章的领取与保管
1. 领取: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人员负责领取。
2. 保管:印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印章的使用
1. 授权使用:印章使用需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 明确用途:使用印章时,需明确印章用途,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3. 保留记录:使用印章时,应做好使用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事项等。
五、印章的保管与归还
1. 归还: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给印章保管人员,并做好归还记录。
2. 归还检查:保管人员在收回印章时,应检查印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印章未被滥用或损坏。
六、印章的补办与作废
1. 补办:如印章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并按原程序办理。
2. 作废:如印章已不再有效,由保管人员负责作废,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违规处理
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2. 如有虚报、谎报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制度变更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通知员工。
九、制度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该如何管理及相应法律风险防范

印章该如何管理及相应法律风险防范印章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象征,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比如公司印章、个人印章、合同章等。
然而,由于印章的特殊性,如果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就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因此,正确的印章管理和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印章应当进行统一统一管理。
无论是公司印章还是个人印章,都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且将其记录在册,明确使用权限和范围。
公司印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个人印章应由个人保管。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使用印章时必须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加盖对应的公章或个人印章和日期,以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其次,印章应进行严格的防伪设计与制作。
为了防止印章被伪造或盗用,印章的设计和制作应采用高技术含量的印章制作方法,并且应有专门的制章厂进行制作。
制作过程应保持机密,并且可以采用防伪措施,如使用特殊的材料、水印、凹凸效果等。
在制作完成后,应将印章送交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以便验证其合法性和真伪。
最重要的是,对于印章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印章作为公司或个人的合法代表,其使用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事实依据。
在公司印章的使用中,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合法程序进行使用,不能擅自使用公章,更不能将公章私自借用他人使用。
对于个人印章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约定的规定,不得超越个人的权利范围。
同时,在使用印章时,应当注意核对相应文件和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免因无人核对而发生纠纷。
此外,印章管理还需要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定期对印章进行盘点,并严格控制印章的外借和使用,避免印章被挪用或滥用。
同时,定期检查和审核相关文件和合同的印章使用情况及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最后,一旦发生印章被盗用、伪造或滥用等问题,应及时报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如可能,应当尽快更换新的印章,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更新,以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何正确使用公章

如何正确使用公章公章是一种特殊的印章,常用于公共机构、公司、学校等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正确使用公章可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纠纷和损失。
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使用公章,包括使用场合、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使用场合1. 合同签署:在签订合同时,通常需要使用公章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公章的盖章位置通常是合同的签字处或者每一页的右下角。
2. 文件认证:对于重要文件的复印件或认证件,可以使用公章进行认证,以增加文件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3. 印章备案:公章的使用通常需要进行备案,以确保章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在进行备案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手续,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4. 行政文件:公章在行政文件中的使用非常普遍,如公告通知、行政命令等文件。
二、使用方法1. 选择公章: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公章进行使用,如法人章、财务章等。
不同场合需要不同的公章,避免使用错误的公章造成麻烦和误解。
2. 准备材料:在使用公章前,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文件,如合同原件、身份证明等。
3. 盖章位置:根据合同或文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盖章位置。
通常是在签字处或每一页的右下角,确保章印清晰可见,不影响文件的完整性。
4. 盖章方式:使用公章时,通常需要使用墨水或印泥。
将章面均匀沾湿墨水或印泥后,轻轻按压,确保章面完整、清晰,不模糊或断裂。
三、注意事项1. 确认真实性:在使用公章前,需要确认公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章应当由有权机关授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2. 保管安全:公章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妥善保管。
应将公章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同时,需要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追踪和监控公章的使用情况。
3. 不得私自盖章:除合同和文件认证外,不得私自盖章。
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责任。
4. 避免章面模糊:在使用公章时,要保证章面清晰可见,避免墨水或印泥过多、过少或不均匀,以免影响章面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企业印章管理规定

企业印章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背景企业印章作为法人代表和组织的身份象征,具备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安全保障作用。
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企业印章的使用,防范印章滥用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企业印章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部门和全公司相关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三、印章的分类和用途1. 公司公章公司公章具备最高法律效力,仅用于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的签署和认证,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决策等关键环节。
2. 公司法人章公司法人章仅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和保管,用于证明公司与外部机构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参与投资、合作等活动。
3. 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管理,用于公司内部各类财务文件、票据的管理,如银行汇款书、支票等。
4. 业务章业务章属于部门或岗位所特有的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仅用于业务活动中签署和认证相关文件。
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1. 印章的保管(1)各级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保持印章的安全可靠。
(2)印章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安全柜中,柜内应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放烟火和易燃物品。
(3)负责保管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并且不得私自携带或外借,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
2. 印章的使用(1)凡涉及印章使用的文件,必须经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由相关负责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薄上记录。
(2)使用印章时必须保持印章清晰、完整,不得有刮擦、涂改等情况。
(3)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文件等,使用印章前应严格核对文件内容与合法性。
(4)对于印章的外借和呈递,需事先办理正式的手续和授权,并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共同确认。
六、印章的丢失与风险防范1. 印章丢失的情况(1)一旦发现印章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上级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印章丢失后,需依法作废,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避免印章被滥用。
2. 风险防范措施(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使用的权限和范围,避免印章被滥用。
印章法律规定

印章法律规定印章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用于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中国,印章的使用受到法律的规定和限制。
以下是印章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一、印章的设置和管理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设置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和使用;2.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人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置印章,并自行管理和使用。
二、印章的种类和用途1. 公章:用于对外代表单位签署合同、发布公告、颁布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其形式和样式由单位自行确定。
2. 私章:用于个人事务,包括个人签名、证明文件等。
三、印章使用的限制1. 签章必须由具有法律资格的人士进行,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单位印章;2. 单位印章不得被个人占用或借用,个人印章不得被单位使用;3. 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制作、买卖、私自使用他人的印章;4. 无事实依据的虚假印章使用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四、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记录1. 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印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或被冒用;2. 涉及重要事项的使用,必须记录印章的使用时间、地点、内容、签章人员等相关信息;3. 坚决禁止丢失、被盗、被冒用的印章继续使用,必要时应及时更换新的印章。
五、违法行为和处罚1. 违反印章法律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伪造、变造、买卖、盗窃、冒用印章的,将受到刑事处罚;3. 违法使用印章导致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知识普及和宣传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印章法律规定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印章法律知识的了解与遵守;2. 学校、单位等组织应当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印章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总之,印章的使用被严格规定,违法使用印章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在使用印章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操作,合法、正当地使用印章,确保印章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关于公司印章的知识

关于公司印章的知识公司印章是企业正式文件的重要标识,它具有法律效力。
在商业活动中,印章被广泛应用于合同签订、重要文件公章盖印等场合。
正确使用和管理公司印章,对保护企业权益、维护企业声誉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公司印章的种类、用途、管理规定以及常见问题。
一、公司印章种类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司印章分为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章等几种类型。
其中:1. 公章:也称为法定公章,是公司最重要的印章,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表示公司的正式意愿。
公章通常盖于公司合同、文件、证书等重要文件上,用于确认和证明企业的真实意愿和身份。
2. 法定代表人私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的印章,用于一些特定场合,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文件、出差报销单等。
3. 财务专用章:是用于财务相关事务的印章,如发票、银行支票、汇款等。
通常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
4. 法人授权委托人章:如果法人不能亲自办理某些事务,可以通过法人授权委托人章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该章需要取得相关授权文件并经过公证处或有关机关的认证。
二、公司印章的用途公司印章在日常经营和商业活动中担任着重要角色。
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1. 合同签订:公司印章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法律效力确认作用。
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使用公章盖印后,合同正式生效。
2. 文件认证:公司印章在文件上的盖章可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文件的信任度和可靠性。
3. 银行业务:开立银行账户、出具银行汇票、支票等,均需要公司印章的使用。
银行会对印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公司证明:申请行政审批、报关报税等公共事务,常常需要公司印章的盖章,用以证明企业的身份和资质。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安全和规范使用,一般会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印章保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印章保管室或专柜,由专人负责。
印章应存放在防火、防盗的保险柜中,且每种印章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和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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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的使用及其法律效力问题公司企业印章概述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
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
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
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也常常有人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档案专用章、招标业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的,或者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上下级对口业务部门之间使用的,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
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
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几种常用印章的用途和简介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
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公章是最重要的公司印章,我们将在后文对公章的定义和法律效力进行更加详尽的论述。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
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
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财务专用章,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
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
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同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此外,个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
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
如果档案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也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
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公章的定义及其法律效力依据中国传统习惯,公章是公司合同、公文、介绍信、证明信等具有法律文书性质的文件生效的凭证,是公司意思表示外化的标识,如同封建社会皇帝玉玺、官印一样,这不同于西方社会更注重个人签字的做法。
从这层意思上说,公章代表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功能是相同的,但公章可以脱离法定代表人而独立存在,独立发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
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
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
非常可惜,至今尚没有一部法律来明确规范和调整企业法人的印鉴。
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在理想状态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应该是合为一体的,即法定代表人持有并使用公章,但这是不现实的,尤其是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公司,公章往往被不具有公司代表资格的人保管和持有,因此,建立严格的公章管理规范,确保所有的盖章行为都是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公司高管人员中,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的职权,因此,也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公章的效力具有可比性。
因为公章可以独立发生效力,所以法律确认在仅有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公司文件的效力。
如《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等。
由此可见,公章可以单独代表公司。
相反,在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公司公章的情况下,文件的效力就要受到质疑,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从正面肯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单独有效性,而在司法实践中,签字的效力往往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
总之,公章可使文件当然生效,而法定代表人签字则不行,所以,公章的效力优于法定代表人签字。
而其他公司高管的签字,更与公章的效力不具可比性。
公章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在文件上加盖公章,是公章的正常使用,属于公司意思表示行为,由此产生之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而与公章的具体使用人无关。
由于公司相关决议失误,而导致公司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公章,并不影响文件的有效性,但公司可以依据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向对有关决议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如对董事会决议负有责任之董事)追究责任,但这不属于公章使用的问题。
因公司对公章管理不善,导致公章不当使用的情况如下:(1)借用行为,即借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2)盗窃、盗用行为,即盗窃、盗用公司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私刻公司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公司对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公司不承担责任。
(3)滞后管理行为,即公司承包、租赁合同期满后,已经按规定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持有的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原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公司的名义订立经济合同,公司对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公司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公司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如果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情况下,对公章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员,应当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责任。
除管理不善外,因遭受胁迫、欺诈、或趁人之危等非难,或因重大误解,或签订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势而加盖公章的行为,是违反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依据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行为,公司可行使变更权或撤销权,从而阻却公章的效力。
但此种情况下,公司应承担提出证据证明加盖公章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的责任,而且,变更权或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不能自行行使。
对公司陷入非难境地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应当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