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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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搬迁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搬迁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搬迁计划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搬迁计划是为了推动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背景介绍、搬迁原因、搬迁目标、搬迁计划、搬迁补偿、保障措施和预期效果。

背景介绍:王府镇位于赤峰市松山区的核心地带,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快速增长,王府镇的人口密度越来越高,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城市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供给也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

搬迁原因:为了解决王府镇存在的人口过密、土地资源紧张和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赤峰市决定制定搬迁计划,将部分居民迁出王府镇,以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城市功能优化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目标。

搬迁目标:王府镇搬迁计划的目标是实现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科学布局,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包括:减轻人口密度,降低土地资源压力;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设施。

搬迁计划:根据搬迁计划,赤峰市将进行王府镇的整体规划,确定搬迁区域和搬迁安置点。

搬迁区域将以城市发展需要为导向,进行土地和房屋的综合利用。

搬迁安置点将根据居民的需求和意愿选择,提供相应的住房和社区设施。

搬迁补偿:针对需要搬迁的居民,赤峰市将提供合理的搬迁补偿政策。

具体包括: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活补贴;提供符合居民需求的安居工程住房;帮助居民解决就业和子女教育等问题。

保障措施:为确保王府镇搬迁计划的顺利实施,赤峰市将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包括:成立专门的搬迁工作组,负责搬迁计划的具体实施;加强宣传和引导,在搬迁过程中保持与居民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搬迁计划的落地和效果的实现。

预期效果:通过王府镇的搬迁计划,赤峰市希望实现以下预期效果:城市功能更加优化,提高城市的发展能力和吸引力;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王府镇的人居环境得到整体改善,形成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态。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赤政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赤政发〔2016〕2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19日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赤峰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房屋征收的行政主管部门,赤峰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市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职责为:(一)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文件;(二)指导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三)培训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四)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五)组织实施市政府决定征收的项目。

第四条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旗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和旗县区住建、规划、财政、国土、发改、人社、文物保护、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2009-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分析

2009-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分析

2009-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分析
吴玉龙
【期刊名称】《绿色科技》
【年(卷),期】2024(26)3
【摘要】厘清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时空变化,可为该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基于遥感影像数据,分析赤峰市松山区2009-2020年土地利用空间变化特征。

结果表明:(1)赤峰市松山区主要以耕地、林地和草地为主,其中耕地以旱地为主。

(2)2009-2020年,交通运输用地动态度最大(62.69%),种植园用地动态度最小(0.17%)。

(3)2009-2020年除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09-2020年面积减少,其他类型土地面积均呈现增加。

研究结果可为赤峰市松山区制定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目标提供参考。

【总页数】9页(P195-203)
【作者】吴玉龙
【作者单位】赤峰市国土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
【相关文献】
1.赤峰市松山区2009~2011年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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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2013年赤峰市松山区手足口病
流行病学分析4.赤峰市松山区2013年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分析5.2014年赤峰市松山区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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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

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

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一、前言科尔沁镇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是该区域的重要城镇之一。

为了促进科尔沁镇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制定一份全面的城市总体规划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目标、空间布局、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规划目标1. 经济发展目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水平,使科尔沁镇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增长极,实现经济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2. 居民生活目标: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 生态环境目标:保护科尔沁镇的自然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文化保护目标:保护和传承科尔沁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三、空间布局1. 城市中心区:规划建设科尔沁广场、商业中心、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区域,打造现代化的城市中心。

2. 居住区:合理布局住宅区,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 工业区: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园区,吸引投资和创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4. 农业区:保留农田和农业用地,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5. 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学校、医院、文化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医疗、文化和体育服务。

四、交通规划1. 道路网络:规划建设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形成便捷的交通网络,提高出行效率。

2. 公共交通:建设公交车站和轨道交通站点,提供便捷、环保的公共交通服务。

3. 步行和自行车道:规划建设步行街和自行车道,鼓励居民步行和骑行,减少机动车使用。

4. 停车设施:合理规划停车场和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便利的停车条件。

五、环境保护1. 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的环保管理,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地下水和水源地的水质。

3. 生态保护: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加强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6)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7)第四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0)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4)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17)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目标 (18)第一节指导思想 (18)第二节基本原则 (18)第三节主要任务 (20)第四节土地利用目标 (20)第四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5)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6)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8)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33)第一节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36)第三节统筹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36)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8)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38)第二节科学配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39)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牧区建设用地 (40)第四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40)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1)第七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44)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44)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49)第三节加强盟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50)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2)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52)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3)第三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54)第四节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及措施 (55)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及安排 (59)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59)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59)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 (60)第十章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4)第一节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4)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 (65)第三节落实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7)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69)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70)附表1—19 (76)引言一、规划目的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

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

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_规划图册一、规划背景科尔沁镇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是该区域的重要行政中心和经济发展极。

为了进一步提升科尔沁镇的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制定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是必要的。

本规划图册旨在详细描述科尔沁镇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和设计方案。

二、规划目标1.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3.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发展;4.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居民生活条件;5.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范围本规划涵盖科尔沁镇全境,总面积约为100平方公里。

四、规划原则1. 以人为本,注重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居民需求的满足;2. 综合考虑发展和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3.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 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

五、规划内容1. 地理环境分析本章节详细描述科尔沁镇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因素。

通过分析地理环境,为后续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 人口与社会经济分析本章节分析科尔沁镇的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流动情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通过了解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为城市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3. 城市空间布局本章节详细描述科尔沁镇的城市空间布局,包括城市中心区、产业发展区、居住区、交通枢纽等。

通过科学的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的功能性和便利性。

4. 城市交通规划本章节规划科尔沁镇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

通过合理规划交通系统,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和便捷性。

5. 城市绿化与景观规划本章节规划科尔沁镇的绿化带、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以及景观节点和景观走廊。

通过提升城市绿化和景观,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6. 城市设施与公共服务规划本章节规划科尔沁镇的城市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通过完善城市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赤峰市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及保护现状与利用措施

赤峰市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及保护现状与利用措施

赤峰市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及保护现状与利用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内蒙古自治区四大副省级市之一,是蒙东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赤峰市境内自然资源丰富,乡土树种资源更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乡土树种资源不仅是赤峰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维持当地生态平衡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赤峰市的乡土树种资源种类繁多,包括松树、榆树、柞树等多种乡土树种。

这些乡土树种在赤峰市乡村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提供了支撑。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扩展,赤峰市的乡土树种资源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乡土树种资源的过度开发、破坏和片面利用已经导致了其种群数量减少、树龄变小、品质下降等问题。

对赤峰市的乡土树种资源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本研究旨在通过调查分析赤峰市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情况,深入了解资源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利用措施和可持续发展对策,为乡土树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和可行性建议。

【2000字】1.2 研究意义乡土树种资源是乡村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增强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及保护现状与利用措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通过对乡土树种资源的研究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其在地域分布、种类组成和数量规模等方面的情况,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

乡土树种资源的保护涉及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维护,对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乡土树种资源的利用能够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研究乡土树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可以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研究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及保护现状与利用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赤峰市乡土树种资源的分布情况及其保护现状,探讨如何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可持续利用对策。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赤政字〔2016〕172号•【施行日期】2016.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赤峰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的通知赤政字〔2016〕172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对各类用途土地的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对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下同)土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

现将验收后的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级别图及使用说明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应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需经评估后,按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规定》程序确定,不单独套用基准地价标准。

二、对原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需要补办出让、租赁手续的,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办理协议出让时,需经评估,按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要求收取土地出让金、租金。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红山区不得低于168元/平方米、松山区不得低于144元/平方米。

对高于国家最低价标准的,可依据实际评估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出让底价。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将对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定期测算土地价格指数,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调整和更新。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执行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赤峰市中心城区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表2.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级别图及范围描述3.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说明2016年7月22日附件1赤峰市中心城区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表附件2赤峰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级别图及范围描述1.商业用地商业用地Ⅰ级:由两部分组成,面积 7.17平方公里第一部分:临潢大街以北50米--迎金路以西50米--木兰街以北50米--广场路以东50米--西大桥--三道街以北50米--火花路以东50米--钢铁街以南50米--新华南路以东50米--站前街以南70米--昭乌达路以西50米--钢铁街以南50米-园林路以西50米--阴河北侧--芳草路以东50米--临潢大街所围成的范围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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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2019年4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 (6)第一节区域概况 (6)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8)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9)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第二章规划目标 (14)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14)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5)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 (19)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1)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6)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6)第二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7)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9)第一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9)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31)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32)第四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34)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措施 (34)第六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36)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7)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40)第八章土地整治 (44)第一节土地整治的目标 (44)第二节土地整治具体措施 (47)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9)第十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措施 (51)第一节法律保障措施 (51)第二节行政保障措施 (51)第三节经济保障措施 (52)第四节社会保障措施 (52)第五节技术保障措施 (53)附表 (54)前言为保证松山区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松山区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一、规划的目的和任务1、规划的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计划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2、规划的任务(1)加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形成城乡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3)统筹各业各类用地(4)控制中心镇区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5)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二、规划基本原则1、宏观目标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在赤峰市规划宏观目标的导向下,从松山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以解决当地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归宿。

2、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城乡建设,经济发展与农用地保护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进一步强化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整理,推进单一数量上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

3、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用地的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重要建制镇用地;保障民生工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高科技、环保型农畜产品加工业、风电设备制造业、矿产资源开发、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4、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

5、刚性与弹性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赤峰市下达的约束性、预期性指标执行,充分考虑如何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规划的不确定因素,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合理创新,使规划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指导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6、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按着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7、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的原则加大村庄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把城镇、中心村和工业园区建设规模扩大。

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乡村工业用地整理退换结合起来。

落实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双保、双赢”,确保占补平衡。

三、规划的依据1、法律法规:(1)《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厅[2009]43号);(4)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盟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9]25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厅发[2009]51号);(6)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65号);(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2、相关规划:(1)《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3)《赤峰市松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4)《赤峰市松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3、其他依据:(1)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赤峰市松山区统计年鉴(2005-2009)》等。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松山区行政管辖范围,规划区土地总面积为562898.34公顷。

包括穆家营子镇、初头朗镇、大庙镇、王府镇、老府镇、哈拉道口镇、上官地镇、安庆镇、太平地镇、当铺地满族乡、夏家店乡、城子乡、大夫营子乡、岗子乡共14个乡镇。

五、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2008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松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中南部,七老图努鲁儿虎山地和赤峰黄土丘陵复合截接部位,西辽河水系上游。

地理坐标为北纬42°01ˊ~42°43ˊ,东经117°47ˊ~119°39ˊ。

地理图像呈不规则的多边形,东西长152.50公里,南北宽77公里。

北与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接壤;南与喀喇沁旗和元宝山区毗邻;东隔老哈河与敖汉旗及辽宁省建平县相望;西与河北省接壤。

土地总面积562898.34公顷,辖7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5个乡,246个行政村,2008年末总人口586726人。

松山区地处燕山山脉北麓,境内山峦绵延起伏,川谷纵横交错,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波状倾斜。

海拔高度自东向西为436米-2067米,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为主。

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平均气温8.6℃。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20℃;最热月6月,平均气温23℃。

年降水量280毫米,年蒸发量1482.2毫米。

年日照时数3062.1小时,无霜期133天。

全区耕地土壤共有7个土类:棕壤、褐土、黄绵土、风沙土、草甸土、黑钙土、黑垆土。

本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7849万立方米,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24570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3279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中可开采量为12387万立方米。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分布面积广,厚度较大,裂隙发育;此外还有玄武岩成岩裂隙水和风化裂隙水、玄武岩裂隙水、花岗岩裂隙水、变质岩裂隙水,分布在区境部分地区。

本区区域地质复杂,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40余种矿藏。

金属矿主要有金、银、铜、铁、铝、锰、钼等;非金属矿有玄武岩、萤石、水晶石、大理石、冰洲石、沸石、珍珠岩、膨润土、铝质板岩、高岭石等;燃料矿有煤、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

松山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距北京486公里,国道111、305、306线和丹锡、大广高速公路以及京通、赤锦、赤沈铁路穿境而过,是联结东北和华北两大经济区的重要枢纽,依托京、津、唐、沈、大市场,可通联蒙古和俄罗斯边贸口岸。

松山区历史遗址较多,是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夏家店文化”发祥地,辽代缸瓦窑遗址被誉为“草原瓷都”,夏家店遗址群、燕长城遗址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夏家店下层文化—石城遗址被评为2006年度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松山区依靠科技进步和结构调整,经济势头强劲。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1.9亿元,增长22.1%;财政收入完成4.66亿元,增长16.7%;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1.2亿元,增长5.4%。

工业增加值实现34.4亿元,增长44%,增幅居全市第一。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7.1亿元,增长54.4%,增幅居全市第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4.2亿元,增长24.8%,总额首次跃居全市第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94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8年松山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为562898.34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369261.5公顷,占总面积的65.60%;建设用19206.47地面积公顷,占总面积的 3.41%;其他土地面积174430.37公顷,占总面积的30.99%。

表1—1 2008年松山区用地结构表单位:公顷一、农用地结构与布局1、耕地面积181374.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2%,占农用地的49.12%。

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西辽河冲积平原及支流河谷平原区。

2、园地面积113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占农用地的0.31%,主要分布在穆家营子镇、上官地镇和老府镇等建制镇周围地区。

3、林地面积17433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97%,占农用地的47.21%,主要集中分布在老府镇、大夫营子乡、大庙镇、城子乡等乡镇,其他乡镇分布比较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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