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_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政策性金融_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政策性金融_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采取有偿的方式在较为有限的范围内筹集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进行资金投放以优惠性存贷利率为条件,直接或间接地,为贯彻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活动。

政策性金融的类型

(一)按业务类型划分

(1)政策性贷款正常利率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指导性贷款、指令性贷款。(2)政策性担保(3)政策性保险(4)政策性投资

(二)按机构类型划分

(1)政策性银行(2)政策性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3)政策性担保机构(4)政策性投资基金(5)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

(三)按作用划分

(1)开发型(2)支持型(3)扶持型

(四)按区域划分

(1)国际性的(2)国家的(3)地方的

政策性金融与财政的异同

一、共同点

(1)政府的经济职能财政——调控经济;政策性金融——辅助财政政策,完成政府的经济职能。

(2)宏观调控的手段财政——逆风向;政策性金融——逆风向

二、不同点

(1)有偿性财政——无偿转移支付;政策性金融——有偿

(2)使用领域财政——公共物品;政策准公共物品(高速公路)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异同

一、共同点

(1)金融中介主要是信用中介。

(2)资金的运作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3)运作的市场化。

二、不同点

(1)经营目标不同商业性金融追求利润最大化,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政策性金融以政府的意愿为目标。

(2)配置资金的导向不同商业性金融流向有利可图的地方。政策性金融不规避风险,流向对资金需求大的地方。

(3)资金的来源不同(筹措方式)商业性金融——存款、社会闲置资金、债券、借款。政策性金融——财政资金、社会保障资金、邮政储蓄资金。

(4)资金投放领域不同商业性金融——追求经济效益,投放于收益率高的领域。政策性金融——追求社会效益,资金投放量大,期限长。

(5)对货币总量的影响不同商业性金融——派生存款,对货币总量有影响。政策性金融——无派生作用,起调节总作用,对货币总量无影响。

(6)监管不同①准入商业性金融——按市场机制审核。政策性金融——国家根据政策需要,由国家确立准入,政府出资。②经营③退出商业性金融——国家给予扶持再清算。政策性金融——不可能永远存在,没有用处就直接撤销或被取代。

政策性金融的基本特征

(1)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2)有偿性——与财政性的最大区别

(3)优惠性——利息低;期限长——期限越长,风险越大。

在金融当中,是否存在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包括

(1)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是双重存在的。金融机构首先对客户、借款人

无法精确地判断违约率的高低。①逆向选择的问题。风险越大的借款人越可能得到借款的结果。(2)道德风险的问题。风险越大的借款人更愿意把借来的钱从事风险投资,易造成呆账、坏账。其次,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状况不肯那个完全了解,金融机构本身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道德风险。

(2)公共产品例如挤兑行为。经济危机之前,一个人的理性行为,引起多个人的理性行为,最后会演变成集体的非理性行为,金融机构就容易倒闭。

(3)垄断金融机构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易形成高度垄断。不主张自由竞争,维护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完全自由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

(4)外部效应指私人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不一致。正外部效应指付出却没得到回报,应给予补贴。负外部效应指给所有人造成伤害却没有赔偿,应明确产权,庇谷税(环境保护税)。主要是负外部效应,一方面体现在其高负债度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宽负债面上。金融机构的负债主要是存款,固其用很少的自有资本经营非常大的负债,从财务杠杆的角度看风险是非常大的。金融机构一旦倒闭,损失的是很多的百姓、企业,易形成连锁反应。政府应该保护社会的独立性,保护社会、个人有公正的司法,提供公共设施。

凯恩斯的《就业与利息率通论》基本思想政府干预理论。

亚当斯密《国富论》(古典政治经济学)

政策性金融复习

一、政策性金融的含义 综合学术界对政策性金融概念的不同理解,也为了区别于商业性金融,我们应该基于制度的视角来科学界定政策性金融范畴。其界定标准主要体现在政策性金融的业务对象是否“强位弱势群体”这一基本特性上。亦即凡是既处于强位又属于弱势范畴而需要金融特别支持的产业、地区、领域、项目等不同形式的特殊群体,都应该属于政策性金融服务的对象和制度安排的范畴。对强位弱势群体的投融资倾斜和扶植服务也是政策性金融的“政策性”的集中体现。这里,所谓“强位”,是指符合政府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政治意图,关系到国计民生而需要政策性金融扶植的产业、领域和群体,在世界各国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战略性的重要地位;所谓“弱势”,是指金融需求主体或融资对象由于自身的、历史的和自然的等特殊原因,造成其在一定的经济环境条件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融资或参保方面的相对劣势或特别弱势的状态。 因此,从政策性金融概念的内涵而言,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在一国政府的支持与鼓励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强位弱势群体为金融服务对象,以金融资源配置的社会合理性为目标,运用种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或信贷、保险(担保)的可得性和有偿性为条件,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金融制度安排。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宗旨,就是充当政府经济与社会调节管理职能的工具,专门为各种形式的强位弱势群体提供资金、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服务,补充并引导商业性金融,促进这些特殊目标群体的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 二、政策性金融的基本特征 1.政策性:即服务于政府的特殊产业或社会政策目标,使政策性金融成为政府干预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2.有偿性:即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让渡资金的使用权。有偿性是与国家财政最主要的区别。 3.优惠性:即比商业性金融优惠的利率、期限、担保等条件提供贷款或贷款保证。 三、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比较 商业性金融是指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配置活动及其体现的经济关系。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主要由非政府经济主体(如企业、个人)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服务等货币信用业务的法人。 (一)共同点 1.都具有金融中介功能。 2.相近的资金运用形式。 3.运作的市场化。 (二)不同点 1.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2.性质与目标不同 3.职能与运行机制不同 4.融资原则不同 5.种类多少不同 6.资金来源渠道与结构不同。①从财政部、中央银行、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公共基金借入资金, 还可以借入国外资金;②发行债券;③一般不吸收存款,少数情况下有条件地吸收有限种类的存款。

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经营宗旨上看,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标,而以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及区域的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一般包括支持农业开发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等。但是不以营利为目标并不意味着政策性银行都不盈利,或是都无视效益性,而仅仅是以经营的目标角度来讲,不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 第三,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 第四,从融资原则上看,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融资原则。在融资条件或资格上,要求其融资对象必须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资金的条件下,才有从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的资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长期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的甚至低于筹资成本,但要求按期还本付息。 第五,从信用创造能力看,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参与信用的创造过程,资金的派生能力较弱。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吸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主要是专款专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增加货币供给。

我国政策性金融研究综述

2006/7 我国政策性金融研究综述 王学人 摘 要:政策性金融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正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新热点。本文介绍我国自政策性银行建立以来的国内研究进展,重点阐述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度缺陷及主要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国内专家学者对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进行深入研究以及决策者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政策性金融;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6)7-005-04 作 者: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四川,成都,610041 政策性金融作为市场机制“缺陷”或不足的产物,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正初步显现。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改革和发展不断推进,政策性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也日益凸显。未来我国政策性金融应何去何从,当前正成为社会多方关注的新热点之一。为此,本文对近年来有关我国政策性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观点进行了综述,以期能为关心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一 政策性金融的概念与原理 目前国内对于政策性金融虽有国家金融、政府金融、制度金融、开发金融、特殊金融、财政投融资等多种提法,但其内涵基本相近。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关于政策性金融的几种主流概念。较早使用“政策性金融”这一术语的学者白钦先将其定义为“是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性存贷利率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①。瞿强(2000)将其定义为后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它主要通过建立政府银行或对银行体系的直接干预,以比市场或商业金融更优惠的条件,为特定的最终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谢汪送(1998)认为政策性金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实现宏观经济目标及社会政治需要而规定的具有特定政策意义的金融行为。还有一些学者把政策性金融看作是特殊的金融活动。杨涛认为政策性金融“是指在政府支持下成立、在法律规定的特定范围内展开业务、不单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旨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特殊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②。 政策性金融的原理主要回答政策性金融产生的客观依据和必要性等问题。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主要有资源配置折衷论、金融资源配置论、开发金融论、金融控制论和国家利益论等重要观点。 第一,资源配置折衷论。政策性金融是在金融领域内把“政府”与“市场”两者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进行“折衷”的具体应用。“当然,这种折衷主义的结论并不否认政府或市场在某一阶段的经济思想居于主导地位”③。政府和市场是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两大宏观调控手段,单纯地运用其中一种手段来配置资源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多年以来的实践和理论都是围绕如何实现两者有机结合问题而展开的。事实上,政策性金融是既需要体现政府意图,又需要遵循市场规律的特殊的金融中介。 第二,金融资源配置论。金融资源被视为稀缺的国家战略资源,政府遵循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两个基本原则对其进行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中的某些领域,商业性金融依据经济有效性原则而不愿融资,这些领域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又具有重要意义,这时,就只能通过政策性金融依据社会合理性来进行金融资源配置(崔艳梅等,2004)。“由宏观经济主体发动和引导、由微观经济主体积极参与,并主要由其按市场经济有偿原则展开,进而最终实现准公共产品的有效配置与及时提供,成为当代市场经济国家共同追求的目标。这种集宏观经济主体和微观经济主体于一身的经济主体,在金融资源配置领域中只有政策性金融或者说政策性金融机构才能担当和胜任”④。 第三,开发金融论。陈元(2004)认为,我国正处于转轨进程中,政府应当将高能量的国家及政府信用用于建设市场,以建设和利用市场的方式,实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发性金融机构就是要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将长期融资优势与政府组织协调和增信相结合、机构债券与金融资产管理相结合,以建设市场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利用“政府入口、机构孵化、市场出口”的融资机制,推动治理结构、企业法人、信用结构以及项目现金流的建设,从而将国家、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信用转化成企业信用,发育出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健全市场规则,实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第四,金融控制论。美国学者罗纳德?麦金农在《经济市场化的次序》中最早提出“金融控制”,指转型国家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采取有效的政策工具,以实现非通货膨胀型的

金融机构划分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成立参股和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方针政策,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经营目标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拨款;资金的运用以发放中长期贷款为主;贷款的重点是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由政府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项目。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种类:(1)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为政府经济开发和发展提供的中长期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作用--主要是配合政府实施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促进经济落后区域经济振兴。(2)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指以经营农业或与农业有关的信贷业务来贯彻政府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作用--为农业提供资金支持服务于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指以经营与进出口有关的信贷业务以推动国家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作用--主要是通过融通资金提供融资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经办对外援助服务于政府的对外政策。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1)一般职能:是指其所具有的与

一般金融机构类似的或相同的职能即金融机构的金融中介职能。(2)特有的职能:倡导性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以直接的资金投放或间接地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府意图的放款来发挥其首倡引导的功能;选择性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融资领域或部门的资金支持是有选择性的即选择政府政策支持但市场机制作用有失灵的领域或部门;补充性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活动可以补充完善以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的职能。服务性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或政府提供金融与非金融服务的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政府预算拨款供给资本金;借款;发行债券;吸收存款;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贷款;投资;担保。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外部关系:政府的关系--依附型、相对独立性、中间型;业务往来对象的关系--信贷关系、投资关系;与中央银行的关系--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再贷款或专项基金向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来源、人事互相参与、个别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特征?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投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

政策性金融_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采取有偿的方式在较为有限的范围内筹集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法规限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进行资金投放以优惠性存贷利率为条件,直接或间接地,为贯彻国家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活动。 政策性金融的类型 (一)按业务类型划分 (1)政策性贷款正常利率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指导性贷款、指令性贷款。(2)政策性担保(3)政策性保险(4)政策性投资 (二)按机构类型划分 (1)政策性银行(2)政策性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3)政策性担保机构(4)政策性投资基金(5)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 (三)按作用划分

(1)开发型(2)支持型(3)扶持型 (四)按区域划分 (1)国际性的(2)国家的(3)地方的 政策性金融与财政的异同 一、共同点 (1)政府的经济职能财政——调控经济;政策性金融——辅助财政政策,完成政府的经济职能。 (2)宏观调控的手段财政——逆风向;政策性金融——逆风向 二、不同点 (1)有偿性财政——无偿转移支付;政策性金融——有偿 (2)使用领域财政——公共物品;政策准公共物品(高速公路)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异同

一、共同点 (1)金融中介主要是信用中介。 (2)资金的运作发放贷款,提供担保。 (3)运作的市场化。 二、不同点 (1)经营目标不同商业性金融追求利润最大化,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政策性金融以政府的意愿为目标。 (2)配置资金的导向不同商业性金融流向有利可图的地方。政策性金融不规避风险,流向对资金需求大的地方。 (3)资金的来源不同(筹措方式)商业性金融——存款、社会闲置资金、债券、借款。政策性金融——财政资金、社会保障资金、邮政储蓄资金。 (4)资金投放领域不同商业性金融——追求经济效益,投放于收益率高的领域。政策性金融——追求社会效益,资金投放量大,期限长。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第二节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二)特征 1、由政府出资设立 2、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宗旨 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标,不具有营利目的。具体表现在:(1)在总体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上,必须接受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与监督,高层管理人员往往由政府任命。 (2)在资金上以政府财政为后盾。 (3)在业务上奉行特殊的融资和服务原则。 3、以信用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 4、特定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对象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通常分别集中于以下领域: (1)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对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产业; (2)缺乏政府的特殊支持与保护,就可能停滞不前甚至萎缩的国民经济薄弱环节; (3)对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方面。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和特殊职能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 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而言的。市场经济越是繁荣、商业性金融越是成熟的国家,政策性金融制度往往越是健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的商业性金融和纯粹的财政投资制度,都有无法避免的明显局限。在商业性金融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政策性金融不是对市场机制的否定,更不是计划经济的复归,而 是对市场机制有益的必要补充。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我国在1994年专设3家政策性银行,也是推进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 革和维护货币币值稳定的需要。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是其存在价值的具体反映,也是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等一般性 职能与其特定的政策目标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如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表现为: 1、补充性职能 即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按市场原则配置资金所形成的缺陷和不足予以弥补。 2、倡导性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投资、融资决策,往往反映经济的长远目标和政府的扶持意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心,消除它们对风险的顾虑,带动它们参与对同一对象的投资或融资。 3、经济调控职能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按业务性质划分为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国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多集中 于保险领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公司按商业化方式运作,独立核算,保本经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主要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同时提供资信评估、商账追收、保单融资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是财政部,业务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保监会根据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可在境内外设立必要的分支机构。目前,除总公司营业部外,在国内设有12家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二)按经营区域划分为全国性与地方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绝大多数 属全国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按组织结构划分为单一型和“金字塔”型单一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只有单个机构,不设分支。而“金字塔”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一个由总机构领导、由不同层次的会员或分支组成的机构体系。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 政策性金融发展新阶段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2015年10月21日 2015年4月,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正式开始实施。这既是政策性银行的一件大事,也是政策性金融乃至整个金融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大突破。笔者拟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进行分析。此方案的出台,也标志着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过20年探索实践之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是长久性战略决策 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是长久性战略决策 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出台实施,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改革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从战略层面、顶层设计上对中国政策性金融,当然也包括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发展作出了全局性、长远性设计,也表明了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应是长期存在的一种金融形式。 政策性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经济与社会必然性。其理论依据在于,市场经济体制并非万能,它的选择不一定完全及时、完全有效、完全合理,在利益诱导下,许多极具全局性、公共性特征的项目,它往往会不予选择或自觉地滞后选择;且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微观配置主体立足于选择经济有效性目标,宏观配置主体则偏向于选择社会合理性目标,两者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一种兼备达成经济有效性与社会合理性目标的载体来解决,政策性金融就成为必然选择。其实践依据在于,一个多世纪以来,政策性金融伴随科学技术水平和近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国民福利的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信用关系的不断扩展与深化,国家干预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宏观经济金融调节控制任务的深化,而逐渐形成为一种同商业性金融平行并列的持久性、稳定性的正式制度安排,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近现代金融体系中普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其重大意义在于,不管发展水平高低、富有程度高低的国家,不管处于什么发展阶段,都有强位弱势群体的存在,而强位弱势群体的长期客观存在和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渴望是政策性金融产生发展的永恒理由。 在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界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及关系 在三维金融架构视角下界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及关系 三维金融架构是笔者近年来提出的一种对金融基础理论的扩展与提升,而在国家战略与政策层面则是一种顶层设计,其核心是在三维立体架构下科学确定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者在各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它强调,三者不是平行彼此孤立的三元金融体系,而是相克相生、相辅相成,构成共发展共繁荣的彼此不可分离的紧密架构。从一般意义上讲,各国都是以商业性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为辅,前者为主体,后者为两翼;前者是全方位的,后者在空间上、地域上具有不同程度的限定性,三者协调配合形成一种立体架构,分别实现市场性、公共性与合作性等不同的经营目标,为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在“三农”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合作金融应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农业发展银行应发挥主导和骨干作用,与其他农村金融主体协调配合、互为补充,形成支农合力,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持续有效的金融支持。 发挥主导和骨干作用,就需要从市场经济全局、国民经济全局,从政策性金融不可或缺不可替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一战略与理性高度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以系统论为指导界定与扩大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政策性业务的覆盖面,并适时动态调整,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从全局角度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办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农业发展银行可以有限地办理一些自营性业务,也就是商业性业务。这是国际上政策性金融的普遍做法。这种做法有利于农业发展银行把握市场信息与市场需求,触摸市场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丰富业务技术与经验,优化内部激励与管理,减少财政补贴与开支。但自营性业务须是与政策性业务相关的或延伸的业务或服务,在规模与数量上是有限制、而不是任意比例的,且与政策性业务实行严格分账户管理。同时,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等。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有哪些? 以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为标志,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和发展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但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偏弱,因定位不清、职责不明造成工作被动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以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宏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应该进一步明确;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的作用应该有针对性地增强。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的组织结构亦应该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它的经营和管理水平需要大幅度提高,也需要在经营内容、方式和监管程序上与时俱进,避免落后于市场变化。 经济发展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本来,金融机构(以银行为主体)是典型的盈利机构,以嫌贫爱富为主要特征,要求还本付息是根本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公平的诉求越来越强烈;而且,市场竞争的不足--如过度的残酷性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对于有潜力的行业或企业而缺乏创业阶段的基本支持而影响发展,暴露得越发明显;从社会整体看,需要一种条件较好、有一定财政背景支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扶助弱势产业和企业的金融机构。这些理念似乎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背道而驰。但正是这种理念,共同构成日臻成熟的市场体系。 不容忽视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世界各国有所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多种多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银行、基金甚至政府机构名称出现的这类金融机构,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外贸,特别是大型工程和项目,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已经成了国际惯例,甚至成为这方面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从各国经验看,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总体上说,它应该以援助援助弱势产业为战略目标,但决不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它以强化造血功能为宗旨、有时需要进行必要的输血,但不能成为扶贫和救济的取款机;它虽然由政府财政支持的背景,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但又要求还本甚至付息,一般要遵守好借好还,下回不难的银行铁律。因此,把握好政策性与市场规律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扶助与保本甚至盈利之间的矛盾,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政策性金融机构需要优化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很低,特别是作为一个资源相对贫乏、人口基数很大、农业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长期发展中会不断出

政策性金融作业集答案

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政策性金融概述 一、填空题 1.政策性金融具有()和()双重特征。 2.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三性”原则指()。 二、名词解释 1.政策性金融 2.政策性金融机构 3.开发性金融机构 4.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5.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6.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7.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问答题 1.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性质。 2.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 3.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 4.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融资原则主要是指什么? 5.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 6.与商业性金融机构比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的特征是什么?7.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 8.与商业性金融机构比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的特殊性是什么?9.政策性金融资金与财政性资金区别的特点是什么? 10.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机构的关系类型。 11.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的关系。 12.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与财政部的关系。 13.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关系。 14.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业务对象的关系。 14.简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类型。 15.简述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 16.简述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

18.简述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 19.简述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 20.简述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 第二章政策性银行 一、填空题 1.无偿拨付、有偿借贷 2.1994年 二、名词解释 1.政策性银行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贯彻国家政策,为政策性业务融资的政府金融机构。 2.《巴塞尔协议》为国际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使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成为可能和必然。该协议所提出的以资本充足性管理为主的风险资产管理模式,从资本构成及资产风险权重两方面来控制银行资产的风险,为国际银行统一监管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三、问答题 1.(1)政策性银行是政府机构 (2)政策性银行是政策机构 (3)政策性银行是金融机构 2.(1)市场经济有自身的缺陷需要弥补 (2)政策金融是政府宏观协调的重要手段; (3)政策性银行自身性质决定其能对市场机制进行适度弥补。 3.(1)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是政策性银行的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 (2)支持区域发展战略是政策性银行的又一重要职能和任务。 4.(1)实行贷款利率优惠; (2)实行贷款比例优惠; (3)实行贷款期限优惠。 5.(1)建立政策性银行是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2)建立政策性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建立政策性银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4)建立政策性银行是促进国内金融与国际金融接轨的需要。 6.(1)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政策性银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 (2)支持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工业化过程的“瓶颈”制约; (3)在扶持中西部经济发展中发挥历史性作用;

政策性金融研究文献综述

政策性金融研究文献综述 政策性金融研究文献综述王伟 (辽宁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110036) 内容提要:现代金融制度体系中自始至终存在着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这两大相互对称、补充与完善的金融族类。政策性金融学也是一门新兴而亟待构建的发展中边缘学科。为此,本文从政策性金融的内涵和机构定位、政策性金融功能、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区别和联系、政策性金融的政策性与盈利性和效益性关系、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业务摩擦与竞争、政策性金融存在的必要性与发展前景等方面,对国内外关于政策性金融理论研究的文献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概述。关键词:政策性金融理论研究文献综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既有不同质的规定性、又是密切联系的相互对称的两大金融族类,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只有同时存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才是完善的、和谐的金融制度。尽管政策性金融业务一直存在,但从学术理论上专门系统地研究它却为时不久,所以政策性金融学也是一门新兴而年轻的发展中的学科,有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亟待探究,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政策性金融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理论观点纷呈。 一、关于政策性金融的内涵和机构定位的研究国内外对政策性金融的概念尚缺乏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对政策性金融也有多种称谓,如国家金融、政府金融、制度金融、特殊金融、财政投融资等。白钦先(1998)从作为商业性金融对称的角度来定义政策性金融的内涵,即指在一国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对象,以优惠的存贷利率或条件,直接或间接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一切规范性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一切带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如住房储蓄、社会保障保险存款)、投资、担保、贴现、信用保险、存款保险、利息补贴、债权重组、外汇储备投资等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活动的总称。政策性、优惠性(不仅表现为利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问题: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答案: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 【相关阅读】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其放贷支持的主要是商业性银行在初始阶段不愿意进入或涉及不到的领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瓶颈”行业和国家需要优先扶持领域,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这些领域的贷款量占其总量的91%。进出口银行则致力于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农发行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拨付,专司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业务等。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美国设有美国进出口银行、联邦住房信贷银行体系等政策性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在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构成各国金融体系两翼中的一部分。 建行目的 1、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会发展需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带给资金的银行或项目,因此能够补充商业性融资的缺陷,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 2、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银行透过自身的先行投资行为,给商业性金融机构指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重心,从而消除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疑虑,带动商业性资金参与;二是政策性银行透过带给低息或贴息贷款能够部分弥补项目投资利润低

政策性金融债

政策性金融债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又称政策性银行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1998年进行了发行机制改革,从1999年开始全面实行市场化招标发行金融债券,使该券种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中发行规模仅次于国债的券种。近几年,政策性金融债券品种的创新力度很大,为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编辑本段发展历史及其作用 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分二个阶段, 派购发行阶段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派购发行,1994年4月由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次发行,从此拉开了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序幕。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派购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上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每年都完成了发行任务。 政策性金融债券为无纸化记帐式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托管登记,各认购人均在中央国债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开设托管帐户,中央国债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办理还本付息业务。政策性金融债券基本上每个月发行一次,每月20日为当月的基准发行日(节假日顺延)。 政策性金融债券派购发行的券种 有三年期、五年期、八年期三个品种,在付息方式上,在1994年度发行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单利债券,从1995年起,开始发行按年付息的附息债券。所发行的三年期的金融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五年朔、八年期的金融债券为规避利率风险,从1995年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年一定的准浮动利率。派购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尚未正式流通,但中国人民银行己批准在货币市场上做抵押回购业务,同时可以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工具。 市场化发行阶段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市场化发行,仍然是国家开发银行于1998年9月2日率先推出,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9年开始尝试市场化发行业务。以国家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性质与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

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相互关系 [摘要] 本文主要论证了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深入的分析,作者认为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在引入市场运作原理下新的发展阶段,政策性金融是开发性金融的基础阶段,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在某种条件下的融合生成了开发性金融,他们共同构成了现代金融。 [关键词] 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关系 目前,国家正在对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改革方向是综合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对于综合性我们比较容易理解,而对于什么是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其与目前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有什么异同可能大家就不是十分清楚。因此,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弄清二者的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国家的政策性银行改革顺利推进。 一、金融的含义及其分类 对于金融的含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金融学家格莱尼?马恩()主编的《银行业与金融百科全局书》认为金融包括三层含义:从最初的意义说,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或发债来筹资并对其收支进行管理,现在专指公共财政(公众财政);为组建或扩建,通过出售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而筹集必要货币的行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是指关于货币、信用、银行业务及运作发展的理论与实务。周道炯、张庆寿主编的《现代实用证券大辞典》中对金融的界定是:金融指货币的融通,即货币、货币流通、信用以及与之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如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金银、外汇和有价证券的买卖,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支付结算等,其活动如有媒介体作用的为“间接金融”,如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为“直接金融”。胡怀邦博士的《金融发展中的衍生市场研究》一书中认为金融的构成要素包括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与金融组织、金融调控与管理方式,以及金融交易、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管理之间及与经济活动的相互关系;狭义的金融是指以资金融通和货币经营为主的金融活动即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从事金融中介与金融服务,创造和提供金融市场,组织金融活动的主要组织与机构及其以存贷、信用、资本、证券、外汇等金融工具为载体,以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组织中心的各种信贷、资本交易、债权与债务转移等经济活动;广义的金融包括一个国家的所有经济单位、个人、家庭以及政府同货币、资本、信用、证券等有关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及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1、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2、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 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 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 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特征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 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 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 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 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 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 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经营宗旨上看,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标,而以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和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及区域的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一 般包括支持农业开发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交通、能源等基础 设施和基础产业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等。但是不以营利为目标并 不意味着政策性银行都不盈利,或是都无视效益性,而仅仅是以经 营的目标角度来讲,不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

第三,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 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 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 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 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 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 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 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 第四,从融资原则上看,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融资原则。在融资条件或资格上,要求其融资对象必须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 所需的融通资金的条件下,才有从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的资格,且 提供的全部是中长期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有的甚至低于筹资成本,但要求按期还本付息。 第五,从信用创造能力看,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参与信用的创造过程,资金的派生能力较弱。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吸 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主要是专款 专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增加货币供给。 区别 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1)经营方式不同。政策性银行多由政府出资建立,业务上由政 府相应部门领导。商业银行多采取股份制的形式,业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资金来源不同。政策性银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从民间借款。而商业银行以存款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 (3)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银行是为了支持某些部门的发展而专 门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相应的产业部门关系密切。而商业 银行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业务范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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