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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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制度

二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制度

二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责任人:承办人A、科长、主管局长、局长。

二、审批依据(一)《xx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下列审查权限报批:二级医疗机构和地、市、县级专科防治院(所、站),九十九张床位以下的康复医院,二百九十九张床位以下的疗养院,以及县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由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审批条件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四、需提交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四)设置申请人资信证明;(五)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六)名称申请核定表;(七)设置申请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证明。

五、审批程序(一)申请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向承办人A提出申请,“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根据申请许可项目,提供相应许可的一次性告知单和申请表;“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对申报材料初审,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二)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由“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制作相应文书,上报市卫生局。

(三)相关审查材料上报市卫生局,经局党委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具体设置意见,局长签批,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材料返回“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同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经全面审核不合格的,“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根据市卫生局提出的具体意见履行相应程序。

(四)“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制作《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

(五)申请人到“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向承办人A领取相关资料。

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医疗执业许可证审发流程图

医疗执业许可证审发流程图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程序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受理按设置规划受委托人→审核→合格→筹建→验收→执业登记提交《授权委托书》;设置申请书;审查、实地发给《设置按照规划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考察和审实医疗机构批和标准筹建组织考核合格许可证》正、副本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0 个工作日)准书》或批复(一年)(45 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不合格发给不批准书面答复2652、16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确认工作程序图取得资格→受理→审核→缴费→上报→发放护士参加卫生部统一考试合格填写《护士注册申请书,体格健康检查卫生行政主管首次注册8元报省卫生厅申领发放《护士执业注册》获得护理大专毕业文凭取得合格证明,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部门核验再次注册4元《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2663、14 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确认程序图取得执业资格→申请→审核→制证、发证经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合格者发给给《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助理)第十三条规定,提供材料第十五、第十六条进行审查(30日)准予执业,不合格者书面通知本人2674、5、1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审批、许可证核发、资格确认程序图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申请医疗保健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登记书》,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2个工作日)→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交的有关执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日期,为申请单位下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回执》;按规定考核日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根据实地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45个工作日)→审批发证将申请材料及考核意见一并提交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对考核合格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单位,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流程图

科室:医政科附表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设置单位(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名称(章)设置单位(人)(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医疗机构简况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⑴全民⑵集体⑶私人⑷中外合资⑸其它()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⑴社会⑵内部⑶境外人员⑷社会 + 境外人员()医疗机构地址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出诊□其他备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技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仪器设备情况* 1、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填写万元以上设备件数。

2、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填写2000元以上设备件数。

3、其他医疗机构填写500元以上设备件数。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核准登记事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附表8资信证明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医疗机构设审批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审批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流程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流程图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流程图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流程图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流程图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流程图
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流程图
三类传染病菌(毒)使用单位审批
流程图
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检疫合格证明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清单: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实施平面布局图
4、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流程图
(14个工作日)
一次性内容告知清单:
1、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书;
2、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水质检测报告单;
4、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书。

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清单:
1、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

医院审批工作程序医院是治疗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医院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通常都会建立一套审批工作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的审批工作程序。

一、审批申请1. 患者或医生在需要进行某项治疗或手术时,应填写审批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病史资料以及治疗方案。

2. 如果是医生发起的审批申请,需要附带患者的病历记录、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3. 审批申请表格中应明确注明需要审批的项目、费用、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患者或医生将填写完整的审批申请表格交给相应的科室或医务部门。

2. 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内容真实和符合规定。

3. 上报领导:初审合格后,将审批申请表格上报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4. 专家评审: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病例或手术,医院可能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

5. 决策审批:领导根据初审、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最终决策,批准或否决审批申请。

6. 通知申请人:被审批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到审批结果通知,并按照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三、审批结果1. 批准:如果审批通过,则患者或医生可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治疗或手术。

2. 否决:如果审批结果为否决,则需要向患者或医生解释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补充材料: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需及时通知患者或医生补充相关材料或信息。

四、审批相关注意事项1. 保密性:医院在进行审批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2. 公平公正:审批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因个人关系、金钱利益等对审批结果造成影响。

3. 时限规定:医院应规定审批流程的时限,尽量缩短审批周期,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综上所述,医院审批工作程序对医院内部治疗、手术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保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设置单位(人) (公章)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
填写日期:年月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b、集体c、私人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b、内部;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

申请流程示意图

申请流程示意图

申请流程示意图申请材料不齐附件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附件2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门诊部、诊所)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门诊部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二、人员:(一)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二)至少有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三)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一、许可依据和程序(一)设置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二)执业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三)执业校验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

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四)受理对象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许可和校验,执行卫生监督分级管理的规定。

市卫生局受理范围:1、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2、市区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三个诊疗科目以上(含三个科目)的诊所、门诊部、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以及申请设置产科、医疗美容科、精神卫生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特殊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3、市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注:南宁市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未设街道办事处的乡镇行政区域2个科目以下的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到相应城区卫生局申请办理。

(五)办理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3221278、322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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