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通用范本

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通用范本
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1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cedures Or Steps Formulated T o Ensure The Safe And Effective Operation Of Daily Production, Which

Must Be Followed By Relevant Personnel When Operating Equipment Or Handling Business, Are Usually Systematic Documents, Which Are The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Of Ope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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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通用

范本

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通用范

使用指引: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保证本部门的日常生产、工作能够安全、稳定、有效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操作设备或办理业务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通常为系统性的文件,是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目的

本控制流程作为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延伸,是公司质量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保证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适用范围

我司与食品产品直接接触的原辅材料及成品的食品安全检验。

3. 职责

3.1 销售部负责传递详细的客户信息及需求信息;

3.2 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产品食品安全检验所依据的原辅材料清单、送检标准、样品制作方法及检测频次,附件列表内容更新由工程技术部高级经理审批;

3.3 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与供应商的沟通;

3.4 品质管理部负责样品的送检和原材料、成品的检验,品控部负责过程检验;

3.5 生产部门依照生产工艺指令生产并按检验规程做好自检和互检,及送检样品的制作。

4. 流程

4.1 销售部根据客户针对食品包装的要求,明确客户的技术要求、产品用途等信息,并提供给工程技术部;客户有包材食品安全调查需求时,由销售出具工作联系单给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编制执行方案,由工程技术部高级经理批准;

4.2 工程技术部负责收集我公司产品相关食品安全的国内/国际标准,并保持与各利润点、管理总部等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跟进和更新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标准;

4.3 由工程技术部确定我公司产品所需原辅材料清单,并依据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确定其应符合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由工程技术部高级经理批准;

4.4 执行采购部根据原辅材料清单及相关

要求与合格供应商联系,及时获取原材料的信息,交工程技术部存档。原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产品说明书(TDS)、原材料的技术安全说明书(MSDS),每年至少一次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并由供应商提供材料安全性保函声明(交工程技术部存档,由工程技术部备案受控后下发品质管理部);

4.5 新供应商按《供应体系管理程序》进行认证,新材料按《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程序》进行控制。不符合《包装材料食品安全检验控制流程》和卫生检测标准的原材料不允许采购,且严禁投入使用。由工程技术部提供认证合格的原辅材料清单供计划部制定物料计划并请购物料,新材料由提出部门负责请购;

4.6工程技术部制定原材料、产品标准和标

准工艺规程以指导生产与检验,并制定样品制作方法及检测频次,交工程技术部高级经理批准;

4.7品质管理部按照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原材料检测;

4.8 生产部门按照生产工艺指令单及检验规程进行生产、自检和互检,及送检样品的制作;

4.9品控部负责生产过程专检,品质管理部负责成品检测。成品检测按照企业内部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内部不能检测的项目由品质管理部安排外部送检。对于原辅材料的型式检验,原则上我公司五大类产品所涉及到的不同内涂、密封胶和全喷工艺体系,符合中国法规标准的检测项目,频率不少

于每年两次(客户有特殊要求的需相应增加检测),分别于每年3月30日和9月30日之前完成送检。具体的样品制作、依据的标准和检测频次按照第7条要求的内容并参考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样罐制作。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品质管理部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分析、讨论和整改,若产品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五大类产品为:喷雾罐(食品包装部分)、饮料罐、方罐、圆罐、金属印涂铁(食品杂罐)。

4.10品质管理部保留送检检测报告原件,交检测报告复印件给工程技术部存档备案,必要时提供给客户。

4.11 若原辅材料或制成品的品种、生产工

艺、技术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发生改变,工程技术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5. 与食品接触的原辅材料清单见附表一

6.送检样品制作工艺

各类成品、胶料、涂料的送检样品按照产品生产工艺指令单进行制作。

7.送检样品依据的标准和送检频率

各类涂料、密封胶、易拉盖的送检样品,原则上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进行制作,为避免重复,对同一材料用于不同产品,但检测指标要求相同的只选取其一作为代表;样品制作时特别注意防止污染。

送检样品所采用的标准按照以下原则:国内销售的产品采用中国的标准,出口产品采用中国及目的地国标准,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

照双方合同编写的验收标准。依据标准、送检机构和送检频率见附表二。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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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34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

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

喷涂通用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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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0Purpose目的 (3) 2.0Scope范围 (3)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3) 4.0Definition定义 (3) 5.0Procedure程序 (3) 5.1 来料检查: (3) 5.2前处理后检查: (3) 5.3、屏蔽 (3) 5.3.1屏蔽前检查 (3) 5.3.2屏蔽后检查 (4) 5.4、待喷涂零件 (4) 5.5、喷涂后零件 (4) 5.6、包装 (4) 6.0 Reference相关文件 (4) 7.0 Record 记录 (4)

1.0Purpose目的 为了明确检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Scope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喷涂检产品的制造过程,其他过程可参照执行。 3.0Responsibility 职责 无 4.0Definition定义 无 5.0Procedure程序 5.1 来料检查: 5.1.1、实物和流程单零件号是否符合; 5.1.2、零件数量和流程单数量是否一致; 5.1.3、流程单上上道所有工序是否都有签字确认; 5.1.4、来料无变形、损坏、划伤、深打磨痕; 5.1.5、来料无严重锈迹; 5.1.6、来料无刮手的毛刺; 5.1.7、来料无漏工序,如漏攻丝、漏压PEM; 5.1.8、焊接来料无焊渣; 5.1.9、焊接来料无焊缝开裂; 5.1.10、焊接来料无焊缝漏打磨; 5.1.11、不能有影响喷涂的折弯印; 5.1.12、如是铝合金的激光件,注意边缘是否有胶残留。 5.2前处理后检查: 5.2.1、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明显变形、碰撞、损坏、划伤; 5.2.2、前处理后零件不允许有严重生锈、油污; 5.2.3、零件不允许有手感的毛刺; 5.2.4、合格的磷化膜应该是工件的颜色是灰色的,膜层应当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铝皮膜应该是本色的,无光泽的。 5.2.5、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的时候,均为允许缺陷:轻微的水迹、泛黄和挂灰现象。由于局部热处理、焊接和表面状态的不同而引起的颜色和结晶不均匀:在焊缝处无磷化膜。 5.2.6、磷化后的工件具有下列情况均为不允许的缺陷:磷化膜疏松;工件上有红色的锈斑;表面严重挂灰;除焊缝外局部无磷化膜。 5.2.7、前处理后的工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喷粉或者喷漆。如果因故没有及时喷粉或者喷漆,须经相关人员评审确认后再喷漆、喷粉或另做磷化处理。 5.3、屏蔽 5.3.1屏蔽前检查 5.1.1.1、零件不允许有变形、损坏、划伤;

医院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

XX医院 外送标本流程 检验科、各临床科室: 为加强我院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病理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请各手术科室、检验科严格依照标准和要求管理病理标本送检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科室“标本送检申请单”填写内容要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送检医师签字,每栏必填,不可有空缺;严格核查标本和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后,方可送检。 2、检验科标本登记工作要求:检验科负责标本的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检查科室标本送检单填写是否完整,核查标本与送检单是否一致;每个标本送检都要登记在医务科发放的《医院病理标本签收登记表》上,严格依照表格内容逐项登记,不可漏登;取标本时要及时签字;病理报告返院后,检验科要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病理号;住院患者的病理报告及时通知住院临床科室,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并告知病理诊断结果,患者领取报告时要签字。 3、病理报告归档要求:住院部的病理报告原件要归档在病历中,并把复印件提供给患者,对病理诊断结果要有处理意见和治疗方案;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单,检验科要对每份病理报告做好登记,同时所有病理报告要有复印件分科、分年份归档,便利日后查找。 外送检验工作流程

XX医院 外送标本制度 1.检验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

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两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范本 两篇 篇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篇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

外送标本流程 检验科、各临床手术科室(妇产科、外科): 为加强我院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病理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请各手术科室、检验科严格依照标准和要求管理病理标本送检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科室“标本送检申请单”填写内容要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送检医师签字,每栏必填,不可有空缺;严格核查标本和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后,方可送检。 2、检验科标本登记工作要求:检验科负责标本的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检查科室标本送检单填写是否完整,核查标本与送检单是否一致;每个标本送检都要登记在医务科发放的《医院病理标本签收登记表》上,严格依照表格内容逐项登记,不可漏登;取标本时要及时签字;病理报告返院后,检验科要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病理号;住院患者的病理报告及时通知住院临床科室,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并告知病理诊断结果,患者领取报告时要签字。 3、病理报告归档要求:住院部的病理报告原件要归档在病历中, 并把复印件提供给患者,对病理诊断结果要有处理意见和治疗方案;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单,检验科要对每份病理报告做好登记,同时所有病理报告要有复印件分科、分年份归档,便利日后查找。

外送检验工作流程

外送标本制度 1.检验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公司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

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包装材料通用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加工的技术指标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协加工的纸箱,胶袋,EPE缓冲材料的验收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6543-86 <<瓦楞纸箱>> GB18455-2001 <<包装回收标志>> GB 18580-2001 <<..人造板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3.包装材料环保基本要求 (1)所有包装材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重金属Pb、Cd、Hg、Cr6+ 总含量不得过100ppm(重量比)。 (2)纸箱、珍珠棉、吸塑盒及各种包装材料粘合剂所含有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2001标准中E2级要求(E2≤5.0mg/L)。 (3)纸箱及胶袋上均应有清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回收标志。木箱、纸箱的包装回收标志见墨稿设计图纸,胶袋上的包装回收标志见本标准的第6.7条的规定。 (4)如客户要求有GP或ROHS标签的,必须要有此标签。 5 纸箱检验要求 一. 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 l 外观检验项目规定为十一种。其中八种为轻缺陷,三种为重缺陷。轻缺陷的项目为:标志、印刷、压痕线、刀口、箱钉、结合、裱合和摇盖耐折;重缺陷的项目为内径尺寸、刀模尺寸、外径尺寸、厚度和纸板性能测试(见下表) 项目技术要求备注 标识符号1. 造型标准,色彩正确,无变形,错位现象相关要素经由客户方确定 印刷(色彩、内容)1. 箱(盒)面图案、文字印刷清晰、深浅一致、内容全齐、正确,无漏印、多印、变形、走位现象。2. 印刷无露白,侵墨,重影现象,目视无色差。3. 印刷条码及字符须清晰可辩,能正常读码含正麦(正面)、侧麦(侧面)等印刷内容 压痕线1. 压痕线宽:单瓦楞纸箱不大于12mm;双瓦楞纸箱不大于17mm.2. 折线居中,不得有裂破、断线、重线等缺陷,箱上不得有多余的压痕线 刀口1. 刀口无明显毛刺,裁刀切口里面纸裂损距边不超过8mm或长不超过12mm,2. 成箱后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 箱钉1. 箱钉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钢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它使用上的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Q/JD T0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D 3147-2011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2011-08-23 发布 2011-09-10 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的起草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总院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正文、陈盛、胡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1年 08月23日首次发布。

国产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产零部件包装的设计原则、塑料周转箱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料架设计及制作标准、金属网箱设计及制作标准、纸箱制作标准、周转料箱料架附带内部衬格的设计要求、托盘标准和相关条件目录。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自主品牌汽车制造工厂用于国内流通的外购零部件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GB/T 3094-2000 冷拔异性钢管 GB/T 4122.1-2008 包装术语第1部分:基础 GB/T 4122.3-1997 包装术语防护 GB/T 4122.4-2002 包装术语木容器 GB/T 4122.5-2002 包装术语检验与试验 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768-2008 防霉包装 GB/T 4857.1-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T 4857.3-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4-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 GB/T 4857.5-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T 4857.9-2008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9部分:喷淋试验方法 GB/T 4857.14-1999 包装运输包装件倾翻试验方法 GB/T 4857.19-1992 包装运输包装件流通试验信息记录

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修订稿

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外送标本流程 检验科、各临床手术科室(妇产科、外科): 为加强我院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病理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请各手术科室、检验科严格依照标准和要求管理病理标本送检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科室“标本送检申请单”填写内容要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送检医师签字,每栏必填,不可有空缺;严格核查标本和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后,方可送检。 2、检验科标本登记工作要求:检验科负责标本的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检查科室标本送检单填写是否完整,核查标本与送检单是否一致;每个标本送检都要登记在医务科发放的《医院病理标本签收登记表》上,严格依照表格内容逐项登记,不可漏登;取标本时要及时签字;病理报告返院后,检验科要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病理号;住院患者的病理报告及时通知住院临床科室,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并告知病理诊断结果,患者领取报告时要签字。 3、病理报告归档要求:住院部的病理报告原件要归档在病历中,

并把复印件提供给患者,对病理诊断结果要有处理意见和治疗方案;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单,检验科要对每份病理报告做好登记,同时所有病理报告要有复印件分科、分年份归档,便利日后查找。 外送检验工作流程 1.检验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标准版)

海口*****蛋糕店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店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备必要的低温储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盒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低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规定食品经理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品种配备足够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盒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示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着名称及联系电话的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盒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制食品,设更衣和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地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盒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治害虫孽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积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用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消毒,清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孽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读存放其他杂物盒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放专柜,并有记录本。

包装材料检验标准

附件1 文件编号:XYLT/ZLB/017 包装材料验收标准 一、目的 1.规范进厂所有包装材料的验收,保证进厂的包装材料都是合格的。 2.此标准对于包装内袋(铝箔包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厂的包装内袋、卷膜、铁盒、纸盒、热收缩膜以及纸箱的验收。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确定产品材质、规格、版面等技术参数,并根据生产需要下订单。 2、质量部负责产品验收和审核,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及检验报告的索取。 3、包装材料库负责按订单收货入库,并作好相关记录。 四、引用标准: 1.GB 2828 –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度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2.GB/T 10004–1998 耐蒸煮复合膜、袋 3.GB/T 10005–1998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4.GB 6543–2008 瓦楞纸箱 5.GB 12904-2003 商品条码 6.GB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识 7.GB 9683–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8.YS/T 435–2000 易拉罐罐体用铝合金带材

9.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0.GB/T 21302-2007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 11.GB/T 11680-1989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12.GB/T 13024-2003 箱纸板 五、检验程序 1.运输要求: 运输车辆符合卫生要求,干净无污染,有必备的防雨、防尘措施。 2.内包装材料:铝箔包装袋和卷膜 2.1标样的确定: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定版后将标样以及相关技术参数交予质量部,质量部按标样进行验收。如果标样有所改动,请及时通知质量部。 2.2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具体如下表: 表1 表2 2.3样本采集:确定样本量后,采样要全面。箱(袋)的上中下三个方位都要采集到。 2.4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2.4.1材质:按GB/T 10005—1998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医院检验外送标本流程制度

XX医院 外送标本流程 检验科、各临床科室: 为加强我院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确保病理诊断质量与医疗安全,请各手术科室、检验科严格依照标准与要求管理病理标本送检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科室“标本送检申请单”填写内容要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联系电话、送检科室、送检日期、临床诊断、取材部位、标本件数、送检医师签字,每栏必填,不可有空缺;严格核查标本与申请单内容就是否一致后,方可送检。 2、检验科标本登记工作要求:检验科负责标本的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检查科室标本送检单填写就是否完整,核查标本与送检单就是否一致;每个标本送检都要登记在医务科发放的《医院病理标本签收登记表》上,严格依照表格内容逐项登记,不可漏登;取标本时要及时签字;病理报告返院后,检验科要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病理号;住院患者的病理报告及时通知住院临床科室,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并告知病理诊断结果,患者领取报告时要签字。 3、病理报告归档要求:住院部的病理报告原件要归档在病历中,并把复印件提供给患者,对病理诊断结果要有处理意见与治疗方案;门诊部的病理报告要及时通知患者来取报告单,检验科要对每份病理报告做好登记,同时所有病理报告要有复印件分科、分年份归档,便利日后查找。

外送检验工作流程

XX医院 外送标本制度 1、检验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就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就是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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