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e0eca07e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8a.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我省是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制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9月9日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拟招生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拟招生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14•【字号】浙教办函〔2019〕301号•【施行日期】201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拟招生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01号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本科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3号)要求,现将做好我省高校(包括普通高职高专院校、设有高职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下同)2020年拟招生高职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校要结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完成实施“十三五”专业规划,继续优化专业结构,精简专业数量,培育办学优势特色。
拟招生专业申报以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近年增补专业为依据。
二、非“国控”的拟招生专业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申报;今年起申请新增设“国控”专业须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平台操作指南执行。
申报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
非“国控”拟招生专业于2019年11月8日截止,申请新增设“国控”专业于10月20日截止。
未经平台报送备案或审批通过的专业,教育部不安排招生计划。
三、拟招生专业报送范围包括各校的现有及拟增设的高职专业。
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经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紧缺专业学制方可为2年,五年一贯制专业按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年限(2年或3年)填写学制,且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根据对应学制填写。
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3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请。
申请新增设“国控”专业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可平台生成、导出),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后报送。
2024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计划

2024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计划2024年,浙江省实行了三位一体招生计划,这个计划是根据人才需求和学生的兴趣特长来制定的,旨在培养多样化、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
这个计划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位一体招生计划包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按照综合素质招生,重视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是针对有艺术特长的学生,通过专业可行和实际操作来判断学生的艺术水平;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是针对体育特长生的选拔,通过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来选拔学生。
这三个计划的实施,可以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并且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
首先,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多元化的考核方式,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能力。
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则更注重学生的专业特长,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在艺术和体育方面的特长和兴趣。
通过这些计划,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教育,让学生能够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得到更好的培养和发展,从而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其次,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有助于推动教育公平。
传统的招生方式往往只看重学生的分数,这样很容易造成学生之间的差异化发展。
而三位一体招生计划通过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能力,能够更加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避免了分数的盲目竞争,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去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更加乐于学习,同时也能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学习压力。
最后,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有助于培养多样化、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
传统的招生方式往往只注重学生的学术能力,而忽略了学生的其他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而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特长能力,能够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他们具备更多的技能和能力。
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在学术上有优势,在艺术和体育方面也能表现出色。
浙江三位一体录取规则

浙江三位一体录取规则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规则是指浙江省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新政策,于2024年首次启用,该政策将高考成绩的60%、综合素质评价20%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学生的录取成绩和学业水平。
首先,高考成绩占60%的比重在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规则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这个比重是由学业水平测验成绩和高考成绩综合决定的。
学业水平测验成绩包括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三个学科,其中信息技术占20%、艺术和体育各占5%的比重。
高考成绩则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每个学科的占比约为0.68%。
高考成绩的稳定性和公平公正性决定了它在录取规则中的重要性。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占20%的比重也是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规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高中的学科课程之外的综合素质养成,如素质评量、学科竞赛成绩、科研项目、实践活动、文化艺术和社会公益等方面。
这个比重的引入是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最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20%的比重也是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规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主要是为了解决高考存在的不公平现象,通过对学生在高中学习过程中的学术水平进行测试,将学生的学术水平与高中课程标准相对应,得出学生的学业水平成绩。
总的来说,浙江省三位一体录取规则是一种全面综合考量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新政策,旨在弱化高考成绩对录取的绝对决定作用,提高对学生实际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评价。
这种录取规则的出现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机会,也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了一种新的尝试。
浙江2023年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一览)

浙江2023年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一览)浙江2023年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招生方案,严格招生程序,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试点高校是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严格执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提升相关部门协同效能,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持续优化试点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力度。
二、优化招生方案各试点高校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方案。
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主动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地方经济建设急需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倾斜,不得以此为途径变相为统招弱势专业招揽生源。
优化报考条件设置,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报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优化综合素质测试,探索完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着重考查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
严控素质特长项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素质特长应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有效考查,不得以证代分、以奖代分。
严把选拔录取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探索加强考生初次筛选等方式保障生源质量,原则上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严格考试管理各试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综合测试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
浙江2020年三位一体整理

• 我校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以下标准进行折算:A等计15分,B等 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其中省内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 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 “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 的情况,取其中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温州医科大学 5月19日8:30-6月2日17:00
• 1.本次选拔分为三类,每个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 科目要求。
• 2. 各类别选拔的分数要求:
• (1)医学临床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5分。
• (2)医药技术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0分。
• (3)医学相关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75分。
• 1.报考综合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者。
• 2.报考国际合作办学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者。
嘉兴学院 5月23日-6月10日
• 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 科目成绩合格; (二)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 等);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
浙大城市学院 5月20日9:00-6月1日16:00
• (一)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折算方法:A等计 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 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5月18日9:00-6月6日17:00
• .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各科目成绩合格,折算成 绩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学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 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10门;成绩折算 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其 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A等计15分,超过100分按100 分计),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达到B等(2016届及以前往 届生为P等)及以上。
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解读.doc

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解读这一浙江省独有的招生选拔形式,突破了传统以单一成绩作为
评价选拔的依据。
而是通过多元化评价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选拔和
择优录取,使考生更容易找到适合自己深造的高校。
第一步,初次遴选,材料报审。
高校对三位一体招生报名一般设有前置条件。
考生选考科目,
须与三位一体招生高校相关专业要求相对应;中学阶段的综合素质评
价结论,学考等级要求几个A或几个B等,均需符合所报考高校的
条件要求。
第二步,再次遴选,综合测试。
初次遴选合格后由高校再次遴选,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高校建
立考核专家师资库,每个专家组由5人以上组成,在考前随机抽取。
测试内容和标准由高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要求来定,重点测试学
生的根本素养和专业素养或专业潜质,采用笔试、面试等方法,具
体由高校自主确定。
第三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情况,按招生方案一定比例确定三位一
体招生入围,考生还须参加6月份高考。
高校按已公布的招生规那
么和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三位”成绩合成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50%。
如某高校公布
的招生简章中,确定按2:3:5的比例合成综合分,表示综合分中
学考占20%、综合素质评价占30%、高考成绩占50%。
考生报考时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可选报一所高校也可选报多所。
鉴于各高校三位一体招生规那么的制订具有自主性,测试时间也许
会有所穿插,而同学们精力有限,报考院校不宜太多,一般建议不超过3所。
2020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启动46所学校将公布招生简章

2020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启动46所学校将公布招生简章2016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启动46所学校将公布招生简章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在其官方微信上公布:46所省内地方属院校将陆续向社会公布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报名随后启动。
下周起,考生可关注相关院校官方招生网站。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特有的招生录取形式,也是新高考改革方案四大招生选拔模式之一。
考生的高考、学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部分综合形成考生的最终成绩,高校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6所招生学校,包括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本科和高职院校,占浙江省高校数量的近一半。
参加浙江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的部委及省外院校(比如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将待招生简章通过审核后另行公布。
昨天,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今年要创造条件扩大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规模和参与院校数量。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今年高职院校和高校通过提前自主招生的数量很可能会增加,利好2016届高考学生。
高中成长记录要实打实大学招生要看活生生的人2016年1月8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上线使用,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条件。
昨天,刘希平说,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述、民主评定,浙江要积极推动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参考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此前,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也曾说过,以后高校招生,不仅要看冷冰冰的分,更要看活生生的人。
业内人士说,综合素质评价,可以让高校在招生时更全面地了解学生,而不是只看分数论英雄。
50%优高招生计划用于保送刘希平说,2016年,浙江将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命题水平,规范特长生招生,落实优质高中按不低于50%的比例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的要求。
继续严格高考、中考招生管理,尤其要进一步从严控制和管理中高考加分政策,加快取消各种鼓励类加分项目。
切实把小升初不进行文化考试和就近入学要求落实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
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三位一
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
更新!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
通知
各试点高校:
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
号)规定,深入探索从唯分数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持续推进考试招
生工作公平公正。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试点方向,确保改革成效。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旨在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
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评
价体系,有利于高校选拔符合培养目标、具有专业发展潜质的学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发展和展示综合
素质与个性特长。
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改革方向,深入
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改革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
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对维护
考试招生安全稳定负总责。
要保障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优化试
点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精心组织,精细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格报考条件,强化资格审核。
试点高校要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确定考生报考条件。
要规范设置素质特长项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须组织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
性、普及性进行认真评估,确保赛事性质与招生要求相对应。
对考生提交的赛事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须明确要求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规定,逐人逐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素质特长项目、学考等第、选考科目等重点审核。
对有疑点的考生,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核查,避免出现违规放宽条件现象。
四、推进选才探索,规范招生管理。
试点高校要优化专家队伍结构,加强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
精心设计综合素质测评的形式和内容,继续加强对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强化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进一步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严格规范综合素质测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13号)等文件要求。
五、规范招生宣传,做好考生服务。
试点高校要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宣传真实准确、符合改革理念,积极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
要引导考生从“综合评价”的角度真正理解三位一体招生模式,避免考生进入“低分考生升学通道”等理解误区。
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考试期间对治安、食宿、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便利。
要组织专人承担信访咨询等工作,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诉必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省内地方属高校)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杭州医学院、丽水学院、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部委及省外高校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