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摊销及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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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折旧大于税法折旧的分录

会计折旧大于税法折旧的分录

会计折旧大于税法折旧的分录会计折旧大于税法折旧的情况下,会计部门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录记录。

下面将从概念解释、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的差异、分录示例以及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概念解释1. 会计折旧:会计折旧是指企业按照一定方法和期限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其使用寿命内的各个会计期间的过程。

通过会计折旧,企业可以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消耗。

2. 税法折旧:税法折旧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用于确定企业在纳税时可以扣除的固定资产成本支出。

税法折旧通常采用较为保守的方法,以确保企业在纳税时获得更多的减免。

二、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1. 折旧方法差异:会计部门通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加速度法等。

而税法通常规定了特定的折旧方法,如定额折旧法、年限折旧法等。

2. 折旧期限差异:会计部门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分析确定折旧期限,以合理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

而税法通常规定了较长的折旧期限,以保证企业在纳税时获得更多的减免。

3. 折旧额度差异:会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确定折旧额度,以反映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消耗情况。

而税法通常规定了较低的折旧额度,以限制企业在纳税时可以扣除的成本支出。

三、分录示例假设某企业购买了一台机器设备,成本为10,000美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

会计部门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并将其分摊到每个会计年度。

税法规定该设备采用5年期限折旧。

1. 会计部门的分录示例:借:机器设备(固定资产)10,000贷:累计折旧(累计减值准备) 2,000贷:机器设备(固定资产) 8,0002. 税法部门的分录示例:借:机器设备(固定资产)10,000贷:累计折旧(累计减值准备) 1,000贷:机器设备(固定资产) 9,000四、影响因素会计折旧大于税法折旧的情况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 折旧方法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导致不同的折旧额度,从而影响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的差异。

会计实务:摊销及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的处理

会计实务:摊销及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的处理

摊销及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的处理问: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比企业实际计提折旧年限短,及无形资产的摊销与企业实际摊销年限不一致,可否在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 答:您好:税法与会计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分析。

 1、如果企业的折旧、摊销年限长,税法中的最低折旧、摊销年限短,则应该是按照会计中实际执行的年限作为税法中的年限计算。

 例如:某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8年,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5年以上,则可以按照税法和会计中认可的折旧年限均为8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2.如果企业的折旧摊销年限短,税法中的最低折旧、摊销年限长,则应该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税法和会计的年限造成的纳税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某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3年,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5年以上,则在前3年中,税法中准予扣除的折旧额小于会计中计提的折旧额,后2年税法中准予扣除的折旧额大于会计中计提的折旧额,对于这种情况,要作为时间性差异进行调整。

前3年,将会计计提折旧大于税法准予扣除折旧的金额,作为企业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后2年,会计中已经没有计提折旧,则将税法中准予扣除的折旧的金额,作为企业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转回,调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税法中规定的折旧的年限一般是最低年限的意思,所以,如果企业采用高于最低年限的折旧年限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的情况下,一般税务机关会认可企业采用的年限数,所以是不存在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和税务差异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和税务差异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和税务差异分析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的投资。

为了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少和使用效益的消耗,会计人员会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

然而,固定资产折旧在会计和税务两个方面存在差异,这导致了企业在会计和纳税时面临着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分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和税务差异,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对企业的影响。

一、会计和税务折旧的基本概念会计折旧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式,以等额法、减值法或其他合理方法,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金额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少,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体现的一项核算处理。

会计折旧的目的是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体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使用状况。

税务折旧是指企业根据税务法规,按照规定的税法期限和税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少,并在纳税申报表中予以体现的一项税务处理。

税务折旧的目的是合理减少企业纳税额,降低税务负担。

二、会计和税务折旧的差异1. 折旧方法的选择会计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而税务折旧方法通常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核定折旧、定额抵减等,企业只能按照税法要求使用特定的折旧方法。

2. 折旧年限的确定会计折旧年限通常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政策来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税务折旧年限通常由税务法规定,一般为固定的期限,如3年、5年等。

3. 折旧额的计算会计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残值和折旧年限来计算的。

而税务折旧额通常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残值、折旧年限和税法规定的折旧率来计算的。

4. 折旧费用的确认会计折旧费用通常在核算期间内按月或按季度进行确认,并计入会计报表中的损益表。

而税务折旧费用通常按照税额的计算期间进行确认,并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填报。

三、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影响1. 税法立法的目的不同会计准则和税法立法的目的不同,会计准则的目的是衡量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税法的目的是征收和管理税收。

税法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税法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以下问题:固定资产标准、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折旧年限等。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条给固定资产下了定义:“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只有12个月的使用时间标准,不再有金额的标准。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时间和残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残值确定。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残值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法》第60条规定了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上述年限,违反税法的规定,应做纳税调增。

长于上述年限,与税法并不冲突,不做纳税调整。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一)如何确定计税基础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基础是什么?会计上的说法是原值,税法的用词是计税基础。

税法确定计税基础的方法,与会计确定原值的方法基本一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2009-4-13 10:22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上规定,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对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及其他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所得税申报时准予扣除其按照规定摊销的费用。

可见,会计与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差异较大,会计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受益年限摊销,同时对筹建费用在发生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上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按不同期限进行摊销。

首先,两者包涵范围及摊销年限不一致。

会计上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指已经支出且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费用,对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及大修理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对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将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企业会预提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费用。

而税法所称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及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置与税法不同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置与税法不同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置与税法不同会计上规定,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途理,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除购买和建造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若是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数转入当期损益。

新所得税法及实施细那么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计入有关资产本钱,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对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及其他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所得税申报时准予扣除其依照规定摊销的费用。

可见,会计与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置不同较大,会计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那么按受益年限摊销,同时对筹建费用在发生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上那么区别不同情形别离按不同期限进行摊销。

第一,二者包涵范围及摊销年限不一致。

会计上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若是指已经支出且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类费用,对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及大修理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对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本钱,并将被替换部份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当期损益,一样企业会预提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费用。

而税法所称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及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衡宇或建筑物结构、延长利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依照固定资产估量尚可利用年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依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利用年限的,除依照以上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会计经验:折旧方法改变如何处理

会计经验:折旧方法改变如何处理

折旧方法改变如何处理
企业对固定资产原本采用综合折旧的方法,即按每年8%的综合折旧率进行计提摊销,并于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了扣除,但这样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与企业实际使用情况应摊销的折旧差别较大,于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企业准备改为执行分类折旧的办法,即按照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的最低折旧年限进行计提,但折旧方法改变后会计处理及税法扣除方面应如何衔接?
 1.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取消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备案权后,为防止企业随意降低残值比例,提高固定资产折旧额,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

(国税发[2003]70号)
 2.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实行分类折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014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笔记(第十六章)

2014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笔记(第十六章)

2014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备考笔记(第十六章)一、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具体来讲:初始确认时,资产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取得成本;持续持有过程中,为资产取得成本减去以前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已经税前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资产项目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折旧(会计)—减值准备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2.无形资产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三新”标准)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计税基础=实际成本×150%—累计摊销(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会计与税法摊销基数、摊销方法、摊销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其他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会计)—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值准备产生差异的原因:摊销方法、摊销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实际成本4.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公允价值模式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历史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税法)5.存货账面价值=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计税基础=成本二、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负债项目 税法规定 计税基础1.预计负债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计税基础=0注:举例: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和重组义务等。

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不允许税前扣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注:举例:债务担保等2.预收账款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与会计规定相同计税基础=账面价值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与会计规定不同计税基础=03.应付职工薪酬一般情况下,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注: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计税基础=账面价值4.其他负债注:举例:因罚款、滞纳金等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形成的负债【提示】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关键是看税法规定以后期间能不能税前扣除,如不能税前扣除则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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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及折旧年限与税法不一致的处理
问: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比企业实际计提折旧年限短,及无形资产的摊销与企业实际摊销年限不一致,可否在所得税汇算时进行纳税调整?
 答:您好:税法与会计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分析。

 1、如果企业的折旧、摊销年限长,税法中的最低折旧、摊销年限短,则应该
是按照会计中实际执行的年限作为税法中的年限计算。

 例如:某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8年,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5年以上,则可以按照税法和会计中认可的折旧年限均为8年,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2.如果企业的折旧摊销年限短,税法中的最低折旧、摊销年限长,则应该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税法和会计的年限造成的纳税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某企业的某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3年,税法规定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5年以上,则在前3年中,税法中准予扣除的折旧额小于会计中计提的折旧额,后2年税法中准予扣除的折旧额大于会计中计提的折旧额,对于这种情况,要作为时间性差异进行调整。

前3年,将会计计提折旧大于税法准予扣除折旧的金额,作为企业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后2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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