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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畜牧水产局肉鸭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鹤城区畜牧水产局肉鸭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鹤城区肉鸭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何国柏/鹤城区畜牧水产局前言《肉鸭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本标准由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畜牧水产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畜牧水产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自2012年5月1日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12年5月1日实施;为了规范肉鸭健康养殖技术,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怀化市鹤城区规模商品肉麻鸭养殖场(小区)。

1场址选择、基础设施及环境要求1.1选址鸭场选址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排水良好和隔离条件好的区域。

鸭场或养鸭小区3 km以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等污染源。

距离其他畜禽场、干线公路和居民点1km以上。

1.2建筑布局1.2.1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

1.2.2鸭舍建筑布局符合卫生要求和饲养工艺的要求,应具备良好防鼠、防鸟设施。

1.2.3应建有兽医室,隔离舍。

隔离舍应设在鸭舍的下风向处。

1.2.4粪污处理设施和病死鸭处理设施应建在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1.3消毒设施1.3.1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

鸭舍入口处设臵消毒池或消毒盆。

、1.3.2应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对鸭场及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1.4饮用水水质标准:见附表1。

1.5鸭舍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应符合《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见附表2。

1.6废弃物处理1.6.1粪便贮存处理。

清出的垫料和粪便应进行堆积发酵处理,用于农业用肥。

粪污处理设施应为混凝土结构,防雨防渗。

1.6.2污水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净化处理(包括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措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应建立有效的粪便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污水输送至农田。

严格控制粪便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现象。

2引种要求2.1种蛋、雏鸭应从有种鸭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鸭场引入,经过产地检疫,重量应达到品种要求,符合品种特征。

全场雏鸭应来源于同一种鸭场。

2.2种蛋、雏鸭应来自于非疫区,持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

畜禽健康养殖技术课件PPT(共46页)

畜禽健康养殖技术课件PPT(共46页)
分点。为实现规划目标面临一个极大的机遇和
挑战。
当前,我市和全国各地一样畜牧业发展面临着不容乐 观的形势。
一是规模集约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落后。有关数据统 计显示,我省97%以上的养猪户的年出栏数少于50头, 99%的肉鸡饲养户(73万户)年出栏量低于2000只。 我市2006年出栏生猪189.44万头,年出栏50-50000头 的户数1540户,出栏总量50万头,占26.5%;禽出栏 3319.9万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户数839户,出栏 691.76万只,占20.8%。充分说明了畜牧业的发展仍然 是以散养为主导,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受市场波 动的影响较大。
畜禽健康养殖技术 主讲:孙良川
武汉市农业学校
第一章 发展畜禽健康养殖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目前,我国畜产品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质 量和安全隐患,导致肉、蛋、奶等畜产品不同程度地 存在着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问题,如抗生素、药物残留 超标等。同时动物疫病不断暴发,已成为制约我国畜 牧业持续发展的“瓶颈”,使我国养殖业每年损失上 千亿元人民币,并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威胁。此外, 我国养殖生产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养殖规模盲目扩 大,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致使养殖生态环境恶 化、病害严重,区域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自我修复 功能不断丧失。上述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严 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畜产品消费市场,使畜产品出口 受阻,也对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使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二是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如工业废水、 废气、废渣污染,淡水水域化学废弃物污染等) 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极大地威胁着人和动物的 安全;三是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野生动 物失去固有栖息地,使人畜共患病在全球和全 国范围内的暴发依然危机四伏。四是养殖场 “在防疫中求生存”,但并没有制定科学的免 疫程序,引起病原变异和大量耐药菌株出现。 五是滥用抗生素、激素、消毒剂、添加剂和一 些违禁药品,畜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频频受 阻。结果使养殖业的发展陷入一种非良性循环。

畜牧养殖场规章制度

畜牧养殖场规章制度

畜牧养殖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养殖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保障畜牧养殖场内畜牧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畜牧养殖场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场内所有人员,包括养殖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兽医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畜牧养殖场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为依法合规、科学管理、保障安全、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畜牧养殖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计划、生产流程、质量控制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制定畜牧养殖动物饲养管理和饲料管理制度,确保畜牧养殖动物的饲养条件和饲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定期进行畜牧养殖动物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条养殖场应当建立畜牧养殖动物防疫制度,做好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养殖动物的健康。

第九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兽医服务制度,确保畜牧养殖动物得到及时的医疗护理。

第十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工作,确保畜牧养殖场内的安全。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当建立畜牧养殖动物标识管理制度,确保畜牧养殖动物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尊重领导,服从管理,不得对领导指示抱有异议。

第十五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不得互相攀比,争夺功劳。

第十六条畜牧养殖场内所有人员应当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七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职工福利制度,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八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贡献。

第二十条畜牧养殖场应当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畜禽养殖污染,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陆生动物,包括猪、牛、羊、兔、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

国家和省、市对伴侣动物、观赏动物、竞技动物、实验动物等饲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国土、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相关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分类管理)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散养农户(以下统称养殖场户)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界定的具体标准,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施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规模养殖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投资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需要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区域划分)本市行政区域对畜禽养殖划分为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第六条(禁止区域)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为禁止养殖区域:(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高新区)和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的其他区域;(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以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人口集中区域;(三)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11年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根据201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养殖和畜禽养殖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畜禽防疫、资金保障等重大问题,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畜禽养殖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引导畜禽养殖、加工、销售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或者加入畜禽养殖合作社和行业协会。

畜禽养殖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提高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布局第七条省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农村养殖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农村养殖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农村养殖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养殖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养殖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养殖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各类养殖业,包括家禽养殖、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

第三条农村养殖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养殖场所选址、环境保护、动物健康管理、疫病防控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农村养殖规章制度遵循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利民惠农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养殖场所选址第五条养殖场所应选择地势平坦、通风良好、水土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的地方。

第六条养殖场所周围应离居民区、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一定距离。

第七条养殖场所应建立健全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粪污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养殖场所应根据养殖规模和品种合理划分区域,建立相应的栏舍和设施。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养殖场所应建立环保控制制度,定期清理消毒栏舍和设施,保持场地卫生。

第十条养殖业应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开发,保护环境生态平衡。

第十一条养殖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需要及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动物健康管理第十二条养殖业主应对自己的动物负责,提供适宜的饲养环境和食物,保障动物的健康。

第十三条养殖业主应建立动物健康档案,定期检查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疾病。

第十四条养殖业主应定期进行预防性疫苗接种,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动物的健康安全。

第五章疫病防控第十五条养殖业主应遵守国家有关疫病防控的法律法规,配合当地畜牧防疫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养殖场所应建立完备的疫病防控措施,包括隔离、检疫、消毒等措施。

第十七条养殖业主应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章处罚条款第十八条对违反养殖规章制度的养殖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在养殖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动物伤害等情况,养殖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不履行疫病防控义务,导致传染病扩散的养殖业主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畜禽健康养殖方式与相关技术应用

畜禽健康养殖方式与相关技术应用
发展 ? 为此做 以下探讨 。
1 要 打 造 一 个 健 康 养 殖 方 式 应 长 远 规 划
高起 点定 位 , 高标 准 建 场 , 并 充 分 考 虑 环 境 因
素, 这也 是现 代养 殖与 传统 养殖 的重 要 区别 之一 。 养 殖设 施 是 开 展 养殖 的重 要 物质 基 础 , 养 殖设
公 害标 准 的优 质产 品 。
2 科学 的管 理 , 集 约化 生 产 , 并 保 持 适 度 规 模 是 健 康 养 殖 的前 提
养殖 密 度与 养殖 场 的规模 大 小要 协 调 , 规模 设 计 应 充分 考 虑 饲 草 、 饲 料 的运 输 半 径 , 保 持 适 度 规 模 。根据 养殖 场 的性质 和规 模 、 不 同畜群 的要 求 、 饲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疫 卫生 条件 要求 , 又要 符 合 无 公 害 生产 基地 建 设 标
准 。因此 对 场地 面积 、 场址选择、 建 筑 布局 、 圈 舍 面
积、 采 食 宽度 、 饲 养设 备 、 饮水设备、 通风设备 、 清 粪 设备、 粪 污处 理 、 供 暖和 降温设 备 等基础 设施 高标 准 要求, 保 障养殖 动物 的健 康生 长 , 最终 生产 出符合 无
当今 畜产 品消 费水 平不 断 提高 , 市 场 需求 不 断 加大, 食 品安 全 更 加 引人 注 目。随着 养殖 业 发 展 更 加 迅速 , 出现 的问题 多元 化 , 积极探 索 高效 健康 的养 殖 业 发展方 式 , 以推 动养 殖业 稳定 、 持续 、 健 康发 展 , 已成 为一个 新 的课 题 , 引 起 社会 的广 泛 关 注 。健 康 养 殖 是一个 系统 工程 , 是 一种 可持 续发 展 的方式 , 其 主 旨在 于 资源节 约 、 环境友好 、 生态 平 衡 , 以保 障动 物 健康 和 经济效 益 的 同步 、 产 品安 全 和 环境 安 全 同 步, 同时带 动其 他 行 业 协 调 发 展 。本 文 将从 养 殖 配 套 设施 、 饲 料 管理 、 动物 福利 、 疾 病 防治 、 废 弃物 处理 实行 健康 养殖 是我 国现 阶段 面 临 的一个 亟待解 决 的 问题 。如 何打 造一 个健 康 的养殖 方式 推 动养 殖业 的

规模猪场生态健康养殖要点

规模猪场生态健康养殖要点

浅析规模猪场生态健康养殖要点[摘要] 生态健康养殖是以安全、高效、优质、无公害为内涵的可持续发展的养殖业,通过提供有利于生猪生长繁殖、发育的生态环境条件,实现“生产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生态优良化”的目标,最终达到保护人和动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关键词] 规模猪场生态环境健康养殖达到目的[中图分类号] s8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6-0206-01随着畜牧业迅猛发展,规模猪场是生猪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规模猪场,势必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笔者从事畜牧兽医工作多年来,参与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下面谈谈规模猪场生态健康养殖要点,仅供参考。

一、合理选择场址,结构布局科学实用1.场址选择应符合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地势应高燥,阳光充足,利于通风、排水;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2.结构布局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利于环保。

功能区设置一般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尿污水处理区、隔离区等,各区应严格分开。

由上风向到下风向依次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尿污水处理区、隔离区等,隔离区远离生产区;生产区各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m以上或有隔离设施,污道、净道分开,且互不交叉。

二、猪场品种应优良,饲养规模要适度1.猪场养殖效益高低,猪品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规模猪场一般选择长白、大约克、杜洛克、皮特兰等品种的猪,大长、长大无论作为父本还是母本,杂交后其瘦肉率、饲料报酬、料肉比等生产性能远远超过土猪,经济效益不言而喻。

2.饲养规模:自繁自养型,基础母猪100头左右,年出栏商品猪1600头左右;繁育仔猪型,基础母猪100头左右;仔猪育肥型,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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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一、前言
发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可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畜禽产品生产与消费需求、养殖用地与耕地保护、畜
禽粪便污染与维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可在推进畜牧业规模
养殖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
以安全、优质、高效为内涵,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并重
的可持续发展。

培植建设一批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具有较强
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畜牧生产企业,可稳定畜禽养殖总
量,增加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畜禽良种和生产实用技术推广,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畜禽粪便污染得到综合治理,改善
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降低公共卫生安全
风险。

二、场址选择适宜,场区布局科学
1、场址须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
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域建场。

2、距铁路、交通要道、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及
其他畜禽场1000 米以上;距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
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污染严重的厂矿1500 米
以上。

3、地势平坦高燥、背风向阳、空气流通良好、排废排
水方便,未被污染、无疫病流行的区域。

4、圈舍建筑一般采用朝南偏东或偏西15° ~30°圈,舍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相邻两栋纵墙距离7 米以上,端墙之间不少于9 米,距围墙不少于 3 米。

5、合理布置办公与生活区、生产区和附属配套区。

6、清洁道和污染道严格分开,互不交叉,可利用绿化
带隔离。

三、饲养品种优良,饲养规模适度
1、饲养畜禽品种为地方优良品种、通过审核的新品种
(配套系)、批准引进的品种(配套系)或杂种优势明显的
杂交组合。

2、畜禽品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及企业标准,国
外引进的品种参照供方提供的标准。

3、畜禽养殖场(小区)饲养种类应单一,不应饲养犬、猫等其他动物。

4、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养殖场必须持有《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可证》。

5、引种渠道清楚,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购买,商品畜禽应从正规渠道引进。

6、畜禽养殖场(小区)饲养规模适度:生猪年出栏500 头以上,肉禽年出栏 1 万只以上,蛋禽存栏2000 只以上,
奶牛存栏 100 头以上,山羊年出栏500 只以上。

7、饲养密度合理(平方米/只):种公猪限位栏≥1,大栏≥ 5.5 ,母猪≥ 1.8 ,育肥猪≥0.7 ;肉20鸡日龄≥ 0.037 ,40 日龄≥0.071 ,60 日龄≥0.1 ;蛋鸡地面平养≥0.16 ,网上平养≥ 0.1 ,笼养≥0.04 ;奶牛≥9;山羊≥2。

8、种畜禽场具有品种选育计划、选育方法、配种制度
及性能测定方案等;商品场饲养的畜禽具有良好的均匀度和
一致性。

四、生产流程合理,设施
设备先进
1、场区应有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土地面积、水源和电源。

2、有为其服务的与饲养规模相配套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场区内人员、畜禽和物品等应采取单一流向。

4、全场(小区)或单栋圈舍应实行全进全出制度。

5、依据畜禽生产目标和生理阶段科学配制日粮,更换饲
料要有适当的过渡适应期。

6、猪场实行自繁自养,提倡人工授精,一般采用小单元
饲养或多点饲养技术,仔猪早期断奶,商品猪全程配合料饲
喂,适时出栏。

蛋鸡采用笼养或网上平养,蛋鸭采用网上或地面平养,
肉禽采用网上平养和放牧补饲结合,蛋禽适时淘汰更新,肉
禽适时上市。

奶牛、肉鹅采用舍饲与牧饲结合。

山羊圈养,地面垫料平养鸡或高床饲养。

7、畜禽圈舍配有必需的养殖基础设施设备,操作方便、整洁、实用。

圈舍配备合适的调温、调湿、通风等设备,配备自动喂料、饮水、清污以及除尘、光照等装置。

圈舍内应配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

五、档案记录齐全
1、畜禽养殖场应有岗位责任、防疫消毒、档案管理等
生产管理制度,制度应上墙。

2、畜禽养殖场应建立规范的档案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3、养殖档案应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
志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
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
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4、除特别规定外,所有原始记录应保存 2 年以上。

六、投入品使用规范
1、使用的饲料和饲料原料应色泽一致,颗粒均匀,无
发霉、变质、结块、杂质、异味、霉变、发酵、虫蛀及鼠咬。

2、规范使用兽药,禁止使用法律法规、国家技术规范
禁止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

3、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
不得在垃圾场或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

4、兽药使用应在动物防疫部门或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
凭兽医处方用药,不擅自改变用法、用量。

5、取得无公害畜禽产地认定证书,提供本年度畜禽产
品或饲料合格检验报告。

6、饲养场技术人员、兽药采购人员应熟知《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禁用兽药规定》、休药期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

七、防疫措施严格
1、具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免疫工
作制度、休药期制度、卫生消毒制度、投入品的采购使用和
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

2、根据不同畜禽种类、生长阶段、当地疫病发生情况
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畜禽免疫档案规范齐全,并保存 3 年以上。

3、生产区四周应建有围墙或防疫沟,大门出入口设有
值班室、消毒池等;生产区门口应设有更衣换鞋或消毒设施;
圈舍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或消毒盆。

4、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奶牛场还应具备有效的布病、结核病监测合格证明。

5、有储藏防疫物资的冷链设施设备(如冰箱、冷藏包等)。

6、牲畜口蹄疫、猪瘟、猪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
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要求实施强制免疫病种的
应免密度达100% ,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

7、饲养场工作人员应无人畜共患病;奶牛场工作人员
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建立
职工健康档案。

8、畜禽标志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在指定部位加施畜禽标志,标志不得重复使用。

9、具有病死畜禽隔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保持场区内、
外环境清洁卫生。

八、粪污治理有效
1、畜禽舍内配备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有与养
殖规模相适应的堆粪场,不得露天堆放。

2、场区内粪污通道改为暗沟,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

3、建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
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4、畜禽粪污实行农牧结合,就近就地利用,不直接排放
到水体,经综合治理后实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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