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及地下给排水管道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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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消防及地下给排水管道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本标段消防及地下给排水部分包括:装置区内地下给排水管网、装置区内的生产污水、污染雨水、冲洗地面水的预处理及输送等。主要材质为:焊接钢管、钢丝骨架增强复合管、排水塑料管、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施工工序见下表:

1 材料检验

1.1 工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对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应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并进行外观检查。

1.2 管道及管件在施工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不得混淆和损坏,标记要清楚。暂时不能施工的管子封闭管口。

1.3 混凝土管工作面的损坏程度,要小于壁厚的1/3,宽度小于抹带宽度的1/4,每个管口损坏的长度合计要小于管外径周长的1/6。

1.4 橡胶、石棉橡胶等垫片,质地要柔韧,厚薄均匀,没有老化变质分层现象,表面不能有折损、皱纹等缺陷。

1.5 阀门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的不单独进行压力试验,在管道系统试压时进行试验;阀门公称直径小于DN400且大于DN50的铸铁阀门按10%进行试验,试验介质采用洁净水。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1.5倍,保压5分钟,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1.25倍。如发现不合格,则加倍抽验。

2 管沟及基坑土方开挖

2.1 测量放线:

⑴施工前,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⑵各类桩及临时水准点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要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⑶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要进行校

测。

⑷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符合表3.14-1的规定。

表3.14-1 测量放线允许偏差表

2.2 地下降水

地下降水采用井点降水的方法,降水井采用砂管井,井深为15m。

2.3 沟槽开挖:

⑴地下水位须降至比管沟底部低0.5m时,方可进行沟槽开挖。

⑵管沟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清理的方法。

⑶沟槽开挖时,不得扰动管底原土,用人工清底,如原土受扰动,扰动深度在150mm以内时,用原土夯实,扰动深度在150 mm以上时,用3:7灰土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⑷钢管直接敷设在原状土上;钢筋混凝土管:管顶覆土0.7≤H≤3.5,做1200混凝土条形基础;塑料管道沟底无突出的尖硬物,管道基础铺砂垫层,厚度为150mm。

⑸开挖土方时,安排专人时刻注意地下的障碍物,发现情况及时与业主和监理代表取得联系,取得认证和处理办法。

⑹施工技术人员及时与监理部门及业主质检人员进行验沟及验槽,基底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验沟及验槽合格后,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 管道敷设与安装

管道敷设安装采用先干管道后建井的方法。施工时将管道直接连通,在井位上方竖标志杆,待后期工程结束后,再度挖开修井,对于管道上需加盲板或一次法兰的地方也竖标志杆,待后期工程结束后,再度挖开施工。

3.1 管道敷设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合格。

⑵与管道连接的设备找正合格,固定完毕。

⑶管子、管件及阀门等已按设计要求核对无误,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

3.2 碳钢管道的组对、焊接见“工艺管道安装施工”。

3.3 钢丝骨架增强复合管采用电熔焊及法兰连接;排水塑料管采用粘接连接及法兰连接。

3.4 混凝土管道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⑴水泥标号不低于325号;砂粒径为0.5~2mm的清洁中砂;水泥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

⑵接口前,将管端凿毛,凿毛宽度为100mm,并清洗干净。

⑶抹带时先抹15mm厚的水泥砂浆,然后铺160~180mm宽的钢丝网,钢丝网搭接长度为100mm,插入管基深度为100~150mm,最后抹10mm厚的水泥砂浆。

⑷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后,在潮湿的环境下进行养护。

⑸在管道下沟前必须作隐蔽验收,由业主签字认可,否则返工,管道下沟必须采用尼龙吊带作为吊具,以防损坏防腐层。

3.5 管道穿墙处设预留孔或预留套管,穿墙、池壁和井壁处设套管,套管间隙用石棉绳封堵严密,预留孔或套管内的管道不得有接口;过路管线按照设计要求设置过路套管,套管内的管道如有接口,接口处进行无损射线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3.6 阀门安装

⑴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型号、规格。

⑵阀门在关闭状态下进行安装,•有介质流向要求的阀门必须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⑶阀门的操作机构和传动装置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动作灵活,指示准确。

4 附属构筑物安装

4.1 井室的尺寸偏差为±20mm。

4.2 安装井圈时,先清理井圈的污垢和灰尘,后用水泥砂浆砌筑抹光。

4.3 管子穿井壁处要严密,不漏水。

4.4 道路上的井盖同路面齐平,允许偏差为+5mm;非道路上的井盖,高出设计地面50~100mm,并在井口作好护坡,坡度为0.02。

4.5 井室的尺寸要满足阀门、管件的装卸。井壁和井底与法兰外缘的距离不小于300mm。

4.6 水封井要做好防水。水封井水封深度不小于250mm,水封井底部的沉泥槽净深不小于250mm。

5 管道系统试验

5.1 管道安装完毕,应按设计规定对管道系统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采用水压进行。

5.2 管道系统试验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管道外观检查合格;埋地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及管基、垫层等复查合格。

⑵试验前将不参加试验的设备、仪表、消火栓、安全阀、自动排气阀和管道预留头等加以隔离。

⑶隔离采用加盲法兰和盲板并加临时标志杆,为今后施工提供方便。并对管道各处放空和排液点进行检查。

⑷管道试验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块,并经校检合格,其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最大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 2倍。

5.3 管道试验长度不大于1Km。

5.4 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遵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水压分级升至试验压力后,保持恒压10min。检查接口、管身无破损及漏水现象时管道强度试验为合格。

5.5 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

⑴管道严密性试验采用注水法进行。

⑵管道严密性试验时,不得有漏水现象。实测渗水量不得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

⑶在试验压力下,10min降压不大于0.05MPa时,可认为严密性试验合格。

⑷非隐蔽性管道,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管道及附件无损坏,然后使试验压力降至工作,进行外观检查,无漏水现象认为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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