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慢病示范区工作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为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卫疾控发【2012】34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根据《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湘卫疾控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设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我县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并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趋势,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建设目标

(一)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在2015年建设成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进一步达到国家级示范区标准。

(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三)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

(四)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工作指标

(一)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人群体重、腰围知晓率达到70%以上;35岁及以上人群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9克;成年人吸烟率降低到25%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不超过8%。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我县患病率;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四)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60%。

(五)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40%和35%。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我县慢性病社区诊断。收集、整合并分析我县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基线调查工作,分析我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慢性病监测系统涵盖我县全人群,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

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等基本内容。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发布慢性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突出地方特色,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面向全人群,推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开展群众社区健身活动,推广简便技术和适宜工具,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健康的技能。

(五)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的检出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对发现的高风险人群进行定期监测和随访,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六)规范基层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细则,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慢性病管理效果评估。强化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作用,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模式,试点推广,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康复期等慢性病人,以社区(村)为单元,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

责人为成员的“**县建设湖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督导检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县直相关部门要指定联络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

(二)成立由临床、公卫、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效果评估和决策咨询,对示范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每年度4次及以上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把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列为改善民生、巩固和提升卫生发展成果、推进医疗卫生改革、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县卫生局要进一步明确县疾控中心、综合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职责,分工协作,形成配合密切的工作团队,共同抓好慢性病防控工作。

六、部门职责

根据《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我县建设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指标并对照《湖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宣传部:参与制定全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

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开展慢性病防治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传教育,大力报道我县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成果、经验和重大主题活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定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媒体宣传计划,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1次及以上。

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治规划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兼顾,把慢性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对慢性病防治项目予以倾斜。

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中央投入提供1:1或1:2配套项目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并规范管理。

教育局:结合素质教育工作,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列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每学期课程不少于2学时。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家长会等形式,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慢性病防控相关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

民政局: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中,协助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治的管理工作和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人社局:负责城镇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将相关防治费用纳入医保范畴,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治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