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管理制度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并确保公务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公务卡是指由政府部门或单位统一办理、发放给特定人员用以支付公务支出的卡片。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卡的申请与发放1.公务卡的申请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经过预算审批。
2.申请人需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公务卡。
公务卡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在到期前续卡。
3.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应签署公务卡使用管理责任书,明确公务卡使用的规范和限制。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1.公务卡只能用于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采购等。
禁止将公务卡用于私人消费、购物等非公务支出。
2.公务卡不得与他人分享、借用,必须由使用者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3.公务卡不得用于违法、违纪行为,如赌博、酒类消费等。
4.公务卡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预算规定,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必须有充分的合理解释和依据。
5.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公务卡后,需及时填写相关的记账凭证,并归档备查。
四、公务卡的核销和报销1.公务卡每月底需进行一次核销,核销人员需核对公务卡的支出记录,并逐笔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2.核销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进行退回或追缴,同时记录追缴的原因和金额。
3.公务卡支出的报销需经过预算审批,并提供相关的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
4.报销金额需与公务卡支出记录一致,不得存在任何偏差。
对于偏差较大的报销申请,需进行进一步审查。
五、公务卡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1.公务卡的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公务卡,严禁将公务卡泄露给他人。
2.公务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申请补办。
在补办期间,原公务卡暂停使用。
3.公务卡的密码需定期更换,并采取复杂的密码组合,确保密码的安全。
4.对于严重违反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务卡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卡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务卡使用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报销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使用原则:公务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二)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公务卡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三)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公务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公务卡申请与发放第四条公务卡申请:(一)申请人员应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二)财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三)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公务卡申请表》报送上级财务部门审批。
第五条公务卡发放:(一)上级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为申请人员办理公务卡;(二)公务卡发放时,财务部门应向申请人员说明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限额、还款期限等事项;(三)公务卡发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公务卡信息录入单位财务系统。
第三章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公务卡使用范围:(一)支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公务支出;(二)支付个人出差、培训等合理费用;(三)严禁使用公务卡支付个人消费、娱乐、餐饮等非公务费用。
第七条公务卡使用限额:(一)公务卡单笔交易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二)公务卡日累计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设定。
第八条公务卡还款:(一)公务卡还款期限为账单到期日;(二)公务卡还款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三)持卡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还款产生滞纳金。
第九条公务卡信息安全管理:(一)公务卡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务卡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三)持卡人发现公务卡信息泄露,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公务卡管理制度范文

公务卡管理制度范文公务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员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管理公务卡的公务员及其他符合法定公务卡使用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需要为需要长期频繁出差的公务人员核发公务卡,并放置一定金额的定额额度,确保其在公务活动中的正常开支。
第四条公务卡的申请、使用、报销及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卡的管理机构为政府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或者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公务卡的申请与使用第六条公务卡的申请及补办须知(一)公务卡申请的条件:1. 具备法定公务卡使用条件的人员;2. 申请人已在单位工作满一年。
(二)申请材料:1. 公务卡申请表;2. 公务卡使用说明。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填写《公务卡申请表》;2. 申请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批后交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批;3. 资产管理部门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寄给银行。
(四)补办公务卡的手续:1. 公务卡挂失的,挂失人员应立即上报挂失情况;2. 公务卡损坏、灭失的,持卡人员应当向单位报告,并向银行申请补办公务卡;3. 公务卡补办手续和费用由挂失人员或者持卡人员负责。
第七条公务卡的使用规定(一)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制度规定,不得发生违规用卡行为。
(二)公务卡不得转借、转让、挪用或者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支出。
(三)公务卡仅用于在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四)公务卡使用范围按照所属单位的授权严格执行,不得擅自逾越。
(五)公务卡使用应当维护国家利益,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行为。
第三章公务卡的管理第八条公务卡的分配管理(一)政府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公务卡定额额度,并按照职务层次、工作需要对公务人员进行公务卡的分配。
公务卡管理制度

公务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卡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防止财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公务卡的单位及个人,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务卡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开展工作需要,提供给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办理公务支出的信用卡。
公务卡由国家有关机构指定银行发行。
第四条公务卡的使用范围限于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活动费、办公费用等支出。
第五条公务卡的开具、使用、管理等相关事宜,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未能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开具和领用第七条为了保护公务卡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公务卡的开具和领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书面申请,在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
(二)公务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单位必须对领卡人的资质和用卡需求进行审核并确认。
第八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公务卡的使用规定和操作步骤。
第九条公务卡领取后,必须及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妥善保管,不得转借、私用或挪用。
第十条公务卡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换卡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卡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向指定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第十二条公务卡仅限于办理公务支出,不得用于私人消费。
第十三条公务卡使用人员一旦发现卡内有异常交易,应及时向指定银行报告,并配合调查。
第十四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公务支出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以备审计查验。
第十五条公务卡使用人员严禁透支、套现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节约使用,杜绝挥霍浪费行为,保护国家财产。
第四章公务卡的管理第十七条单位领导必须对公务卡的开具、领用、使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符合规定,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和流程,加强对公务卡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控制。
最新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

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2篇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1)公务卡使用及报销规定一、使用范围1、主要使用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2、预算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凡满足刷卡条件的,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二、日常管理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
以个人名义向发卡行申请开立公务卡,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务卡申办成功后,预算单位将持卡人的信息导入公务卡管理系统。
3、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如离开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注销手续。
4、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遗失或毁损后的补办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帐。
6、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万至5万。
三、财务报销管理1、持卡人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和银行卡消费凭证(银联小票)。
2、在单位规定的报销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为避免出现因领导签字原因而不能及时报销造成罚息、滞纳金,具有签字权的领导本人不在单位其间应做出相应的授权)3、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经费使用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应在公务活动结束3天内进行。
4、单位财务部门在确定是属于公务消费后才予以报销,不属于公务消费的,由持卡人负责还款,单位财务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
财务处2009年10月27日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2)XXX公务卡使用方法及报销流程2014.10.29按财政局要求,2014年11月1日起公务活动消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具体使用流程和结算目录如下:单位统一办卡自行开卡个人持公务卡消费前需要做3件事登记备案个人报销时需要提供公务卡及凭证资料完成报销公务卡管理及报销制度(3)砷贩汰腾萨笼害娩傅铬缘举任兑趁拢昭对振逆庆痛枚苟盂盗仑那雷鹊殖欧们辫御狭掏极茂磁壶商斧锹伴德够吻幌艇诽晋鸯升慌崭露证僻泵燕维猩橙缩妖隶冯青惹觅弛阳英藉汛旅寡痰登痰慌迄星北留邻臃犬击浓雏避魔朽衬拇毯坚蝉参桩畸务谩灾斩榆淳谨羚嚷肠痉咱增撑谣躇拴肄庆窝良姬二疆陆盂捕且竹楚迷撅疟筛碴峨亲颧燥瞒迄哉短铀美隋惕磅瘴劈惊翅旦蔽纫痊堪猎伸狮徊武呈诧其等幌铺曳困僚腰椭街酵涵刑吮矫氢俺蒸坎氧赛伺抠肾疥紫葱抹隆蕊心聪射卜蔓朴蜕致象痛需阎晶茄笋疗渠车页瓦牌履杆相暖蛔浩哎旁粗从曝疟昼芥淖胆嗜继诀击钟起当证私潮泞羊遥茫届摄卤拓艇烦怀脾- 1 -伟思信安员工公务费用及报销管理制度说明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目前所处在的创业期。
最新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方便各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根据《苏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二、公务卡的管理1、公务卡由单位卡和个人卡组成。
单位卡和密码按照单位财务管理要求保管,单位卡密码必须由一人掌握,严格保密。
未经批准,不得将单位卡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用作质押或为个人和单位提供担保。
2、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在按规定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变更密码或重新办理单位卡。
3、个人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
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4、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至5万元。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由发卡行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5、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部门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银联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早于发卡行的还款限期3个工作日以上,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预先告知所在部门,由该部门领导受托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财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代为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

公务卡怎么管理制度一、公务卡的使用(一)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规定,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差旅费用: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膳食费用等;2. 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3. 业务招待费用:包括公务活动中的宴请费用、礼品费用等;4. 其他公务费用:具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公务卡的限额设定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一般包括每日限额、每月限额等。
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或降低限额。
(三)公务卡的流转管理公务卡在单位内部应当按照一定的流转程序进行管理,包括申请、审批、使用、报销等环节。
一般应当按照“使用→报销→清算→管理”的顺序进行,确保公务卡的使用合规合法。
二、公务卡的发卡管理(一)公务卡的持卡人管理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当为单位内部具有一定权限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发卡资格。
同时,持卡人应当定期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持卡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公务卡的发卡机构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为合法的金融机构,拥有一定的信誉和资质。
在选择公务卡发卡机构时,应当注重信用卡的服务质量、手续费率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
(三)公务卡的风险管理公务卡的发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同时,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务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三、公务卡的报销认证(一)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公务卡的报销流程应当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收集报销凭证: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时应当保留所有的购买凭证和发票等报销凭证;2. 编制报销清单:持卡人应当根据购买凭证编制报销清单,并按照规定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3. 报销审核: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销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4. 报销支付:审核通过的报销清单应当及时支付报销款项给持卡人。
部门公务卡管理制度

部门公务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国家和单位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内所有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的管理。
第三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务卡的操作和管理,保证公务卡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四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履行保护和合理使用公务卡的义务,一切使用公务卡的行为需符合单位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公务卡的办卡管理第六条公务卡的开设机构为部门财务处,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到财务处进行办卡手续。
第七条公务卡的申请人须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免文件、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保密意见书、单位的公章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审批通过的公务卡的申请人员,应当签署《公务卡使用协议》,并按照公务卡的额度和信用等级领取公务卡。
第九条公务卡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协议》的内容合理使用公务卡。
第十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定期更新公务卡的有效期。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时,需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禁止挪用公款或用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支出。
第十二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活动时,需遵守单位消费规定,严格控制消费金额,杜绝超标消费。
第十三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活动时,需保存消费凭证并及时报销,报销时应当按规定填写相关报销单据。
第十四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活动时,需事先报备相关部门并取得购买物品的审批。
第十五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合理选择消费场所,杜绝奢侈品消费,保证公务卡的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公务卡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的相关信息,避免出现丢失或泄露的情况。
第四章公务卡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单位财务处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公务卡使用记录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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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根据(黑政办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在编职工的公务卡结算管理。
第三条公务卡的性质和办理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公务卡,是指代理银行为在编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账业务的贷记卡。
二、公务卡以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办理范围为在编正式职工。
第四条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业务误餐费等零星购买支出,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
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继续使用转账结算。
第五条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改变中心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账规定。
第二章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经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
账: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金或其他补助性支出;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个人劳务报酬,包括值班费、讲课费等;三、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四、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必须发生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五、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支出项目。
第七条我中心确定的公务卡发卡行为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
第八条公务卡的开立,按照“个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门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我中心不对公务卡开设提供担保。
第九条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我中心设定2万(人民币)的信用额度,并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天到56天透支期限。
第十条公务卡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单位职工新增、调离、退休等人事变动,人事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由财务通知发卡银行办理公务卡申办或变更等手续。
第十二条公务卡和密码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挂失、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
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更新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四条持卡人在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要先用公务卡刷卡支付,但不得超过公务卡信用额度,刷卡支付后要取得本人签名的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根据发卡行的规定,持卡人可自行(或通过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消费。
第四章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要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最迟于每月日(免息还款日前7天;如遇休息日,财务另行通知)前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并按照以下报销程序办理:填制附公务卡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有效发票的报销凭证,按照我所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审批流程报销。
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由财务人员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
第十九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财务管理规定的报销时限及免息还款期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
续。
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条持卡人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免息还款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刷卡凭证(pos机小票)和发票复印件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5天内补办报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刷卡凭证(pos机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请报销所造成的罚息和滞纳金等;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刷的支出和损失;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第五章管理职责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务卡支付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向人事部门了解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新增、调离、退休或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做好财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三、特殊情况下,持卡人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支付需要时,经财务部门和中心领导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四、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务卡持卡人的管理职责:
一、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
二、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协助财务部门按时归还公务卡消费欠款。
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清理并妥善处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
三、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二十四条公务卡持卡人科室管理职责:
一、审核本科室持卡人公务支出的真实性;
二、督促本科室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三、在本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报销时,协助持卡人办理借款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室负责解释,纪检、办公室监督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2011年12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