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合集下载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规范生产操作流程,特订立本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1.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全部从事溶解乙炔生产的员工必需遵守本规定,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进行。

3.生产负责人应对本规定进行宣讲和培训,确保全部员工理解和遵守规定。

二、生产环境与设备1.生产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以防止乙炔积聚及扩散引发事故。

2.乙炔生产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标识。

3.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并有专人进行跟踪处理。

4.确保全部操作区域有充分的照明设备,确保员工能够清楚地察看和操作。

三、人员管理1.全部从事溶解乙炔生产的员工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2.确保生产现场有充分数量的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员工,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引导。

3.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擅自操作和接触溶解乙炔生产设备。

4.员工必需穿着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含防酸碱服、手套、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四、操作规程1.溶解乙炔生产操作必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舍弃任何安全环节。

2.溶解乙炔生产前,必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操作人员应熟知和娴熟掌握操作流程,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刻停止操作,并进行报修和处理。

5.溶解乙炔生产现场应保持乾净,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五、应急处理1.设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本领。

3.配备必需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有效应对紧急情况。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明确安全生产的紧要性和相关规定。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三篇)

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范本溶解乙炔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艺,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以下是一份针对溶解乙炔生产的安全管理范本。

1. 安全管理目标我们的主要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溶解乙炔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产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安全管理责任2.1 生产经理负责全面的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管理政策、标准和程序,并监督执行。

2.2 生产部门的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培训生产人员、监督操作过程、检查设备状况等。

2.3 所有生产人员有责任遵守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习,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3. 安全培训和教育3.1 所有参与溶解乙炔生产的人员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工艺流程、设备操作规程、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等。

3.2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模拟事故,提高生产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3.3 培训记录和演习报告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4. 设备和环境安全4.1 确保溶解乙炔生产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2 设立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爆装置、泄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4.3 维护生产场所的清洁、整洁,减少火灾和爆炸风险。

5. 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5.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包括溶解乙炔的配料、混合、储存和运输。

5.2 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操作行为。

5.3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6.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6.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6.3 安排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7.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7.2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储存、检验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科学管理。

第四条责任分工: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监督机制:公司建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溶解乙炔气瓶的管理第六条溶解乙炔气瓶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

第七条溶解乙炔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期限根据国家标准执行。

第八条溶解乙炔气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必须明确标识,与易燃易爆物品相隔离。

第九条禁止将溶解乙炔气瓶与其他物品叠放,不得在溶解乙炔气瓶上垛放物品。

第十条禁止随意更换溶解乙炔气瓶阀门,禁止私拉乙炔管路。

第三章溶解乙炔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使用溶解乙炔气瓶必须检查气瓶阀门是否关闭严密,确保气瓶无泄漏。

第十三条使用溶解乙炔气瓶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使用溶解乙炔气瓶必须确保使用环境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导致爆炸。

第十五条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气瓶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溶解乙炔气瓶存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溶解乙炔气瓶存储必须设置专用的存储区域,存储区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七条溶解乙炔气瓶存储区域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防止气瓶发生腐蚀。

第十八条存储的气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分类,并与易燃易爆物品等隔离存放,防止产生火灾和爆炸。

第五章溶解乙炔气瓶检验和维护第十九条溶解乙炔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期限根据国家标准执行。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在工作场所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3. 工作场所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溶解乙炔气瓶存放区域,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4. 所有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气瓶存放1. 存放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标识为“溶解乙炔气瓶存放区域,禁止火源接近”的标志。

2. 存放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存放架,每个架子上的存放数量不超过5个瓶。

3. 气瓶应妥善存放,要确保垂直放置,不得倒置或平放。

4. 存放区域应远离火源、易燃物品和高温等因素,保持通风良好。

5. 气瓶堆码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平稳可靠,不得乱堆乱放。

三、溶解乙炔气瓶使用1.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瓶体无损伤、无泄漏,阀门完好无缺。

2. 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并确保操作环境无火源。

3. 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保持警惕,严禁将溶解乙炔气瓶暴露在火源附近,防止发生火灾。

4. 操作人员在使用溶解乙炔气瓶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改变气瓶压力、温度等参数。

5. 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关闭气瓶阀门,切勿将溶解乙炔气瓶随意抛放,确保归位正确。

四、气瓶保养及维修1. 气瓶使用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超过使用寿命的气瓶应进行报废处理。

2. 气瓶保养和维修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卸、清洁或修复气瓶。

3. 即使在保养和维修过程中,也要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无火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应急处理1. 如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撤离人员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2. 在气瓶泄漏紧急处理过程中,严禁接近火源或使用明火进行处理。

3. 针对气瓶泄漏可能导致的火灾风险,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如使用灭火器材或调用消防车辆进行灭火。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要求,我对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调查和研究,并撰写了以下关于溶解乙炔厂安全生产管理的范文。

一、溶解乙炔厂概述溶解乙炔厂是我公司的重要生产部门,主要生产乙炔气体,广泛应用于金属切割、气焊、合成氨等工业领域。

虽然乙炔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危险性,但只要有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其中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事故调查与处理、应急演练等。

要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控制1. 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对溶解乙炔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估,主要包括乙炔气体的易燃性、爆炸性和毒性。

对于已知的危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未知的危险因素,要积极开展科研与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 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危险因素的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工艺控制、设备控制、操作控制和人员防护。

例如,使用防静电设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等。

3.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预防与控制措施和应急演练等内容。

应急预案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等。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本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范本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前言1.1 引言1.2 目的和意义1.3 适用范围1.4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框架第二节管理制度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2 作业票制度2.3 班组自查制度2.4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5 安全培训制度2.6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7 安全责任制度2.8 安全检查制度2.9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10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三节安全生产组织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3 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3.4 安全专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3.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3.6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第二章安全生产程序第一节安全检查程序1.1 定期安全检查1.2 计划性安全检查1.3 自查自纠1.4 监察检查第二节事故调查程序2.1 事故调查责任与程序2.2 事故调查的方法与技巧2.3 事故调查的报告与分析第三节隐患排查治理程序3.1 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原则3.2 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与实施3.3 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与反馈第四节应急救援程序4.1 应急救援组织与管理4.2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4.3 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与实施4.4 应急救援的协调与合作第五节事故预报与报告程序5.1 事故预报与报告的程序与要求5.2 事故预报与报告的内容与格式5.3 事故预报与报告的分析与总结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第一节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1.1 设备的安全防护1.2 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修1.3 设备的安全告知与操作培训1.4 设备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第二节工艺操作的安全管理2.1 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与意识培养2.2 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2.3 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2.4 工艺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三节物料的安全管理3.1 物料的储存与搬运3.2 物料的贮存与使用3.3 物料事故的风险分析与控制第四节火灾与爆炸的安全管理4.1 火灾与爆炸危险源的分析与评估4.2 火灾与爆炸事故的预防与控制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一节安全教育制度与计划1.1 安全教育的目的与要求1.2 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1.3 安全教育的组织与实施1.4 安全教育的考核与评估第二节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2.1 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2.2 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2.3 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2.4 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2.5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第五章安全生产监控与评估第一节安全监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1.1 安全监控指标的确定与计算1.2 安全监控设备的建设与运行1.3 安全监控数据的收集与分析1.4 安全监控结果的反馈与改进第二节安全评估与审查2.1 安全评估指标的制定与评定2.2 安全评估的组织与实施2.3 安全审查的程序与要求2.4 安全审查的结果与措施第六章优秀安全企业管理实践第一节安全文化建设1.1 安全文化的概念与特点1.2 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与步骤1.3 安全文化建设的效果与经验第二节安全技术手段2.1 安全技术手段的应用与发展趋势2.2 安全技术手段的选择与使用2.3 安全技术手段的效果与经验第三节安全管理创新3.1 安全管理创新的意义与要求3.2 安全管理创新的内容与方法3.3 安全管理创新的效果与经验第四节安全产品与服务4.1 安全产品的研发与应用4.2 安全服务的提供与应用4.3 安全产品与服务的效果与经验第七章安全费用与效益分析第一节安全费用的管理与控制1.1 安全费用的控制方法与技巧1.2 安全费用的管理机制与措施1.3 安全费用的预算与执行第二节安全效益的评价与分析2.1 安全效益的评价指标与方法2.2 安全效益的数据收集与分析2.3 安全效益的结果与效果第八章结束语第一节总结与展望1.1 总结1.2 展望第二节研究的不足与建议2.1 研究的不足2.2 建议第三节附件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附件二:安全检查记录表范本附件三:事故调查报告范本附件四: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范本附件五:应急救援预案范本附件六:安全教育计划范本附件七:安全监控数据分析报告范本以上是《溶解乙炔厂安全生产管理范本》的一个大致内容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确保符合溶解乙炔厂的特点和要求。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4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4篇)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作业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储存和运输溶解乙炔气瓶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确保瓶身和附件的质量,确保使用设备的完好。

3. 使用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气瓶的选用、购置和保养第四条气瓶的选用:1. 需要使用气瓶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选用符合规定的气瓶。

2. 气瓶的选择应考虑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和使用环境等因素。

3. 禁止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或有质量问题的气瓶。

第五条气瓶的购置:1. 须在合法销售渠道购买符合标准的气瓶。

2. 购买气瓶时要查验气瓶的合格证,并且对气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第六条气瓶的保养:1.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或泄漏现象。

2. 气瓶使用中、维护过程中应避免撞击、磕碰等操作。

3. 长时间不用的气瓶应妥善保管,防止腐蚀、受潮。

第三章气瓶的存放和运输第七条气瓶的存放:1. 气瓶应放在通风良好且防火、防爆的场所。

2. 存放时应避免阳光直晒和高温环境。

第八条气瓶的运输:1. 气瓶运输时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法规。

2. 运输车辆应使用专用车辆,保证气瓶的固定和稳定。

第四章气瓶的使用与安全防护第九条气瓶的标志和标识:1. 气瓶外表应有标志和标识,清晰明确,易于识别。

2. 气瓶上禁止擦拭或覆盖标志和标识。

第十条安全操作规程:1. 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使用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摆放:1. 在使用气瓶的场所必须放置灭火器,并进行定期检查。

2. 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触手可及的地方。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处置第十二条气瓶泄漏事故的处置:1. 当发生气瓶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迅速疏散人员。

2. 使用专业抢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模版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模版

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模版标题:溶解乙炔厂安全生产管理模版引言:本文旨在为溶解乙炔厂的安全生产提供一个完整而系统的管理模版。

通过制定与实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潜在危险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 溶解乙炔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二、责任体系1. 设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2. 每位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3.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职位,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生产设备管理1.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设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人员和维修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 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员工至少接受一定周期的安全培训。

2. 开展定期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激发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参与度。

五、生产作业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作业规范,要求员工在生产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员工进行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培训。

3. 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3. 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七、事故调查与分析1. 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与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2.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八、安全检查与巡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0988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Dissolved Acetylene Produc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劳动部、公安部文件(89)化工字第73号关于颁发《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劳动厅局(劳动人事厅)、公安厅(局)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局: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予颁布。

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认真执行。

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望及时报化工部。

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电石生产瓶装溶解乙炔的厂(站),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厂(站)。

生产管道输送乙炔气的厂(站),应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厂(站)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溶解乙炔生产由化工部归口管理,对建厂方针、生产安全管理、技术进步等方面实行行业指导。

第五条溶解乙炔的生产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编制,经同级计经委批准,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第六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溶解乙炔厂(站)必须向审批单位及审议单位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任务书;3.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理化安全性能、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安全要求;4.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评价;5.预防与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审批单位应会同当地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议。

未纳入规划或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建设。

第七条设计乙炔厂(站)单位,必须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熟悉溶解乙炔生产技术,经项目所在地省级化工厅(局)核准,方可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不得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设计乙炔厂(站)。

设计单位要对乙炔厂(站)的设计安全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乙炔厂(站)选用的主要设备和重要配件,必须是经省机械部门鉴定合格批准生产的,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制造资格(持有制造许可证)。

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对所生产的设备安全可靠性负责,不准为没有批准建站的单位提供设备。

第九条乙炔厂(站)的初步设计,应由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下同)计经委会同同级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审批,并请省级化工厅(局)参加。

第十条乙炔厂(站)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必须由持有施工企业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单位要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乙炔厂(站)建成后,由所在地省辖市以上计经委会同同级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省级化工厅(局)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试生产。

第十二条乙炔厂(站)经3个月以上的试生产考核,达到工艺装置运行正常、安全设施可靠、三废处理妥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后,由乙炔厂(站)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辖市以上计经委组织化工、劳动、公安、环保、城市规划等部门及有关设计、使用等单位进行投产验收和产品质量鉴定。

第十三条乙炔厂(站)经验收和鉴定合格后,持有关技术资料和审批文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厅(局)申请领取《溶解乙炔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第三章防火与防爆第十四条防火与防爆的基本要求:1.乙炔厂(站)应对所生产和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严格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技术。

3.工厂、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发动群众,实行综合治理,以达到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易燃爆物品及发火源,消除危险因素,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乙炔厂(站)应根据场所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划定厂(站)范围内的禁火区,并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乙炔厂(站)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第十七条乙炔设备、管道及构件等的导除静电接地装置,应在设备检修后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第十八条乙炔厂(站)的设备及管道系统除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外,还应有供灭火用的惰性气体设施,此两种设施可共用。

第十九条在乙炔设备、管道上以及在有爆炸危险厂房内动火时,经置换后的乙炔浓度应小于0.2%。

第二十条乙炔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在雷雨季节前及每年至少定期检测一次。

第二十一条乙炔厂(站)的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级别和组别不低于ⅡcT2的防爆电器。

第二十二条乙炔厂(站)的生产废水如需排入下水道,必须通过水封井排放,水封高度应不低于250毫米。

第二十三条乙炔厂(站)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服,宜选用防静电服及导电鞋,严禁穿戴化纤织物及带钉子鞋进入作业岗位。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栏杆等。

第二十四条乙炔厂(站)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距城市公安消防队较远或规模较大的乙炔厂(站),还应建立专业消防队(站)。

第二十五条乙炔厂(站)除设置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装置、生产厂房、仓库、装卸平台和罐区等场所,设置灭火器及其他简易灭火器材。

灭火器材的选择、配置及设定位置,应符合GB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乙炔气体火灾不宜使用卤代烷灭火剂)。

第二十六条乙炔厂(站)设置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及时修理更换,保持完整可靠,严禁挪用。

第二十七条乙炔厂(站)灌瓶间设置的紧急喷淋装置,应每周启动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电石库、电石破碎间、中间电石库、开桶间和乙炔发生器间用水灭火。

第二十九条乙炔厂(站)应有火灾报警措施,有条件的应设与消防队直通的报警电话。

乙炔厂(站)内如设有自动的灭火装置,应在值班室或控制室内设自动灭火装置启动信号。

自动灭火装置应由专人定期检查,并严格执行有关装拆和标定的规定。

第三十条乙炔厂(站)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禁火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标出警戒线,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

第三十一条进入乙炔厂(站)生产区域内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上应加装阻火器。

严禁电瓶车进入乙炔厂(站)的生产区。

第三十二条严禁将电石粉末直接倒入电石渣坑及地沟内,在生产车间内也不得任意用水化解电石粉末。

电石粉末的处理应选择空旷露天场地用水化解,在搅拌的情况下,一般每次200至250克分批倒入装有水的容器内,等上一份电石粉末完全分解后方可将下一份电石粉倒入容器内。

化解电石粉末的容器容积应不小于1立方米。

化解电石粉末的水耗量一般为10公斤(水)/公斤(电石粉末)。

化解电石粉末的渣水应排入渣坑内。

第三十三条乙炔厂(站)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向消防队(站)报警,同时迅速切断动力电源、关闭工艺管路及乙炔瓶上的所有阀门,正确选用灭火器材组织扑救,以控制火势的扩大。

1.乙炔发生器在加料时发生火灾,应立即将发生器与储气罐切断,用惰性气体吹扫发生器,同时用灭火器扑救。

2.乙炔压缩机间发生火灾时,除立即停机和切断气源外,应用水和灭火器扑救,如法兰连接处有乙炔漏出而产生火苗时,应采取措施首先扑灭高压乙炔管道的火焰。

3.灌瓶间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启动紧急喷淋装置,采取措施首先扑救乙炔管道及乙炔瓶上的火焰,并将其附近的乙炔瓶迅速搬离现场。

第四章生产操作第三十四条生产装置运行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备好所需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并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方法验收。

2.大粒度的电石必须进行破碎,并应设置通风除尘装置,保持室内空气中的粉尘含量小于10毫克/立方米。

在破碎机启动前应先启动通风装置,停止破碎机后通风装置还应继续运转5至10分钟。

3.设备开车前应做以下检查:(1)检查所有设备上的手孔、人孔、压力计、液体计及阀等的状态是否正常,所有阀门必须灵活好用;(2)检查安全阀、阻火器等安全装置,应完好并符合工艺要求;(3)检查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及自动控制联锁装置等,应齐全完好;(4)检查供水压力应符合工艺要求;(5)检查置换用惰性气体的含氧量,应小于3%。

4.各单元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开车的设备,应经过单机试车合格,各项性能都应符合工艺的要求。

5.向所有需要加水的设备内加水,并保持水位在规定的位置。

6.按工艺要求填加清净剂和干燥剂。

7.用惰性气体置换设备和管道,在所有设备死角及管道末端都应单独排放,排放气体经分析氧含量小于3%时,即认为置换合格。

8.对进厂的新乙炔瓶应做以下检查:(1)国产乙炔瓶应是经过审查批准的定点厂生产的;(2)进口的乙炔瓶应是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3)核对乙炔瓶的合格证数据与瓶上的钢印数据是否一致,对丙酮充装量及净重值进行复核,如发现不符时,应与制造单位联系,并妥善处理;(4)按乙炔瓶数量的10%(但不少于2瓶)抽查肩部间隙,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再抽查20%,如仍有不符合规定的,则应对全部乙炔瓶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除与制造厂联系妥善处理外,应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劳动部门;抽检合格的乙炔瓶重新装好瓶阀后,应按规定重做气密性试验;(5)乙炔瓶充装丙酮时的气体压力应小于0.8MPa,丙酮加入量的允许差应在标准范围以内,操作时严禁空气渗入乙炔瓶。

第三十五条发生器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密闭型料斗的发生器在加料前、后应用惰性气体置换,加料后还应用乙炔气体吹扫发生器及所有设备和管道,直至系统内的乙炔纯度大于98%,方可投入生产。

2.敞口式加料的发生器加料时,应间断、均匀地将电石加入投料口。

3.根据乙炔气体消耗量调节发生器的产气量,保持压力波动小于0.001MPa。

4.电石粒度应符合发生器的工艺要求,加入发生器的电石温度应低于50℃,并及时拣出电石中的硅铁及其他机械杂质。

5.发生器的水温不应超过80℃,发气室内的乙炔气体温度不应超过90℃,严禁发生器出现负压。

6.发生器、洗涤器、水封及水槽式储气罐待设备的液面高度应符合工艺要求,并保持稳定。

7.发生器应按工艺要求定时排渣。

排渣时应注意保持发生器正压及液面稳定。

乙炔管道及发生器附属设备要定时排放积水。

8.发生器出口的乙炔气体要定时取样分析,乙炔的纯度应不低于9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