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监理资料规范化程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各个环节。
3 职责3.1项目总监总体负责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对监理资料规范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3。
2被指定负责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工作的监理人员应保证监理资料整理归类的及时性和规范性;3。
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为监理资料管理规范化尽职尽责,并负责配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
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离时要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总监负责指定专人接管被调离的监理人员资料。
4 编制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12-8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监理规范》●《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5 监理资料的分类及要求5.1 监理资料的分类体系5。
1。
1按资料产生来源划分:业主方资料、监理方资料、施工方资料;5。
1。
2按资料内容划分: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协调等;5.1.3按工程单元划分: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5。
1。
4按时间阶段划分:前期资料、过程资料、后期资料;5.1。
5按载体类型划分:纸质载体、电子载体;5.1.6按资料的保存期限划分:永久、长期、短期、临时资料;…5.2监理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及目录化(台帐化)管理的具体要求5.2。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对项目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按本项目特点进行资料体系分类、详细策划;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档案资料可按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织归档.5.2。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资料管理工作,准确、全面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资料分类和命名规范1.资料分类:将监理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两大类。
a)纸质资料:包括合同、合同变更、通知函、报告、会议纪要、图纸、设计文件等。
b)电子资料:包括各类文件、图片、视频等。
2.资料命名规范:a)纸质资料:采用项目名称+类型+编号的形式进行命名,例如:工程监理合同-HT001四、资料的登记和流转1.资料的登记:所有进出公司的监理资料,必须在资料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包括纸质和电子资料。
2.资料的流转:所有进出公司的资料必须通过资料流转登记表进行记录,包括接收、移交、归档等环节,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资料的存储和归档1.纸质资料的存储:b)长期不使用的纸质资料应存放在公司的档案室中,每个文件夹应有明确的档案编号。
c)已完成的项目纸质资料应按照日期和项目名称的顺序进行归档,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2.电子资料的存储:a)所有电子资料应存放在公司的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上,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访问性。
b)不同项目的电子资料应按照项目名称和类型进行分类存储,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资料的保密和备份1.资料的保密:公司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的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人员的访问和复制权限,并签订保密协议。
2.资料的备份:公司应定期进行资料的备份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备份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有明确的备份记录。
七、资料的销毁和流转1.资料的销毁:根据资料的重要性和保留期限,公司应制定资料销毁的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过期或无用的资料进行销毁,同时记录销毁的资料名称和数量。
2.资料的流转:涉及到公司之间或公司与其他机构之间的监理资料流转,必须要有书面的流转申请,并通过相关人员审批和签字确认。
八、资料的查阅和借阅1.资料的查阅:公司内部人员可以通过资料管理系统进行资料的查阅,但必须要有相应权限,并在查阅后记录查阅的时间、资料名称等相关信息。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便于查阅、保存完好、保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三条监理文件资料包括项目招标文件、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日志、工程变更令、工程交底记录、会议纪要、工程验收报告等全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实行归档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五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保证原始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杜绝损坏和篡改。
第六条监理文件资料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第七条监理文件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和文件编号进行编目,建立清晰的文件索引。
第八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分类存放,采用密封包装,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监理文件资料应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建立电子档案库,并进行备份和加密保护。
第二章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流程第十条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文件收集、文件整理、文件归档和文件保管等环节。
第十一条文件收集环节应及时收集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收集的文件完整。
第十二条文件整理环节应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加工,确保文件的规范和易于查阅。
第十三条文件归档环节应根据文件的分类和编目规则,将文件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文件保管环节应对已归档的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包括定期检查、修复和更新。
第三章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和利用监理文件资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监理单位的批准。
第十六条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密要求,不得超出申请范围和权限。
第十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在规定的场所和时间内进行,并遵循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第十八条对于查阅和利用的监理文件资料,应及时记录,并及时归还或处理。
第四章监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第十九条监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顺利进行,便于后期工程验收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过程。
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监理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对于工程管理和工程验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工程监理机构负责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和整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定期收集工程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变更通知书等。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清晰有序。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登记簿,对每一份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整理规范,对于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方式、标注规则等进行规范,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可查性。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灵活性和更新性。
如发现档案的有缺失、损坏或错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三章档案归档和保管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为工程监理档案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对档案进行归档和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盗等设施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每份档案都应当有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如发现档案有缺失或损坏,应当及时采取补充和修复措施。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范资料归档工作,保证监理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坚持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依法保护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确保监理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当做到科学管理、便于查阅、严格保密、规范归档。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归档、借阅、销毁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完整、准确、可追溯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和涂抹。
第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当与建设单位和相关主体密切配合,保证监理文件资料的全面和及时归档。
第八条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保护监理文件资料安全,不得泄露、篡改、私自销毁监理文件资料。
第九条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文件资料的相关信息,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档案,确保监理文件资料的安全存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十一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和文件性质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管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如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进行分类。
第十三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文件性质,如审批文件、会议记录、技术资料等进行分类。
第十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归档日期、归档人员等信息,建立归档目录,确保归档的规范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五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尽量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以提高检索和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归档的正确和可靠。
第三章监理文件资料的借阅与查阅第十八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借阅应当为有关联的主体提供便利,但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文件管理。
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监理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监理项目,各部门、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监理备忘录、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资料清单、相关图纸资料等一切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第四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序地记录和保存。
第二章归档资料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归档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公司各项目的归档资料管理工作。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抓好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程监理归档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应当对项目监理归档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与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归档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归档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应当及时整理、编目,建立完善的归档档案。
对于各项资料,应当按照项目编号、资料名称、日期等标准建立档案。
第九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后,必须填写相关的备案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归档资料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检索的工程监理资料,应当按照归档资料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使用。
第四章归档资料查阅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后,必须填写相关的归档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归档资料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检索的工程监理资料,应当按照归档资料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查阅利用应当按照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到有序、规范。
第五章归档资料保管与销毁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保管应当按照归档资料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做到档案整齐、衔接、后期管理。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
本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2.科学规范。
资料管理必须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严格保密。
所有与工程施工监理相关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4.便于查阅。
资料管理应当便于查阅、核查和审阅,确保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历史性。
三、资料管理责任1.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监理的资料管理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
2.监理单位的主管领导必须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清楚地说明资料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流程,确保各方遵守。
四、资料管理内容1.资料的分类和归档。
对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生成的各类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和归档。
2.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采集和整理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各类资料。
3.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监理人员之间及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资料传递和交流必须明确、及时。
4.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对已整理的监理资料必须进行合理的保管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管理流程1.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及时采集和整理各类资料,如日志、会议纪要、验收记录等。
2.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监理单位的专门部门对采集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资料分类清晰、顺畅。
3.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监理人员在需要时必须及时将监理资料传递和交流给相关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监理单位的专门部门对审核过的资料进行合理的保管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六、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1.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指导监理人员执行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风电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规定1 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项目监理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规范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工程建设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干脆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项目监理部必需按公司统一要求细致做好此项工作。
3 项目监理部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专人具体实施。
4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样看法。
5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应做到:留意时效、刚好整理、真实牢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
6 日常管理中监理资料的具体分类如下:6.1合同文件监理合同(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和其他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文件;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文件。
6.2监理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会议纪要(例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其他和工程监理相关的会议纪要);监理阶段性总结报告;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日记;监理旁站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总结。
6.3工作联系文件建设单位联系单;施工单位联系单;政府部门函件;设计变更文件。
6.4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一)开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资料;人员上岗证;工程量申报及付款报告;试验室资质报审资料。
6.5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验申请表;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工程测量放线报审文件;工程进度支配报审文件。
6.6工程验收文件工程桩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等中间验收文件;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人防工程验收记录;消防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移交证书等竣工文件;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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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监理项目在项目实施中形成的,并作为监理项目档案保存的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项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QHSEP006-2013
3 定义
本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3.1 档案管理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
3.2 监理项目档案
项目监理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具有保存价值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的文件和资料。
3.3 归档
完成的或办理完毕的文件和资料,经整理成保管单位,交监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验收、保存的过程。
3.4 文件和资料
记录和反映科技活动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总称。
3.5 保管单位
一组相互联系或关系密切的文件的组合体(卷或册)。
4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原则
4.1 工程监理项目的档案编号应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建设单位未制定相关规定要求的,可参考建设单位以前大项目的规定要求进行编写,或由监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统一制订编号,并分发到各监理项目部。
第 2 页共 5 页QHSEW016-2013
4.2 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由监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统一管理。
4.3 监理项目档案工作应与监理项目同步进行。
4.4 项目监理文件资料中,由监理方发出或整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工地会议纪要、各类报告、指令等文件资料,必须有关联单位人员的及时签收,并交顾客备案。
5监理项目档案的归档
5.1 归档范围
5.1.1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勘探设计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承包单位(含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报审文件资料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资料及工程暂停令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检复检资料
—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 HSE 管理相关资料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监理日记
—监理月报
—旁站记录
QHSEW016-2013 第 3 页共 5 页—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
—工程交工验收资料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监理工作总结。
5.1.2 设备采购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建设监理合同
b) 设备采购方案、计划文件
c) 工程设计图纸和文件
d) 市场调查、考察报告、合格供货商名单及相关资料
e) 询价文件、报价评审文件
f) 设备采购招投标文件
g) 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h) 设备采购监理工作总结
5.1.3 设备监造工作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
b) 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c) 设备制造工艺方案报审资料
d) 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
e)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f) 原材料、零配件的检验报告
g) 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报审资料
h) 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
i) 大型机组出厂前的试车记录
j) 报验申请表
k) 设计变更文件
l) 会议纪要
第 4 页共 5 页QHSEW016-2013
m) 来往函件
n) 监理日志
o)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p) 监理工作联系单
q) 监理月报
r)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s) 设备制造索赔文件
t) 设备验收文件
u) 设备交接文件
v) 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
w) 设备监造工作总结。
5.1.4 勘察设计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监理委托合同
b) 勘察设计监理规划
c) 勘察设计要求文件
d)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e)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文件
f) 勘察设计过程管理文件
g) 监理报表
h)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
i) 勘察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监理文件
5.2 归档要求
5.2.1 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应符合有关编制规定和格式要求,按有关规定统一编号。
5.2.2 归档的文件和资料要字迹清晰、图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铅笔、圆珠笔等)书写和绘制。
5.2.3 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整理和组织保管单位,按保管单位打印卷内目录。
5.2.4 文件和资料归档后保管期限均为短期。
QHSEW016-2013 第 5 页共 5 页5.2.5 档案管理人员对归档的文件,应严格按规定认真验收,做好“归档记录”填写。
5.3 归档时间
工程监理项目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监负责归档。
5.4 归档数量
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无特殊约定,一般情况是由监理项目部收集整理两套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一套交建设单位,一套由公司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