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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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文件编制规范与报批流程

监理文件编制规范与报批流程

监理文件编制规范与报批流程一、引言监理文件编制规范与报批流程是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环节。

监理文件的编制规范和报批流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保证以及工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监理文件编制规范和报批流程的必要性、编制规范与要求、报批流程的步骤与要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监理文件编制的必要性监理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监理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它不仅是监理人员执行监理职责的依据,也是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作的重要手段。

监理文件的编制规范有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监理文件的编制规范与要求在监理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首先,文件的标题应明确准确,能够准确概括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其次,文件的正文应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准确,语言简明扼要。

此外,文件要求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可行性也是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关键要素。

四、监理文件编制的流程监理文件编制的流程一般包括信息搜集、文件制定、文件审批和文件发布四个步骤。

信息搜集阶段主要是收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文件制定阶段是根据信息搜集的结果,编写、修改和完善监理文件的过程。

文件审批阶段是将编制完成的文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批。

文件发布阶段是将经过审批的文件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

五、监理文件编制的要点在监理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要点。

首先,要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不应出现模糊、不清晰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

其次,要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以便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文件的要求。

此外,监理文件还应考虑工程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避免制定一些难以实施的规定。

六、监理文件报批流程的步骤监理文件报批流程包括文件的审核、审批和备案三个步骤。

文件的审核是由相关专业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批是由有权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管理办法(修改后)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管理办法(修改后)

中铁建工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建工青程 4号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与实施的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的程序化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与修订,强化公司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编制与审批1.编制1.1工程项目开工前15日内,要求各项目部上报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见附表七)。

1.2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一般方案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编制。

其中施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其余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编制。

1.3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后20日内完成,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1.4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范围见附件一,工程所在地区有更高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的编制工作应在工序开工前20日内完成,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1.5一般方案应在工序开工前15日内完成,报工程相关方审批。

1.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规范及内容参考中铁建工集团《程序文件汇编》及《管理文件汇编》。

1.7专项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首先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及其他地方性管理规定、办法等要求;其次应符合本工程实际及工程特点,方案安全、经济、可行。

2.审批项目部应根据公司制度来确定施工方案的审批人,分为一般方案(项目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需要报公司审批及专家论证的施组方案应先进行项目部内部审核,经审核人审核并修改后填写项目部内部审核表,施工方案和内部审核表一并报公司审批。

2.1一般方案的项目部审批流程技术人员编制方案→工程技术部部长评审→项目总工评审→项目经理评审→修改→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公司审批流程方案编制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填写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内部审核记录+施工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修改完成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修改情况(需填报方案修改记录)→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2.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审批流程方案编制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填写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内部审核记录+施工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修改完成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修改情况(需填报方案修改记录)→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核→依据意见修改后报专家进行论证→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2.4列入集团公司重点工程计划的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或参与编制大中型施工组织设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审查。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版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版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管理,确保策划文件的准确、完整及时编制,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监理项目部的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工作。

三、定义1. 监理项目部:指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专业部门。

2. 策划文件:指监理项目部编制的用于指导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的文件,如质量控制计划、安全计划、进度计划等。

四、编制审批管理流程1. 策划文件编制1.1. 监理项目部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制定策划文件编制计划。

1.2. 制定策划文件编制任务书,明确编制人员、时间、任务及要求。

1.3. 编制人员根据任务书要求,进行策划文件的编制工作。

2. 策划文件初审2.1. 策划文件编制完成后,需经初审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2.2. 初审人员应对策划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准确、合规。

2.3. 初审人员根据策划文件初审结果,对编制人员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3. 策划文件修改3.1. 编制人员根据初审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对策划文件进行修改。

3.2. 修改后的策划文件需再次提交给初审人员进行审核。

4. 策划文件终审4.1. 终审人员对修改后的策划文件进行终审。

4.2. 终审人员应对策划文件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准确、完整、合规。

4.3. 终审人员根据终审结果,对策划文件的编制人员提出通过或否决的意见。

5. 策划文件审批5.1. 经过终审通过的策划文件,需提交给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

5.2. 项目负责人对策划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并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5.3. 审批通过的策划文件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实施。

五、责任分工1. 监理项目部部长:负责制定策划文件编制计划,并对策划文件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策划文件编制人员:负责根据任务书要求,编制策划文件,并按时提交审批。

3. 初审人员:负责对策划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工程建设监理文件管理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监理文件管理工作规程

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长三监理[1997]020号★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工程建设监理文件管理工作规程一、总则1.1 为有利于促进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简称“承建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简称“监理合同”)中授予监理工程师职责的落实和履行,有利于工程建设监理文件(简称“监理文件”)地规范化管理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业主单位委托长江委工程建设监理部(简称“监理部”)承担的所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监理及其管理。

1.3 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熟悉和掌握监理合同、承建合同、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促使业主单位通过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运用,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促进安全生产,促进合同工期、质量和投资控制目标得到更优的实现。

二、监理文件组成、分类与合同地位2.1 监理文件的内容构成要素包括商务要素、程序要素和技术要素,监理文件必须专事专文文、表述明确、数据准确、判断正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构成要素的引用和解释必须严格以有关法规和合同文件为依据。

文件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属性与主要内容。

2.3 常规监理文件的目录组成包括:(一)对工程承建单位的“批复文件”;(二)施工过程“指示(令)文件”;(三)施工质量或合同支付“认证文件”;(四)工程建设施工“协调文件”;(五)工程工期完工及工程验收“签证文件”;(六)提交业主单位的“建议函”;(七)提交设计或施工地质单位的“商议函”;(八)工程“信息文件”;(九)监理“工作报告”;(十)监理“管理文件”;(十一)其它文件;2.4 除承建合同有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修改或变更承建合同规定,也无权免除承建合同中规定的承建单位或业主单位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监理文件的合同地位可以划分为:(一)承建合同的解释文件;或(二)承建合同的协调文件;或(三)承建合同的履行过程记录文件;或(四)监理合同的履行过程记录文件;或(五)信息反馈文件。

项目部内部设计管理规定(3篇)

项目部内部设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部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设计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方案的制定、设计变更、设计审核、设计协调等。

第三条项目部内部设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设计工作应遵循科学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可靠。

2. 实用性原则:设计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缩短设计周期,降低设计成本。

4. 责任性原则:明确设计责任,确保设计质量。

第二章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设立设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内部设计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设计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设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设计管理工作。

2. 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审批工作。

3. 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和实施。

4. 组织设计协调会议,解决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对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设计管理部门下设以下岗位:1. 设计经理:负责设计管理部门的全面工作,对设计质量负责。

2. 设计主管:负责设计方案的制定、评审和实施,对设计质量负责。

3. 设计员:负责具体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三章设计方案管理第七条设计方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设计方案编制:设计员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设计方案,经设计主管审核后报设计经理审批。

2. 设计方案评审:设计方案经设计经理审批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3. 设计方案审批: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

4. 设计方案实施:设计方案经审批后,设计员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工作。

第八条设计方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评审内容全面,确保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 评审程序规范,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3. 评审结果明确,为设计方案的审批提供依据。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九条设计变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设计变更申请:设计员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设计主管审核后报设计经理审批。

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编制、审核与审批的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编制、审核与审批的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编制、审核及审批的规定本规定所指承建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文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各类施工专用计划等。

一、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编制1、参与编制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结)算人员等,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承建总部提供技术支持,大型项目和技术难度高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由技术主任主持编制。

2、编制时间: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需要提供的有关施工技术方案文件,可参照投标技术文件进行编制,应在申办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应在相对应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核和审批。

编制工作应适当提前,应考虑后续的审批和自行修改的时间以及呈报监理方的审批时间。

3、应急编制:如果由于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紧急、急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原因,需要应急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文件,项目经理必须采取应急手段,主动组织应急编制力量、加班加点、迅速掌握投标技术文件、紧急踏勘现场、快速召开现场编制会议、利用社会技术资源等措施,提前着手编制工作,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并保证编制文件的质量。

项目承建总部专业主任应积极主动介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共同完成。

二、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审核、审批1、审核、审批工作:项目承建总部的专业主任按岗位分工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相应专业内容进行的第一层次审核,重点针对技术文件的完整性、针对性、常识性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姓名。

项目承建总部总工程师对经过专业主任审核的施工技术方案文件进行第二层次的审核,重点针对技术文件涉及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把关,并全面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姓名。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对经过项目承建总部审核的施工技术方案文件进行审批,重点针对技术文件涉及的危险性较大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把关,并签署审批意见、姓名、日期。

2、审核、审批时间:审核、审批时间一般在三至五个工日内完成,平均每个岗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监理规划编制规定

监理规划编制规定监理规划是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4、公司《质量手册》、监理工作文件等;5、项目监理实施策划内容。

二、监理规划的编制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说明工程项目名称、组成及建筑规模、预计工程投资总额、计划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特点等。

2、监理工作范围:说明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的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说明委托监理合同中所确定的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所确定的监理工作三大控制目标(“质量、进度、造价”),以及根据公司总的质量目标所分解的本项目监理部质量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说明监理工作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地方规定,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监理文件等。

6、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说明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及组织结构图。

7、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说明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

8、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说明项目监理部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用流程图的形式说明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说明监理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及控制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说明监理工作的各项制度。

12、监理设施:说明本项目监理部所配备的监理设施。

13、监理记录目录:说明监理工作所应填写的监理记录表格名称。

三、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发放和修改1、项目监理实施策划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规划,经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属受控文件,由项目监理部资料员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发放和管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会议)前报送顾客。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板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板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监理项目部对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监理项目部对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策划文件: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依据合同要求,编制的涉及项目整体计划、安全环保、质量掌控、进度把控等内容的文件。

2.监理项目部:指公司组建特地的监理团队,担负委托方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商定的监理职责,并负责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要求和流程第四条编制要求1.策划文件应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合同要求和监理任务,合理布置工作内容,确保文件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2.策划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计划、安全环保措施、质量掌控要求、进度把控措施等内容,且文件应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3.策划文件的编制应遵从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编制流程1.项目负责人提出策划文件编制需求,确定编制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2.编制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进行需求分析和信息收集,明确策划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3.团队成员依据需求分析和信息收集结果,订立认真的编制计划和时间节点。

4.编制负责人引导团队成员分工合作,依据编制计划渐渐完成策划文件的编制工作。

5.编制完成后,策划文件负责人进行核对和修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经质量验收合格后,策划文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审查。

第三章审批和管理第六条审批程序1.项目负责人对策划文件进行初审,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2.初审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将策划文件提交给公司内审部门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内审部门将策划文件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4.经法务部门审查合格后,策划文件提交给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第七条管理要求1.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策划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策划文件的保管和使用。

2.监理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对已实施的策划文件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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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290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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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
管理规定
Management regulations on Preparation and approval of planning documents of supervision
project department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
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确保监理项目部监理技术资料的及时性、符合性和完整性,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储备管理,努力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根据监理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电网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吉林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建设监理规划》、《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写。

编写的内容要结合所监理工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编写,不能简单复制和抄写。

编写完成后报公司审查,并根据公司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2.《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由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编写完成后报监理项目部总监审批。

3.《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监理旁站方案》、《监理项目部专项现场应急处理预案》等专业性文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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