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阿行署办〔2015〕160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署办〔2015〕16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已经2015年行署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11〕21号)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实现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目标,促进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以建立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严格“三条红线”管理为主要任务,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控体系、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宣传教育为保障措施,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2.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阿行署办〔2016〕111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行署办〔2016〕11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16年6月29日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23号),设立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简称地区行署办公室),为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处理地区行署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负责地区行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翻译以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地区行署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地区行署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地区行署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行署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地区行署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地区行署领导同志报告。
(五)协助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地区行署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地区行署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六)根据地区行署的工作重点和地区行署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地区行署及行署办公室的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地区行署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地区行署各部门和各县(市)向地区行署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地区行署领导同志的指示。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01.28•【字号】阿行署办[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署办〔2011〕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行署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阿克苏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地区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大做强,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地区全力推进“两个率先”的战略需要。
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扩大规模、加快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筹集社会资金实现再投入、优化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需要。
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对于加快股份制经济发展、提升地区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企业更新观念、放宽视野,树立强烈的资本意识,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拓宽企业上市和发展资本市场的渠道,实现境内外并举、多品种并举、多板块并举;储备和培育一批企业,使其尽快达到上市条件;加大力度、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好支持、鼓励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地区资本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阿克苏地委领导小组

阿克苏地委办公室文件阿地党办发[2 01 2]1 8 0号▲★关于成立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地区相关单位: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体现教育公平,推进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地委、行署同意,决定成立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黄三平(地委书记)副组长:麦尔丹·木盖提(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苏彪(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刘宝升(地委委员、宣传部长) .艾尼瓦尔·莫明(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杨东禄(行署副专员)李志清(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北八▲■■■■■■■●t■●^}-成员:杨兰平(地委副秘书长)李文江(行署副秘书长)陆望宏(地区纪检委副书记)汤剑锋(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王新革(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 余君(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苏来琦(地委统战部副部长、地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程明(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地区综治办主任)罗俊(地委编办主任)薛建强(团地委书记)坎拜尼沙·阿迪力(地区妇联主席)肉孜·喀德尔(地区残联党组书记)阿不都沙拉木·尼亚孜(地区民政局局长)俱伟(地区公安局局长)吐尔洪·吾守尔(地区司法局局长)周春阳(地区发改委主任)王有生(地区住建局局长)辛敏(地区统计局局长)苏耀民(地区审计局党组书记)朱培桓(地区安监局局长)张新卫(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张伟(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郭进军(地区地税局党组书记)一2一李劲松(地区农业局局长)张兵(地区林业局局长)蒋录珍(地区扶贫办主任)孙云成(地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党组书记)阿不都沙拉木·买木提明(地区教育局局长)吐尔洪·阿布都热合曼(地区文广影视局局长)王新苏(地区卫生局局长)居曼·吾守尔(地区计生委党组书记)杨寅萍(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刘频(地区发改委副主任)杨洪军(地区教育局副局长)郭中华(行署教育督导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孙云成兼任,副主任由阿不都沙拉木·买木提明、杨寅萍、刘频、杨洪军兼任。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行署领导及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行署领导及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行署领导及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新区建设指挥部,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由于人事变动,现将行署领导及秘书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行署领导及秘书长工作分工一、专员沙布尔·艾提江:全面负责行署的领导工作。
分管财政局、民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计局、监察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联系兵团农十师的工作。
二、各副专员协助专员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1.副专员邓章武:负责行署常务工作,负责发展计划、体制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管理、旅游、新区建设、城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行署办公室、驻外办事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经济信息中心)、旅游局、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保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署法制办公室、行署新闻办公室、行政学院。
协助专员分管财政局、民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计局、监察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联系阿勒泰军分区的工作。
2.副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语言文字、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行署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信访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廉政【发文字号】新政发[2003]28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3.04.11【实施日期】2003.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新政发[2003]28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责任范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部署全区监察工作和纠风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
对违纪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3.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视重大案件的查处。
4.负责监督检查国债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负责监督检查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协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计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审计厅协办领导:阿尤甫·铁依甫杨肇季阿不都热合曼·甫拉提刘晏良李学军朱登云自治区副主席王金祥责任范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建立临时救助及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建立临时救助及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阿行署办〔2015〕16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关于印发地区建立临时救助及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署办〔2015〕163号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新政发〔2015〕95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妥善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一)工作原则。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应遵循应救尽救,主动施救;及时适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制度衔接,各项救助、保障制度协调配合;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邻里互助、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临时救助制度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补“短板”、扫“盲区”,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临时救助制度实行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履行好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各级财政、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调查、审核、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公示监督等工作。
(三)对象范围1.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文字号】阿行署办[2011]30号【发布部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11.03.03【实施日期】2011.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阿行署办〔2011〕3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现将《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关于“3·15”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消协牵头组织、部门相互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民生”年为主线,广泛动员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为促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民生三、活动组织为切实开展好2011年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地区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刚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副组长:吕杭支行署副秘书长杨东禄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财政局局长成员:张洵地委宣传部副部长侯建华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亚夏尔·阿吉地区工商局局长彭刚地区经贸委主任王新苏地区卫生局局长俱伟地区公安局局长常诚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劲松地区农业局局长王有生地区建设局局长吐尔洪·阿不都热合曼地区文体局局长田瑞莲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艾萨·亚森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王新生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金新民地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贾新军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梅国军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张建和阿克苏市副市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阿行署发[2011]135号
【发布部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1.05.30
【实施日期】2011.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阿行署发〔2011〕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已经2011年行署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行署专员穆铁礼甫·哈斯木
责任范围:对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署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中央《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领导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推动全地区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负责对行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视重大案件的查处。
3、负责落实全地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行署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
对违纪问题,及时向地委报告。
4、抓好全地区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解决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法治理土
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
6、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
7、负责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编制管理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抓好《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协办单位:行署办公室、地区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编办、审计局、外事侨务办
协办领导:艾尼瓦尔·莫明、鲁晓忠、艾买尔江·依明、杨东禄、郭进军、杨林华、王新革、罗俊、刘艳、艾海提·司马义
行署常务副专员***
责任范围:协助行署专员对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署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对城市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协助行署专员抓好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严格政治纪律,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堵塞漏洞,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
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负责监督检查投资体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工作,研究解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