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 廉洁自律,保证财务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秘书处财务负责人负责学生会秘书处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编制等;2.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学生会监督;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应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财务管理,共同维护财务秩序。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学生会主席审批后执行;(2)各部门应根据预算安排,合理使用经费,不得超预算支出;(3)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
2. 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大额支出需提前向财务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小额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财务负责人备案。
3. 会计核算管理:(1)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毁损。
4. 财务监督与审计:(1)学生会主席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2)每年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学生会主席;(3)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审计机构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审计。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加强学生会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财务制度是学生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学生自治章程》、《学生会章程》等规定制定的管理经费、资产、收支、核算和监督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学生会的会计核算、经费收支管理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财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学生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学生会财务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经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执行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由部长、副部长、财务委员等组成,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指定,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推举产生,其他财务委员由各学院推派产生。
第八条财务部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预算、核算和管理;2. 负责学生会资产和债权的登记、管理和处置;3.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4. 负责学生会的外部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5. 负责学生会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费、赞助费等,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学生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和运营费用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预算由财务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需要合理制定,经学生会主席团和执行院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管理,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
第十二条学生会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由财务部实行日常收支登记,按月进行汇总报销,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审计。
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登记存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资产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高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 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会,合理使用资金,反对浪费。
4. 严谨规范: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副主席协助,各部部长及干事共同参与。
第五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具体财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核、账目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生会每年编制年度预算,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平衡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申请;2. 财务部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3. 学生会主席组织召开预算审议会议,审议预算方案;4. 学生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预算方案。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生会资金来源包括:1. 学校拨款;2. 社会捐赠;3. 学生会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资金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2.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3. 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会支出包括:1. 日常办公经费;2. 活动经费;3. 资产购置经费;4. 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2. 支出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3. 支出凭证需真实、合法、完整;4. 定期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支出合理。
【5】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已批注)

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学生会财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学生会管理财务的依据,学生会主席团和各个部门须严格执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行使财务管理权,统一管理学生会所有经费,并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成立财务小组:(一)财务部长主要负责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学生会的流动资金。
(二)办公室为学生会各部门配备财务秘书,报主席团备案。
财务秘书主要负责财务部长交予的与各部门相关的财务事务。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对本部门的费用、开支、报销及归属于本部门的财物管理全权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须对从仓库借用的财物加以爱护,在有关活动中凡用到仓库的财物,活动结束后财务秘书及举办者要清理财物,并进行登记。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循客观公正、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说明工作。
第三章经费的相关规定(一)活动经费第八条每学年初,各部门须对本学年的工作活动做出财务预算:(一)活动经费由财务部长进行汇总,如有不当之处须返还各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后制成预算表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批。
(二)学期末实际支出须与前期预算基本持平。
第九条整体预算之外的活动,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举办三周前将活动经费预算以书面形式上交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核。
第十条预算经审批后,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
若确需变更,则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十一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向财务部长提交团委老师签章的活动预算表或策划书(原件)、具体活动结算表及发票,文体专项活动还需提供文体专项申请表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提交后,须由财务部长交分管财务的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若出现严重超支情况,处理方案将呈报团委视超支原因而定。
第十三条在保证工作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对活动经费应认真厉行节约原则。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规定引言学生会是学校组织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组织之一,它既是学生之间交流互动的平台,也是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重要机构。
在学生会的日常运作中,财务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本文将探讨和介绍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一节:财务管理目标与原则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保证学生会财务的正常运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原则包括可行性原则、公平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二节: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是学生会组织中专门负责财务方面工作的部门。
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应设立成员资格明确、责任明确的职位,并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节:学生会财务预算学生会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财务预算旨在合理规划学生会活动所需资金,确保各项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并要求合理分配资源。
第四节:学生会财务报销学生会财务报销是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之一。
学生会成员参与学校活动后需要报销相关费用,财务报销流程需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票据和资料,确保财务流程的透明和合规。
第五节:学生会财务审计学生会财务审计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学校应组织专业审计团队对学生会财务进行周期性审计,以确保财务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为学生会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
第六节:学生会财务公开学生会财务公开是财务管理的原则之一。
学生会应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会员和学生公示财务报告,以维护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七节:学生会经费使用规定学生会经费使用规定是财务管理的操作细则之一。
学生会经费应按照预算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或超支。
同时学生会应建立合理的经费使用制度,确保资金流向合法、规范和实现最大效益。
第八节:学生会财务违规处理学生会财务违规处理是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之一。
对于学生会成员的财务违规行为,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财务违规行为进行警示、严肃处理,以维护财务管理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图

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图1. 概述学生会作为学校组织之一,其财务管理必须达到严格规范的标准。
为了确保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流程,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来确保学生会的资金使用安全性和透明性。
2. 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图以下为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图:graph LR;A[提交报销申请] --> B{审批流程};B -->|初审| C[财务部门];C -->|复审| D[主席团];D -->|终审| E[公告报销结果];E --> F[报销归档];B -->|不通过| G[退回修改];3. 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详细说明3.1 提交报销申请学生会成员在完成相关活动后,需要向学生会提交报销申请,申请中需要附上报销目的、金额明细等相关信息。
3.2 审批流程提交报销申请后,学生会需要进行审批流程,确保该申请符合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
3.2.1 初审初审由学生会财务部门进行,进行申请信息的初步审核,确保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
3.2.2 复审复审由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进一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报销申请,检查报销项目是否符合学生会规范。
3.2.3 终审终审也是由学生会主席团进行,主席团需要对申请通过的项目进行细节审核,确保申请人提交的报销信息无误。
3.3 公告报销结果审核完成后,学生会需要公示报销结果,确保公正和透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报销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4 报销归档学生会在报销结束后,需要将归档材料进行保存,以备后续的审计或需要时查看。
3.5 不通过如果申请的报销申请未通过,由学生会主席团进行退回修改,直至提交符合要求的报销申请。
4. 结论以上就是学生会财务管理流程图的详细说明,它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变得更加顺利与高效,也可以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性。
通过简单而清晰的流程图让学生会财务管理变得更加标准化,这也是学生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学生会财务制度范本

学生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的经费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负责财务统筹、监督审计。
第三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划分权责清晰,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四条学生会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严禁挪用公款、贪污私下分文拉锯、滥花浪费等不正当经营活动。
第五条学生会应健全决策程序,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加强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
第六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做好财务资料的保存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经济责任制约。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学生会收入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自筹资金、外部资助等。
第九条学生会收入必须按照财政纪律和制度规定,全额纳入学生会账户,任何个人、组织不得私留、挪用。
第十条学生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费征收制度,确保各项会费及时全额到账。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及时报告学校财务监管部门有关收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收支凭证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付流程。
第十三条学生会应加强对外部资助的管理,明确用途和资金使用计划,保证用于公益活动。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支出应当优先保障学生活动、服务和福利事项的开支,合理运转学生会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会计核算准则进行预算编制,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学生会支出必须经过财务审批,严格按照项目使用要求和经费预算进行支出。
第十七条学生会支出应当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杜绝浪费,节俭用钱。
第十八条学生会支出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学生会支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监督审计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学生会管理制度,加强校学生会财务管理,更好地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保证各部门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项工作,校学生会办公室特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以兹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学生会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校学生会所属资产均由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接受校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校学生会所需物品只能由校学生会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
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在部长例会上将物品购买申请单分发给需采购物品的部门,首先由部长填写物品购买申请表并签名,且在每周一18:00-19:00之间将申请表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
第四条校学生会各部门所填写的物品购买申请单经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提交主席团审议通过且由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后,校学生会办公室于周二下午送校学生会秘书长审查。
经批准后,校学生会办公室按预算的120%预支经费,安排人员购买。
第五条校学生会办公室每两周进行一次采购活动,如需举行大型活动可适当增加采购次数。
在不影响整个校学生会的工作进程的前提下,采购时间定于周五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熟悉该物品的人员同行。
第六条采购结束后,校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分管主席的签字)准备齐全。
在周一部长级例会时交主席审查并签字。
周二下午送交校学生会秘书长审查并上交剩余经费。
第七条正规发票的开法应注意:单位应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容应为所采购物品的具体名称,不能写“办公用品”、“文具”、“宣传用品”等泛指名称。
如有物品无法开正规发票,则应将收据保留,收据上应有商家的联系方式、采购员的名字及采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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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第35届校学生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服从于校学生会章程。
第二条、本制度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财务管理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原则,力争实现效率最大化。
第四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第35届校学生会秘书处所有。
第二章、可报账活动的要求
第五条、由校学生会牵头主办,校学生会各隶属组织承办的活动。
第六条、由校学生会各隶属组织举办的、通过校学生会立项的活动。
(立项要求:由校学生会隶属组织举办的可以在全校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的活动,在举办活动前由主办单位将详细的活动策划、经费预算表交给校学生会,由常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即为立项成功。
)第七条、由校学生会各隶属组织承办,虽未经立项,但公认在校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或取得一定成绩的活动,经校学生会主管老师及常委会讨论同意后,也可以酌情报销活动费用。
第八条、以上活动的报账应按其最终成果酌情报销活动费用。
第三章、账目管理
第九条:校学生会各项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设置会计账本、出纳帐本和凭据存根簿;并设立两位专职委员(会计、出纳)在校学生会常委会监督下负责管理账目和财务。
第十条:秘书处报销各项活动经费,须由物品采买单位出具有效发票。
经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原因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及校会主席证明签字报销;
第十一条:报销时须在发票、收据或主席凭条的背面用黑色笔以下列格式填写有关内容(内容不得涂改):
用途及费用:
经手人:
证明人:(经手人是干事由部长证明,经手人是部长由主管主席证明)
会计:
出纳:
审核:(主席签名审核)
审核:(指导老师签名)
第十二条:各部门举办活动前,应先提交资金预算,报校会主席团批准后实施。
多于200元的统一采购须由主席团两名以上负责人及团委老师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采购,否则不予报销;200元以下,获得主席团预算审批后,可以自行采购;紧急情况下,50元以下,可以先知会学生会主席,再自行购买;
第十三条:各项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调整报销额度,具体报销额度由主席团议定,特殊情况需超支的,须经主席团批准;
第十四条:校学生会财产属校学生会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挪用或外借;
第十五条:学生会账务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并进行公示,每学期末重新登记学生会各项财产;
第十六条:各组织报销帐目时须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活动前一周内向秘书处递交预算表;
(二)采买后应有相应的凭据,并按要求交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三)报账时,报账单位须凭校会主席签字的决算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秘书处领取现金。
(三)所有支出须坚持先报后支原则,严禁先支后报;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不予报销:
(一)举办活动,未经主席团审核资金预算的;
(二)未出具有效凭证(具体要求依照第二条)或出具餐饮、服务类发票的;
(三)超过费用报销期限(一周)的;
(四)其他其他不符合报销要求的活动费用。
第四章、报账流程及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项目立项成功后,各组织须真填写指定的活动经费预算表,由该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后在举办活动前一至二周将活动经费预算表交到校学生会秘书处进行整理,再报经校学生会主席团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并由秘书处将经费预算表存入财务档案,以便查核。
主办单位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发票交到学生会秘书处,由常务副秘书长上交给校学生会主席团,经综合分析其花销及活动成效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填写财务报销决算表并由校会主席签字,主办单位持决算表到秘书处领取相应现金。
第十九条:为保证物品购买时的公开与透明,各组织在按照活动经费预算表购买物品时需由一名秘书处成员陪同。
第二十条: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组织必须严格依照经费预算支出经费,若须追加预算经费必须向校学生会秘书处书面申请后,由常务副秘书长报请校学生会主席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活动经费。
申请追加活动经费,不可超过预算的10%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第二^一条:在经费报销时需严格实行发票审核制度,各组织在活动中所有经费支出必须开具发票。
报销发票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发票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发票背面须签署经办人姓名。
且发票上必须写明“沈阳建筑大学”,发票中必须注明所买物品以及件数、单价。
经办人在签字前必须严格审核发票内容,若发票内容不合格将追究签名人责任。
XX大学第35届校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2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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